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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锦兴邀李洪志举行公众辩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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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1-12 18: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年12月31日下午,《华侨时报》社长周锦兴收到一封恐吓信。恐吓信写在一张餐巾纸上:“反法轮功者,将会万劫不复”。
       
        当天,周锦兴在《华侨时报》撰文揭露“神韵晚会”的真面目,于是惹来了麻烦。1月7日,周锦兴再次撰文《面对真理,不容扭曲》,怒斥法轮功,并邀请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辩论。
       
        周锦兴介绍了他揭露神韵晚会真面目的初衷。
       
        他说:神韵晚会“向西方社会传递虚假信息,改写中国历史文化,把五千年中华传统的优美文化,扭曲了历史真相……所谓恢复中国传统文化当然是指李洪志大佛的神传文化,误导西方社会对中国历史文化的认识,这是一个很错误的信息,产生很严重的后果,理应备受谴责。对神韵晚会的歪曲不阻止不澄清不作声不反应,这和当年中国人被骂为‘东亚病夫’,有何分别?”
       
        李洪志作恶多端,掩盖事实真相,是一个骗子。
       
        周锦兴说:李洪志“在海外已经11年了,坦言我不见法轮功对社会有甚么建树,相反的,坏事多箩箩:推动煽仇文化、冲击社会和谐,破坏家庭伦理,鼓吹种族歧视等等,罄竹难书。”
       
        “当法轮功一旦受到质疑,李洪志都会把它模糊化,说这是法轮功的内部事情,常人不会明白,就这样蒙混过关。对于反法轮功的言论,或批评的意见,都会抨击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宣传,作者被指为‘中共的黑手’,强行把真理全部归纳于法轮大法内,不容辩驳,打压言论自由,控制言论空间。因此,很多鲜为人知的真相,无法让公众社会了解。”
       
        “李洪志的欺骗手段精湛,毫无羞耻之心。他的编造神迹是法轮功忽悠人的惯用伎俩,无人能及……李洪志靠编造神迹,将自己神化成无所不能的神起家……李洪志只是骗子一个。”
       
        周锦兴指出:“真的不会假,假的不会成真。历史与真相不是任何人说了算,是要有真凭实据支撑,才可算是历史真相。”
       
        为使民众了解真相,不再因此纷争,周锦兴向李洪志发出邀请,欲在蒙特利尔市举行公众辩论会。
       
        他说:“应以辩论追求真理,真相只会愈辩愈明……假如李洪志真的是口中的‘宇宙大佛’,当然不会畏惧本人的邀请,亲临蒙特利尔市举行公众辩论会,解答公众对法轮功的疑虑,免得社会纷争不止……盼望一星期内做到回复,停止我续揭发邪教真相。”
       
        截止目前,李洪志尚未对周锦兴的邀请作出回应。
2#
匿名  发表于 2011-1-12 21:41

回复 1# 的帖子

李某人是不会来的,要来最多也就来个替身。。。。。。
3#
发表于 2011-1-13 09:22 | 只看该作者
  面对周锦兴先生举行公众辩论会的邀请,敢把神韵吹成“世界第一秀”的李洪志先生为何畏惧了?不是让弟子做好“三件事”吗?理应给弟子们做个榜样嘛!这可是“讲真相”的好机会啊!
  正因为李洪志毫无羞耻之心,所以才有精湛的欺骗手段。事实证明,只要给他来点真格的,骗子的马脚就会暴露出来。李洪志的神传文化和法轮功编造的神迹,经不起公众辩论会的检验。
4#
发表于 2011-1-13 09:50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的欺骗手段其实一点都不高明,很蹩脚,很拙劣,有一点正常分辨能力和心智的人都会觉得他讲的东西太荒唐,太可笑,更不用说经得起什么推敲了。你说这样的人他敢去面对真正的学者和高人吗?哪怕只是一个,也够让他怵怵的,可远没有他对着一群行尸走肉讲什么真相来的从容和癫狂。
5#
匿名  发表于 2011-1-13 10:21
万劫不复的将是谁大家心知肚明,正义之士是不会被一封恐吓信吓到的。周锦兴先生说的太对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真理越辩越明,不敢接招儿就充分证明了李某人心虚了,害怕了,谎话说了一千遍就能成为真话嘛?真是笑话!
6#
发表于 2011-1-16 00:38 | 只看该作者
  2010年12月29日,法轮功旗下的大纪元网站转载了所谓“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关于中共干扰破坏神韵演出的调查报告》。称凯风网(大纪元网站未敢直呼其名,只用“反法轮功‘专业网站’”代之)“发表攻击诋毁神韵演出的文章共约230多篇”。 调查报告列出了参与“对神韵演出歇斯底里的谩骂和诋毁”的29人黑名单,扬言“追查国际对此恶性事件立案追踪调查”。

  本人在凯风网发表的揭露神韵虚假宣传的文章数量不多,只有《李洪志在神韵宣传上的虚假性》、《由所谓的光盘“广传”想到的》、《令李洪志焦头烂额的神韵》等几篇(均已在本论坛转载),但我的文章起到了作用,戳到了法轮功的痛处。也正因如此,我荣幸地被“追查国际”列入29人的黑名单中。

  令我不解的是,我对神韵虚假宣传的揭露,不仅被扯上“迫害法轮功”的干系,而且被“追查国际”“立案追踪调查”;而面对周锦兴先生对神韵晚会真面目的揭露以及举行公众辩论会的邀请,法轮功媒体及“追查国际”为何装聋作哑、默不作声了呢?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11-1-16 19:34 编辑 ]
7#
发表于 2011-1-16 13: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本我无我 于 2011-1-13 09:50 发表
李洪志的欺骗手段其实一点都不高明,很蹩脚,很拙劣,有一点正常分辨能力和心智的人都会觉得他讲的东西太荒唐,太可笑,更不用说经得起什么推敲了。你说这样的人他敢去面对真正的学者和高人吗?哪怕只是一个,也够让他怵怵的,可远没有他对着一群行尸走肉讲什么真相来的从容和癫狂。

  我所说的:“正因为李洪志毫无羞耻之心,所以才有精湛的欺骗手段。” 是根据周锦兴社长以下这段话而发的:“李洪志的欺骗手段精湛,毫无羞耻之心。他的编造神迹是法轮功忽悠人的惯用伎俩,无人能及……”。李洪志无耻地将自己神化成神,打扮成救世主,因此骗倒一部分人。
8#
发表于 2011-1-16 16:56 |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1-1-16 17:28 | 只看该作者
这次李洪志注定要做缩头乌龟了!骗子何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辩论!
10#
发表于 2011-1-16 20:28 | 只看该作者

小来子几种可能的说法!

1、法是讲给修炼人的,不是讲给常人的。
2、法是有威力的,讲出怕大家的执著心起来,弟子们白修啦。
3、旧势力安排的,我不会上当的。
4、他们知道自己已经辩论不过我,他们已经输了,但是表面不说,情况就是这样。
5、是久远年代前安排好,考验大家的。
6、这件事情不能说、不能说、大家不懂。
简单的想到了这样几种说法,大家还有什么想法继续
11#
发表于 2011-1-17 10: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11-1-16 00:38 发表
  2010年12月29日,法轮功旗下的大纪元网站转载了所谓“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关于中共干扰破坏神韵演出的调查报告》。称凯风网(大纪元网站未敢直呼其名,只用“反法轮功‘专业网站’”代之)“发表攻击诋毁神韵演出的文章共约230多篇”。 调查报告列出了参与“对神韵演出歇斯底里的谩骂和诋毁”的29人黑名单,扬言“追查国际对此恶性事件立案追踪调查”。

  本人在凯风网发表的揭露神韵虚假宣传的文章数量不多,只有《李洪志在神韵宣传上的虚假性》、《由所谓的光盘“广传”想到的》、《令李洪志焦头烂额的神韵》等几篇(均已在本论坛转载),但我的文章起到了作用,戳到了法轮功的痛处。也正因如此,我荣幸地被“追查国际”列入29人的黑名单中。

  令我不解的是,我对神韵虚假宣传的揭露,不仅被扯上“迫害法轮功”的干系,而且被“追查国际”“立案追踪调查”;而面对周锦兴先生对神韵晚会真面目的揭露以及举行公众辩论会的邀请,法轮功媒体及“追查国际”为何装聋作哑、默不作声了呢?

恭喜景远兄被列入了29人的黑名单,这对于反邪人士来讲是值得荣耀的。就让他们在你面前战栗吧!
12#
发表于 2011-1-17 11:49 | 只看该作者

主佛的心思我来猜

原帖由 飞虎队 于 2011-1-16 20:28 发表
1、法是讲给修炼人的,不是讲给常人的。
2、法是有威力的,讲出怕大家的执著心起来,弟子们白修啦。
3、旧势力安排的,我不会上当的。
4、他们知道自己已经辩论不过我,他们已经输了,但是表面不说,情况就是这样。
5、是久远年代前安排好,考验大家的。
6、这件事情不能说、不能说、大家不懂。
简单的想到了这样几种说法,大家还有什么想法继续

  在法中,我的传法形式是讲法答疑,我讲的是从来没有哪个佛道神讲过的天理,无论弟子提出什么问题,最终解释权在我这里。也就是说,都是由我这个主佛说了算的。举行公众辩论会,那是常人争辩人间是非的一种形式。天理与常人社会的理本身是反的,怎能拿到常人社会去讲呢?若讲,岂不是有理变成无理了?再者说,公众辩论不同于解法答疑,那是要拿出真凭实据的。而我宣扬的那点东西都是无中生有、凭空捏造的,无凭无据怎么拿?岂不是要看我的好戏?耍猴呢?因此你们谁都不要再提什么公众辩论会了,我是断然不能去,万万去不得的!
13#
发表于 2011-1-17 11:58 | 只看该作者
对神韵晚会的歪曲不阻止不澄清不作声不反应,这和当年中国人被骂为‘东亚病夫’,有何分别?”

说的太对了。对于这种虚伪的东西大家就应该口诛笔伐,群起批之!
14#
发表于 2011-1-17 12: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千里快哉风 于 2011-1-17 10:03 发表
恭喜景远兄被列入了29人的黑名单,这对于反邪人士来讲是值得荣耀的。就让他们在你面前战栗吧!

您就别恭喜啦!一夜之间成了被“国际组织”点名的“国际名人”,吓坏俺啦!一连两周,吓得俺彻夜不敢睁眼睡觉啊!
15#
发表于 2011-1-17 15: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11-1-17 11:49 发表

  在法中,我的传法形式是讲法答疑,我讲的是从来没有哪个佛道神讲过的天理,无论弟子提出什么问题,最终解释权在我这里。也就是说,都是由我这个主佛说了算的。举行公众辩论会,那是常人争辩人间是非的一种形式。天理与常人社会的理本身是反的,怎能拿到常人社会去讲呢?若讲,岂不是有理变成无理了?再者说,公众辩论不同于解法答疑,那是要拿出真凭实据的。而我宣扬的那点东西都是无中生有、凭空捏造的,无凭无据怎么拿?岂不是要看我的好戏?耍猴呢?因此你们谁都不要再提什么公众辩论会了,我是断然不能去,万万去不得的!

景远先生表述的很形象,李洪志就是这么个常有理的无赖、无耻之徒。如今,他再也没有胆子象刚出山那几年,趁着气功热混乱之机,在公众面前肆无忌惮的信口开河了。不过,周锦兴先生“邀请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辩论”的举动还是让人们心里痛快了许多,这无疑会让李洪志再难堪一把,因为,李洪志是不敢应邀的,连回个话的勇气也不会有的,他自己比谁都明白,他就是个骗子,万一有个罗锅病人登上台来,让他显露一下“拍直罗锅”的神通可怎么办?等等,等等,各种各样的烦心事多了去了,太难预测会出现什么场面了。
面对周锦兴先生的邀请,他也没有什么新招法,只能是装聋作哑、使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旧招法了。得知周先生的邀请,李洪志恐怕又要遭一阵子气恼万端、心惊肉跳的精神折磨了,这就叫作“自作自受”。
16#
发表于 2011-1-17 22: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11-1-17 11:49 发表

  在法中,我的传法形式是讲法答疑,我讲的是从来没有哪个佛道神讲过的天理,无论弟子提出什么问题,最终解释权在我这里。也就是说,都是由我这个主佛说了算的。举行公众辩论会,那是常人争辩人间是非的一种形式。天理与常人社会的理本身是反的,怎能拿到常人社会去讲呢?若讲,岂不是有理变成无理了?再者说,公众辩论不同于解法答疑,那是要拿出真凭实据的。而我宣扬的那点东西都是无中生有、凭空捏造的,无凭无据怎么拿?岂不是要看我的好戏?耍猴呢?因此你们谁都不要再提什么公众辩论会了,我是断然不能去,万万去不得的!

绝对绝!绝对正版
17#
发表于 2011-1-18 00: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卫生所 于 2011-1-17 15:15 发表
景远先生表述的很形象,李洪志就是这么个常有理的无赖、无耻之徒。如今,他再也没有胆子象刚出山那几年,趁着气功热混乱之机,在公众面前肆无忌惮的信口开河了。不过,周锦兴先生“邀请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辩论”的举动还是让人们心里痛快了许多,这无疑会让李洪志再难堪一把,因为,李洪志是不敢应邀的,连回个话的勇气也不会有的,他自己比谁都明白,他就是个骗子,万一有个罗锅病人登上台来,让他显露一下“拍直罗锅”的神通可怎么办?等等,等等,各种各样的烦心事多了去了,太难预测会出现什么场面了。
面对周锦兴先生的邀请,他也没有什么新招法,只能是装聋作哑、使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旧招法了。得知周先生的邀请,李洪志恐怕又要遭一阵子气恼万端、心惊肉跳的精神折磨了,这就叫作“自作自受”。

我建议,若李洪志敢应邀参加公众辩论会,只要他在现场拍直一个罗锅,不辨论也算他赢。
18#
匿名  发表于 2011-1-18 09:14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11-1-18 00:42 发表

我建议,若李洪志敢应邀参加公众辩论会,只要他在现场拍直一个罗锅,不辨论也算他赢。

太费事了,还得去物色一个罗锅,拍不直人家还说是伪罗锅,故意装的来折腾李大师呢.不如就给他一块铝片,让他把它捏成金\银\铜\铁......不就齐了?
19#
发表于 2011-1-18 14: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1-18 09:14 发表
太费事了,还得去物色一个罗锅,拍不直人家还说是伪罗锅,故意装的来折腾李大师呢.不如就给他一块铝片,让他把它捏成金\银\铜\铁......不就齐了?

其实,罗锅用不着去物色,听说李洪志能拍直他们,还不得趋之若鹜、纷至沓来?
抱棵白菜去倒比找块铝片更省事,也许老李把白菜攥成水比把铝片捏成金更容易。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11-1-18 15:25 编辑 ]
20#
发表于 2011-1-18 15:01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李洪志的“神通”去哪了?
     ——从李洪志不应周锦兴邀战之举说开去

   2011-01-17   来源:凯风网   作者:柳随风
  
  近日,《华侨时报》社长周锦兴连撰两文,严厉斥责法轮功的卑劣行径,并邀请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辩论,回复期限为一星期。

  眼下,一星期早已经过去,李洪志始终没有回复,也未见其有任何应战的举动和迹象。笔者纳闷,这好像不应该啊,李洪志如果接下这场辩论,赢面实在是太大了。比如:

  ——李洪志可以在现场显显“神通”。在辩论中,如果观众对法轮功的“真善忍”、“三件事”不感兴趣,李洪志完全可以当场为他们开一下“开目”,下几道“法轮”,或者再顺便表演一下钻玻璃、拔铁钉等“功能”,相信必定能让所有人心服口服。如果在场的有“罗锅”的话就更妙的,李洪志大可二话不说,当场5掌将其拍直。在已成事实的神奇大法面前,任那周锦兴再雄辩滔滔,也无济于事!

  ——李洪志可以控制周锦兴的思维。如果李洪志想不战而屈人之兵,也很容易。要知道,“李洪志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李洪志先生简介》)只要他略施“思维控制”的“功能”,就能让周锦兴转变立场,让其承认对法轮功的言论纯属污蔑,进而在李洪志面前低头认错。甚至登报声明,公开道歉,也不在话下。

  ——李洪志可以让“法身”出马。如果想借此给周锦兴一点小小的教训,那也不难。因为“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什么他都能够做”(《转法轮》)嘛,而且“法身”满世界都是,行动比孙猴子还要迅速。所以,“法身”一旦出马,随时就能给周锦兴制造点小麻烦,甚至把他掳到月球上呆上十天八天都没问题,只要让他无法按时参加辩论,李洪志就会不战而胜。

  ——李洪志可以“销毁”周锦兴。如果认为周锦兴闹得实在不成样子,李洪志还可以当场施法诛杀。就像他在《转法轮》中说的那样,“因为他老干坏事,他破坏我传大法,我就把他彻底销毁了。销毁之后,他的师姐、师妹、师兄、师弟都想动。当时我说了几句话,他们都感到震惊,吓坏了,谁也不敢动了,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俗话说得好,杀一儆百嘛,让周锦兴的“师姐、师妹、师兄、师弟”们也明白明白法轮功的厉害,这对加快“宇宙正法”的进度也是件好事。

  ——李洪志可以号令弟子“发正念”。如果李洪志认为周锦兴已无可救药,又不愿亲自动手,还是有办法的,让弟子们搭把手得了。在李洪志跟周锦兴进行辩论的当天,号令全球所有的大法弟子(或者只需一小撮),同时集中发正念,像周锦兴这样的小小“邪恶”,最多也就半顿饭、一盏茶工夫吧,差不多也就该“灰飞烟灭”了吧。李洪志早就说过的,“所有的大法弟子都能认真做到正念十足,一天就解决问题”(《在大纪元会议上讲法》)。

  总之,随便翻阅一下“经文”,哪都能找出办法来。

  而对手周锦兴呢,小小的报社社长,最大的本事不过是舞文弄墨,一介“常人”而已,跟李洪志的差距不可以道里计。李洪志要撂倒周锦兴,那不跟咱“常人”捏死一只蚂蚁差不多吗?

  但是,就是像李洪志这样一个无所不能的“人”,面对周锦兴公开的邀战,闷声不吭地当起了缩头乌龟,而且看样子,还会继续当下去。这,叫关注此事的弟子和世人们咋想得通呢?

  在此,弱弱地问一声李洪志,您的“神通”——去哪了?

原文网址:http://kaiwind.com/kfgc/201101/t123770.htm
21#
发表于 2011-1-18 15:47 | 只看该作者
  估李洪志将召开秘密会议,紧急磋商应对之策;令加拿大佛学会彻查在餐巾纸上给周锦兴社长写恐吓信的人——都是这家伙给为师惹的祸;或将写恐吓信之事诬为“特务”所为。
22#
匿名  发表于 2011-1-18 17:27

回复 1# 的帖子

强烈支持李大师和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好好辩论一场!
23#
发表于 2011-1-18 17: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2# 的帖子

李大师要是真听你的还说啥了,早都用不着在国外猫着了。
24#
发表于 2011-1-18 21: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1-18 17:27 发表
强烈支持李大师和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好好辩论一场!

在下也支持,不知李先生本人支持否啊?
匿名
25#
匿名  发表于 2011-1-18 21:44
原帖由 画小人 于 2011-1-18 17:34 发表
李大师要是真听你的还说啥了,早都用不着在国外猫着了。

但是,李某人好像从1995年起,似乎就不在大陆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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