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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耍赖还是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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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06:4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乱石飞下 于 2014-4-8 07:02 编辑

  2013年2月5日,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马季的儿子马东,在纽约南区法院,起诉法轮功媒体大纪元中文网站(以下简称大纪元)侵犯知识产权。主审法官凯瑟琳B.福雷斯特接收了诉状,同时提交的有6份共计114页的证据材料。材料中证实,大纪元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刊载马季先生作品《相声艺术漫谈》的数字版本,严重侵犯了马东作为该版权合法继承人的权利。



  历经长达一年多的漫长诉讼马拉松,近日终于有了结果:大纪元刊文道歉,宣称双方已经和解。3月26日,大纪元在一个副刊的犄角旮旯里,发表了一篇名为《和解声明》的短文,表示:“对于在未经马东的同意,刊载马季作品的行为,大纪元中文网站表示道歉。同时,大纪元中文网站已经完全从网站上删除所有马季作品的数字版本。此案因此达成和解。”



  历来以“讼棍”闻名于世的法轮功媒体,再次败倒在法律之下,也向世人再次证明法轮功的胡搅蛮缠并不是永远好使。但是这种扭扭捏捏的“和解”似乎诚意也太有点不够。所刊发的文章也只有短短的206字,比起大纪元八卦国内艺术名人的文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随便搜一下,以往大纪元贬损起中国的一些著名表演艺术家,诸如:马季、夏雨田、侯耀文、高秀敏、古月、赵本山、范伟、宋祖英等人,所用的文字都是长篇累牍、乌洋乌洋的,八卦的程度远超职业娱乐记者水平,无耻的程度严重击穿人类道德底线,什么节操、人伦、道德都被抛到外层空间去了。现在终于要严肃一次了,认真一下了,却只剩下206字了。再看看所刊发的位置,是副刊的艺术网的艺术长河栏目的表演艺术板块,并且被混杂在众多的艺术活动报道之中。大纪元似乎压根就不想让人看到这份声明,使人严重怀疑大纪元“道歉”的真诚性和“和解”的真实性!



  大纪元作为一家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他所刊登的所有文章都能通过展示和点击网络广告等方式进行盈利。大纪元宣称自己是全球排名前500名的网站,网络点击量和网络盈利额都不可小觑。据此可以推断,大纪元通过非法刊登马季先生作品已经为自己赚取了大量的广告费用和其他收益。


  在美国诸如此类知识产权的侵犯,都是执行严格的惩罚性措施,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和经济罚款。按照《美国法典》(UnitedStatedCode)第17篇第506条和第18篇第2319条的规定,只要被告人蓄意的侵犯他人有效版权达到一定数额,无需营利目的即可构成犯罪。根据2001年联邦量刑指南手册第2B5.3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则最高可处5年有期徒刑加罚款(有犯罪前科者最高可处10年有期徒刑)。


  大纪元明知道自己犯下了严重的错误,只好利用假和解来规避法律的惩罚,所以才有了当前的一幕。看来所谓的“和解”是假,耍赖是真。大纪元一边点着网上赚来的钞票,一边通过假惺惺的“道歉”和“和解”,以 “和解”来赚取同情,让马东先生放他们一马。



  马东先生固然仁慈,不愿意浪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和“讼棍”PK。但不知道大纪元能否真的由此改邪归正,走上正途,不再肆意侵犯别人权益。人在做,天在看,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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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9 12:07 | 只看该作者

人活一世,不是为了个人的成佛,更是为服务社会,体现价值。从历史上看,“窃”者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我奉劝大法弟子切勿在歧路上越走越远,而丢失了做人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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