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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山”缘何成为大法弟子的“绝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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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09: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美国希望山上的“龙泉寺”是大法弟子心中的“希望之地”,曾被“宇宙主佛”李洪志称为风水极佳的宝地,宣称可以帮助大法弟子“成佛”、“圆满”的圣地。因师父仙居于此,各地的弟子纷纷奔赴总部朝圣,本以为可以修得精进,谁知有命上山,却无命下山。
     究竟是仙境之地,还是鬼门之关?
    法轮功弟子为求得师父的礼遇,获得师父的保护,不辞劳苦地上山义务做工,修建总部。李大师吹嘘自己法身众多,包治百病、包避百险,无奈残酷的现实将其编造的谎言一再揭穿,上山效命的精进弟子相继“绝命”于希望山上。年纪54岁的柳济南在几乎没有安全防护的工地高空做工坠亡;台湾弟子江庆贵、谢春宜重病拒绝就医,延误病情致死;总部行政管家韩振国患肺癌病死;鼓噪“三退”“保平安”的李大勇肝病不医,病入膏肓,不治身亡,这位股肱之臣,鞠躬尽瘁,却未能受到师父的法身保护,以宝贵的生命为代价,击碎了法轮功“保平安”的谎言。无论是精进弟子,还是得力骨干,本应“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弟子们,却纷纷丧命在师父身边,不断上演的死亡悲剧,如同阴霾,笼罩在龙泉寺的上空,曾经无怨无悔的弟子们惊愕了……清醒了……顿悟了……
    沉默未必是金,保命才是正道!
逢遇爱徒死亡事件,法轮功组织总是沉默不语,集体失声。一向以“消业”“祛病”为招牌的法轮功,关键时刻总是不能为弟子保命,不止让“法身保护”等许诺成为浮云,也误了痴迷弟子的卿卿性命。
    什么才是最珍贵的?
    什么才是有意义的?
    疏离歧途,归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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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1-20 03:16
体悟:“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

我是于一九九八年得法的,去年底我得知山上基地急需人手,我因为有便利条件就动了一念想去一趟,考量是远行就在行前回屏东探看久卧病床的老妈,我让妈妈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因为我认为亲人更是该救度的众生,妈妈不识字念起来觉得有点烦,后来改念台语就好得多。

有些同修知道我要去美国,有点讶异,无意中也说了不少消极负面的话,确实也给了我很多考验。我自问自己开大游览车都几十年了,还有什么苦吃不了的,因此,一本初衷不为所动的就在十二月五日搭机出发。在韩国机场转机的时候,我的第六感忽然告诉自己,老妈的生命可能撑不过两个月。

到了山上,负责的同修劈头就问我可以停留多久,我回答说两个月。然后,他要我多考虑看看最好是能够延长到六个月,后来我就决定六个月。

到第七天,我被分配到三楼木工师傅那儿作助手,他们交待我眼前就是缺料,你赶快把一楼的木板弄到三楼来。我到一楼一看,一块块都是好长好重的木板,心里想平地我都抱不动还怎么拿到三楼去,于是又着折回三楼跟那位同修请教。他能劈头就回答我说,你抱不动它,总该动动脑也可以背着它吧! 我心里叨咕 : “那有这种同修,居然一点也不体谅,还出那么个馊主意。”不过,转念又一想就当考验自己过心性关吧。背就试着背,好重好难走啊! 又怕脚跟无力会摔跤,我心里又在叨咕 : “好不容易才背完第一根木板,今天该怎么过? 往后还五个多月又该怎么熬? ” 我静下心来求 师父,我必须坚持下去啊。好不容易背着木板到了三楼,真的是如释重负。接着,我陆续的完成了第二根和第三根木板,是稍微不那么疲惫不堪了。说也神奇,背到第四根木板,就一点也不觉得艰难或疲劳了。到后来,连三楼那两位木工同修还搞不清楚都是我一个人搬上去的,因为他们一直以为我运气真好,有美国西人同修帮着抬运。事实上,却见证了大法的超常和修炼的殊胜与美妙,有师在,不是常人在做事。

二月,我接到家人电话告知老妈已经往生,我陷入犹豫长考是不是自己有必要提早回台湾奔丧,同修也给了我参考意见,我选择最大限度符合常人社会,决定回台奔丧,等办完事再回山上一趟。同修马上帮我安排好半夜凌晨的班机,本来要送我到纽约同修的家中稍事休息,我不想太麻烦到同修,后来就直接把我送到机场。在长时间的等候中,我可以学法、炼功、发正念。没有料到我的儿子居然拨了一通电话给我,他说 : “既然你奔丧完了还要再去美国,何不让我代替你奔丧,那么你五月再回来参加外婆的百日祭就可以了。” 我感到儿子的贴心,但是,现在的我只身在机场,下午离开时在匆忙中又没有留记山上的连络电话,我怎么回去山上呢。

——法轮大法 正悟网
http://www.zhengwunet.org/zhengwunet/gbarticle_id/88971.html
3#
发表于 2014-11-20 11:27 | 只看该作者
2楼的是国华吗?不管是不是,麻烦到大陆看看,看看这里搬家公司的员工是如何搬家具的?他们的神功比之你们修炼人如何?

如果希望山上仍旧在大兴土木,这就又直接证明了李来伪神佛的无能了,因为他那自诩的“四大功能”只要悄悄地使用一样,就足可以让这个基地早早就“殊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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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0 11:28 | 只看该作者
唐老鸭 发表于 2014-11-20 11:27
2楼的是国华吗?不管是不是,麻烦到大陆看看,看看这里搬家公司的员工是如何搬家具的?他们的神功比之你们修炼人如何?

如果希望山上仍旧在大兴土木,这就又直接证明了李来伪神佛的无能了,因为他那自诩的“四大功能”只要悄悄地使用一样,就足可以让这个基地早早就“殊胜”了!

难不成是师父老亦,功能皆无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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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1-20 13:31
唐老鸭 发表于 2014-11-20 11:27
2楼的是国华吗?不管是不是,麻烦到大陆看看,看看这里搬家公司的员工是如何搬家具的?他们的神功比之你们修炼人如何?

如果希望山上仍旧在大兴土木,这就又直接证明了李来伪神佛的无能了,因为他那自诩的“四大功能”只要悄悄地使用一样,就足可以让这个基地早早就“殊胜”了!

感觉他不像是国华。因为国华家里好像是女儿。而且他太太就在美国做“义工”。
6#
发表于 2014-11-20 16:19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4-11-20 13:31
感觉他不像是国华。因为国华家里好像是女儿。而且他太太就在美国做“义工”。

国华是卖皮货的,而2楼所说的那位是开大游览车的。
7#
匿名  发表于 2014-11-20 17:32
国华好像不做皮货生意了,改行做旅游景点书籍等生意了!
8#
匿名  发表于 2014-11-20 18:08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这句话对轮徒来说是最贴切了。
9#
匿名  发表于 2014-11-20 19:33
凯风网:两岸互信论坛:兼顾宗教自由与陆客不受骚扰权



  首届“两岸民间互信论坛”中,大陆有人以“五毒”形容法轮功、台独、藏独、疆独与民运,引起两岸学者不同的思辩,会后台研所常务副所长倪永杰发表文章,认定“五毒”影响两岸民间互信,台湾当局应该正视,并思考如何解决。

  尊重大陆的观感

  早在1992年法轮功在中国大陆以气功团体名义,得以合法发展。但在“以党领政”党国体制下,所有团体都得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或结盟。然而法轮功不为所动,拒绝中共在其团体成立党支部的要求,脱离中共的掌控。中共乃根据宗教管理条例的规范,判定法轮功为“邪教组织”。

  这16年来,它在中共当局看来是破坏大陆社会稳定的“毒瘤”,此毒瘤在两岸关系趋好的情势下,却持续在台湾生存发展,形同伤害两岸民间互信,进而削弱两岸政治高层互信,两岸和平发展的“障碍”。

  2008年以来两岸关系取得大幅度进展,大陆人士来台交流增多,包括每年百万以上的官员、观光客、学生、媒体人士、资本家、商人、宗教人士、学者来台参访时,法轮功人士如影随形在重要观光景点“纠缠”,伤害大陆同胞来台交流的“心情”。

  不仅如此,大陆学者认为法轮功利用台湾自由民主体制及法律漏洞,对大陆进行反共、颠覆,严重影响大陆既有的社会稳定。甚至于将法轮功与台独、藏独、疆独、民运等五种势力,视为“五毒合流”,造成影响两岸民间互信的阻碍因素。

  对于大陆学者对法轮功的评价,我们应该高度尊重;毕竟在不同党政体制结构下,引领不同的思维,而对其作出不同的判断。然而中共也应该用同理心,看待台湾民主自由结构下,对各个宗教、社会团体活动的“法治”(rule of law);国家必须依宪法保障人民的宗教信仰、集会结社及言论抗议自由

  法轮功既然是向中华民国登记有案的社会与体育团体,它也是台湾既有的众多社团中的一员,就拥有依法律而来的各项保障权利。因此,当法轮功信徒在各景点对大陆人士进行大陆同胞不以为然的“骚扰”时,在台湾警察、人民看来,都属司空见惯之事,是其“宗教自由”、“言论自由”与“抗议自由”的范畴。公权力不得随便介入,逮捕法轮功信徒。

  宗教自由有界线

  不过台湾在强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之际,应该“以客为尊”,慎重考虑大陆同胞来台参访、观光时的“愉悦心情”,不应该让法轮功人士对大陆同胞作“过度骚扰”;相反的,可以思考对法轮功信徒作合理的公权力要求。如大陆同胞经常出入的重要景点,划定界线,让法轮功人士活动,而不得对大陆同胞作贴身纠缠的宣传。

  至于法轮功是否为“邪教”?法轮功与其他台独、藏独、疆独、民运等势力结合,合流为“五毒”?大陆方面也应该站在相对的同理心,尊重中华民国民主政治体制。如果国家公权力恣意作出类似中共的评价时,定当引起台湾内部的“宪法争议”,反而不利两岸民间互信,伤害和平发展。

  为了解决法轮功信徒在台湾境内陆客畅游各主要景点的“骚扰行动”,在此建议,大陆可以在“两会”会谈时,将之列为优先讨论议题。而台湾也应释出善意,应在不违反宪法人权保障条款前提下,与大陆讨论旅客免于人身骚扰问题。

  当公权力愿意思考、投入法轮功抗议范围的限制时,既可消除大陆人士来台的负面印象,实践以客为尊的优美中华文化;又可划定信仰自由与抗议自由的界线,实践合理的宪政人权规范。马政府也可在此议题洗刷软弱无能的负面刻版印象,为两岸民间互信与和平发展,抛出善意。

——凯风网
http://www.kaiwind.com/kfxx/201301/05/t20130105_862497.htm
10#
发表于 2014-11-20 23:02 | 只看该作者
9楼:

就因为法轮功组织不乐意在其内部建立党组织,中共就将之定为邪教?请问:此言的出处与依据何在?难不成就是说故事?
11#
发表于 2014-11-20 23: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14-11-21 10:46 编辑

再者,大陆有诸多民间团体、组织内,均未建立中共党的组织,那么按此理,这些民间的团体、组织均要被划定为邪教了?!
12#
发表于 2014-11-21 08:23 | 只看该作者
早在1992年法轮功在中国大陆以气功团体名义,得以合法发展。但在“以党领政”党国体制下,所有团体都得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或结盟。然而法轮功不为所动,拒绝中共在其团体成立党支部的要求,脱离中共的掌控。中共乃根据宗教管理条例的规范,判定法轮功为“邪教组织”。


这其实就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说法!
13#
发表于 2014-11-21 08:2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14-11-21 08:31 编辑
至于法轮功是否为“邪教”?法轮功与其他台独、藏独、疆独、民运等势力结合,合流为“五毒”?大陆方面也应该站在相对的同理心,尊重中华民国民主政治体制。如果国家公权力恣意作出类似中共的评价时,定当引起台湾内部的“宪法争议”,反而不利两岸民间互信,伤害和平发展。


至于法轮功是不是邪法邪说,主要应视看考量其理论的架构组成,而不是去观察观看某个执政党或在野党的说辞。

http://www.tianjian.org/forum.ph ... &extra=page%3D1
14#
匿名  发表于 2014-11-21 13:49
早在1992年法轮功在中国大陆以气功团体名义,得以合法发展。但在“以党领政”党国体制下,所有团体都得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或结盟。然而法轮功不为所动,拒绝中共在其团体成立党支部的要求,脱离中共的掌控。中共乃根据宗教管理条例的规范,判定法轮功为“邪教组织”。


9楼:好像李洪志本人都没有这样的说辞啊!不知这又是哪位发明家的创造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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