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鉴网

 找回密码
 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回复
楼主: 巴人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写给明慧网通讯员的一封信(代发)

[本贴链接]
26#
发表于 2010-10-6 11: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10-10-3 22:20 发表

国华分析的结论是:“坚修实修”的真“神”也!他要向她、也必须向她认真讨教和学习。


国华不来论坛对咱们讲真相,不知是因为他讲也讲不明白,还是在抓紧这最后的最后的最后的时间学“法”?
27#
匿名  发表于 2010-10-6 14:55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10-10-5 22:15 发表

能写出此类东西的,估计也就是那位姓胡名编的通讯员了,我估计,她日后还会继续胡编下去的。此事,张博士本人最有发言权了,我相信她日后会做出负责任的说明的。可惜,胡编编报的此事,根本没有在这个江苏女子劳教所里发生过。

本人与张女士深谈过一段时间,那个来例假不给上厕所的事情,根本不是讲的劳教所,是讲的其他地方(究竟是否属实,本人也没去调查核实过,因为,它不在本人的一亩三分地上)。至于这位“通讯员”为何要把它强戴到劳教所的头上,估计只有她自己最清楚了。
28#
发表于 2010-10-8 22:54 | 只看该作者
在事实面前,法轮功人员也是不会承认的。
29#
发表于 2010-10-8 23: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10-6 14:55 发表
本人与张女士深谈过一段时间,那个来例假不给上厕所的事情,根本不是讲的劳教所,是讲的其他地方(究竟是否属实,本人也没去调查核实过,因为,它不在本人的一亩三分地上)。至于这位“通讯员”为何要把它强戴到劳教所的头上,估计只有她自己最清楚了。

前几年,俺发现这些痴迷者中有“转圈撒谎”现象,即某些法轮功练习者从甲场所到了乙场所后,谎称在甲场所受到迫害;当其由乙场所转至丙场所后,又会说在乙场所遭受迫害;当其由丙场所回到甲场所后,又改说迫害发生在丙场所。也许咱认为这纯属捏造,也就不去调查核实了,看来这“一亩三分地”的思想观念得改变一下了。
30#
匿名  发表于 2010-10-9 10:12
原帖由 路过打酱油 于 2010-10-8 22:54 发表
在事实面前,法轮功人员也是不会承认的。

要让明慧网等法轮功走卒承认事实,不就等于让他们承认自己是邪教啦。这种“买卖”他们是打死也不肯干的。
31#
匿名  发表于 2010-10-9 11:33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10-10-8 23:20 发表

前几年,俺发现这些痴迷者中有“转圈撒谎”现象,即某些法轮功练习者从甲场所到了乙场所后,谎称在甲场所受到迫害;当其由乙场所转至丙场所后,又会说在乙场所遭受迫害;当其由丙场所回到甲场所后,又改说迫害发生在丙场所。也许咱认为这纯属捏造,也就不去调查核实了,看来这“一亩三分地”的思想观念得改变一下了。

这种人俺遇到过好几个,进劳教所把派出所说的一塌,把劳教所夸成朵花;进派出所把劳教所说的一塌,把派出所夸成朵花。其鲜明特点是:别人都是错的、无理的,而自己总是对的、有理的。
32#
发表于 2010-10-9 21:12 | 只看该作者

我说两句

该通讯员如果不是在撒谎,就一定是在梦游——还在“惨无人道”的“非人间”梦游着。稍稍有点识见的人也很难相信象这样的胡乱的呓语。
匿名
33#
匿名  发表于 2010-10-9 22:08
原帖由 千里快哉风 于 2010-10-9 21:12 发表
该通讯员如果不是在撒谎,就一定是在梦游——还在“惨无人道”的“非人间”梦游着。稍稍有点识见的人也很难相信象这样的胡乱的呓语。

他们要是不梦游了,还有几多个死抱“圆满”要去法轮世界的?
34#
匿名  发表于 2010-10-16 16:52
原帖由 路过打酱油 于 2010-10-8 22:54 发表
在事实面前,法轮功人员也是不会承认的。

那个把自己练功后乙肝痊愈的“假相”当“真相”四处传播的周先生,估计是没有勇气再花十多年时间去把这个造“假”的恶果认真去弥补一番的。
匿名
35#
匿名  发表于 2010-10-18 18:44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10-16 16:52 发表

那个把自己练功后乙肝痊愈的“假相”当“真相”四处传播的周先生,估计是没有勇气再花十多年时间去把这个造“假”的恶果认真去弥补一番的。

您别期待过大、纠结过多,有些人是会遗忘自己的恶业的。
36#
匿名  发表于 2010-10-24 10:53
原帖由 巴人 于 2010-9-29 17:11 发表
尤其是那位胡×如学员的极端言行,引发了我的深思!胡×如学员对民警声称,她年龄大、眼睛不好、不能写作业,民警则要求她尽力而为、没有定性和定量,于是,她交给民警的思想汇报一交一叠,而每张信纸上只写一个很大很大的字,但是,她写的所谓申诉材料每张信纸上却有好几百个字,这时她的眼睛则又正常了;社区的工作人员来劳教所对她进行帮教,可能是话不投机吧,她端起桌上的一杯开水就浇到人家身上(她自称是温开水);她声称自己的肋骨被人打断、耳朵被人撕裂,但是我始终没在她的两个耳朵处找见什么伤痕,而且医生也说拍片她的肋骨未见异常;我还听她自己说过,她第一次解教回家后,把自己老公的手臂打断了,至于这里的详细原因,也许她自己最能说清了(我相信明慧网是没胆量登出来的)……正是我和这些所剩无几的法轮功坚定学员的“气度胸襟”,和那些歇斯底里的不可思议的行为,以及明慧网那些不负责任的胡言乱语,促使了我对法轮功问题的全面反省和反思,认真思考并认真听取了民警对法轮功理论以及“真善忍”问题全面解析剖析,还查阅了大量的书籍资料,用正常的思维去分析判断,最终认识到,我错了,法轮功不仅是邪教邪法,流传下去,还将危及子孙后代。我不想说劳教所的民警为我辛苦付出了多少多少,因为有人会说我得了共产党的好处,必然要为共产党说话,其实,我是本着自己的良心,在离开劳教所的前夜,说一些我亲眼所见、亲身所历的真话。

感谢胡女士,她以自身实践,亲身诠释并使俺真正明白了法轮功的修炼、做好人的底色,这种风格品味独具一格的德行立轴画卷,估计也只有在法轮功群体中,才可以得见啊!多谢胡女士,感谢胡大仙!
37#
发表于 2010-10-26 20: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10-24 10:53 发表

感谢胡女士,她以自身实践,亲身诠释并使俺真正明白了法轮功的修炼、做好人的底色,这种风格品味独具一格的德行立轴画卷,估计也只有在法轮功群体中,才可以得见啊!多谢胡女士,感谢胡大仙!

国华更要感谢胡女士了,他终于从胡女士的作派上看出“真善忍”、“做好人”的本性了!
国华,回家悟的如何了,还在醉酒吗?
38#
发表于 2010-11-16 23: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 的帖子

俺倒是非常乐意见到,明慧网的大编小记们把这个文章也登一登,看看修炼“真善忍”的弟子们都修成什么样的德行了!
39#
匿名  发表于 2010-11-17 08:08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10-11-16 23:06 发表
俺倒是非常乐意见到,明慧网的大编小记们把这个文章也登一登,看看修炼“真善忍”的弟子们都修成什么样的德行了!

我看明慧网,你就是借他两胆子他都不敢登。
匿名
40#
匿名  发表于 2010-11-20 16:13
原帖由 路过打酱油 于 2010-10-8 22:54 发表
在事实面前,法轮功人员也是不会承认的。

如果承认了事实,他们就不是法轮大法的忠实信徒啦!
41#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 15: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路过打酱油 于 2010-10-8 22:54 发表
在事实面前,法轮功人员也是不会承认的。

他们只会承认由他们自己编排出来的事实,而对于真正的事实真相,他们就成了睁眼瞎了。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26 22:13 , Processed in 0.105642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