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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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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9 10: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生在世,莫以善小而不为,而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闻“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之母卢淑珍亡于今年8月,被秘密安葬,外界无人知晓。此乃“法轮功”之惯用手段,凡有高层死亡,尽全力达到“不为外人道”的程度,奈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消息传入吾耳,对李洪志所为甚感可悲。奈何李洪志盲目崇拜者多执着,对李所作所为完全忽略,不顾礼义廉耻,弃传统于不顾。今细数李洪志三大罪状,望李追随者清醒。
一为不孝。常言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其中有一就是“婆媳经”,李洪志的妻子与婆婆卢淑珍关系不和,但是作为儿子作为丈夫,李洪志不应将这本难念的经念通吗?李洪志反其道而行之,受妻子挑拨,多年前将老娘安置在美国一偏僻地方独自居住,老太漂流异乡,语言又是不通,身边没可说话的人,李又对其不管不问,吃着残羹冷炙,我想老太心如死灰,在李年幼时将他养大,教他牙牙学语,为他尝尽人生酸苦。老年却落到没人陪的地步,最后吊形吊影,孤独终老。如此“孝子”,可悲!
二再不孝。养儿防老,养女防老,照顾老人是儿女的本份。乌鸦还知反哺,羊羔尚知跪乳。各位“崇拜者”扪心自问,没有父母又哪来的你们?人的一生,至亲至敬至爱的人是父母。又何必为了一个虚渺的“圆满”来供养李洪志?父母才是吾等最要供养的人。倘若李洪志好好供养自己的母亲也罢。但是多年来,李洪志等兄妹对母亲置之不理。一个人如果对赋予自己生命和辛勤哺育自己长大的恩重如山的母亲都不知孝敬,那就丧失了作为人该有的良心,丧失了最基本的道德品质。试想一下,一个连生他养他的父母都不爱,怎么能指望他去爱别人呢?因缘果报,“修炼人”做成这样,如何做表率,如何对得起内心。其所宣传的真善忍,吾认为,当为狗屁之谈!
三还为不孝。中国的古老传统,人死事为大,风光办理,李母生前没受到儿子的供养,死后甚至不能魂归故土,老人都讲究一个落叶归根,可李洪志的“圆满”不适用其生母,甚是可笑。怎奈为一己之私,至亲友于不顾,草草的将丧事处理,吊唁人员少之甚少,生前生后都照顾不好自己的母亲,如此无心之人当真少见,可悲、可悲!!!
李洪志“神通”不再,其宣传的“圆满”人人可以达到,但要换一种说法就是“一死了之”, 其实就是他把法轮弟子的钱财榨干之后,再声声催促弟子去为他卖命,制造严重的社会影响,达到敛财和实现政治意图双重目的。其用心毒如蛇蝎,肆意践踏弟子生命。可惜,当局者迷,李的弟子仍然沉浸在编织的“空中楼阁“中。奉劝各位“修行者”,倘若再不从李洪志的法轮世界中逃离出来,回归正常生活,迟早会做李及法轮邪教的殉葬品。到那时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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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3 09:24 | 只看该作者
可以问问李来先生,芦老太太是驾鹤西去?还是白日飞升?抑或是黑夜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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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4 10:28 | 只看该作者
本洪志自顾不暇,连自己生母都顾不上,更不用说照顾好法轮功弟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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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10-15 21:47
想一想李洪志当年的盛况,对照今天,不禁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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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10-16 14:42
卢淑珍老太太辞世被秘密安葬,不知是哪个克隆李尽的孝?
若是张二蚲,那闺女女婿,外孙女的女婿由谁顶替呢?
请知情者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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