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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这些寄生在“大纪元”网站的汉奸的名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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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8-28 11: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纪元专栏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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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匿名  发表于 2006-8-28 11:54
大家来个八仙过海,给他们暴暴光如何!                                        .
3#
匿名  发表于 2006-8-29 00:13

真的是汉奸

曝光我觉得不错,可一想怎么有点像当年我在邪教内部的搞法。算了吧。
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9 10:04 | 只看该作者
中国长期的封建统治,改变和禁固了人们的处世观念,一味地防守与辩解只能助长对方更加嚣张与猖狂。正如一个人遇着一个无赖,光护着自己的脑袋用辩解对待他的打骂是不够的。二千多年的长期的封建说教,已始我们多数人形成了“羊类”思想,留下的尖角只是“内用”,而国外的游牧民族却保持着“狼类”的本性,那些逃出国的败类,在“狼类”思想的灌输下,也逐渐被同化,还把他们当作“羊”对待,终究会被咬伤。历史是一面镜子,不想深谈,个人观点。
5#
 楼主| 发表于 2006-8-29 12:02 | 只看该作者
这里是可以发表自由观点的论坛,只要符合论坛的要求。谢谢您的参与。不过这里不是卖书的地方,哈哈,本人性“杂食”,什么都“吃”,一般不按广告选物,凭自己所需。
6#
 楼主| 发表于 2006-8-29 14:00 | 只看该作者
“一直以为您的自画像上是一件蓑衣,现在才知道那是一付架子。”
哈哈,你的“羊角”用错了地方,连俺的“自画像”也不放过!也许您不是“羊”,您的意思是让您咬上几口,我还要流露出感谢与哀求的表情?因为你是上帝,必须要让您满意才行!
我还是要给您说,本人只是一位普通公民,但也有表达个人观点的权利,同时,认为这里也 不是摆“架子”的地方,俺觉得俺天生就没长出“架子。或许您在工作与生活中架子太大了,想尝尝平凡的滋味,若是这样,找俺不行,建议你去找冯小刚、葛优他们,要他们给你弄个《甲方乙方》的续集吧。
若是俺把汉奸们给暴光也弄到了你的痛处,那就没办法了,痛就忍着吧,国内从政府到普通公民每天都在被他们咬呢!

[ 本帖最后由 宝善寺袁 于 2006-8-29 14:01 编辑 ]
7#
匿名  发表于 2006-8-29 15:20
按照发愣工的德行,这里应该有拉大旗扯虎皮来的,估计有的名字根本就是拉郎配来的
8#
匿名  发表于 2006-9-26 11:30

你可以反对我的观点,但你必须捍卫我说话的自由!

你可以反对我的观点,但你必须捍卫我说话的自由!
凭什么说我是汉奸?
我是爱国的!
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
罗永忠
9#
 楼主| 发表于 2006-9-26 18:36 | 只看该作者
“你可以反对我的观点,但你必须捍卫我说话的自由!”

我必须捍卫你说话的自由!?说说道理吧。

我凭你为大纪元做事儿,凭你对祖国的立场!你说你爱国,那俺恭听你是怎么爱国的!李大师还说是从垃圾里捞弟子呢,还号召弟子们出来“救渡”众生呢!
10#
 楼主| 发表于 2006-9-26 19:07 | 只看该作者
复罗永忠 及大纪元的其他笔杆子们:吃晚饭的时候,想想称呼你们为汉奸确有不妥,本人深表歉意。
汉奸这一“荣誉”原是指汉人中的奸细,虽后来含有卖国者的内含,但祖国现在已是五十六个民族的大家庭,因此,本人也觉得再用“汉奸”一词,实有失公平,本人现在声明,对于那些出卖祖国的人,称为“华奸”或“中奸”,特此更正。
11#
匿名  发表于 2006-9-26 20:41
#8

你还知道历史是人民写的,不是李大师编的!!!!
12#
 楼主| 发表于 2006-9-26 20:58 | 只看该作者
他们在美国也弄个“人民网”,能成为他们认同的人民可不容易呢。
13#
匿名  发表于 2006-9-26 21:26
这些坏人应该分一下等级,有的罪大恶极,死有余辜,有的虽干不少坏事,但罪不当诛。各自的影响和为害程度也不同。
14#
匿名  发表于 2006-9-27 15:28

让人说话,天不会塌下来!

让人说话,天不会塌下来!
说我是“汉奸”,还不许我分辨几句吗?
罗永忠
15#
 楼主| 发表于 2006-9-27 20:07 | 只看该作者
复楼上:
我没有禁止你说话,也没有这个权利,你我在这儿都是自由人,而且,我还申明在恭听你是怎么爱国的啊?
16#
 楼主| 发表于 2006-9-27 20:24 | 只看该作者
俺进你的“家”,把你爱国的“思想”随便“请”来一篇,让大家看看你的爱国心。


“罗永忠:击鼓痛駡「中宣部」

作者:罗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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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5日讯】
                   
罗永忠:击鼓痛駡「中宣部」
(“中宣部”连续两年审查春节联欢的小品,“卖拐”“卖车”深深的伤害了广大的残疾人!在全国残疾人强烈的反对下,依然支援著歧视残疾人的不道义的行爲!对此表示极大的愤慨!在申诉无门的情况下,作此骂文!)

  (咚咚,咚咚达达,咚咚)

  击鼓来骂中宣部!
  大老爷各个听清楚!

  (咚!)

  不管你是什麽学问和教授
  也不管头顶乌纱是几品的官

  (咚咚咚)

  小百姓我不怕死

  (咚)

  拼破了,这头颅,我也要骂你这“中宣部”
  祢衡击鼓大骂曹,
  骂你个曹贼又何妨?

  (咚)

  我说真话全不怕,
  脑袋掉了碗大的疤
  中宣部,广电局!
  狗屎一堆在汇集
  富人拿穷人来开心,
  这个问题最可气!
  在一个和平的国度里
  应该是富有的人群有道义!
  拿“弱势”群体来耍戏

  (咚咚)

  难道良心成了荒草地?
  空虚的老爷需要“乐趣”
  就忍心拿这残疾人来耍戏

  (咚)

  卖完拐,还卖轮椅!
  卖完了良知卖道义!
  骂你们的良心不如猪
  弄出闹剧一出出
  肥头大耳啤酒肚
  可没有道义是粪土!
  骂你们支援痞子演闹剧
  竟然拿残疾来做乐趣

  (咚)

  高屋建瓴吹的欢,
  你们道义在那里?

  (咚咚咚)

  一审二审和三审,
  审查到底是审查啥?
  领导难道都是“方脑壳”
  文明道德都知道!
  可就是,明一套,暗一套!
  有多少残疾人反对“卖拐”
  “卖车”的小品照样能出炉!

  (咚咚)

  我到要问问!

  (咚!)

  拿残做趣,是不是缺大德?
  明礼诚信,学跛脚走路!是不是不人道?
  “不瘸走两步”是不是一句,该说的人嗑!
  大年三十学瘸子走路!
  这就是你们捧上天的艺术!
  呸!

  (咚咚)!

  多文明的语言!多麽动听的辞汇呀!
  高声大气的喊“拐了!”
  难道你们都把酒喝多?
  都“明月几时有了?……”

  (咚,卟咙咚)

  什麽文明道德不知道!
  却只会孟尝君那一套?

  (咚!)

  好坏不分,良莠不辩,
  倒给痞子来撑腰!

  (咚咚咚)

  阴奉阳违,祸国秧民
  把权利置与监督下
  你们却可以随便的来游戏!
  泱泱华夏大中国,
  先请“中宣部”讲道德!
  弱势群体不容欺
  拿残做趣无天理!
  问渠那得清如许?
  只怕源头污染多!
  污染道德的源头——就是你们“中宣部”
  这就是,中宣部,奸臣害国!
  祸国殃民。惨无人道!

  (咚咚)

  捐十吨洗衣粉给中宣部吧……
  洗洗他们肮脏的灵魂
  我有此骂,真是再三想!
  真可叹!我一个小百姓,
  那有说话的地方?
  心中恨,难平消!
  这——!
  大鼓一响震天庭,
  怕死不做祢正平!
  举头三尺有神灵!
  欺我尊严决不行!
  想那,苏武牧羊,雪地冰天留胡节
  就爲是,把尊严来保留

  (咚)

  生与我尊严我可活!
  没有尊严不愿意生!

  (咚咚)!

  明地里,高举人权的大旗
  暗地里,作著最不道义!
  遏塞正义,苍天敢欺!

  (咚)

  讴歌不人道,讽刺真善良!
  官官相护穿一条裤!

  (咚咚)

  我向苍天有一问
  “中宣部”——公理有无?
  莫残肯顾!欺残有理?

  (咚)

  哎!

  (咚)

  瘐死往生去西方
  最爱我的是亲娘
  如今社会太黑暗
  人间炼狱活阎王!
  最好的关心是理解
  凭什麽讽刺和挖苦?
  人人都有一张脸
  不瘸你也走两步!

  (咚)

  瘸子,瘫吧和拐了
  卖拐,卖车,卖轮椅
  爲了杜绝下一次
  这一次我决不妥协
  天不刮风不下雨
  拼死也要骂这不道义!
  骂人也是你逼的!”
17#
 楼主| 发表于 2006-9-27 20:40 | 只看该作者
再复罗忠永:

就因为李洪志刚出道给弟子和病人治病,用了“跺脚”的招数,就认为是专利啦?赵本山的小品就不能用?就不能揭露骗子的技量?心里没鬼永远都不会心虚!可惜的是有些被李大师卖了的人,还在为他流尽最后一滴骨髓。请问罗先生,你与李大师是同乡,你为他又这么卖命,想必你已圆满了吧!
18#
发表于 2006-9-27 21: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 宝善寺袁 的帖子

宝兄,您错了.对卖拐的问题,应该明示一下:此乃文学作品,欢迎对号入座!
19#
发表于 2006-9-27 21:50 | 只看该作者
知道他们为什么那么怕“卖车”“卖拐”的小品吗?
真相是:那两个小品尤其是今年春晚赵本山和范伟演的小品就是在教导那些至今还痴迷的人快快醒悟,早点学聪明、长见识,最后象范伟一样说声“谢谢哦,长见识了”

他们能不怕吗?

海外的罗永忠们,修到满腹仇恨、满腔愤怒怕是有问题了吧?
20#
匿名  发表于 2006-9-27 22:14
复罗永忠

李大佛一个巴掌治罗埚,你也来个击鼓痛骂咚咚咚!!!!!!!!
21#
匿名  发表于 2006-9-28 10:50
回复#21的帖子

你又错了,人家罗永忠爱的是天国啊!对吗罗先生.........?
22#
匿名  发表于 2006-9-30 16:43

如此说话理太偏!

宝善先生:
如此说话理太偏!
天下,以理服人,以道为循,汝不讲道理矣!
同乡岂可为过?
残人不可欺,这难道不是道理?这是我要捍卫的人权!不改其志!若你歧视伤残人士,我也一样对待你!
罗永忠
天下为公,还是天下为共?
23#
匿名  发表于 2006-9-30 17:09
东海一枭  杜导斌 刘宾雁 刘晓波 罗永忠  任不寐 孙丰 杨银波俞梅荪 余杰  赵达功  朱学渊   
以上人员,我没有看到他们有关法轮功的文章,你所列举的,还有很多不是法轮学员,但是也许大纪元曾转载过他们的文章,所以你便认为是学员,是你没有事实根据,就乱发表观点!以前有很多冤案,党内整人,就有乱咬的!
痛苦的年代,即使是好人,又能得到平安吗?你能平安吗?

罗永忠
幽思在心底沉静下去,正如暮色降临在寂静的山岗!是该好好思考一下了!
2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 08:48 | 只看该作者
我不能说你是一个连文艺作品都看不懂的人!但要是按你的思维,所有的作家及文艺工作者都应该“起诉”与“追究”!建议你好好多看几遍《卖拐》吧,思考它真正反映的是什么,再不行就去请教赵本山本人。
     请你看清我发贴的标题吧,我没有认为你列举的那些人是法轮功学员,相反,我还认为法轮功组织里的少数人,也只是披着”弟子“的外衣!
     你的生活观或许是因自身的原因加上环境才发生偏差的,本人建议你去看心理医生。我本人认为你的心理健康有问题,我看了你的一些文章的内容,你的“诗”写得要比李洪志好一点点,从内容上看,我判断你具备“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和“表演型人格障碍”,你若能配合医生的治疗,也许还能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中来,否则,只能加重你的病情。还是相信科学吧。
25#
匿名  发表于 2006-10-1 09:34
回复#25的帖子

看到了没有,你作了<<亲切的告别>>,可有人"惦记"着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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