天鉴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8148|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网上惊现“恶报门”

[本贴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8-10 16: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有网友爆料,法轮功的明慧网上有个“因果专栏”,专栏里面报道了大量人遭到报应致死或致残的事件。但经笔者细心查看,发现这些遭到恶报的人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曾反对阻扰过法轮大法,也就是说跟法轮功组织叫过板。笔者还惊奇的发现,这些遭到恶报的人绝大部分为中国内地官员,其中政法、公安战线的官员占了多数。

        经笔者深入调查,发现中国湖北佛学协会副会长,黄梅五祖寺方丈见忍大师,曾在网上发表过公开声明强烈谴责《明慧网》造谣污蔑行为的帖子,声明中称:“2010年3月19日,“法轮功”的网站《明慧网》在“人心因果”专栏刊登《诽谤大法的黄梅五祖寺方丈遭恶报》的文章,捏造、散布本人双目失明的虚假信息,并无中生有,发表严重侵害五祖寺和本人声誉的言论,严重损害了五祖寺和本人的名誉,严重伤害了佛教信徒的感情”,见忍方丈在声明中还配了一段视频,以此证明自己双目健康,无任何不良或者不适症状。

        就在此声明发出没多久,网上又出现一篇声讨《明慧网》污蔑造假的帖子引起笔者的关注。2010年2月18日,《明*慧*网》在“人心因果”栏目里刊登了《洪湖市万全镇石当村书记黄先军遭恶报》一文。文章说石当村书记黄先军“遭现世现报,他的孙子在家放鞭炮,引燃棉被,全家被烧光。”“如今黄先军一家人寄居在村委会。”发帖人自称是万全镇人,却从来没有听说过石当村着火的事,出于好奇,便来到了石当村黄先军的家里,房屋完好无损,经询问得知,黄先军的儿子刚刚十几岁,婚都没接,跟本就没有孙子,怎么会有“孙子放鞭炮致使全家被烧光”的事呢?真是无稽之谈!原来是这个村书记黄先军“被恶报”了。

        这两篇帖子在网络上传开后,立即吸引了大量网友的关注。有的网友发出质疑,认为是炒作,两边都不大可信。但大多数网友站在发帖者的立场,强烈谴责《明慧网》的污蔑造假行为。更有网友称这两起事件为“恶报门”。

        “恶报门”发生后,作为事件的当事方《明慧网》,只是悄悄的删除了该网站“人心因果”专栏里面针对当事人遭到报应的文章,对众网友的质疑,没有做出任何回应。笔者多次联系《明慧网》,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笔者认为,“恶报门”的发生绝对不是偶然的。对“恶报门”中当事人所受到的伤害,到底有谁来为其负责?至于当事一方《明慧网》“人心因果”专栏里面还有大量遭到报应的文章,可信度有多高?会不会跟“恶报门”事件一样,都是遭到了“恶报”,还是另有隐情?笔者无从知晓,也只有当事方《明慧网》心里最最清楚。

         最后,笔者呼吁文明网络的同时,应该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对于“恶报门”这样的网站,更应该加大处罚力度。但愿“恶报门”事件不再发生。

[ 本帖最后由 霜儿 于 2010-8-10 17:00 编辑 ]
匿名
2#
匿名  发表于 2010-8-10 19:40

回复 1# 的帖子

法轮功的报应有一个绝对定律:只对常人发生,且可以利用“天目”随心所欲,更可以利用“正念”胡编乱造。
3#
发表于 2010-8-10 2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楼主的愿望是好的,但只要法轮功媒体还存在,“恶报门”事件就会继续发生。
4#
发表于 2010-8-10 21: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10-8-10 19:40 发表
法轮功的报应有一个绝对定律:只对常人发生,且可以利用“天目”随心所欲,更可以利用“正念”胡编乱造。

这一“绝对定律”也适用于法轮功的“神迹”,他们会利用“天目”、“正念”随心所欲地胡编乱造。
当同样一件不好的事发生在法轮功信徒身上时,他们要么大声叫嚷是中共迫害,要么竭力隐瞒和掩盖。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26 22:15 , Processed in 0.098877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