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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吾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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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疑问,请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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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8-6-17 19:26 | 只看该作者

补上经文

原帖由 虚空华 于 2008-6-17 07:22 发表

老师您好:老师能否出示“圣人的是五阴,凡夫的是五受阴”的证据?末学只知道圣人是身受心不受,凡夫是身受心亦受!
末学虚空华 合十

101( 五五)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波罗□国仙人住处鹿野苑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说阴及受阴
云何为阴?若所有诸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
近,彼一切总说色阴;随诸所有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彼一切总说受、想、行、识阴,是名为阴。
云何为受阴?若色是有漏,是取;若彼色过去、未来、现在,生贪欲、嗔恚、愚痴,及余种种上烦恼心
法;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是名受阴’。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27#
发表于 2008-6-19 09: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毛毛刘 于 2008-6-17 10:01 发表

别叫老师了,太惭愧了,平等、依法交流就好了。
五受阴的受不是感受的受,是执取、贪着。因为四果圣人(有余涅槃)是断一切我执的,所以是五阴。

呵呵!当初学生迷茫的时候,您是引导学生步入正法之门的老师之一!此恩此德,怎一句老师就可以报答?!老师二字您受之无愧!至少是学生的老师!
学生虚空华 合十
28#
发表于 2008-6-19 09:13 | 只看该作者
老师您好啊:学生看到您在解答“吾不明白”师兄的疑问,学生有点个人看法,请您指教。
1、庄子讲的‘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的名言,也说明了任何事物都是无限可分的。这句话是正确的,并非专门针对李洪志的邪说。
2、悲智老师讲的“无论古老的佛教,还是今天的量子力学,都不承认物质是无限可分的,也不承认有一个构成万事万物、不可再分的本原粒子。”与庄子所讲的并不矛盾。
3、庄子是从横向的角度讲的,并不是从一尺之锤是由分子组成,分子又有原子组成~~~~~~这个纵向角度讲的。与缘起的必是无第一因的,因此必是可以无限再分的,有异曲同工之妙!
4、悲智老师讲的“不承认物质是无限可分的”则是从纵向的角度即其构成(分子——原子~~~~~~)讲的。是讲缘起的必是性空的,与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有异曲同工之妙。
综述:物质在横向上(众缘和合)必是可以无限再分的!物质在纵向上(分子——原子直到中子、电子、质子)是不可以无限再分的!两者并不矛盾。
学生虚空华 合十
29#
发表于 2008-6-19 10:37 | 只看该作者
在下也谈一点认识:我认为庄子讲的‘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是在说明物质的无限可分,所以在现象上讲是错误的。因为物质再往下分下去就是虚空。
"在《楞严经》中,佛陀讲过“临虚尘”,是指在微观上最小的那些粒子,临近虚空了,不可再分成更微观的“尘”。临虚尘如果“再分”的话,它就会变成虚空。"——《金刚智慧能断一切邪说》,所以“不承认物质是无限可分的”符合缘起法则。

[ 本帖最后由 空谷回音 于 2008-6-19 10:38 编辑 ]
30#
发表于 2012-5-27 00:31 | 只看该作者
我理解悲智在这两个地方说的话都对,而且不矛盾:
“任何事物都是无限可分的”——《“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是说没有一个“构成万事万物、不可再分的本原粒子”,所谓的本源物质或本源粒子也是由众多因缘聚合而成,可以再分的。《楞严经》中佛陀讲的“临虚尘”那么微观的粒子也可以再分而化为无形无相的能量场而瞬间消失,称为湮灭。
“都不承认物质是无限可分的”——《金刚智慧能断一切邪说》,是说构成物质的粒子不可能被无穷分割为更小的粒子,当分割到《楞严经》讲的“临虚尘”就不可再分成更微观的“尘”(粒子)。“临虚尘”如果“再分”的话,它就会变成虚空,不再是物质或粒子了。

[ 本帖最后由 刚果 于 2012-5-27 16: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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