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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4-2 10: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家好
首先感謝毛毛劉版主的ㄧ再幫忙,到今天小弟確實還是進不去演武廳。
其實在下想說的大致也都說了,進不去也無妨。只是對mark先生有些失禮,請您多多見諒。

在其他版塊的主題上,有些能進;有些就不能,我會盡量在能進的主題上再和大家討論。但是希望各位高人盡量不要刪帖。你們可以針對我的錯誤,批駁在下的言論,來證明你們是對的,但是若封殺我的發言(有謾罵、下流的言論除外),你們的立場就有問題了。

敬請大家參考,謝謝大家

歡迎踴躍賜教

大法弟子國華  拙筆:)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6-4-2 10:33 编辑 ]
2#
发表于 2006-4-2 10:49 | 只看该作者

代MARK询楼主

我是代MARK问楼主。
问:宇宙大法有几部?
请国华先生回答。
3#
发表于 2006-4-2 10:51 | 只看该作者
您显然能够在此论坛回帖,那么假设您确实进不去演武厅,请您把您对mark的回复帖在此处,我们的版主会帮您合并过去,如果您不能及时回复,那么就等于您已经放弃比武,您将增加一个失败的记录。
再有,既然您有兴趣讨论问题,那么您跟任何人的帖子,就等于您已经向人家发出挑战,只要有人回应并要求到演武厅继续论战,若您不去回应,同样您增加一项失败记录。我们将考虑在后台给每位会员增加胜利与失败的记录,此规则适用其他所有会员。诸位对此规则可以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
另外,再次请您自重,务必遵守本论坛宗旨,您已经数次发送违背本坛宗旨的内容了。
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 11: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悲智 於 2006-4-2 10:51 發表
您顯然能夠在此論壇回帖,那麼假設您確實進不去演武廳,請您把您對mark的回復帖在此處,我們的版主會幫您合併過去,如果您不能及時回復,那麼就等於您已經放棄比武,您將增加一個失敗的記錄。
再有,既然您有興趣討論問題,那麼您跟任何人的帖子,就等於您已經向人家發出挑戰,只要有人回應並要求到演武廳繼續論戰,若您不去回應,同樣您增加一項失敗記錄。我們將考慮在後台給每位會員增加勝利與失敗的記錄,此規則適用其他所有會員。諸位對此規則可以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見。
另外,再次請您自重,務必遵守本論壇宗旨,您已經數次發送違背本壇宗旨的內容了。

在下一向就事論事,既然反邪,只要是邪的ㄧ切就要反,包括本論壇,這才公道,才能服人。不能只准許州官放火,不讓人點燈啊!

演武廳對在下來講,進入困難,不是我不敢進。
在下暫時接受你的意見,但是如果還是進不去,我也無可奈何。因為看不到mark的問題,叫我如何回應呢?

謝謝通知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6-4-2 20:23 编辑 ]
5#
匿名  发表于 2006-4-2 11:07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4-2 10:32 发表
大家好
首先感謝毛毛劉版主的ㄧ再幫忙,到今天小弟確實還是進不去演武廳。
其實在下想說的大致也都說了,進不去也無妨。只是對mark先生有些失禮,請您多多見諒。

在其他版塊的主題上,有些能進;有些就不能,我會盡量在能進的主題上再和大家討論。但是希望各位高人盡量不要刪帖。你們可以針對我的錯誤,批駁在下的言論,來證明你們是對的,但是若封殺我的發言(有謾罵、下流的言論除外),你們的立場就有問題了。

敬請大家參考,謝謝大家

歡迎踴躍賜教

大法弟子國華  拙筆:)


大法弟了都是有功能的.且有李大轮保护,还能发正念,上论坛的版块都不行,真是让人笑掉大牙了.轮子真能装蒜.
6#
发表于 2006-4-2 11:09 | 只看该作者

回#4楼国华

我已经把MARK的问题转问出来了,请你看看#2楼的帖子。既然就事论事,请你就回答吧!
7#
发表于 2006-4-2 11:17 | 只看该作者

请斑竹原谅

我要把楼上的帖子再帖一下了。可能国华没见到啊!这么简单的问题他倒是一直不作声了!

我是代MARK问楼主。
问:宇宙大法有几部?
请国华先生回答。
8#
 楼主| 发表于 2006-4-2 11:19 | 只看该作者

回MARK帖

代MARK詢樓主

我是代MARK問樓主。
問:宇宙大法有幾部?
請國華先生回答。
...................................................................................................
謝謝唐君

答:『轉法輪 』ㄧ部。
9#
发表于 2006-4-2 11:22 | 只看该作者

回#8楼国华

好的,您回答的是宇宙大法就一部,是《转法轮》。
再请问:在这个宇宙中,是先有佛法还是先有佛?
10#
发表于 2006-4-2 11:32 | 只看该作者

再问#8楼国华

您是不是在查书啊?告诉您,在《新加坡讲法》、《悉尼讲法》、《大法法解》、《大法义解》等书中都能找到。
11#
发表于 2006-4-2 11:36 | 只看该作者
看到国华声称不能进入演武厅,那么专门针对国华的这个难处,特准任何人都可以在反邪先锋开帖挑战国华,其他人不要跟帖,讨论结束后再把讨论结果转入演武厅。
如果老鸭将军有意挑战国华朋友,请在此栏目单独开帖提出挑战和挑战主题。
我再和技术管理员商议一下,看看能否给每位会员增加胜、负次数,每次胜负考虑增减100分。
12#
发表于 2006-4-2 11:41 | 只看该作者

回悲智

多谢啦!我是代MARK发帖了!现在MARK不在,我就暂时在国华开的帖子下跟帖了!只是他别说又进不来就行。结束后,一起移进演武厅吧!
13#
发表于 2006-4-2 11:42 | 只看该作者
请唐老鸭将军不要代他人,自己立题挑战多好呀。
14#
发表于 2006-4-2 11:47 | 只看该作者

遵命

好的!我个人没什么问题!只是不知国华意下如何?这会不会又去喝酒了吧?您要是喝酒了,可得给我留两杯哦!哈哈哈!
15#
发表于 2006-4-2 11:53 | 只看该作者

询国华

真没声音啦?那我也去喝酒了!
16#
发表于 2006-4-2 11:5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新规则生效,那么他只要跟了您的帖,就等于已经向您挑战,您开帖挑战他,如果他反倒不回应,他就增加一次失败记录,减100分,您却可以增加一次胜利次数并加100分。
这样就可以避免任何人不负责任地乱跟帖,跟帖就要负责任。
17#
发表于 2006-4-2 12:27 | 只看该作者

急切盼望新规则出台!

非常赞同总坛主的想法,论坛应该有个诚信或者信誉机制,避免有些人不负责地胡乱跟帖而浪费大家时间,或者像国华这样,找个借口就把人家mark凉在演武厅里了,那样就会令诚心讨论的网友失望。所以,觉得这个信誉机制很好,让真诚负责任的网友觉得可靠,让不负责人或者别有用心的人也有所顾忌。

原帖由 悲智 于 2006-4-2 10:51 发表
您显然能够在此论坛回帖,那么假设您确实进不去演武厅,请您把您对mark的回复帖在此处,我们的版主会帮您合并过去,如果您不能及时回复,那么就等于您已经放弃比武,您将增加一个失败的记录。
再有,既然您有兴趣讨论问题,那么您跟任何人的帖子,就等于您已经向人家发出挑战,只要有人回应并要求到演武厅继续论战,若您不去回应,同样您增加一项失败记录。我们将考虑在后台给每位会员增加胜利与失败的记录,此规则适用其他所有会员。诸位对此规则可以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

[ 本帖最后由 青山 于 2006-4-2 12:35 编辑 ]
18#
 楼主| 发表于 2006-4-2 12: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唐老鴨 於 2006-4-2 11:22 發表
好的,您回答的是宇宙大法就一部,是《轉法輪》。
再請問:在這個宇宙中,是先有佛法還是先有佛?

個人體會,請參考
佛法和佛是一體的,沒有先後。
但是不同層次的佛,有各自不同的法。
19#
发表于 2006-4-2 13:14 | 只看该作者

回#18国华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4-2 12:27 发表

個人體會,請參考
佛法和佛是一體的,沒有先後。
但是不同層次的佛,有各自不同的法。



这是您的体会是吧?不代表李先生的观点是吗?那么,这个观点是以你所说的为准,还是以李先生所说的为准呢?如果您真是修炼法轮功的,请你按李先生的说法回答,不要凌驾于李先生之上了。

另外,我看到MARK先生也出来了,您愿意继续挑战他呢,还是想要老鸭子奉陪到底呢?别到时侯夸我们以多欺少啊!我等你回话。

再:刚才电脑出些问题,我现在借用了人家的电脑。我等你回话!
20#
匿名  发表于 2006-4-2 19:40
国华先生是个宝贝啊。希望你常来。
21#
发表于 2006-4-3 17:40 | 只看该作者

回#20楼

咱们扬州人有句俗话:不是来剃头的,就是来捣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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