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鉴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8116|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宇宙的真理是什么———与仍在习练大法的朋友们探讨

[本贴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4-24 14: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朋友,您好!不管你内心有怎样的观念,我希望您暂时先放下对与错、善与恶、美与丑、过去与未来、宗教与科学的观念,静静地读一读下面的文字,然后体悟一下,没有概念、没有造作的心是怎样的?这个远离对错、善恶、美丑的心的当下会慢慢的清晰、澄明、凝定、空朗!
万物流动,变迁,生生灭灭不止,宇宙肯定有其最究竟的真理!既然是真理,那它一定是亘古不变、普遍存在、超越一切时间与空间、遍一切处的。下面的几段话,可以帮助我们理悟甚至是体悟这个真理——
1.任何现象都是无常生灭的败坏之法,离一切相的“道”则是不生不灭的。般若是可以使人到达解脱彼岸的无相智慧,而无相才是真正金刚不坏的。
2.真正的终极真理或法,一定是超越地域、种族、时空乃至超越一切相的,不生不灭,金刚不坏,根本不可能有“法不行了”、“不能够度人了”和“现在的人用那个法已经修炼不了了”之类的情况。
3.根本没有一个地方或空间在三界之“外”,也就无所谓三界内或三界外了。“外”只是方便说,诸法当下的体性就是涅槃,却既不在诸法之内,也不在诸法之外。也就是说,无形无相的涅槃,既不在三界内,也不在三界外,当下就是。只是把证得涅槃假名为“跳出三界外”罢了。
4. 整个宇宙或世间无论多大,即无论有多少恒河沙佛世界,也都是世间生灭之法,都在三界之中。
5. 无余涅槃,是一切烦恼及其无常生灭的业报身、心完全灭尽无余——惑、业、苦永灭,也就是入于不生不灭、究竟圆满的寂静境界。有余涅槃,又名有余依涅槃,指的是一切烦恼完全灭尽无余,尚余现受无常生灭的业报身、心未灭。说白了就是,生死轮回之因虽尽,但还余有所依住的有漏色身未死,尚有余业、余苦未灭。而只有到所依住的色身也灭尽之时,方名无余涅槃,简称入涅槃。不过,所谓的入涅槃,也并非实有入涅槃,既没有真实确定的“我”能入,也没有真实确定的“涅槃”所入,更没有实“入”可得,只是在名言之中假名为入涅槃罢了。
6. 普通人什么都不想的时候,只是那颗妄想心表面上什么都没想,骨子里还都是为私为我的观念,还是妄想心,怎么能是清净心呢?!
7. 众缘和合而生起的所谓“众生”,都是刹那生灭之法,没有一个实在真实、恒常不变的所谓“众生”存在,只是起个假名叫做“众生”罢了。因此,虽然有所谓的“众生”已得度化,却也不做实有众生被度化的妄想,实实在在地讲,没有一个真实的“众生”得到救度。正是因为一切事物都像水中月、镜中花、梦中事一样,都是无常、无我、虚幻不实的,所以佛家才讲“广度如幻众生,宴坐水月道场,大作梦中佛事,降伏镜里魔军。”如果哪位要是认为,既然“实无众生得灭度”,何必还要度众生呢?那就落入无因无果的断灭邪见中了。修行就是于幻中精进修离幻之法,才有离幻的可能,否则将永远无法解脱生死轮回的幻法。
8. 有人说,什么“正法”、“邪法”的,你这是著相的分别心。那么,讲离相,是不是就对任何现象乃至正邪都不能分别或无法分辨了呢?当然不是,否则就错解离相的含义了。所谓的离相,只是要“于第一义而不动”——了知任何现象都是幻生幻灭的幻法而不执著抓取,并不影响对这个现象乃至正法与邪法的分析或辨别。如果对任何现象都不能分别或无法分辨了,那是愚痴而不是智慧。佛陀说,“设与善知识从事者。便能分别诸法。亦当与人广演其义。”(注:善知识,指能教众生远离恶法修行善法的人,与恶知识相对。)在《维摩诘经》中,有一句对佛陀的赞叹就是“善能分别诸法相,于第一义而不动!”
9. 一切具体的现象都可以在头脑中想象其相状,也都可以用语言文字描述其特征,还可以用种种标准与数量衡量其体积、重量、速度等。一切所想象出来的都是“相”,一切语言文字本身就是“相”,因此语言文字也只能描述“相”,数字的多与少一样是“相”,亦只能衡量“相”。而“道”是离一切相的,以其无形无相,所以是言语道断、心行路绝的,强为之描述只能是“不可思议。不可称量。”
10. 用波浪与水来比喻现象与“道”。凡夫只是见现象——波浪,而见不到一切现象的体性或本质——“道”。如果能够离了波浪的幻相,就可以见到波浪的本质——水。不是离开波浪才有水,也不是在一切现象之外有个离相的“道”,而是波浪的当体就是水,一切现象的当下就是无相的“道”。执著现象以为真实,则无法见道。了知现象虚妄,就可见到一切现象的本质——如来。
11. 如果有众生执著于一切善恶因果都是根本不存在的,或执取任何邪法以为真实,固执地坚持自己的见解正确,就是执著我相,由此而诸相皆生,必将堕落恶道、流转生死而无从解脱。比如,“有见及无见。彼受此二见故。便随魔王、魔王眷属。”“邪见之人,应生二处:若地狱趣,若畜生趣。”
13.如果有人听到佛陀说不可执取法相,就否认一切物质与精神现象,乃至佛陀所讲的正法,甚至认为不应该依照佛陀正法律修行,那就是谤佛谤法,已经落入了执取非法相的断灭邪见之中了。对于凡此种种诸相,佛陀教导的只是离相罢了,即只要了知皆是众缘集起的幻相即可,并不是要否认其暂时存在,也并非不能对各种现象乃至正法与邪法进行辨别。既不执著一切幻相“实有”——常见,也不执著一切幻相“没有”——断见,两种极端的见解都不要执著,行于中道。
14. 宇宙中的一切物质与精神现象,都有共同的终极本质——“道”。在“道”的层面上,一切对立与差别都归于平等,就如男、女“不二”都是人一样,天地万法都是“道”,一切对立事物在本质上是没有差别的,都是平等不二的,这就是“不二法门”。虽然众生与佛是对立而存在的,但是在本质上却毫无差别,因此就有所谓“生佛不二”的说法。而“色心不二”,指的是物质(色)与精神(心)也是平等不二的,都是共同本质“道”所显现的不同现象罢了。
15.没有欲望、习气,离开一切法、相的生命本自是解脱的!

朋友,读完以上的文字,撇开对与错的执取和思维链条的流淌,尝试把心安住当下,体验这份清晰、澄明、凝定、空朗——
2#
发表于 2012-4-24 15:06 | 只看该作者
仁兄论道,酣畅淋漓!
3#
 楼主| 发表于 2012-4-24 15:21 | 只看该作者
仁兄论道,酣畅淋漓!


感谢仁兄理解回帖!
上面的大多文字摘自论坛某大德仁兄的文章,为利于与法轮弟子交流,不引起他们的反感,故采用摘编、条目形式!


[ 本帖最后由 正悟 于 2012-4-24 20:15 编辑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26 22:10 , Processed in 0.10308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