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鉴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6497|回复: 1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七公评点:“不远”到底有多远,莫把鸡毛当令箭

[本贴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11-20 0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猜想着李洪志又该出来发布他那连驴都懒得听、重复万千遍的“满嘴李洪志式”的歪言惑论了。果不其然,李洪志昨天又放了一炮,给他的弟子们在奄奄一息的状态下再打一针不再灵验的强心剂、服一粒更加萎靡的兴奋药。看完他的话,我难耐好奇,不禁有几个问题想跟弟子们商榷:
(一)        为什么李洪志总是不忘告诉大家学法?
(二)        学什么法?
(三)        “最后”的期限如何限定?
(四)        “不远”到底有多远?



(一)        李洪志在每次讲法之后,都不忘“推心置腹”煞有介事地告诫弟子,要学法啊,要学《转法轮》啊。这让我很奇怪,在让他的弟子们做事高于修炼,甚至就是只做好三件事(当然,也包括学法)的今天,他为什么总是念念不忘说学法呢?思来想去,我“悟”到了:原来这是他披着修炼外衣的最后的遮羞布,是他藉以继续哄骗弟子的烟雾弹啊!而且,在他的“法轮功”全军覆没的今天,这是他能够笼络、玩弄弟子的唯一手段了,也是他的所谓修炼,实则对抗社会破产后的最后一丝自慰了,表面上怎么也得维持个形式嘛……大法,不说学法修炼,谁还信啊,尤其今天!

(二)        破绽百出的《转法轮》就不说了,李洪志的后期讲法他的很多学员都充满了疑惑,为什么前后如此矛盾、变化如此之大?所以在国内很多学员开始抵制明慧网,抵制他的后期讲法。在李洪志反复通读的训令下,明知道读一万遍也读不出子午卯酉的弟子们,读得混头胀脑也得耐着头皮读下去。读还不行,还得把大法千刀万剐、没完没了地修改大法。唉,真替弟子们伤心,千疮百孔的大法还要千刀万剐,到底学什么法?书都刮漏了啊!到底尊从前后哪部分呢?比如前面让修心性,后面却对中共大加谩骂,心性哪里去了?

(三)        李洪志又说了,“希望大家走好最后的路”,听完了我都替他害臊脸红。真是见过无耻的,可没见过这么无耻的。99年前后就说“弟子们等待着圆满,我也不能再等下去了”,时至今日,还在说“走好最后的路”,都分崩离析、土崩瓦解了,哪里还有“路”可走啊?都“末法末劫的最后时期”了,都“最后的最后”了,还没完没了呢。放屁也得有个响啊!

(四)        李洪志“讲法”有个特点,临到最后了,总也不忘给弟子们一个不大不小、不近不远、不长不短、不明不白、不三不四的企盼,这不又来了,说“未来的展现不远了”。还说不让弟子执着时间,能不执着吗?谁让你一个劲儿提呢?说了N遍“就在不远的将来了”,可这“不远”也着实是太远了点!连旁观者现在都急了,还在等宇宙旧势力把你弟子“破坏迫害”殆尽啊!呵呵,连李昌、姚杰、纪烈武都出来揭批了,最后是不是以李洪志出来揭批转化收场啊,拭目以待!

[ 本帖最后由 洪七公 于 2006-11-20 00:35 编辑 ]
2#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0 00:28 | 只看该作者

转贴我的一篇旧作,大家可以重温一下李洪志的无耻!欣赏一下他的口头语!

转贴我的一篇旧作,大家可以重温一下李洪志的无耻!欣赏一下他的口头语“最……”,博看官一笑!

编者按:
大家如果稍加留意分辨,就会发现李洪志特别愿意用极端的词汇,如“只有”、“唯一”等,其中“”字出现的频率就相当之高,尤其说到大法的无限好处、弟子们的无边果位、时间的无比迅速等更是“最最”连连。善良的人们,这就该惊觉警醒了!世上哪有那么便宜、容易的事情呢?那必定是骗子的诱饵…….

1我在末劫最后时期再一次把他洪传出来,所以他是极其珍贵的。——《转法轮-法轮大法的特点》;
我可以告诉你,有许多大觉者都在注视着这件事情,这是我们在末法时期最后一次传正法。——《转法轮-老师给了学员一些什么》

2法轮大法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过去我一直没有讲,只有今天我们才讲出来。。。。。。。我要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其实现在想要找个真正的正法师父去教你,比登天还难,根本就没有人管了。末法时期,很高层次都在末劫之中,更管不了常人了。这是最方便的一法门了,而且是按照宇宙特性直接在炼,修的最快最捷径了,直指人心。——《转法轮-谁炼功谁得功》

3        这五套功法远远的超出了一般的通脉法或大小周天,他为修炼者提供了最方便、最快 、最好的、也是最难得的修炼法门。。。。。。。。。修炼一开始就处在很高的起点上,为修炼者和修炼多年而不长功的人提供了一个最方便的法门。——《法轮佛法大圆满法-功法特点》

4我们法轮大法是按照宇宙的演化原理在炼。因为那个法轮是按照宇宙演化原理形成的,按照宇宙的最高特性真、善、忍去指导我们修炼。我们可以说是按照最高的东西在炼了,炼了这么大一个法,等于是炼宇宙一样。——在北京《转法轮》首发式上讲法

5伟大的法、伟大的时代在造就着最伟大的觉者。——《弟子的伟大》

6作为大法弟子,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构成的,是最正的,只能去纠正一切不正的。——《大法坚不可摧》

7因为历史上已经给了你们一切最好的,今天在个人修炼中几乎没吃什么苦,而你们生生世世造下的天大的罪业也没叫你们自己承受,同时以最快的方式给你们提高着层次,保留你们过去好的一切,而每一层次中又给你们补充更好的,修炼中一直都给予你们每一境界中最伟大的一切,圆满后将使你们回到你们最高境界的位置。最伟大、最美好的一切都在你们证实大法的進程中产生。——《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8目前时间就是在不断的加快。我告诉大家,我做得越快时间越快,因为宇宙最高处的因素把我正法与时间联系在了一起。因为那个时间也是旧宇宙的神哪,它们把正法中一切联系在一起了,我快它们就快,我慢它们就慢,所以我做得越快,那个时间就越快。可是为师的不能不快呀,要不及时赶上最后解救就来不及了。。。。。。做到那一步的一切都在最后的最后了,我正完法和没正完法都是一样的,因为一切已经超越它们了,原有的时间、空间在正法中对我都没有阻碍的实质意义了。——《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

9选择什么、走什么样的路,那是未来所需要的,是师父给大法弟子留下的,我挑了一个最好的修炼方式给大家。——《2005年旧金山讲法》

10 李洪志吹嘘得实在太过分了,请看:
我李洪志讲出的理是千百年、亿万年,不管谁度人、不管有多少觉者下世、不管有多少明悟真理的神仙都没有讲出的道理。。。。。。。。我能讲出一切法来,我能讲出天上一切佛一切神一切来,我能讲出释迦牟尼佛的过去、现在与将来,都是经书上没有的。我还能讲出宇宙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及万事万物与一切众生。释迦牟尼佛没讲到的神我都能讲出来,甚至于他们的来龙去脉、宇宙更大至极的情况、不同的天是什么样,当然不同层次的天也是神,不同层次的天体是怎么产生的,一切一切的根本,只有我能够把他讲出来。就包括人类三界的历史中的一切一切,包括哪怕一个细小一直到最大历史上发生的事情,我都能把它说出来。——《美西国际法会讲法》

[ 本帖最后由 洪七公 于 2006-11-20 09:56 编辑 ]
3#
发表于 2006-11-20 09:19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也确实是宇宙中最大的王——王中之王,只不过是吹牛皮的那种大大大王!!!
4#
发表于 2006-11-20 13: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洪七公 的帖子

哈哈,老叫花子终于腾出手来了!希望您这不是“最后的最后”哦!
5#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1 00:03 | 只看该作者
鸭兄,还是呱呱叫啊!我真是没空,每天半夜上网看看,还没“最后”腾出手来哦。
主要是被李洪志气的,出离愤怒了。还骗起没完呢,过分!
6#
发表于 2006-11-21 15:29 | 只看该作者
也转一篇我的旧贴,再揭李洪志的丑恶嘴脸

又见“大师”弄游戏


[明慧网2006年5月10日]登出法轮功头子李红志新经文,称“为师十年传大法……法正人间在即“。佩服李先生不愧是大师级人物。之所以佩服李先生为大师,是因为他不仅是“法”上的大师,还是“文”上的大师。他在他的新“经文”中又玩起了文字游戏。

“法正人间在即”是个什么样的时间概念?是一个月还是半年?是一年还是两年甚至更长一点的时间?用“在即”,既给了其弟子信心,又不至于打了自己的嘴巴。半年也好,一年也好甚至更长一点时间也好,他总是在把他的弟子“套”住,而不至于弟子们因“修成正果”无望而放弃。这样一分析,我们就不难理解李先生“是‘文’上的大师”了。其实,“在即”一词在汉语词典中的解释,为“最近期间就要发生”。按照常人的理解,他的“法正人间”可能在今年以前、最多明年就会实现,而超过了这个时间,李先生那时可能只有这样解释:说“宇宙大法”讲的是宇宙时间,天上一天,人间一年。这样一来,在人间他的“法”就是100年 “正”不过来,“在即”一词也没有用错了。
7#
匿名  发表于 2006-11-23 11:15
李洪志也上年纪了,还是会有那么一天毙命的,不知会出现什么样的场面:

1、还是密不发丧?
2、神秘兮兮的暗示又是特务的暗杀?他那么牛B的人了,说是特务暗杀,怕是弟子们没几个相信的了;
3、大吹大擂一番说是暂时离开,过一阵子重新投胎?
4、继承人呢?现在老李已经是人老珠黄了,继承人的问题该是早早写入遗嘱(法轮的说法叫什么?);
5、这没了老李,全球亿万弟子没了主心骨,会出现什么场面?莺歌燕舞祝贺老李西归(老李是全宇宙最大的神了还有西归的说法吗?)还是伏地大哭?

……

值得期待啊,呵呵
8#
发表于 2006-11-23 12:45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最喜欢用的字“最”,什么“最大的一部法”,“最大的邪恶”,“最后的执着”,“最后一次传法”等等。他为了不让法轮功人员放弃他及法轮功邪教组织,一再哄骗法轮功人员,说“圆满的日子不远了”,“正法快要结束了”,“剩的时间不多了”,“邪恶快除尽了”,以至于“共产党快要灭亡了”等等一些没有确定时间的时间。其实应该把李洪志的话变升一下,写成:李洪志是最大的骗子,法轮功是最大的邪教,大法弟子是最大的傻子,中国政府是最慈善的政府;转化的学员越来越多了,信法轮功的人越来越少了,国家越来越好了,邪教越来越没有立足之地了。
9#
匿名  发表于 2006-11-23 16:08
原帖由 洪七公 于 2006-11-21 00:03 发表
鸭兄,还是呱呱叫啊!我真是没空,每天半夜上网看看,还没“最后”腾出手来哦。
主要是被李洪志气的,出离愤怒了。还骗起没完呢,过分!


洪七公别生气,骗子不骗他还能干什么?总不能回头再去吹小号!
10#
发表于 2006-11-25 10:14 | 只看该作者

对比以前的话,就可以看出他在骗人

引用“10 李洪志吹嘘得实在太过分了,请看:
我李洪志讲出的理是千百年、亿万年,不管谁度人、不管有多少觉者下世、不管有多少明悟真理的神仙都没有讲出的道理。。。。。。。。我能讲出一切法来,我能讲出天上一切佛、一切神的一切来,我能讲出释迦牟尼佛的过去、现在与将来,都是经书上没有的。我还能讲出宇宙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及万事万物与一切众生。释迦牟尼佛没讲到的神我都能讲出来,甚至于他们的来龙去脉、宇宙更大至极的情况、不同的天是什么样,当然不同层次的天也是神,不同层次的天体是怎么产生的,一切一切的根本,只有我能够把他讲出来。就包括人类三界的历史中的一切一切,包括哪怕一个细小一直到最大历史上发生的事情,我都能把它说出来。——《美西国际法会讲法》”
记得早期的时侯有人问他“宇宙中有没有完全相同的东西”,他含含糊糊地说“完全相同的东西可能有,但我还没见过。”
在《转××》里,他说他和高层次的生命思想沟通时,别人可以知道他的思想,他却什么也感受不到,还为此“感到很难受”。
11#
匿名  发表于 2006-11-25 10:46
回复#10的帖子

"一切"的"一切",好好吓人啊!!难怪无所不知的李大佛能说出火星是热的!
12#
匿名  发表于 2006-12-2 00:39
“张三”已经死于车祸,“李四”的末日还会远吗?
13#
发表于 2006-12-2 08: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洪七公 于 2006-11-21 00:03 发表
鸭兄,还是呱呱叫啊!我真是没空,每天半夜上网看看,还没“最后”腾出手来哦。
主要是被李洪志气的,出离愤怒了。还骗起没完呢,过分!


哈哈哈,鸭子可没夸您属牙膏啊!牙膏问题那是真净的专利,与鸭子无关哦!
您好好忙吧,等明年开春,鸭子腾出手来也继续发发第十一论吧。
14#
匿名  发表于 2006-12-2 22:06
严正声明:由于无知,本人曾一度相信所谓大法.从现在起,本人不再相信大法,抹去被邪恶大法印上的兽记.
15#
发表于 2006-12-3 00: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12-2 22:06 发表
严正声明:由于无知,本人曾一度相信所谓大法.从现在起,本人不再相信大法,抹去被邪恶大法印上的兽记.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zc
16#
匿名  发表于 2006-12-3 02:35
谢谢您的鼓励,我倒不是能看出大法经文中的漏洞,只是他们要我做假,用化名退了几次,做假做到这种地步了,叫我还怎么相信大法?我要加入反伪斗士的行列,告诉世人真相.
17#
匿名  发表于 2006-12-3 08:59
回复#14#16的帖子

世界上一切假的东西,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假的如假酒假烟假药是遭百姓痛恨的,而李洪志的造假给社会造成了更大的威害. 
18#
发表于 2006-12-3 10: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12-3 02:35 发表
谢谢您的鼓励,我倒不是能看出大法经文中的漏洞,只是他们要我做假,用化名退了几次,做假做到这种地步了,叫我还怎么相信大法?我要加入反伪斗士的行列,告诉世人真相.


那您就正式注册一个网名发表一下声明,省得人家到时夸您这位“游客”也是假的啊。
19#
匿名  发表于 2006-12-3 13:02
造假要拜师,且拜李洪志,跟着李大师,天下都敢骗。可怜痴迷者,至死不明白,利令智又昏,被骗还害人。
20#
匿名  发表于 2006-12-13 15:53

回复 #16 的帖子

要你做假的又不是真修的,
你听他的干什么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26 22:32 , Processed in 0.099312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