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
陈忠实 发表于 2015-4-13 15:57 按李洪志之流的说法,科学是不存在的,只有“法轮功”才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无所不胜。既然“法轮功”有如此大的“神威”,李洪志之流为什么还要在国际反华势力的指使与帮助下,动用极为昂贵的高科技设备,搜罗高科技人才,盗用我广播电视节目专用频率和技术参数,发射相同的电视信号进行干扰呢?事实再次证明,李洪志之流所说的一切,全是骗人的鬼话。
瘦身出家吃天下 发表于 2015-4-13 16:03 李洪志出于其不可告人的险恶用心,到处诋毁政府和法律秩序的作用,宣称“现在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哪个政府也解决不了。民族问题,国家与国家的问题,民族之间的矛盾,许许多多社会犯罪各方面的原因,哪个政府都头痛,谁也解决不了。"
下雨不打伞 发表于 2015-4-12 16:46 开展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真正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
戏子 发表于 2015-4-13 16:07 我们可以对当今遍及国际社会的邪教现象做一个概括性的总结:所谓邪教,就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设立,以制造、散布迷信邪说为手段,神化首要分子,发展和控制成员,具有秘密结社性质,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不法团体。对于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社会而言,邪教组织就是犯罪团伙;广大人民群众与邪教组织的头目及其死不改悔的骨干分子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社会主义社会的新中国,绝不允许邪教的存在。
下雨不打伞 发表于 2015-4-13 16:11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任何组织、任何个人违法犯罪,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因策划和制造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而受审判的“法轮功”顽固分子,在我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后,仍组织、策划、煽动、帮助“法轮功”练习者自焚,严重触犯了法律。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3 13:45 , Processed in 0.083425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