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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凯风--看李洪志“对法持什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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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5-30 15: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kaiwind.com/xlzt/flzx/200705/t23555.htm


看李洪志“对法持什么态度”?
——再评李洪志《2007年纽约法会讲法》
陕西 陈斌
     李洪志在《2007年纽约法会讲法》中,为了驱赶“大法弟子”为他所“选择”的“必须得去做,必须得去完成”的公开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政府的“使命”去冲锋牺牲,以一句“就看你对法持什么态度”,结束这次“讲法”。由此可见,李洪志把“对法持什么态度”提高到了何等的位置!大有取代“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成为衡量“一切众生”生死存亡的“唯一标准”。

  口气之大,却也符合李洪志的一贯特征:“话”(实际应是“吹牛”)必须“说”(实际应是“吹”)大,因为“不说大点没人相信”(李洪志最早语录之一)。对于世人而言,李洪志的这句“大话”,不过又是授人以柄的笑话,只能让世人更加认清李洪志自不量力的“反华小丑”的真相。

  但对于曾受其“精神控制”过,尤其是现在仍为其“精神控制”着的“大法弟子”而言,还是有相当的威吓力的。所以,有必要再多说几句。

  作为过来人,我想请这些“大法弟子”好好想想,李洪志所谓的“法”真有“决定生死存亡”的威力吗?如果有,第一个该死的就应该是李洪志!

  为什么?还是让事实来说话!

  李洪志自1992年“出山”至今,把应该“金刚不破、永世长存”(见《大法金刚永纯》)“动一点已经是天大之过了”(见《大法不可窃》)的“大法”,“破”了多少?“动”了多少?数得过来吗?

  限于篇幅,只举两例:

  第一例:李洪志在本次“讲法”中说,“通过政治能救了人,那我们也可以用,有什么关系?”真的象李洪志说的那么轻松吗?否!他的这句话,不仅全盘否定了过去发的那么多的“经文”,也彻底否定了过去讲过的那么多“法”!

  当初,他在“经文”中警告,“妄想利用我们大法参与政治,这是亵渎佛、亵渎法的肮脏心理行为。如果不去掉此心,绝不会圆满”。(见《修炼不是政治》);在“讲法”中宣称,“我不喜欢这个法走入政治,也不能让他走入政治。修炼的东西一旦进入政治就是邪法。”(见《美国第一次讲法》)。以此进行对照,李洪志在本次“讲法”开头就讲的“大法弟子的个人修炼提高已经不是问题了,大法弟子的圆满也不是问题了”,纯属欺骗!因为李洪志在这次“讲法”中为“大法弟子”作出的“选择”,不仅是“问题”,而且还是大大的“问题”,是带根本性的大“问题”!

  即使以李洪志过去讲的“法”的标准来衡量,“参与政治”与“不参与政治”,虽只一字之差,却事关“大法弟子”能否“圆满”,更是“法轮大法”是“正”是“邪”的“分水岭”!怎么可以说“有什么关系?”,“关系”实在大得很!

  再把李洪志2005年2月26日在《美西国际法会讲法》中讲的“我李洪志什么都知道,什么都能说清”,“一切一切的根本,只有我能够把他讲出来”,进行对照,“法轮大法是邪法”、“大法弟子永远不可能修炼圆满”这一“根本”的真相,李洪志自己在本次“法会”的“讲法”中,又一次地向世人“说清”了。

  “为什么从1999年以来,按照李洪志的要求,讲了这么多年的‘真象’,越讲,各国政府对法轮功越不支持;越讲,各国民众对法轮功越反感?更要命的是,越讲,法轮功自己的队伍越来越小!”这个令“大法弟子”困惑难解的问题,答案也出来了,那就是:李洪志让讲的“真象”是假象,而中国政府和媒体揭示的“法轮功是邪教”、“绝不是修炼,更不可能圆满”的“真相”才是真实可信的真相!

  这也应了一句俗话,“谎话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时间长了,骗子就会在得意忘形时情不自禁地“露出马脚”,原形毕露!

  第二例:“大法弟子”一定会清楚地记得,2005年7月10日明慧网编辑部经李洪志授权发表的《关于五篇经文的通知》。其内容是,要求对李洪志的《预言参考》、《解梅花诗后三段》、《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的讲法》、《不是搞政治》、《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五篇经文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全是涉及对“中共”和“共产主义”性质的认定,要求将原文中的“中共”、“共产主义”统统改为“中共恶党”、“共产邪恶主义”。

  一个声称只有自己才能够讲出“一切一切的根本”的李洪志,居然到了2005年7月才发现自己从2000年6月的《预言参考》直至2004年4月的《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有五篇“经文”在讲“中共”和“共产主义”时未能讲出“根本”,需要通过明慧网向世人“公告”自己的“失误”,并要求进行“修改”。

  为什么李洪志竟置“我说出来就是法”且“一贯正确”的形象于不顾,放下了“宇宙主佛”的架子,公开向世人认错?因为李洪志当时正在忙着发动“大法弟子”传“九评”。他不辞劳苦地多次在“经文”和“讲法”中严厉批评那些认为传“九评”就是“参与政治”的“大法弟子”,“法”没有“学好”。规定“大法弟子”必须把传“九评”作为“讲真象”的主要内容。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尽管李洪志在2005年2月26日在《美国国际法会讲法》时才批过“叫别人做好时自己得首先做好”,“这是恶党变异文化中的邪理”,让“大法弟子”不要受“中共党文化的毒害”,他还是以“自己首先做好”带头示范,公开攻击中国共产党,一气修改了跨度长达四年的五篇“经文”,给“大法弟子”传“九评”,公开反对中国共产党作了“表帅”。企图用自己的“率先垂范”,打消“大法弟子”的顾虑。更是以自己的亲身作为,高举起公开反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旗帜,向国际反华势力献媚取宠,换取他们对自己的庇护,企图以此摆脱其每况愈下、日趋孤立、难予存身的处境。

  由此可见,李洪志的“法”是什么东西!它已经成为李洪志用来欺骗、麻醉、操纵、恐吓“大法弟子”,向国际反华势力摇尾乞怜的“资本”!

  事例尽管只举了两例,但已足够证明,李洪志在事关“大法弟子”能否“修炼圆满”和“法轮大法”是“正”是“邪”的最根本的问题上,为了能乞求国际反华势力庇护的一己私利,对过去自称的“金刚不破,永世长存”的“法”可以彻底否定。若以“只看对法持什么态度”来决定生死存亡的话,李洪志对“法”如此地“大不敬”,早该“下到”他自己说的,“比十八层地狱还要可怕的”“最肮脏的地方”去了!他有什么资格对“大法弟子”说“只看对法持什么什么态度”!

  再看看那些对李洪志最忠心,对“法”最恭敬的“大法弟子”的结局吧:在境外法轮功圈子里被公认为“学法精进”的“新唐人电视台”编委会新闻中心负责人李国栋,因肝癌于2006年3月在纽约病死;曾因进行过所谓“科学试验”,证实法轮功有“强身健体神奇功效”而名声大噪的“法轮功在医学界的领军人物”封莉莉,因胰腺癌于2006年6月22日在美国休斯敦病死;更有按李洪志的“选择”办事,在德国上街头、传“九评”,“闹领馆”,最符合李洪志“变法”后的“新法”要求的德国法轮功骨干朱根妹,因糖尿病引发血液感染,于2007年元旦期间突然死亡……

  再对照如今已与李洪志法轮功彻底决裂的原法轮功练习者,身心健康地投身于复兴中华民族的伟大事业,与全国人民共享祖国昌盛、万家欢乐的幸福生活,有哪一个被李洪志的“法”“报应”了?就连李洪志恨得咬牙切齿,欲置于死地的我们党和政府的领导人,哪一个被李洪志的“法”决了生死?

  事实证明,凡被李洪志吓住,按李洪志“法”办事的人,均没有好下场;而认清了李洪志“法”的真相,敢于与之较量的,却都越来越好。

  作为过来人,我真心地奉劝至今仍为李洪志的“法”所困,不敢自己去“思”、去“想”的“大法弟子”,该好好想一想了!对于真正想清楚、想明白了的“大法弟子”,李洪志是无可奈何的!

  请“大法弟子”切记:邪不侵正,正必胜邪。这才是天下之大道!让李洪志的恐吓见鬼去吧!



2007年5月8日

来源:凯风网     
       2007-05-30 12:03:00  凯风编辑
2#
匿名  发表于 2007-5-31 17:40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金玉良言,造福众生.
3#
发表于 2007-5-31 18: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31 17:40 发表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金玉良言,造福众生.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短短一生,每一分一秒都是无价的。

      你们要谈中国文化,李洪志说只用看他的“大法”,千万不要怀疑,否则就是“思想业”,可你知道孔子说过“学而不思则罔”么?我倒要劝你,仔细用心的看看悲智先生批判法轮功的帖子,每个都好好看看,这是对社会、对自己负责。不要到头来发现自己被一个骗子耗去了半生的时间,那可真是悔之晚矣。反正李洪志也说了,你们的圆满也快了,估计他也快带弟子们“白日飞升”了,我们就等着瞧吧。
4#
发表于 2007-5-31 19: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31 18:29 发表
说怀疑就是思想业更是胡扯,大法说的思想业是辱骂大法的思想。
无名




“有的人脑子里无形中会产生不好的思想。……还告诉他不要相信,这都是假的。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人除了他自身身体存在的业力之外他还有思想业力存在。任何物体都是活的,思想业也是活的。……你一修炼要消它,它可不干,它死它能干吗?……实质上我告诉你:它不是你,它是业力,它是思想业。一定要排斥它。……你坚定了,那么过一段时间我的法身会把这个业给你消掉。”《1996年悉尼讲法》

这是本论坛唐老鸭先生在“一种有神的信仰是怎样建立起来的  ”贴中摘录的李洪志的“理论”

无名先生是不是很久没温习李大师的功课了?
5#
发表于 2007-5-31 20: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31 19:52 发表
“还告诉他不要相信”,是疑心吗?断章取义!怎么不敢摘全呢?
“由于人迷于常人之中,时常在思想中产生一种为了名、利、色、气等而发出的意念,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种强大的思想业力。”“然而,思想业力会直接干扰人的大脑,从而在思想中有骂老师、骂大法的,想出一些邪念和骂人的话。”
您读读,这和怀疑有任何关系吗?告诉您了,有理智,不要听信谣言。不要再被蒙蔽了。
无名


那你把上面这段话贴个全的来看看!!!悲智的帖子逐条批驳法轮功,说得已经够全了!你们法轮功干的事情也看的够多了!还装什么神,弄什么鬼呢!
6#
发表于 2007-5-31 20:23 | 只看该作者
"消业就是把业消灭、转化。当然业力就不干,人就会有难,有阻力。然而,思想业力会直接干扰人的大脑,从而在思想中有骂老师、骂大法的,想出一些邪念和骂人的话。"

......
你知道什么叫"心理暗示"么?

     这段话洋洋洒洒那么多,无非是为了让你们看到"从而在思想中有骂老师、骂大法的"这句话,利用篡改后的佛教术语,堵塞信徒理智思考的途径。

     这么说吧,李洪志说这个话后,他的信徒根据他要求的反复读经文,将这个“理念”深入思想之中。其后,当一些有志之士(如悲智等本论坛的反邪先锋们)对李洪志的“法理”提出质疑和批判的时候,法轮功信徒脑中首先想到的是什么?不是理性的接受对立面思想,从而对法轮功产生怀疑!他们首先想到的定然是批判法轮功的人是受到所谓”思想业“控制的人(比如您的反应)!!如此成功达到让信徒“偏听则暗”的目的!

[ 本帖最后由 痛骂李洪志 于 2007-5-31 20:36 编辑 ]
7#
发表于 2007-5-31 20: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31 20:35 发表
你在心理上有逆反心理,所以只会从负面做心理投射,说白了就是用邪念读大法。
呵呵,放弃您的邪念,才会读懂大法的。


谢谢你用自己为例子说明了什么叫做"精神控制“

我认为法轮功是邪教,你说这是因为我有邪念,所以看不懂。

要读懂的前提就是“放弃邪念”,如何放弃呢?就是要承认法轮功理论的正确性。

这就存在一个谬论,“只有认可才是对的,否则就是误解”。

全世界没有一种科学的理论是以这种逻辑来要求得到世人认同的,这是典型的流氓逻辑。

按照这种逻辑,我还是要老调重弹。建议你去看《资本论》,看了以后还是觉得社会主义不好,那是你有逆反心理,再用邪念读《资本论》,您只有放下邪念,才能真正读懂《资本论》。
8#
发表于 2007-5-31 21: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31 20:51 发表
您不是讲心理学吗?自己学一下什么是正面心理和负面心理,什么是心理投射。做人不要太无知。
郑人遗斧的故事过吗?好好思考一下。
正邪不分,好坏不知,您活着可真够惨得。
无名


      不惨不惨,起码我不用整天心里想着谁该下地狱,谁该被“清除”,那样可真累啊。一个成熟理智的人面对问题不会先入为主的带入什么正面心理、负面心理。孔子说“听其言而观其行”,我从对法轮功没有任何观点,到现在对其产生强烈愤慨,是通过无数自己亲眼看到的事实造成的。从最初肆意骚扰别人,通过黑客手段乱发垃圾邮件,乱发QQ消息等手段,我就已经看到法轮功的邪。再到所谓的‘九评”出炉,更是打着历史的名号行泼妇骂街之能事,我不是党员,但我也知道里面对共产党的造谣是何其无耻,手段是何其低劣!然后又是打着“宣扬中华文化”的旗号四处给中国抹黑。直到我进了这个论坛,看了无数揭露法轮功的帖子,我对法轮功的愤怒达到了顶点!!!!


     阁下一看我反对法轮功,骂李洪志,你就说我有“负面心理”,到底谁是带着先入为主的有色眼镜来看人的啊?科学家在提出新论点被他人怀疑时,他们只会通过令人信服的手段来证明自己,最终到达被人们接受。有哪个是指责异议者有“负面心理”?有哪个是通过痛斥异议者“邪灵附体”来证明自己的正确性的?

[ 本帖最后由 痛骂李洪志 于 2007-5-31 21:09 编辑 ]
9#
匿名  发表于 2007-5-31 21:39

回复 #15 的帖子

哟哟哟,在#9刚刚骂过人,在这又说酸话.要做婊子还要立牌坊.
10#
发表于 2007-5-31 21: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31 21:23 发表
一个成熟理智的人会随便骂人吗?会听盲目得跟着一些只会挑刺、谩骂、侮辱、造谣的团伙吗?
您整体表现就是您负面心理的表现,别人都能看出来。我看到的是您得因缘果报,是您继续下去的未来。菩萨畏因,众生畏果。可怜您们果报不现不知错。
您看到“无数自己亲眼看到的事实”,可您怎么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正,什么是邪?
我建议您看一些古代修道人的故事,看看那些修道人修为。这样对您理解我们行为有帮助得。
无名


1、邪教无耻害人,是人皆可痛骂之。

2、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李洪志把自己吹成“主佛”,比宇宙还大。请问这么“伟大”的“佛”创立的“法轮佛法”,为何有这么多刺儿可挑?而且还是显而易见的刺儿。救渡世人这么重大的事情,有大智慧的“主佛”要做的完美一点啊,您别说只有“高层次”的才看得懂,莫非佛渡世人也搞种族歧视?(如果不服请参见悲智对法轮功理论的“挑刺儿”专辑)。

3、我知道如何鉴别对错,您不行么?光是一片狗屁“酒评”,李洪志及其属下明慧网的丑恶嘴脸已经暴露无遗了!其他造谣生事,坑蒙拐骗的例子举不胜举!

4、修道人,修佛人的故事我读的不多。可我读到的都是慈悲二字。再看看你们....动辄用地狱,恶报来吓唬人.论坛里有位说得好,在法轮功信徒那里,我们只能看到无尽的嗔念和持着。
11#
发表于 2007-5-31 22:10 | 只看该作者
罗罗嗦嗦一大堆,无非是说“相必须要相信法轮功才能懂,不懂法轮功的是自己水平差。”老一套的流氓理论,能换点新的不?

我都懒得和你扯了,我和一脑瘫病人谈什么逻辑呢。好在你们“飞升”也快了,到时候看看是谁在“诋毁佛法”吧
12#
发表于 2007-5-31 23: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31 18:29 发表
不要散布谣言了。大法只有说不要看乱七八糟的气功书。佛经和道藏都是容许看的。
也没有不许怀疑的说法,我们都是从怀疑中过来的。
无名

只能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你不是一个听话的“大法弟子”哦。要不就是你悟到的法理比别的“法轮功”们要高,我接触过的“法轮功”怎么就没有敢看佛经的呢?你师父的“不二法门”这么快就被你突破了?你真行!能告诉我们你又是怎么从怀疑中走过来的吗?
13#
发表于 2007-5-31 23: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31 21:23 发表

我建议您看一些古代修道人的故事,看看那些修道人修为。这样对您理解我们行为有帮助得。
无名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法轮功”这哪里是在修炼哟!
14#
 楼主| 发表于 2007-6-1 07: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痛骂李洪志 的帖子

QUOTE: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31 18:29 发表
说怀疑就是思想业更是胡扯,大法说的思想业是辱骂大法的思想。
无名

QUOTE: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31 18:29 发表
不要散布谣言了。大法只有说不要看乱七八糟的气功书。佛经和道藏都是容许看的。
也没有不许怀疑的说法,我们都是从怀疑中过来的。
无名

无名先生:请不要嘴硬!李洪志到底有没有说过对大法不能怀疑的说辞,你敢进演武厅与在下作一论辨吗?
15#
 楼主| 发表于 2007-6-1 07: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31 23:25 发表
信悟依缘 (凡夫) 您根本没有真正修炼过大法,也不懂修炼,大法法理不会展示给您的。您就别胡说八道了。
我们和古代修道人大同小异,只是古代进入寺庙和深山的居多,我们世间修炼的居多。


按神话故事修炼这是李洪志传给你们的法宝,希望您抱紧了,继续保持发扬下去!当然,当您“飞”不上去的时候,可别忘了通知法院送给李洪志一张旧传票,反正他也不是头回接到传票了,接一张是接,接N张也还是接。
16#
发表于 2007-6-1 08: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31 23:25 发表
信悟依缘 (凡夫) 您根本没有真正修炼过大法,也不懂修炼,大法法理不会展示给您的。您就别胡说八道了。
我们和古代修道人大同小异,只是古代进入寺庙和深山的居多,我们世间修炼的居多。

谢谢你的夸奖!照你的看法:[您根本没有真正修炼过大法,也不懂修炼,大法法理不会展示给您的]感谢佛菩萨!如果你们现在这种状态叫真修的话,那我幸亏没有“真正修炼过大法”,幸亏不懂你们的这种“修炼”,幸亏看不到“大法法理”的展示。否则,我岂不是也跟你们一样了!!“修来修去修成一个怪物了。
17#
匿名  发表于 2007-6-1 09:53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6-1 09:11 发表
您现在的行为才是修来修去修成一个怪物了。这不是我这样看,释迦文佛这样说的。末法时期,您放弃了正法,跟着混入佛门的天魔学败坏的释迦佛法,您们的结局,楞严经上说得非常清楚。


真是李洪志"不二法门"的大怪物!

结局结局挂在嘴巴上,岂不知那就是你的结局.
18#
 楼主| 发表于 2007-6-1 14: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6-1 09:11 发表
您现在的行为才是修来修去修成一个怪物了。这不是我这样看,释迦文佛这样说的。末法时期,您放弃了正法,跟着混入佛门的天魔学败坏的释迦佛法,您们的结局,楞严经上说得非常清楚。


人家放弃的是"假佛之名所传的正法",你没看明白吗?看过<<楞严经>>就先拿它对照一下李洪志与法轮功吧!
19#
匿名  发表于 2007-6-1 14:56
无名先生您好:
  看着您的心我感觉很累,真的,不知您是否是在真修还是在“有为”地修。修炼就是修炼,纯纯正正地修,实修中你不想让别人认为你“正”认为你“好”,别人自然也会说你好。真的认为你正,如果更好还可能修,按你的理不正是摆脱旧势力安排吗?有必要挖空心思极力想改变别人以求得认可自已的好吗?舒服吗?你越这样离真法越远,真的该静下来思考一下。随意发挥随意去讲还有可以违背佛法,是不是罪过呢?不要什么都是想当然的。所言所行一切都有记载,好与坏可能都得去承担。为了您自已负责想想吧。使整体也少受些损失。


       
  
20#
匿名  发表于 2007-6-1 15:07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6-1 14:56 发表
无名先生您好:
  看着您的心我感觉很累,真的,不知您是否是在真修还是在“有为”地修。修炼就是修炼,纯纯正正地修,实修中你不想让别人认为你“正”认为你“好”,别人自然也会说你好。真的认为你正,如果更好还可能修,按你的理不正是摆脱旧势力安排吗?有必要挖空心思极力想改变别人以求得认可自已的好吗?舒服吗?你越这样离真法越远,真的该静下来思考一下。随意发挥随意去讲还有可以违背佛法,是不是罪过呢?不要什么都是想当然的。所言所行一切都有记载,好与坏可能都得去承担。为了您自已负责想想吧。使整体也少受些损失。


无名先生能沉默吗?还不赶快反击?
21#
发表于 2007-6-1 15: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唐老鸭 的帖子

陈斌是“走过来的人”,他用自己的经历,用自己的所见所闻和实例,揭露了李洪志的邪说。

希望大法弟子能冷静思考。
22#
匿名  发表于 2007-6-1 19:39
呵呵,法有不同的体现,我做的也在法中。我不是在为了自己或者为了让别人说我什么,而是在一个层次中化解邪恶,救度这些诽谤佛法的人和不幸接受了他们邪法的人的真正生命。这才是在法中的体现。随意发挥去讲是因为他们有着不同层次的执著,我是有针对性的讲,按照他们的接受能力讲。这可不是讲法,只是在救人。就是部分邪恶不能解救,起码可以救来此的比较好一些的过客。让他们知道真理。
23#
匿名  发表于 2007-6-1 20:13

回复 #22 的帖子

天啦,这是哪来的神仙下凡了?!说的自己懂的嘟嘟语.
24#
匿名  发表于 2007-6-2 07:47
复22楼:

而是在一个层次中化解邪恶,救度这些诽谤佛法的人和不幸接受了他们邪法的人的真正生命。

 既然这样,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让事实去证明一下您的理论是否是真正佛法一层的体现。看看有多少论坛有缘之士被您救过来。如果一年如一天一样的效果,那您就要想一想自已所理解的法是不是真有能力解脱人。如果没有又说明了什么?
25#
 楼主| 发表于 2007-6-2 07: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6-1 19:39 发表
呵呵,法有不同的体现,我做的也在法中。我不是在为了自己或者为了让别人说我什么,而是在一个层次中化解邪恶,救度这些诽谤佛法的人和不幸接受了他们邪法的人的真正生命。这才是在法中的体现。随意发挥去讲是因为他们有着不同层次的执著,我是有针对性的讲,按照他们的接受能力讲。这可不是讲法,只是在救人。就是部分邪恶不能解救,起码可以救来此的比较好一些的过客。让他们知道真理。


按照法的不同层次理论,您有什么证据证明您所讲的、所体现出来的就是正的,而不是邪的?

一个爬在山脚或半山腰的人,有什么根据或证据能证明山顶上就是最最最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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