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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的是取信于民而不是光耍嘴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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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5 14: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政府成立已五十八年,中国共产党建立也已八十六年,从革命时期到现代化建设,共产党所采取的方针政策,如,坚持党的领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手都要硬等等,你们称之为“招术”的,是经过岁月的洗礼和实践验证了的正确的选择,社会的发展进步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就是最好的例证。
某些人对“招术”的理解很令我吃惊,你们这都是哪里来的歪理邪说呀?
说“坚持党的领导,就是抓住权力不放”。难道说三天两头的轮换政权,人民才高兴,社会就会安定吗?恐怕只会适得其反。况且共产党奉行一党执政,多党合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策。尽管在施政过程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但不管怎么样,方向是正确的,绝不能因小撮人的活动而改变。
说“党的建设,就是完全按自己的意志行动”。你这样说,就太小看人民的力量了吧?况且你也在其中呀,倘若能控制某人的行为的话,就轮不到你说话的份了,“水能载舟,也能覆舟”道理很明白,共产党是顺民意,讲国情的,不是强权者和独裁者。
说“武装斗争,就是施暴力”。在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当然要拿起武器,因为人民面对压迫和侵略时选择了反抗,选择了独立和自由。而如今的现代化建设中,保持一定的武装力量,是为了国土安全和打击社会上的破坏分子,以保卫国家,维护社会正常的秩序。这一点在那个国家里都一样,你法轮功若在国外撒野,同样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说“统一战线,就是排除异己”。如果你这样想的话,那你的思想就太落后了,现在的趋势是寻求多边合作,实现共赢,没有人会与和平和发展作对。对于“敌人”这一概念,是完全基于自身利益为出发点的,换句话说,假如你不侵害我的切身利益,就会允许你存在。从这点来看,由于法轮功组织用修炼和“圆满”为诱饵,误导众生,甚至造成致残、身亡、危害身心健康,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已侵害到人民的切身利益了,必然要取缔之。
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抢人民的劳动成果,并大捞其财”。假如现在不以经济为中心,继续搞阶级斗争的话,哪里来的国强民富,哪里来的奥运会申办权,倘若人民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忙于拼命劳作之中,你法轮功组织不早就关张了?以经济为中心,是为民谋福利,怎么成了抢劳动成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是任何一个执政者施行经济政策所遵守的规则,怎么成了大捞其财了?
试问你李洪志,办班、卖书、卖光盘,赚了不少不义之财吧,现在到了美国,又有人给你撑腰,恐怕不缺钱花吧!怎么见钱就眼开了?不是自居大师吗?还要这些人间俗物做什么,拿出大师的风范惠及于你的弟子呀?你肯定做不到。
说“两手都要硬,是流氓手段”。那你法轮功的手段呢?从以修炼为诱饵骗钱敛财;到“上层次”、“消业”为论,害得家庭破裂、妻离子散;再到用“圆满”说,引导弟子去自焚、杀人、围攻政府;最后逃亡国外,拜倒在反华势力的臭脚下,给人家当走狗,这才是流氓手段,你李洪志就是个流氓头子,流氓大师。
说道“招数”对法轮功是否有效,我可以告诉你:“行之有效,而且效果显著”。
党行使保护人民的权利,教导痴迷者放弃邪恶的信仰,因为真理在人民这边,而不在法轮功邪教那里。那些已转化过来的和醒悟的原法轮功分子,回想起以前的经历,无不懊悔莫及,痛骂李洪志。
党用强制力,对法轮功分子进行改造转化,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毕竟只是意识形态上的错误认识而已,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更何况都是受李洪志蒙骗的受害者,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因此,绝不存在摘器官、行刑逼供、株连的做法,否则,你们法轮功分子早就被杀光了。
你们说的“招术”不好使,也许是指像李洪志这样逃亡国外的人吧,确实如此。人不在我们的范围之内,怎么对他使招术呢?就如同丧家之犬,穷途末路一样,就留他一口气,让他苟延残喘去吧。
说了这么多,其实是把两个对立面认真的分析了一番。“得民心者得天下”,共产党的政策再好,没有人民的拥护也不行,人民的力量高于一切,这才是真理。
而恶人终究是恶人,在他们的思想中,一切阻止他们继续行恶的都是暴力、毒辣、阴招、损招,还自我安慰道,“他们很无力,很脆弱”。熟不知恶人、独裁者、流氓头子的下场都是一样的,就是自掘坟墓,自取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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