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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美联社:6名法轮功成员新加坡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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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22: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编者按:2007年1月31日,马来西亚发行量最大的英文日报《星报》转载美联社报道,有6名法轮功成员因违反新加坡法律被当地法庭审理,当局指控她们未经许可在城市游行示威,扰乱了社会安定。

  6名新加坡的法轮功精神运动追随者于周三出庭,面临未经许可在严格管制的城邦游行示威的指控。

  这伙人是由年龄在37至55岁之间的华裔妇女组成。去年4月,这些人已被指控参与去年10月份在繁华的乌节路购物区的非法集会。如果罪名成立,他们将面临最高1000新元的罚款(折合630美元、500欧元)。

  周三开庭时,法庭展示了现场拍摄的监控录像。录像中,这些妇女三三两两地打着横幅,沿街散发传单。

  传单的内容描述了法轮功组织成员在中国经受的所谓暴行。而在中国,法轮功已被政府列为非法组织,并将其作为邪教进行严令禁止。

  被告包括庞素琴(音,55岁)、游新(音,37岁)、王玉艺(音,50岁)、刘松燕(音,47岁)、倪才会(音,41岁)、程路金(音,38岁),她们均否认了指控。

  作为新加坡法轮大法协会女发言人,也是本案被告之一的王玉艺说,由于找不到愿意为她们辩护的律师,在审判过程中她们都是自己为自己辩护。

  “在世界各地,人们都到中国使馆游行示威,讲述在中国的法轮功成员受迫害的事实”,王玉艺在法庭外说,“作为海外的法轮功成员,我们很幸运可以诉诸于国际媒体,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将事实公布于众”。

  在新加坡,法轮功并不是非法组织,但公众集会需要提前取得警察局的许可。政府当局之前已经逮捕了不少因类似原因而受到指控的法轮功成员。而在东南亚国家,游行和示威是不多见的。

  由于严格限制言论和集会自由,新加坡当局经常受到国际人权组织的谴责。政府当局说,类似的严格管理保证了社会的安定,有利于把新加坡由东南亚的城邦发展成为一个世界经济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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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4 22: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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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5 10:38 | 只看该作者
法轮功组织的成员在其邪师李洪志的蛊惑下太胆大妄为,为所欲为了。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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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5 18:07 | 只看该作者
还有哪些国家审过轮子呀,一起拿出来晒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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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6 10:40 | 只看该作者
象法轮功邪教组织这么一群为非作歹、恶贯满盈的人受审是必然的,今天是零星几个分子,明天就是李洪志和他的那个邪恶组织,迟早要受到全世界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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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20:50 | 只看该作者
已是旧闻,不过此事对新加坡“大法弟子”的影响还是蛮大的,再不敢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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