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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风专栏】《说明》揭了李洪志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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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8: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说明》揭了李洪志老底



   2008-05-05   来源:凯风网   作者:陈 斌

   
  李洪志在2008年4月14日发表的经文《说明》,网友们已从许多方面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作为曾经的法轮功痴迷者,我想对至今仍期盼李洪志能让自己“圆满”的国内外法轮功痴迷者,谈谈我看了李洪志《说明》的感受。

  古语云:“学而不思则罔”。 李洪志不是一再强调要“认真学法”并“以法为师”吗?你们不妨把《说明》与李洪志过去的经文联系起来“学”, 认真地“思”一“思”,再对照一下他再三强调要你们必须不做和必须要做的事情,听听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我认为,李洪志的《说明》证实,他与“常人”无异,根本不是“神”, 更谈不上是“宇宙主佛”。想指望李洪志让自己这个“修炼人”“出世间”、“圆满”,根本是做梦!     

  请看事实!

  李洪志在《说明》中说:之所以叫停“大法弟子参与‘人权圣火’的传递”活动,是因为“人权是人追求的愿望,修炼人是以出世间为目地”。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   

  然而,自法轮功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至今,李洪志让弟子们满地球跑,向世界各国政府和民众鸣“冤”叫“屈”,抹黑中共和中国政府,并长期在中国驻外使领馆门前当“坐地炮”,打标语、撒传单、呼口号,破坏使领馆正常工作秩序,打的不就是“人权”牌吗?而且,每年一到联合国召开人权会议时,法轮功总要到会场内外去充分表演一番,“控诉”中国政府的“罪行”,企图赢得“同情”,用的还是“人权”牌。即使在这次《说明》中要求大法弟子做好的“讲真相的事”, 哪件不是与“揭露”中共和中国政府“不讲人权”“迫害大法弟子”相关?更不要说法轮功媒体至今仍在炒作的著名“活摘”谎言,以及还在四处“巡演”的“神韵”, 变着法地“控诉”中国政府“不讲人权” “迫害法轮功”,打的还是“人权”牌!

  李洪志这次若是真的 “发现”了!“明白”了!“觉悟”了!原来“修炼人是以出世间为目地”的,不应该去追求 “人”才“追求的” “人权”,那么叫停的就不应该只是“大法弟子参与‘人权圣火’的传递”活动,而应该叫停所有打着“人权”牌,“控诉”中国政府对法轮功“不讲人权”的全部“讲真相”的行动!

  因为你李洪志既然在《说明》中认定大法弟子是“修炼人”,那就应该让大法弟子遵守自己在“法轮大法”中明确规定了的“修炼人”修炼的“规矩”!你李洪志说过:“ 常人社会形式,不管它是什么样的社会与政治,都是有定数的,是天定的。修炼的人无须管人间的闲事,更不要参与政治斗争。社会上对我们如何,那不是在考验修炼人的心吗?”又说“社会的制度怎么样与你们修炼有什么关系?”“一个修炼者,除干好本职工作外,不会对政治、政权感兴趣,否则绝不是我的弟子”(《修炼不是政治》1996年9月3日)。

  李洪志当年制定这个“规矩”的“理由”,也与这次在《说明》中讲的“修炼人是以出世间为目地”的“理由”相同,即“修炼的人无须管人间的闲事”,“社会的制度怎么样”与“修炼人”的“修炼”没有“关系”。


  可是,李洪志这次以“修炼人是以出世间为目地”的,不应该去追求 “人”才“追求的” “人权”为理由,只叫停“大法弟子参与‘人权圣火’的传递”活动,却不叫停全部向中国政府要“人权”的“讲真相”行动,这是为什么?你们想过吗!

  如若李洪志真的把法轮功痴迷者当作“修炼人”看待,真能让法轮功痴迷者“出世间” “圆满”, 李洪志就必须真的是“神”。但若李洪志真的是“神”,又何需用发表《说明》来制止“大法弟子参与‘人权圣火’传递”这件事!当然更不应该发生早先发生的组织妄图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而代之的“中国过渡政府”!因为这是明显违背“法轮大法”关于“社会的制度怎么样与你们修炼有什么关系?”是“对政治、政权感兴趣”并妄图取而代之的“亵渎佛、亵渎法的肮脏心理行为”(《修炼不是政治》1996年9月3日)。

  我为什么要这样说?

  因为李洪志不止一次地说过,“世上的事都是神说了算,都是神的安排”,“神不让发生的事,人想让它发生也发生不了;神让发生的事,人想挡也挡不住”;且李洪志还具备“什么都知道,什么都能讲清楚”的能力,为什么还是让“大法弟子参与‘人权圣火’传递”这件李洪志不想发生的事件发生了?为什么还是让“亵渎佛、亵渎法的肮脏心理行为”组织“中国过渡政府”的行为发生了?李洪志更不该在 “法会”“讲法”时,多次向弟子们大发牢骚,说什么“全世界很多政府、媒体都默默无声,也就是说在利益面前啊,什么信仰自由啊、人权啊,都变得一钱不值了。什么人的良心啊,我们看到了这时人的所谓良心也是一钱不值了。”(《在2005年加拿大法会上讲法》)因为,以李洪志的“宇宙主佛”的地位,完全应该有能力不让这种令自己愤愤不平的现象发生!

  此类事件的一再发生,只能证明李洪志主宰不了人世间的事!他的经文也只是如同常人写的文字一样,能否起作用,只取决于看过的人愿不愿意照此办理。对于不照此办理的人,李洪志除了用嘴巴再吓唬吓唬,别无它法!法轮功目前内部矛盾的日益尖锐化,就是证据。李洪志召澳洲学员到美国开“法会”之后公开发行的《对澳洲学员讲法》的光碟,更是有形的物证!

  李洪志这次发表的《说明》,又一次用白纸黑字向世人、包括李洪志的“大法弟子”,说“明”了自己的真相:他根本不是“神”,更不可能是“宇宙主佛”!他只是打着“神”的旗号,给法轮功痴迷者戴上“修炼人”高帽,用“出世间” “圆满”作诱饵,哄骗心存“圆满”贪欲的法轮功痴迷者为其卖命的政治骗子!

  所有从李洪志“精神控制”下解脱出来的原法轮功痴迷者,都有一个共同的认识,那就是李洪志从来没有真正把法轮功痴迷者看成“修炼人”! “修炼人”这句话,在李洪志口里只是用来“精神控制” 法轮功痴迷者的“紧箍咒”!目的只是为了利用法轮功痴迷者想“圆满”的贪欲,用“出世间” “圆满”作诱饵,把法轮功痴迷者变成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控制和操纵的傀儡!

  作为曾经的法轮功痴迷者,我真心地奉劝至今仍期盼李洪志能让自己“圆满”的国内外法轮功痴迷者,把《说明》与李洪志过去的经文及表现联系起来好好“思”一“思”,想一想,听听我说的:李洪志的《说明》再次说“明”, 李洪志根本无能力兑现“圆满”的承诺,想指望李洪志实现自己“修炼人”的“圆满”之梦,到头来只能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有没有道理?

  千万不能再盲目了!不然,你们必将付出比我们这些已觉悟了的原法轮功痴迷者因痴迷李洪志付出过的更惨痛的代价!

  前车之鉴,望君慎思!


 
2#
发表于 2008-5-6 19: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空谷回音 于 2008-5-6 18:57 发表

  所有从李洪志“精神控制”下解脱出来的原法轮功痴迷者,都有一个共同的认识,那就是李洪志从来没有真正把法轮功痴迷者看成“修炼人”! “修炼人”这句话,在李洪志口里只是用来“精神控制” 法轮功痴迷者的“紧箍咒”!目的只是为了利用法轮功痴迷者想“圆满”的贪欲,用“出世间” “圆满”作诱饵,把法轮功痴迷者变成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控制和操纵的傀儡!

 


李洪志是地道的神棍!李洪志本人从来就没有相信过出世间的修炼!
3#
发表于 2008-5-6 22:51 | 只看该作者
引用:
 李洪志在《说明》中说:之所以叫停“大法弟子参与‘人权圣火’的传递”活动,是因为“人权是人追求的愿望,修炼人是以出世间为目地”。   

  前一两个月还与FLG高层策划如何搞"人权圣火"传递,如何抵制和破坏奥运的李洪志为何叫停"人权圣火"传递?莫非不要人权,而要带着"修炼人""出世间"去争神权不成?
    其实李洪志在叫停"人权圣火"传递的同时,还要求弟子们继续做好九年来从未消停过的"三件事",而其中"讲真相"这件事就是"讨说法,争人权,反迫害".他在一次"法会"上说:"你们讲真相的时候,一定不能讲高.你们只能够讲我们是遭受迫害的,我们是好人被无辜地迫害,信仰自由遭到了践踏.人权遭到了践踏".联系到近日有FLGER说,李洪志说了,中共撑不到举办奥运(此话还待证实),看来李洪志下一步要有所动作.
    这篇"经文"有可能让一些FLGERS蠢蠢欲动,大家如果发现周围哪个FLGER有申请辞职,超量购物.收拾东西等非正常举动,那一定是从这篇<<说明>>中"感悟"了点什么!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08-5-7 14:14 编辑 ]
4#
发表于 2008-5-7 08:17 | 只看该作者
《说明》说明中国政府负责任地保护“大法弟子”的人权,说明李洪志不允许“大法弟子”追求人权,更说明李洪志继续鼓动“大法弟子”与中国政府叫板。
没有说明的是李洪志是不是个人。
5#
匿名  发表于 2008-5-24 11:54
   证明的方法有哪几种?
     正面论证,反面论证。
     论坛的人都想从反面论证大法部分学员是有一定道理的,所以就在这里说哪里不好啊,哪里假啊。
     希望对偏激的大法学员做出纠正,只要大家能心连心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人人向善,不要总盯着圆满,害怕别人圆满了自己圆满不了嘛?那就做个好人,大家都是互相帮助的。
6#
匿名  发表于 2008-5-24 12:01

      有一位哲学家分给他的学生们一块地,让地面上不长杂草。有的学生就扒光了所有的杂草。可是依然达不到目的。有的学生就种上了粮食。后来,哲学家就对种粮食的学生表示肯定。
    那种粮食的是个建设者。互相认定谁是杂草的,都是破坏自然和平者。破坏水土保持。什么是杂草,在没有认识到功能前,都是杂草。需要认识啊,需要理解啊。
    有一个故事是区别天堂和地狱的。就是一碗汤,大家都用很长的勺子喝汤,后来,有一部分人能喝到汤。一部分人不能喝到。自己给自己喝汤的人都是喝不到的,勺子太长了……我想大家都知道这个故事。如何建设我们中国,是互相用勺子打架吗?我认为不是,是互相帮助才能建设好中国。如果人人都能一心帮别人,那世界就是天国。个人鄙俗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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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4 12:26 | 只看该作者
回5.6贴
在下认为您的比喻是不恰当的,简直是偷换概念!护持佛陀的正法律是佛子的责任,如果正邪不分,任'法轮功";净空等邪说泛滥横行,那么也就看不到正法了,人间将是一片黑暗...
是的,人心向善的力量是巨大的,也是坚不可摧的,它来自我们内心的佛性,是我们的生命之光!这也是佛教要达到的目标.在这次四川大地震中,我看到了太多的菩萨,无我无私,是多么的崇高!希望"法轮功"人员放下所谓的"'圆满",以国家人民利益为重,走向内心真正的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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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5-24 19:16

您说 什么是正  什么是邪
     认识到的是正  没有认识到的不是正?
     国家利益是什么呢?你想过没有,那么国外华人生活幸福了,算不算是国家利益。那对部分有片面认识的学员讲国家的正是不是你的责任。
     世界人民都幸福了,能不能给国家带来利益?
     如果你是佛教人士的话,你给大家带来的是什么可见的价值观,还是你的价值观都是大家认识的。如果大家都认识了,你还是能在人民价值观之上吗?如果人民不认识你的观念,那你的观念是不是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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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5-24 19:19
我们的责任就是全民和谐,全民幸福。只有参加社会建设才能表示你的善心。参加到国家建设中来吧,党向你伸出了温暖的双手。
    不要介怀,这是光明的世界。人人道德都是及其高尚的,不要怀疑人性的伟大。
10#
 楼主| 发表于 2008-5-24 20: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5-24 19:16 发表

您说 什么是正  什么是邪
     认识到的是正  没有认识到的不是正?
     国家利益是什么呢?你想过没有,那么国外华人生活幸福了,算不算是国家利益。那对部分有片面认识的学员讲国家的正是不是你的责任。
     世界人民都幸福了,能不能给国家带来利益?
     如果你是佛教人士的话,你给大家带来的是什么可见的价值观,还是你的价值观都是大家认识的。如果大家都认识了,你还是能在人民价值观之上吗?如果人民不认识你的观念,那你的观念是不是邪的?

引用:(笔者于“善恶标准”简注:无论古今、地域、种族甚至修炼层次有多大差别,只有于现在、未来对自我与他人或带来快乐,或解除痛苦,顺益而无违害的,才是善。)(笔者于“正法标准”简注:正法以教人向善为先决条件,但是,正法的宗旨却不是教人向善,而是教人见道的。道与善恶无涉,道超乎善恶,超乎一切对立,是超越一切相对的绝对,超越一切对立的统一。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有善就一定有恶,善恶既相对立又相依存,二者都非绝对的道。任何相对的概念如真、善与忍者,都非绝对真理,又怎么能以是否教人向善作为衡量正法与邪法的标准呢?)http://www.ppflg.com/beizhib/b26.htm
什么是正?什么是邪?是有检验标准的,在下希望我们首先能做一个自利利他的人,然后做一个无私无我的人.并不是信的人多就是正法,正法是普遍存在的,也不是凌驾于众人之上的,我们每个人都是可以检验的,我就检验了法轮功是邪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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