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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观堂定愔法师眼里的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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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9 09: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上海的东北角一江湾古镇万安路上,有一条著名的明清一条街,具有悠久历史的佛教庙宇三观堂就坐落在此,它肃穆、幽静、终年香火缭绕。一条碧波荡漾的小河在寺院门外静静地流淌着,河的两岸是宽阔的绿化,亭台楼阁上经常有休闲纳凉的人们在唱歌、跳舞。
  寺院里,对佛教有较深研究的三观堂定愔法师在看了李洪志的《转法轮》后,其一贯平静的心境却久久无法平静。她气愤地认为李洪志怎么能用一套如此东拼西凑、型同杂烩的“法轮大法”来迷惑那么多善良、轻信的民众!
  定愔法师从佛教的角度,从诸多方面对“法轮大法”有饽于佛法进行了分析和驳斥。她认为李洪志盗用佛教的语言,如法轮、法身、神通等来欺骗信众,现在世界上的几大宗教基督教、佛教等都不能“度人”,唯有“法轮功”能够做到,完全是打着宗教的旗号进行反宗教活动。这个既不敬佛法、又不懂科学的神棍,却以对佛教知识的曲解、对科学术语的滥用不但愚弄了诚心向佛的人,而且愚弄了许多科技工作者和高级知识分子。
  一、佛教的“法轮”与法轮大法的“法轮”的本质区别
  佛教的“法轮”是指佛说法时如同车轮一样转动而不停息,世世代代流传下去;也指佛法如同无坚不摧的战车轮子,能破除一切烦恼和谬见,是对佛法的比喻称呼。吸依佛教者将“法轮”作为对所奉佛法、教理的赞誉词,寄托着自己深厚的感情,佛教所说的“法轮”没有丝毫神秘感或特别功能。可是,李洪志却将“法轮”说成一种神秘的、只有他才能给人的、无人可见、有灵性的,甚至能保护修练者的东西。李洪志说:“法轮是宇宙的缩影,具备着宇宙的一切功能,他能够自动地运转、旋转”;“顺时针旋转度己,逆时针旋转度人”;“你真正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我们法轮会保护你”。李洪志将“法轮”神化的目的是控制“法轮功”学员的精神,因为只有他一个人有资格给他们“下法轮”、教他们“炼法轮”,离开了李洪志,谁也得不到“法轮”。
  二、法轮大法中李洪志大肆盗用和曲解佛教的“法身”概念
  “法身”在佛教学说中只不过是一个概念,指佛法的精神、佛法的普遍原则,既无具体形象,也无具体数量。其最初来自对佛所说教法进行人格化和抽象化,后来被普遍运用于各类佛教经典,被看作诸佛的本源、永恒的存在。“法身”与“佛身”、“法性”、“佛性”是相同的一类概念,是佛独有的。而李洪志却说“人修炼到出世间法以外相当高的一定层次上以后,就会产生法身。法身是在人的丹田部位产生的,是由法和功构成的,是在另外空间体现出来的”。从而证明他李洪志也有“法身”,而且号称“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号称他的“法身”无处不在,“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他是可以度一切的人,俨然是救世主。李洪志还说:“我做任何事情,比如给真正修炼的弟子调整身体,都是我的法身去做。因为法身不带有常人的那个身体,是在另外空间体现的。那个生命体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他可以变大和缩小的”。李洪志盗用佛教“法身”概念的真正目的就是要大法弟子们死心塌地地“听李老师的话,跟李老师走”。
  三、无论何种宗教的崇拜对象均是已去世的人,法轮功却大搞“活神”崇拜
  定愔法师提醒我们,你们有没有注意到在诸多宗教中,无论是基督教中的耶稣,还是佛教中的释迦牟尼都是将已经去世多年的一个对象,作为人们对所信仰的宗教的人格化、抽象化和精神化。而李洪志却大搞个人崇拜,不知廉耻地自封为“活神”、“活天主”、“活基督”,他集神权和教权于一身,称王称帝,大肆神化自己,将一个混迹于长春街头的“小来子”几年中升级为比释迦牟尼、老子、孔子、耶稣还高明的新的救世主,自称受业于诸多高人,是建立“法轮世界”的佛中之“大佛”,能推迟原定的地球爆炸时间。这一切均是蒙骗群众,发展势力,以便自己可以能迅速聚众万人,达到号令天下的目的。
  四、佛教学说中的“神通”是决不允许在常人面前显示的
  定愔法师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她说在很久以前,释迦牟尼的第三个弟子由于一次在常人面前偶尔显示了自己的神通,在回去的路上就被大山砸成肉酱。可见佛教中的神通是不可以在常人面前显示出来的。相反李洪志无时无刻不在显示自己的神通,他用无数的“法身”,帮助有病的弟子调理身体,到处敛财;在《转法轮》的李洪志小传中写到:“八岁的李洪志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与伙伴们捉迷藏时,他只要一想别人看不见,谁也就发现不了他,甚至拿着手电筒照到脸上也说看不见。木头里有又长又绣又弯曲的钉子,他用手轻轻一抠就出来了。冬天自来水管子冻住了,他用手去钩管子,水管就弯曲了”。李洪志如此神化自己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欺骗弟子,达到集聚其个人财富的目的。李洪志目前全家在美国住豪宅,开名车,过着舒服安逸的奢侈生活。
  五、佛教学说中“业报”的真实含义被李洪志彻底“变味”了
  佛教的“业报”是指人的一切思想、言论和行为都必然产生相应的因果,强调个人要对自己的一切负责,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能靠自己,而不能依靠任何外在的神,而且佛教的“五明”中就有“医方明”,不少高僧都精通医药之学,为病人治病,解除病人痛苦。佛教典籍中根本不存在李洪志所说的那种“业力轮报”;只有李洪志才说生病是因缘关系的,是“业力轮报”,是“以前做了不好的事欠下的,他才遭这个罪”,是接受应有的惩罚,是还债的过程;你欠了债就得还,并不准为患者治病:“你要给他治好了,就等于破坏宇宙的理,就等于这个人可以做坏事,欠人家的可以不还,这是不允许的。”甚至说:“有一个问题要说清,一般的气功治病和医院治病,就是把造成有病的根本原因的难往后推移了,推倒后半生或以后去了,业力根本没有动,而要消除业力,就得修炼法轮大法”。而“法轮大法”只有李洪志一人传授,因此你得死心塌地跟着李洪志走。多阴险、多卑鄙啊!
  六、“法轮大法”根本就不是佛教中的一个法门!李洪志的“法轮大法”与佛教的核心理论没有丝毫共同点
  《转法轮》的“法轮大法的特点”一节之首写到:“我们法轮大法是佛家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定愔法师认为对不了解佛教史的人来说,这句话极具欺骗性。首先,佛家从来就没有八万四千法门!其次,“佛法”本指佛的“教法”,即佛教的教理或理论,既然是理论,自然就没有“初级层次”和“高级”层次之分,可是李洪志却在《转法轮》的“论语”中将传统佛教教法贬为“初级层次”,以达到证明他的“佛法”是“高级层次”的目的,其实他那含义模糊的“佛法”,与佛教理论根本不同宗。李洪志所讲的“佛法”完全是自己的杜撰,通过对一些佛教名词术语的肆意曲解和臆断,通过对佛教的诋毁和对佛教界人士的中伤,神化自己,笼络信徒,欺骗愚弄学员。
凡此种种,李洪志的邪教面目昭然若揭。佛学笃信“因果力”,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今李洪志躲在国外,如果不停止从事欺骗世界人民的恶行,终究会有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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