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鉴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24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从“李洪志对澳洲学员讲法”看邪教特性的突出体现

[本贴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10-17 17: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李洪志把当前布置的“三件事(讲真相、促三退、传九评)”,冠冕堂皇地包装成“证实法”,也就是李洪所说的“是大法弟子因为证实法才去做的”。 这就是邪教蛊惑人心的一个突出特点,教主要求弟子去做的事,一定要先用漂亮的外衣包裹起来,以此迷惑痴迷者。
2、对学员中有想法、不愿去做李洪志布置的事,李洪志解释为“不在法上认识大法弟子的原则”,有“怕心”,有“执着心”,有“不纯净的心”。这还了得,犯下如此大错,也就只好归属到“师父”李洪志这里,由其摆布了。其实,这也是邪教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教主在心理上对痴迷者进行恐吓、威胁,逼其就范。
3、对大法弟子中的矛盾暴露到社会上,李洪志仍然采取的是“封闭式”。他把这样的状况斥责为“里外不分”,还打比方说:“…没听说神啊,天上的神啊,互相之间有什么问题,出现的问题要找地上的人来解决。”这也同样反映出邪教的另一个突出特点:自我封闭、拒绝讨论。
4、一切高深的知识、理论,在邪教教主面前都是“小菜一碟”,是教主在信徒面前大言不惭的“神化”。李洪志在批评他的弟子做事做得不好的时候就说:“作为一个人来讲啊,人体结构我看得……我知道的很清楚。”李洪志好象不是学医、学生物出身吧,如何能对“人体结构看得很清楚”?果如此,那么你的高徒、学医的封莉莉死前就应该帮帮她呀。同在美国,你又是她的“师父”,还兼懂“人体”,于情于理都该伸出援手啊。
5、将纷繁复杂的生命体简化、混淆。这次讲法中,李洪志有言:“…所有的生命在宇宙中都有善恶两个因素。你符合了哪个因素,哪个因素就自动在你身体上起作用…”用简单的“善”“恶”两个因素来概括生命,其本身就是对生命的粗俗简化。同时,我们知道,“善”“恶”本属人类社会特有,应属人类社会学中的道德伦理范畴,怎可概及宇宙?好比虎吃羊,羊吃草,孰善孰恶?实际上,用简单的理论来概括复杂的问题,以此迷惑信众,神化教主,这就是邪教特性的一个反映。
6、无限夸大邪教能量。“…一个修炼人有正念为什么能抵挡这么大的力量呢,整个宇宙中各种事情呢?一个人修炼之后的正念就是相当的强…不是常人能做得了的。”李洪志的这番说教,不知能不能让他的“修炼人”登上月球,跨入火星?都夸大到宇宙了,还有谁人能及!反正我们都知道,李大师是从来没跑出过地球。
7、禁锢信徒的思想、行动,一切以邪教教义来衡量正确与否。“有的时候你会觉得,他说的对呀!其实那是符合你的心理你才说他对的,并不是他说的符合法你才说他对。这就是人心的执着,这就是符合了人心并不是它符合了法你才承认它的。所以说很多事情看上去很微,看上去是很小、不注意的事情。那一念、一动就体现着一个修炼人的正念足不足,就体现你能不能做好这件事情。”这就是李洪志这个邪教教主向信徒灌输的思想行为指南,对于痴迷者而言,哪还敢越雷池一步!进而也就达到了教主控制信徒的目的。
李洪志还针锋相对地对不听话的弟子加以鞭挞,他举例说:“经常有人说:‘我不是来工作的,我是来修炼的’。”说是“拿这些话做借口”,然后就开始扣帽子,说这样的弟子是“在掩盖他的执着”,“和现实社会中的一切对立”,“我们排斥他,不承认他”。试想,弟子听了这样的话,恐怕也就剩“诚惶诚恐”了。其实,李洪志的要求也很“简单”,只要你听他的,什么都好说,现在“师父”要弟子做的不就是“三件事”嘛,而且,这“三件事”就是要求弟子克服困难在“常人社会”中做。不做,就不是在“修炼”,当然也就不是“师父”承认的“大法弟子”了。这样一来,可就苦了那些“潜心修炼大法”的弟子了,不去做“三件事”,“师父”可不认咱啊,这可非同小可。真被“师父”唬住,硬着头皮去做,也就完全成为李大师的操控对象了。实际上,李洪志这一招并不新鲜,过去在很多时候都用,但面对这些痴迷者,还真就屡试不爽。
不仅如此,李洪志还摆出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继续给痴迷的弟子们灌“迷魂汤”。他说:“得修啊,得自己修啊,得实实在在修啊。”“师傅不能老是给你当拐棍这么拄着,我也不能老手扯着你往上拽你。”“怎么这么糊涂啊,什么事情能把你拽得拉住你,拽得你不精进,拽得你那么执著于常人的事情,那么执著于你要做的事情。”“人类将有事啊,有大事在后面等着呢。”“转眼就是百年,转眼人就入土,还不抓紧,还不抓紧。”虔诚的弟子们听着这样的话,恐怕就得赶紧“检讨”自己了。不期然,“师父”正躲在背后窃笑呢。
但李洪志也不会忘了把自己摘得一干二净,“法就在这摆着,你自己去看自己去悟的,要你自己去知道。”这也是他说的。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26 22:47 , Processed in 0.075713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