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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杀人手段再创新高——流动的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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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31 11: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偶尔在网上看到两条消息:
一是今年【大纪元10月8日讯】(大纪元记者唐诚编译报导)10月7日,新西兰最大电视台之一的电视三台在新闻中播放了天空新闻(SKYNEWS)记者Dominic Waghorn的对中国刑讯逼供、滥用死刑制度的采访报导;报导中透露中共开始使用流动死刑执行车,并怀疑这可能摘取器官有关-----
二是中国新华网2003年3月28日报道,云南省高级法院为全省各法院配备了18辆注射执行死刑车,并在当天下午成功地对一名男性已核准的死刑实施了注射执行死刑。这是我国首次采用执行死刑车。
两条消息稍加比对,我们可清楚发现第一条消息,明显“失真”,早在前三年中国云南首开注射执行车的先河,文章还使用“怀疑”二字,也是违背国际通用的新闻记者的职业标准和要求。人们有怀疑的权利,但要寻找怀疑的可靠证据,绝不能胡口乱说,尤其是作为新闻记者更应以真实为基本的职业道德。
何况中国政府对已核准的死刑实施注射执行车,符合国际惯例,在法律上也无可厚非。追溯起来,注射执行死刑在199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2条中就有规定。2000年9月14日,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被执行死刑,也采用了死亡注射。再说实施注射死刑,对死刑者来说是尊重其基本的人权,也充分展现了中国政府尊重人权、文明执法的精神,标志中国政府法制建设与国际接轨逐步完善。
新闻自由,这是国际社会普遍法则,但自由不是随意瞎编乱造,两则消息比较,说明新闻记者绝不能为不怀好意的人所利用。新闻记者确实是“无冕之王”。鞭挞丑恶、舆论监督,坚守的是“铁肩担正义,妙笔著文章”。所以新闻记者必须守护社会良心底线,而绝不能被用心不良的人所操纵走向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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