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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轮功”中几个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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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4 2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李洪志经常说:“在法上认识法”,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呢?这就存在一个思维方法的问题。如果思维方法不对,就会南辕北辙,如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渊。那么什么是正确的思维方法呢?辩证的、宏观的、为他人着想的就是正确的思维方式。“法轮功”的思维方式却是机械的、微观的、执着于自己的!而执着于自我、执着于某种不变的法的,则将如枷锁窒息人的心灵,会逐步将人导入邪恶。
    一、尊重他人与个人崇拜的问题
    尊重他人,爱人如己,与人为善,这是一个人有善良自我的表现,这没有错。但是如果丧失了善良的自我而进入到一种顶礼膜拜他人的地步,就不正常了!有些“法轮功”学员对李洪志的崇拜已到了很严重的地步,甚至不准别人谈起李洪志的名字,否则便进行攻击,认为李洪志是主佛,李洪志的话比圣旨还圣旨,比金口玉言还金口玉言。这种个人崇拜就是人为的造神运动。无神论者,否定宇宙世界有神,而有神论者如佛教中人也叫人“看破、放下、平等、正觉”。同时,在人世间大搞造神运动,也明显违背了李大师的“越高的觉者越不破坏常人社会的理”的警训,这些有着严重个人膜拜的人还自称是大法弟子?当心李大师发飙,把你们赶出“法轮功”。
二、信仰自由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李洪志也说:修炼是自由的,想来则来,想走则走,没有人干涉。其实是:当很多“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时,很多学员自认为自己是所谓真修弟子,对转化的学员进行孤立、侮骂,只准进、不准出,还宣称自己没有组织,没有组织什么叫只能进不能出呢?还宣称自己是在救人,有这样救的吗?这些行为不但说明“法轮功”有组织,而且还是类似于“黑社会”的组织。
三、窒息争斗心的问题
    “常人难知修练苦,争争斗斗当作福”,而现在所谓的“大法弟子”、这些修炼人不讲心性、不练功,而与国家、政府斗,要国家平反,要国家认错,这是修炼人的行为吗?不但要斗并且非要搞赢不可,胜了就可以成佛吗?这么强烈的争斗心,危害国家、个人、造成社会的不安定。无为自化,清净自正,这些还在争争斗斗当作乐的大法弟子该清醒了,该冷静下来,水静月自现。其实那些还在讲什么真相,做什么三件事的人不就是李大师说的常人吗?“为蝇头小利而乐而忧,苦苦相斗,造业一生。业大已封其身、本性无存”。大法弟子们还是老老实实的回家待着去吧。
    四、“向内找,走佛道,向外找,走魔道”的问题
    向内找自己的缺点、错误,自我反省是一切圣贤的路;相反,攻击他人,向外找是小人、邪魔走的路。有些“法轮功”学员所谓讲真相,就是指责江泽民邪,共产党邪,警察邪,其目的就是要表明自己是正的。听说:佛见所有众生皆见如来智慧德行,而魔见谁都是魔,赞成我的是正的,反对我的是邪的,必然清除。这是“慈悲能容天地春”吗?很多大法弟子认为走过了个人修炼,以正法修炼为借口,否定或不愿向内找。如果不向内找,这还是修炼吗?不敢正视自己的错误,不敢承认“法轮功”有问题了,“知错就改,善莫大焉”!连承认自己错误的勇气都没有,真是懦夫!人应顺天意顺民心,这也是李洪志说的“顺天象而为”,而观今天的所谓大法弟子却个个是逆天象而为,站在“法轮功”小群体的圈圈里看世界,而不能站在世界的大舞台上看“法轮功”这个小圈圈,这再一次证明了“法轮功”的思维是机械的、微观的、执着于自己的。也证明继续按照李洪志和“法轮功”的一套外理邪说走必然踏上邪魔的道路。
    五、得与失的问题
    真正的升华是失去,而不是得到。为国为民舍去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的人,才是真正高贵的生命。现在所谓的大法弟子就怕舍去圆满的心,怕舍去斗争的心,怕转化,一意孤行,想得到圆满,想成佛、成神,要去天国世界。这种自私心,邪恶心,不管掩藏的再深,最终将曝光,也是最害怕曝光的!什么是邪恶?这就是真正的黑手和邪恶!想圆满的,圆满将是镜花水月;想上天国的,天国的路是死路一条;与国家争斗的,监狱是其必然归宿.相反放下人心、放下执着、无私、无我,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才有可能得到真正的自由、解脱。
人的心灵应象明镜高悬,明朗、清晰,应象水滴一样溶于大海,人的思维应象“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站在高处,才能看得更远.人的境界应跳出自我、自私的框框,否则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无我则明,无私则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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