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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2 20: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kaiwind.com/llyt/200810/t84864.htm

“常人”与“修炼人”看问题基点上的差异



   2008-10-22   来源:凯风网   作者:刘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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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常人看问题的基点是什么?

  我们所说的正常人,就是相对于“法轮功”练习者而言的“常人”,也就是被李洪志贬为“垃圾站”的人。那么正常人看问题的基点是什么呢?简单地讲,就是三句话: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谨慎论证。

  (一)大胆假设。就是对任何不解的问题,既不盲目地相信,也不轻率地否定,更不轻易地作出什么结论,而是在此问题的基础上,作出种种假设,且假设越大胆越好。一般而言,人们的假设不论多么逼真,或是多么荒谬,人们对它并不会过多地指责、计较什么,因为它仅仅是个假设,人们顶多对这些假设的合理性提出种种质疑。但是,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假设只能是假设,它不能成为任何事物或问题的佐证。

  假设在没有得到证实前,它只能是一家之说,不能成为社会普遍认可的公论;而一旦假设经过科学、严谨的证实得以成立后,假设就不是假设了,过去的假设就成为现在的真理,过去的假设也就成了现在的公理。但是,假设在没有得到科学、严谨地证实以前,就把假设作为任何问题或事物的证据,或者把假设妄称公论向社会推广、传播,这是非常错误的,也是极端不负责任的!

  (二)小心求证。一旦假设提出后,提出的这个假设能否成立,还要经过一系列小心地求证。求证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严肃、认真、严谨、科学的探索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有些假设的求证时间甚至需要上百年、上千年。假设没有经过求证,则不能把这些假设拿出,放到社会让人们进行实验、检验或验证,这样做是不负责任的。犹如一种药品,当它试制出来后,不经过反复验证,就向社会公民推广使用,这是非常不严肃和极端不负责任的。

  当然,求证的过程还必须符合一定的程序和规范,就是符合科学的运作,而不是凭借想当然的方法,凭个人主观的喜好和愿望,进行所谓片面的、不客观的、不科学的、甚至是虚假的求证。因为这样的求证违背了自然、全面、公正、客观、科学的准则,所以,他们求证的过程和求证的结果,自然就不能成为假设成立的科学凭证。

  (三)谨慎论证。一个假设,是不是经过了求证,它就能够成了真理,就可以放心大胆地推向社会,成为人们执行的准则或是公论了?答案是否定的!经过求证的假设,还必须要经过谨慎地论证,也就是要经过严格、科学的检验和验证。因为,在相同和相等的条件下,任何一个假设,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机构,都应该并能够检验出相同的结论。这就是真理的可重复性。凡是不能重复验证的假设,或是只能由某些个人才能重复的假设,它就不能成为整个社会的普遍真理,也就不能把这种假设推向社会成为整个社会的公理或公论。因为,这样做的后果是,它将给人类和社会,带来不应有的危害和灾难。

  由此可见,那些既未经过求证、也未经过检验的假设,直接就把它推向公众和社会,既是不负责任的,也是极端错误的。而李洪志的《转法轮》理论,连简单的假设都算不上只能算是一堆杂乱的垃圾。

  二、“修炼人”看问题的基点是什么?

  这里说的“修炼人”指的自然是“法轮功”练习者。应该说“法轮功”练习者在没有“修炼”前,他们的认知方式,大多数还是与正常人趋同的。但是,经过李洪志“法轮大法”的教化后,他们的认知方式先后得到转变,基本上也可以用以下三句话进行表述:即大胆肯定,无须求证,只要相信。

  (一)大胆肯定。李洪志对他的《转法轮》理论是全面肯定的,“法轮功”练习者在李洪志理论的影响作用下,对李洪志的任何讲法都是肯定和相信的。然而,肯定的理由是什么?肯定的证据是什么?肯定的依据又是什么?李洪志没有、也不可能给予充分的提供,“法轮功”练习者也不去予以深考细究了。因此,这种大胆肯定既是毫无根据的,也是没有科学道理的,更是站不住脚的。

  (二)无需求证。李洪志对他的“法轮功”理论,既没有严肃、认真、科学的求证过程,也不允许他的“法轮功”练习者对此进行求证和论证。你作为“法轮功”练习者和大法弟子,只能抱着虔诚之心反复地通读大法、再通读大法,不要有任何思考和杂念,每通读一遍就会提高一点或提高一层,“多读书,圆满近”嘛!至于李洪志的这部“法”、这个“理论”正确与否,那就不是你们这些“常人”、这些弟子要弄懂的问题了,你们只要一门心思地蒙头修炼就行了。这样做的后果,必然要使“法轮功”练习者丧失正常的认知、独立的思维和独立的人格,怎能不把“法轮功”练习者引向误区呢?

  (三)只要相信。李洪志在他的理论中,对“修炼人”信与不信“法轮功”的问题,是有明确界定的。你信了就是所谓的“上士”,或者是“心性高、层次高、根基好”;你要是怀疑或是不信,就是“下士”,或者是“心性差、层次低、根基不好”。因此,“法轮功”练习者们为了获取李洪志许诺的“圆满”的果位,也只有天天按照李洪志“法轮功”的要求,“读李洪志的书,听李洪志的话,做李洪志的好弟子”了,以致对李洪志的话,言听计从,百依百顺,不敢有丝毫的抵触和怀疑。不难看出,“法轮功”练习者的修炼,到最后也只能剩下“相信”了!所以,与其说他们在“修炼”,不如说他们在“修相信”更为妥帖。

  从上面的论述我们不难看出,正常人看问题的基点是: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谨慎论证;而法轮功练习者看问题的基点是:大胆肯定,无须求证,只要相信。从这里人们自然能够判断出,用什么样的基点看问题更能符合客观、贴近实际、令人信服。

  三、什么是科学的看问题的基点?

  科学看问题的基点,实际上也就是四句话:即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方法,科学的手段。

  (一)科学的精神。科学精神是在求真务实的前提下产生的如何求真的思维方式。科学的精神表现在:既要敢于坚持真理,又要勇于修正错误;既要勇于提出自己的见解,又要虚心听取别人的批评;既要敢于创新,又要求真求实、符合客观。

  (二)科学的态度。什么是科学的态度?也就是实事求是。实事求是的目的,是为了求真,即求得确切的、与客观实际相一致的知识。科学的态度正是获取确切知识的前提。人类为了获取一种思想体系,必须要有一种正确的态度,没有正确的态度,就难以获得符合客观实际的知识体系。

  (三)科学的方法。科学的方法与科学的精神紧密相关,科学方法是科学精神的程序化。科学最普遍使用的方法,包括全面地占有材料,周到地作出分析,严密地进行推论,严格地实施检验等等。科学的方法自然包括求真手段的科学化、规范化等。

  (四)科学的手段。科学的手段是指我们获取与客观实际相符合的知识的手段。科学的手段可以借助理论的手段,比如理论分析、逻辑判断、逻辑推理、理论论证等等,也可以借助科学的工具和科学的仪器。但是,不论借助什么科学手段,最后都必须对获取的知识、成果进行检验和验证,而检验和验证的过程,又必须借助科学的手段。那些没有经过严格、科学地检验和验证的知识、成果,是不能推向社会让人们采信、利用和运用的,否则就是极不负责、极不严肃、极不道德的。

  附注:本文参考书目:《科学与无神论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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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2 20:48 | 只看该作者

好像这里也能见到

3#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2 20:52 | 只看该作者

这里好像也能见到

4#
发表于 2008-10-22 21:11 | 只看该作者
这刘博 也是鸭版主吗??
5#
发表于 2008-10-22 21:50 | 只看该作者
唐版主,你提到的胡某是哪儿的人?现在转化没有?能不能联系到他(她)?
6#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2 22: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08-10-22 21:11 发表
这刘博 也是鸭版主吗??

不好意思,在下还没来得及改户口。
7#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2 22: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拿破轮 于 2008-10-22 21:50 发表
唐版主,你提到的胡某是哪儿的人?现在转化没有?能不能联系到他(她)?

不知哪儿冒出的胡某?暂且打住吧。
8#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3 08: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拿破轮 于 2008-10-22 21:50 发表
唐版主,你提到的胡某是哪儿的人?现在转化没有?能不能联系到他(她)?


不好意思,在下原以为您是说刘博文章中的胡某呢,所以回了上面的帖子。现在细看,原来是指在下原文中所提的胡某,非常抱歉 ,见谅。此人目前仍在江苏,已转。谢谢!
9#
发表于 2008-10-23 08:56 | 只看该作者
要怪也怪唐版主的文章写得太好了,谁都想啃一口。如果吃到肚子里消化、吸收倒也是增加自身营养的一个好办法。但是,如果啃了之后就吐出来--还要拿出来炫耀,就有些恶心人了……
10#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3 09: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吉祥 于 2008-10-23 08:56 发表
要怪也怪唐版主的文章写得太好了,谁都想啃一口。如果吃到肚子里消化、吸收倒也是增加自身营养的一个好办法。但是,如果啃了之后就吐出来--还要拿出来炫耀,就有些恶心人了……

这个不是在下的意思了!而且,这种作为在下也目睹不止一次了(包括在云广西部等地),说不上习以为常,也早已经是见怪不怪了。我倒是非常想鼓励他:把它都贴上明慧网去,让它永远立存,那才叫本事呢!不过,倒是对编辑有些猜疑:如此,是否想要鼓励些个什么?隆重声明:此乃本人猜测。

不过,您所说的“啃了之后就吐出来--还要拿出来炫耀,就有些恶心人了”这类角色,在我们江苏也是“长江后浪”、“人才辈出”的!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8-10-23 09:05 编辑 ]
11#
发表于 2008-10-23 09: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吉祥 于 2008-10-23 08:56 发表
要怪也怪唐版主的文章写得太好了,谁都想啃一口。如果吃到肚子里消化、吸收倒也是增加自身营养的一个好办法。但是,如果啃了之后就吐出来--还要拿出来炫耀,就有些恶心人了……


昨晚俺去凯风给刘先生(女士)留言,但只有提示感谢评论,但看不到我发的内容,刚才想再发的,但那贴已白日飞升了。

我记得前年就在天鉴,也有一个会员以自己的网名用同样的方法发了鸭版主早在几年前就已发表的一篇文章,这样作确实不道德。三人行必有我师,别人的东西可以学习借鉴,但不能照搬不误窃为己有。

真希望大家在批判李洪志假恶闹的同时,自己更要以身作则!
12#
匿名  发表于 2008-10-23 10:00
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08-10-23 09:37 发表


昨晚俺去凯风给刘先生(女士)留言,但只有提示感谢评论,但看不到我发的内容,刚才想再发的,但那贴已白日飞升了。

我记得前年就在天鉴,也有一个会员以自己的网名用同样的方法发了鸭版主早在几年前就已发表的一篇文章,这样作确实不道德。三人行必有我师,别人的东西可以学习借鉴,但不能照搬不误窃为己有。

真希望大家在批判李洪志假恶闹的同时,自己更要以身作则!


这些作为估计都是跟李大师学来的,咱们应该予以多多“鼓励”,这些“精英”真可谓栋梁啊!
13#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3 21: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08-10-23 09:37 发表


昨晚俺去凯风给刘先生(女士)留言,但只有提示感谢评论,但看不到我发的内容,刚才想再发的,但那贴已白日飞升了。

我记得前年就在天鉴,也有一个会员以自己的网名用同样的方法发了鸭版主早在几年前就已发表的一篇文章,这样作确实不道德。三人行必有我师,别人的东西可以学习借鉴,但不能照搬不误窃为己有。

真希望大家在批判李洪志假恶闹的同时,自己更要以身作则!

I 服了 YOU!
14#
发表于 2008-10-24 08:46 | 只看该作者
再好的文章,法沦功弟子也不会看,李洪志非常害怕弟子有自己的思想,早早警告他们不许看非法沦功读物。弟子们经过多年洗脑,都会背李洪志语录了。和沦子辩论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他们根本不接你的话头,只是自顾自背李洪志语录或者骂xx党。要转化,难啊。
15#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4 13: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验证 于 2008-10-24 08:46 发表
再好的文章,法沦功弟子也不会看,李洪志非常害怕弟子有自己的思想,早早警告他们不许看非法沦功读物。弟子们经过多年洗脑,都会背李洪志语录了。和沦子辩论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他们根本不接你的话头,只是自顾自背李洪志语录或者骂xx党。要转化,难啊。

客观而言,不看不听的有,既看又听的也有。不要一棍子打死。只是,每个人看的角度、心态、动机或许有很大的差异。

不过,能让对方认真去看去听,我觉得那就是引导者的能耐与本事了!
16#
发表于 2008-10-24 20: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验证 于 2008-10-24 08:46 发表
再好的文章,法沦功弟子也不会看,李洪志非常害怕弟子有自己的思想,早早警告他们不许看非法沦功读物。弟子们经过多年洗脑,都会背李洪志语录了。和沦子辩论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他们根本不接你的话头,只是自顾自背李洪志语录或者骂xx党。要转化,难啊。


有一个弟子在刚看电教片时,看两小时他能“驳”两小时,嘴在说手还在记,一个本子用完了,再要本子继续记,但慢慢的他的话少了,笔记也不记了,只剩下听了。。。。。最后转化了。
17#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6 23: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 的帖子

人家或会认为,你是在编故事里的故事呢。。。。。。
18#
发表于 2008-10-27 19:4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 的帖子

鸭版主,俺那贴后面的“。。。。。。”,是省略了后续的工作,没有表达清楚,不好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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