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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欧洲佛学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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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2-15 19: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救苦尋聲”論壇「內部認證區」仝仁首發:
反邪情報空間 写到:
關於:我們是否宗教的問題

  近來西方媒體在報導有關法輪功的新聞及訊息時,都以“New Religious Movement”(新興宗教) 或“Spiritual Movement”(精神運動) 稱呼我們,這是常人的理解,其實那是他們對大法的不瞭解。我們要明白這一點:「宗教」就是常人的稱呼。

  當他們問及有關我們是否宗教的問題,我們認為,既然他們或會認為我們是宗教,這也沒有關係。我們只需回答:我們是有信仰。總之,別人這樣問,那麼我們就算是默認(是宗教)了吧。我們也不用再提,也不用再辯護我們不是宗教。

如果有人繼續追問下去說:你們的經書中不是一再強調,你們不是宗教嗎?

那麼我們就應該這麼回答:
一﹒在中國共產黨的統治下,中國是沒有信仰自由的。我們這樣做是為了不至於被中共迫害,所以我們迴避了這個問題。

二﹒中西方對於宗教的概念並不一樣。中國人心目中的宗教,和西方人在心目中的宗教,是很不同的。在東方的佛教是要剃頭的,而且有約定俗成的朝拜形式。但我們既不剃光頭,也沒有煩瑣的宗教儀式,嚴格來說,我們不是宗教;但按照西方對宗教下的定義,我們確是屬於宗教的範疇。

  發這個通知的另外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們與媒體、記者在近期的接觸中,我們可以儘快的把這個概念糾正過來,避免發言或訪問中有混淆不清的情況。

法輪大法研究會
(日期略)

就是要給輪特們一個驚喜嘛!!這篇通告,我只能說是近期發的,而且是“內部指引”,外界看不到的,雖然早兩三年輪子們早已有這個趨向了,現在只是統一口徑,承認“既定現實”。當然囉,消息來源及原文,對不起,無可奉告!!
2#
发表于 2006-2-15 20:48 | 只看该作者

他们这篇通知并不能改变“法轮功”的邪教本质

  他们这篇通知可以看出“法轮功”对宗教一词既爱又恨,既想沾宗教的光,希望得到宗教信仰的自由与法律的保护,又担心与邪恶的宗教搭边。
  其实,“法轮功”更应该解决的是邪教的定义。可是,悲智老师早就明确指出了,无论“邪教”一词是定义为“邪恶的说教”也好,还是定义成“邪恶的宗教”也罢,“法轮功”都是邪教。
  如果把“邪教”一词定义为“邪恶的说教”,那么根据多年来大量详尽的批驳举证,毋庸置疑,“法轮功”是“邪恶的说教”可谓是铁案如山了。而如果把“邪教”一词定义为“邪恶的宗教”,也就是把宗教分成正教与邪教两种,那倒是需要简单说几句了。
  首先,“法轮功”是邪恶的这一点那是无庸质疑的了。
  其次,“法轮功”是不是宗教呢?虽然为了掩盖“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李洪志与“法轮功”邪教组织一直不择手段地否认“法轮功”的宗教性质,或者贼喊捉贼,或者指鹿为马,以图混淆是非,然而,这只能欲盖弥彰。实际上,无论李洪志如何去定义宗教一词,“法轮功”都难逃其自定的规范。下面,让我们根据“法轮功”自己在掩盖其宗教本质时常常提及的几点辩护理由为视角,来看一看它的邪教本质吧。
  第一,宗教,或信仰证悟绝对存在的觉悟者,或信仰宇宙有一个创造者,或信仰有一个主宰者、决定的精神,也就是主或神,即教主的存在。从这个角度说,“法轮功”显然是宗教,因为没有人会否认李洪志是“法轮功”练习者信仰的唯一对象。
  第二、宗教都有其教化与信仰的宗旨或道理,即教义。那么,现在世界上所有传出的各种教派,无论是正是邪,多少万种,都是宗教,“法轮功”自然也不能例外,除非“法轮功”练习者否认李洪志有他的“法轮大法”。
  第三、“法轮功”“大部分是在常人中修炼,他就不是宗教”(《大法义解》),“佛教是要剃头的,而且有约定俗成的朝拜形式”这是李洪志经常提到的一点理由。实际上这是在否认“法轮功”具有信众或者教团的狡辩之辞。在家信众就不是信众?有组织的在家信众就不算教团?在世界上,各种各样的宗教“大部分是在常人中修炼”的是少数吗?为什么称它们是宗教呢?没有出家人也不能说它们不是宗教。“法轮功”没有约定俗成的朝拜等形式吗?为什么人们看到“法轮功”在组织活动时一眼就能分辨出是“法轮功”呢?因为“法轮功”有其独特的“宗教”形式。
  诚然,传统的正教一般都有出家人,比如,佛教有僧尼;天主教、基督教有牧师等等。但是,这些正教并没有说,他们的信仰者都必须出家,他们的绝大部分人也都是在家修炼的。所谓的居士,就是在家修炼的人。在世界上,信佛的在家人有4亿多,而信仰天主教、基督教的则有17亿人。而且,即使按照李洪志上述的定义来看,“法轮功”还是宗教,因为“法轮功”允许人专业修炼,有出家人,还要为出家人建基地,甚至李洪志还专门为其出家“弟子”写了一篇《出家弟子的原则》。另外,“法轮功”又有大量的在家“修炼者”,在家“修炼者”又有练功点,这些在李洪志的讲法中也是有证可查、有据可考的。比如:
  “我们有许多寺院的僧人、道士,或者是其他宗教的人士在学大法。”(《新加坡讲法》)
  “我们统筹安排,统一搞修炼基地建设。将来学员用不着到处跑了,在几个地区,在北方、南方我们搞几个修炼基地。”(《大法义解》)
  “法轮大法基地将来建成了,也是由我们专修弟子、出家人管理……”(《转法轮法解》)
  “我们的辅导站这种形式也是必要的。”(《长春讲法》)
  其实,请任何一个人来任意定义宗教一词,只要能把世界上那多少万种宗教都涵盖进去,那么“法轮功”必定也在其中。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就是,“法轮功”具有一切宗教的共同特征:教主、教义、教团或信众。
  综上所述,“法轮功”既是邪恶的说教,也是邪恶的宗教,无论怎么说,“法轮功”都是邪教!
  在社会各界揭露、批判“法轮功”的过程中,有两种情况值得注意:
  一是,正教与迷信的界限划分不清,不分青红皂白地对传统宗教也予以批驳,这不仅违反国家宪法,也伤害了广大信教群众的宗教情感,更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上面这份通知说“在中国共产党的统治下,中国是没有信仰自由的。我们这样做是为了不至于被中共迫害,所以我们回避了这个问题。”是错误的,因为在中国共产党的统治下,那些合法的正教是有信仰自由的。
  上面这份通知的说法一方面说明“法轮功”现在有些后悔以前说自己不是宗教了,以至于宗教信仰自由与保护的好处不能全面得到,另一方面也说明他们已经在暗示自己其实本来就是宗教。
  二是,一些人考虑到我国奉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因此就讳言“法轮功”的宗教本质,这是对国家法律与政策把握不准所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可见,任何宗教活动,要享有其自由,就必须接受国家法律的约束与管理,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
  “法轮功”邪教组织之所以被取缔,正是因为它大肆宣扬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邪说,并且严重地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触犯了国家的法律,使“天下乱”。像“法轮功”这样的组织,虽然具有“宗教”的性质,但却只能算作是“邪恶的宗教”,应该依法坚决予以取缔,这并不违背我国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宗教政策,因为对邪教的打击本身,就是对正常宗教信仰、宗教活动的保护。
3#
发表于 2006-2-17 09:08 | 只看该作者

有感"通知"

置顶的"通知"看后,有了直感:老法们又要玩花样了!不过,看了千雷齐震一文后,又觉得心安许多,因为反邪我材辈出,早晚会把老法教训服帖的.不过,我们也要知道,言而无信,出尔反尔,语无伦次,欺世盗名,变换花招,无中生有,等等等等,是老法的惯用伎俩,可谓有其师必有其徒啊!下面我们不妨列出一些"李大师"的"语录"抖攉一番:
      1"谈到修炼这个问题的时候,我顺便跟大家讲一讲目前社会上很多五花八门的宗教。不过我也声明,我们法轮大法不是宗教,我绝不搞宗教,我们法轮大法也绝不是宗教。"(1998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
      2"所以我顺便告诉大家,世界上现在所有的宗教,包括所有的正教,我不能说它是邪教,它是佛传的,但都不能再使人圆满了。"(1998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
      3"关于宗教的问题,我已经讲过多次了。我不反对你学任何宗教,但是我们不是宗教,所以你也不要把我们和宗教摆在一起。"(1999在加拿大法会上讲法)
      4"宗教这个东西神佛可不承认,不是你洗礼了、受戒了神佛就承认了,那是人承认。"(1996在休斯顿法会上的讲法)
      5"其实,我传这个东西不是宗教。"(转法轮卷二)
      6"过去在宗教中也是这样,佛是不承认宗教的,宗教是常人起出的名字。"(1998在新加坡法会上讲法)
别说大家了,我看了这些"大法"头都晕!(除非阅读者是一位丧失正常分析判断推理能力的人)假如"李大师"在传"法"当初,就以"宗教"自居,他能在哪里立足呢?是在"气功研究会"呢?还是在"宗教事务管理局"呢?他哪儿都立不住!如今,他又开始想打"宗教"的招牌了,不知境外的老外们,特别是那些宗教信徒们,是能容他,还是能饶他?!
4#
发表于 2006-2-17 10:09 | 只看该作者

唐老兄不愧是名实相符的反邪高手呀

唐老兄是反邪高手的评价很早就如雷贯耳了,今日一见确实是出手不凡,对“法轮功”的伎俩可谓了如指掌啊,佩服。
啥时候来北方可别忘了来长春一叙呀。
5#
发表于 2006-2-19 09:22 | 只看该作者

回悲智

兄弟过奖啦!我只是为朋友为大家为自己的良知尽点微薄之力吧!但由于水平有限,还望诸位兄弟姐妹们多多海涵!
去长春拜会之事,早有打算了.只是目前手头事较多,目下暂时还难以成行.不过,我觉得有了这个平台,也方便了许多,只是深究还是面谈较妥.我想,也不一定局限在我们去了,假如兄弟姐妹们方便,也可以到我们这来"点点水",这都是可行的.如能到这儿出差,那更不用谈了.我们不是同一战线和同一战壕嘛!
有时我上网不及时,看到的帖子也不及时,所以可能回复也不及时,这请你们多多谅解啦.如兄弟姐妹有何急事,望及时与我手机联系.多谢.
6#
发表于 2006-2-19 10:08 | 只看该作者

论坛20日开张,非常值得庆贺!但我可能有点遗憾,20日我还在上课,不能上线了。如有可能,我会晚上再上线的。在此,既向论坛表示诚挚的庆贺,向各位兄弟姐妹表示真诚的敬意,也向诸位表达一下本人的歉意!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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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6-10-19 11:52
真相自有大白于天下的一天!!
真理永远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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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9 16: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10-19 11:52 发表
真相自有大白于天下的一天!!
真理永远是真理!!


就是,真相自有大白于天下的一天,这不是嘛,法轮功是彻底的邪教已经真相大白了!

真理永远是真理,邪教永远是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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