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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法轮功对和谐社会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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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1: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李洪志经常在各种讲法、经文中表达一个这样的意思:只有法轮功才能挽救人类,只有法轮功才能使人类社会向健康的方向发展,只有法轮功才能拯救人类的道德。因为打着真、善、忍的招牌,这个意思还是很能迷惑人心的。可真实的情况是什么样呢?
  什么样的社会才是和谐的社会?历朝历代,古今中外的圣者们对美好社会都做过不同程度的幻想和假设。我当然是不能和先贤相比的,但作为一个普通的人类,对社会也有我自己看法。
  我希望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中?我希望这个社会没有鄙视,只要不伤害到其他人,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选择自己的生活;我希望这个社会没有饥饿,也许只是粗茶淡饭,但每个人都可以有温暖的三餐。我希望人和人之间有着一定程度的友善,不见得非要多么亲密,但在对方有困难的时候可以力所能及的伸一把手。我希望做了善事可以得到奖励,做了坏事也有公正的法律给予惩罚。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各司其则,负担起自己应有的责任。这些希望很普通,但我相信应该是大多数人的希望,我们一一包括西方国家也是在向这个方向发展。
  这些希望当然无法和先贤所幻想的乌托邦相比,但我想,在一定程度上也算是和谐社会了吧。这样的社会,需要科技的支持,需要知识的支撑,需要我们以尊严维护,需要我们让道德发光,这样的社会,需要靠的是每个人的自觉。而在我们都在向这个目标努力的时候,李洪志在说什么呢?他在说,如果你不信法轮功,那么将来就会被消灭;他在说,同性恋是罪恶的,是要先被销毁的;他在说,混血儿是没有根的,是得不到上面的神的承认的……
  为什么不信法轮功就要被销毁?如果我没有作恶,在大多数上都是一个没犯过错误,并且还会力所能及的去帮助其他的人的话,为什么就要被销毁?神要销毁这样的人吗?如果这样的话,神和魔又有什么区别?
  同性恋为什么就一定是罪恶的呢?是,同性恋好象是不太符合常理。但,那不过是他们个人自己的选择,而且,现在有医学证明,同性恋在很大程度上是天生的,也就是说如果真的看不过去的话,这是一种天生的疾病,和天生的心脏病、肝病、胃病等等天生性疾病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如果我们是以怜惜的态度来对待那些病患的话,为什么我们要对同性恋那么苛责呢?只因为喜欢的是和自己同样性别的人就要被销毁,这样的规则,如何让同性恋者心服呢。
至于混血儿,那就更为无辜。只是因为父母不是同一人种就要被销毁,这样的说法,不仅会让人想到古代的株连!
说出这样话的李洪志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是主佛?有什么立场说自己在拯救人类?本身就在破坏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本身就在阻挡着渐渐圆融的关系,却还要口口声声说是在维护和谐社会。这样的形象,已经不仅仅是挂羊头,卖狗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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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8:51 | 只看该作者
乱臣贼子就是那么无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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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1-6 18:53
法轮功的预言,证明了他们的所谓不参与政治也是谎话.要是他们当政了,混血儿就要进集中营“修炼”、本来没多少权利的同性恋者就要家破人亡、残疾人就要在轮子阔佬的朱门外成了冻死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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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1-8 10:07
那我们应该高兴才是 因为轮子破坏的是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和谐 跟中国没多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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