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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恢恢,法轮功难保闫永明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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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7 17: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7日   文章来源:凯风网   作者:孙熠

                 http://anticult.kaiwind.com/xing ... 50427_2477155.shtml

【凯风网4月27日消息,通讯员:孙熠】4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这100名外逃人员的详细信息。其中包括2001年11月逃往新西兰的通化金马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闫永明。闫永明逃亡新西兰后,投奔并支持法轮功组织,有意结识了叶浩、王文怡等一些法轮功人员。而据澳大利亚媒体《悉尼先驱晨报》网(Smh.com.au)4月15日报导,中国山东警方“猎狐行动”专案组曾远赴澳大利亚,劝返商业贿赂犯罪嫌疑人董峰及其妻子杨某回国协助调查。据凯风网了解,董峰堪称闫永明第二逃亡澳大利亚后投奔法轮功,二者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犯罪嫌疑人:董峰

报道说,为打击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员,中国山东警方“猎狐行动”专案组曾远赴澳大利亚,劝返商业贿赂犯罪嫌疑人董峰及其妻子杨某回国协助调查。报道同时称,董峰2009年外逃至澳大利亚后加入了法轮功组织,并加入澳大利亚国籍,目前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全球通缉刑事犯罪嫌疑人。

  根据报道,2009年,原山东省日照市一大型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董峰(Dong Feng,音译)因涉嫌商业贿赂受到中国警方调查。2009年初,董峰一家三口外逃至澳大利亚。同时“大众网日照”2014年12月30日报导,行贿方山西省某煤化公司在2005年至2007年期间以董峰及其妻子名义办理了两张银行卡,并多次向该卡内打款,涉案金额高达1000万余元。

  另据大众网的报道,2014年12月17日,董峰妻子杨某同意回国配合调查,并与工作组人员同机回国,而董某则表示愿意在妻子接受完调查后尽快回国投案自首。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据凯风网了解,境外法轮功组织一向藏污纳垢,为捞取巨额经济利益,不惜替相关犯罪嫌疑人员造假来获得相关国家的所谓政治庇护,闫永明和董峰绝非个案。  

  相关报道链接:

  1. “中国伟哥之父”法轮功支持者闫永明再遭通缉

  http://anticult.kaiwind.com/xing ... 50425_2473778.shtml

  2.《刘阳其人其事》

  http://anticult.kaiwind.com/zlk/ ... 090612_822913.shtml

  3.《新西兰内政部长:严查涉法轮功人员欺诈性移民 》

  http://www.kaiwind.com/ckxx/ywcz/200810/22/t20081022_822442.htm

  4.《法轮功支持者闫永明在新西兰再次被控巨额诈骗》

  http://www.kaiwind.com/anticult/ ... 41017_2001671.shtml

  5.《闫永明非正常渠道获公民资格被指控》

  http://anticult.kaiwind.com/zlk/ ... 091118_821929.shtml

  6.《法轮功支持者闫永明在新西兰被指控 》

  http://anticult.kaiwind.com/zlk/ ... 091118_821930.shtml

  7.《新西兰警方调查法轮功支持者闫永明(刘阳)政治贿金案 》

  http://www.kaiwind.com/ckxx/ywcz/200811/26/t20081126_822436.htm

  8. 《日照一企业采购部长受贿潜逃澳大利亚五年做导游》

  http://rizhao.dzwww.com/rzxw/201412/t20141230_11646279.html

(责任编辑: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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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5-4-27 21:29
  天网恢恢,法轮功难保董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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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5-4-27 23:21
游客 发表于 2015-4-27 21:29
  天网恢恢,法轮功难保董峰

看来,法轮功与贪腐分子也是沆瀣一气的,不然,为什么会给这类分子提供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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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5-4-28 09:15
杭国明:像这些人我们都不承认,不想发表评论。国外的学员更难修炼,很难抵挡美国假李洪志的欺骗,最后都修邪法,干坏事反政府。我们一概不承认!国内国外都一样,在国外合法修炼也不能针对中国政府进行反对中国政府的反政府行为,虽然各国法律不同,但天理(佛法)都是一样的,佛法要求的标准都是严格的。总之,佛法修炼是严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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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8 09:23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5-4-28 09:15
杭国明:像这些人我们都不承认,不想发表评论。国外的学员更难修炼,很难抵挡美国假李洪志的欺骗,最后都修邪法,干坏事反政府。我们一概不承认!国内国外都一样,在国外合法修炼也不能针对中国政府进行反对中国政府的反政府行为,虽然各国法律不同,但天理(佛法)都是一样的,佛法要求的标准都是严格的。总之,佛法修炼是严肃的!

你还是把网友们反问你的问题一一回答一下吧。比如:唐老鸭何时何地先骂人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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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5-4-28 10:09
全球公审法轮功佛邪会, 全球消灭邪教法轮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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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28 15:38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5-4-28 09:15
杭国明:像这些人我们都不承认,不想发表评论。国外的学员更难修炼,很难抵挡美国假李洪志的欺骗,最后都修邪法,干坏事反政府。我们一概不承认!国内国外都一样,在国外合法修炼也不能针对中国政府进行反对中国政府的反政府行为,虽然各国法律不同,但天理(佛法)都是一样的,佛法要求的标准都是严格的。总之,佛法修炼是严肃的!

也就是你津津乐道真把自己当作法论功的总负责人了。

你的“佛法修炼是严肃的”就是你口中的你“可以无法无天,警察都不敢管”?

8#
 楼主| 发表于 2015-4-28 15:40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5-4-27 23:21
看来,法轮功与贪腐分子也是沆瀣一气的,不然,为什么会给这类分子提供帮助呢?

李洪志:“贪污腐败那都不算什么。咱们换个角度讲,说这个人贪污腐败,他贪污的是中共邪党的钱,把中共邪党给腐败掉了,他还做了好事了呢”。世人无论在意识形态上有什么不同,但皆知贪污是犯罪,唯有“慈悲”的伪主佛才能这般赞美贪污是好事。所以他们能狼狈为奸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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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8 23:43 | 只看该作者
转凯风-法轮功充当不了外逃者的“保护伞”

http://anticult.kaiwind.com/xing ... 50428_2479633.shtml

法轮功充当不了外逃者的“保护伞”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8日   文章来源:凯风网   作者:柳随风

  法轮功邪教流窜海外后,凭着李洪志等“高层”处心积虑地钻营、挖空心思地献媚,以及西方反华势力有意地“栽培”之下,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得以栖身并形成了一定的“势力”。但随着国际上打击力度的不断加码,以及越来越多的信徒逐渐认真其邪教面目,海外的法轮功学员日渐调零,已沦落到搞个游行动辄求助“外援”的地步,李洪志等处境尴尬,随时面临被主子一脚踹开的命运。

  为了壮大队伍提高身价,李洪志一伙人瞄上了那些想居留西方国家但无合法身份的华人,声称“想找机会留在美国或者其它的经济发达国家,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法轮功的名义来办难民”,俨然以“保护伞”自居,引来大批伪难民的同时,也使国内一些涉重大案件的外逃者也纷纷投怀送抱,盼着在其照拂下逃避刑责,其中较典型的就有通化金马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闫永明、山东省日照市一大型企业管理人员董峰等。

  但法轮功真能充当这些伪难民特别是外逃者的“保护伞”吗?笔者认为不谬不然。

  首先从主观上看,法轮功绝无“保护”之意。像闫永明与法轮功的“结合”,看似郎情妾意、水乳交融,其实只是相互利用各取所需。闫永明多年在法轮功身上下了不少血本,2006年5月出资发起“中国自由文化运动”,与法轮功前呼后应组织若干活动;2006年12月设立“2006年特别人权英雄奖”,奖金高达90000新西兰币;2007年4月颁发“特别精神信仰奖”,奖金50000新西兰币;还公开承诺:“今后,我将一如既往,继续支持法轮功学员。”作为回报,法轮功将前者炒作为名噪一时的“英雄”典型,并组织旗下弟子为其“征签”争取新西兰公民权。当然“征签”也不是免费的,所有的花销都由闫永明“埋单”。至于在一般伪难民的操作上,法轮功更是组织成立了一系列的中介机构,借机大发横财。可以看出,这所谓的“保护”,只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利益交换。

  其次从客观上讲,法轮功亦无“保护”之能。堪称闫永明第二的董峰,在逃亡澳大利亚后亦投奔法轮功,并加入了澳大利亚国籍。可在李“主佛”的“神通”“庇佑”之下,夫妻二人照样躲不开国际刑警组织的追捕。据大众网报道,董峰妻子杨某已回国配合调查,董峰也表示在妻子接受完调查后回国投案自首。那些侥幸以“难民”名义在国外暂居的人员也是好景不长,早在2009年韩国、俄罗斯等地就已有多名被遣返,另有数十名因难民资格申请被驳回等候处置,近年美国、英国等地更不时传来法轮功伪难民被遣返的消息。而如今仍在新西兰醉生梦死的闫永明,也并非得益于法轮功的“保护”,靠的是他从国内卷走的巨大财富,以及两名工党议员的关照。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法轮功不但充当不了外人的“保护伞”,连自家人也在它眼皮子底下屡屡受难,近期就有惨受鞭刑的高兵、沦为失足女的菲、重病而亡的兰多……

  法轮功的大言当休矣,伪难民和外逃者的妄想更当休矣!

(责任编辑: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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