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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我为什么要放弃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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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0 17: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为什么要放弃法轮功



   2008-08-07   来源:凯风网   作者:王纪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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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08年7月14日“凯风网”刊登的文章《法轮功使我欠下了良心债》中,我讲述了自己痴迷法轮功的心理历程以及本人为法轮功所做的“贡献”。这,引起了当地以及海外部分法轮功的质疑。作为一名曾为当地法轮功组织竭尽所能的痴迷者,作为一名被法轮功的主流媒体明慧网关注的“大法弟子”,竟然放弃法轮功,国外大法弟子在电话中这样问我:“是不是被中共逼迫?”身边的痴迷者竟然说我是一时糊涂,在此,我借“凯风网”的一席之地,郑重地向关心我的国内外大法弟子以及其他人士,宣布放弃法轮功是我理智的选择,下面是我放弃的理由:

  一、法轮功的“真善忍”是虚假的

  我曾为追求“真善忍”做好人而我步入法轮功,并且我为这一追求付出了代价——走上了触犯法律的道路。然而,当反思李洪志以及法轮功群体还有我个人的实际表现时,我才恍然大悟。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打着“真善忍”的幌子,其实际不真、不善、不忍。

  李洪志曾为了神化自己把生日改为与佛祖释迦牟尼同日;

  李洪志也曾为了吸引和控制弟子吹嘘:“我有无数的法身保护你,你跑到月球上去,跑到哪去,我都能保护你”(《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然而,那么多大法弟子死于非命,特别是法轮功骨干封莉莉、李国栋等也没得到李洪志的保护;

  李洪志也标榜说:“凡修炼法轮大法者,要严格遵守各自国家法纪,任何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行为……以修炼心性为本,绝对不干涉国家政治,更不得参与任何政治性活动。”(《法轮佛法大圆满法》)。然而,当有人或者团体组织对“法轮功”提出异议的时候,特别是中国政府依法取缔邪教法轮功时,李洪志却不再容忍。

  如1998年5月24日,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节目播出了《上岗证能否扫清假气功》的专题片,片中报道了一个博士生因练“法轮功”走火入魔导致瘫痪的事例。北京“法轮功”辅导总站就纠集1000余名“法轮功”练习者,自5月29日开始聚集北京电视台进行围攻。事后,李洪志说:“北京大法弟子采取了一种特殊的方法,叫那些人停止破坏大法,其实没有错……关键时我叫你们决裂人时,你们却不跟我走,每一次机会都不会再有”(《挖根》)。

  后来李洪志干脆砸碎了“不参与政治”、“不违反法律”的招牌,说什么:“如果‘政治’能够揭露迫害,‘政治’能够制止迫害,‘政治’能够帮助讲清真相,‘政治’能够救度众生,那这所谓的‘政治’有如此的好处,何乐而不为之呢?”(《再论政治》);“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法轮佛法美国讲法》);“顶者压力走出来证实法的弟子是伟大的”(《走向圆满》)。

  ——大法弟子追随李洪志,违背“真善忍”,残害生命、抛弃家庭、对抗法律。

  如:2001年1月23日,河南开封7名法轮功练习者——包括5名妇女,其中还有一名年仅12岁的女童,为了圆满,放下最后的执著——生命,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造成一名妇女当场死亡,她12岁的女儿刘思影于1个月后死于因严重烧伤引起的并发症。

  2008年5月,吉林省长春市的4名法轮功人员以“驱魔”为名,将自称有“狐狸精”附体的功友肖某残忍的折磨致死。

  “法轮功”分子周润君等人为宣传法轮大法,竟然不顾法律,破坏有线电视传输网络设施。

  ——曾经作为“大法弟子”的我,所作所为也违背了修炼的初衷。

  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之下,我也曾为了资助当地的法轮功学员,欺骗妻子、伤害孩子,甚至默认明慧网做假,如:[明慧网2005年3月4日]的“严正声明”,其实不是我本人所为;[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三日]“就临沂市大法弟子的修炼情况与同修切磋”情况也不属实,而我居然沉默。

  由此看来,法轮功邪教组织自上而下,从个体到全部所吹嘘的“真善忍”是虚假的!所以我不再相信李洪志及其法轮功。

  二、李洪志的“消业”是害人的

  在我修炼法轮功期间,自感练功身体受益了,不明白受益的真正原因,而盲目地崇拜李洪志,夸大法轮功的功效。当经过科学的分析后,我明白了:

  ——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健康。世界卫生组织对“健康”作了科学完整的定义:人的健康,包括身体性、心理性、社会性和道德性。也就是说,人仅有完整的体魄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健康,还要有乐观豁达,积极向上健康的心理;要融入社会生活,遵守社会规范,在确保全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个人真正意义上的健康;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不以损害他人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具有辨别真与伪、美与丑、荣与辱等是非观念。这是世界公认的健康标准。而“法轮功”修炼者,为了“圆满”,泯灭亲情、破坏家庭、违法道德与法律,把自己“进入天堂”的幸福建立在亲人的痛苦、家庭的分裂、社会的不稳定之上。这种思想不健康、行为不健康的人,不能称为一个完全健康的人。

  ——身体受益的真正原因是长期锻炼和心理暗示的结果。

  从气功学来看,经过长时间的动功练习,气功的“调心、调息”等功效就会发挥作用,因而我们习练者就会感到身体舒服、病情缓解甚至消失,所以说所谓练功受“益”是受气功动作的“益”,是受自己天天坚持身体活动的“益”。

  从心理学上看,良好、积极的心理暗示,能够激活荷尔蒙、增强人的免疫能力,李洪志许诺弟子“师傅能给消业”,这种练功健身的心理暗示,使得不少弟子因精神放松而感觉身体受益。

  ——李洪志的“消业”不仅不能治病,而且还会贻误医治良机,导致危险。

  2001年1月,59岁的上海市退休工人,法轮功习练者胡广英,染上普通皮肤病,相信李洪志的“消业”,坚决不去就医,也拒绝使用任何药品,结果患处化脓感染,导致死亡。

  自称“法轮功在强身健体方面具有神奇功效”的美国法轮功骨干封莉莉患有胰腺癌,因坚信“练功”就能治病,拒绝吃药和去医院救治,2006年6月22日在美国休斯顿病死。

  我本人曾相信李洪志能给练功人及其家人清理身体,不给患有眼病的儿子治病,差点给儿子造成终身的遗憾。

  就连法轮功媒体明慧网也刊登因消业而有病不医治的事例。2006年8月4日明慧网登了一篇名为《从孩子遭迫害谈否定旧势力的安排》的文章,报道了这样一件事:一位修炼法轮功的母亲面对自己发高烧的小孩,不是及时送往医院救治,而是用“发功”来帮助小孩退烧。致使20个月的小孩,从“后半夜开始抽搐至后一天的中午,已经抽了四次”。

  为此,李洪志所说的:“我们修炼人一旦身体出现哪个地方不舒服的时候,我告诉过大家,它不是病”(《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p5);“师傅可以给你消业”(《转法轮》P115),纯属欺世谎言。

  事实说明,李洪志不仅不能给修炼者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健康,而且还会使习练者因相信“消业”而拒医拒药,导致生命危险。这违背了我修炼法轮功的初衷,因而理智思考后,我选择了放弃。

  三、痴迷法轮功的后果是可怕的

  在修炼法轮功期间,我坚信最后圆满的美好结果,然而,一幕幕惨剧使我明白了修炼的可怕结果,经帮教人员的分析,我明白出现危险结果的原因:

  ——法轮功的修炼方式容易使修炼者产生幻觉,甚至自杀杀人。

  因为科学已经证实:人们在诸如放松、单调刺激、集中注意、想象等催眠下,能形成一种特殊的类似睡眠又非睡眠的意识恍惚心理状态。这时被催眠者自主判断、自主意愿行动减弱或丧失,感觉、知觉发生歪曲或丧失。

  而李洪志通过“不二法门”的单一信息灌输,对修炼者进行单调地刺激,习练者严格按照李洪志的话去做,坚持每天的看看看、练练练,形成了相对单一的修炼方式,就是催眠师的修炼方式。在相对封闭的催眠式修炼方式中,习练者失去了对其他事情的兴趣,产生一种被催眠状态,进而有的出现幻听幻觉,甚至有的把李洪志的“消业”、“上层次”、“升天圆满”等理论付诸一行动,出现自杀杀人的后果。

  ——法轮功的指导理论,必然诱导习练者出现危险的修炼结果。

  法轮功习练者在李洪志的“向内找”,不断地放下人的“执著”理论的诱导下,逐渐地放弃了人的七情六欲,放弃了人间的一切,变成“执著”、痴迷的修炼者,把自己与整个社会剥离开来,对立起来,这样,修炼者按照单一的法轮功理论不断地去掉人的正常思维能力、辨别能力、判断能力,即接受法轮功催眠个体修炼,有的相信“消业”,有病拒绝医治导致死亡;有的相信“法身”保护,跳楼跳河铤而走险;有的相信“除魔、度人”而杀人,有的蔑视人间法律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说,有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诱导,修炼者的最终结果必然是危险的——要么自杀杀人要么受法律的制裁。

  ——无数事实已经证明,痴迷法轮功的可怕后果。

  1996年8月23日,湖南省嘉禾县法轮功习练者王学忠说其父王继荣是魔,用刀向其父头、颈、胸等处连砍17刀,当场将其父砍死。

  2001年11月25日下午,法轮功痴迷者傅怡彬,在北京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的家中以残忍手段亲手杀害了自己的父亲和妻子,将母亲用刀砍成重伤。还说:“我是孝敬心,使他(们)脱离苦海,到一个更高境界,更高层次去……我把他们杀了,到了极乐世界,永享欢乐”。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的法轮功练习者马秀荣,强迫患病的儿子练功治病,以“摆脱魔鬼的纠缠”。5个月后,12岁的孩子因得不到及时的医治,悲惨地病死在家中。

  孝敬父母、爱护子女可以说人的本能,然而,法轮功痴迷者却在李洪志“消业、除魔、度人”等理论诱导下,杀害父母、残害子女。

  既然痴迷法轮功的后果是如此可怕、危险,那么选择放弃是我理智思考后的正确抉择,为此,我要反问至今仍执迷不悟者,痴迷邪教法轮功害人、害己,难道你们还要继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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