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鉴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1561|回复: 5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明确》的七个明确

[本贴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0-23 09: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十月十八日,明慧网编辑部发表了《明确》一文,区区三十余字,倒是说出了七个明确:

一、明确了此文乃李先生的文笔或手法(此处作者省略40字);

二、明确了这是李先生代编辑部写稿或投稿(此处作者省略150字);

三、明确了明慧网编辑部完全可以代李先生发经发文发稿(此处作者省略500字);

四、明确了李先生没收到钱(此处作者省略300字);

五、明确了钱的问题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此处作者省略200字);

六、明确了钱不要再给李先生了(此处作者省略50字);

七、明确了钱可以给编辑部和由编辑部操作经费(此处作者省略1000字)。
2#
发表于 2008-10-23 09:45 | 只看该作者
多好的明确分析啊!
强烈要求唐版主不要吊人胃口,将全文登出。否则,将人胃弄坏了,唐版主可要精神补偿啊……
3#
匿名  发表于 2008-10-23 09:48
看来法内部问题大了,这也是必然.

                                                                                                .
4#
匿名  发表于 2008-10-23 10:04
原帖由 吉祥 于 2008-10-23 09:45 发表
多好的明确分析啊!
强烈要求唐版主不要吊人胃口,将全文登出。否则,将人胃弄坏了,唐版主可要精神补偿啊……


如果唐老鸭都将全文登出了,他就不会被称为鸭子了。您要他精神补偿?他会送您两只鸭子外加“嘎嘎”!
5#
匿名  发表于 2008-10-23 16:55
老唐糊涂啊,个人认为,事实就一个明确,李洪志挂了!
理由如下:它为什么不以‘经文’的形式出现?这已不是第一次了。这种做法,表明了目前,法轮功和明慧网正在一个尴尬的处境上。即,不能发表‘经文’,因为李洪志死了。不能不发表‘经文’,因为要隐瞒李洪志已死的真相。怎么办呢?就只好以李洪志的语气发通知了。
明慧网发布的这个‘明确’,分明就是李的手下,对网上李洪志已死的传闻,作的一个侧面的隐晦的欺骗性的回应,模仿李的语气的做法是在欺骗弟子和公众,暗示弟子和公众:李大尸体还是活的。而不以‘经文’的形式出现,则是因为李洪大尸体的确已是尸体了,最终是瞒不过天也过不了海的。
这实实在在是一种无奈(无赖?)之举。
6#
匿名  发表于 2008-10-23 18:25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0-23 16:55 发表
老唐糊涂啊,个人认为,事实就一个明确,李洪志挂了!
理由如下:它为什么不以‘经文’的形式出现?这已不是第一次了。这种做法,表明了目前,法轮功和明慧网正在一个尴尬的处境上。即,不能发表‘经文’,因为李洪志死了。不能不发表‘经文’,因为要隐瞒李洪志已死的真相。怎么办呢?就只好以李洪志的语气发通知了。
明慧网发布的这个‘明确’,分明就是李的手下,对网上李洪志已死的传闻,作的一个侧面的隐晦的欺骗性的回应,模仿李的语气的做法是在欺骗弟子和公众,暗示弟子和公众:李大尸体还是活的。而不以‘经文’的形式出现,则是因为李洪大尸体的确已是尸体了,最终是瞒不过天也过不了海的。
这实实在在是一种无奈(无赖?)之举。


您太有才了!不过,在下以为:李先生真的挂了,老外不会那么迟钝的!
7#
匿名  发表于 2008-10-23 18:30

回复 5# 的帖子

愿望是对的,也是好的,更是符合客观规律的,但是,至少目前来说,你的猜测不能代表事实。
8#
匿名  发表于 2008-10-23 19:39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0-23 18:30 发表
愿望是对的,也是好的,更是符合客观规律的,但是,至少目前来说,你的猜测不能代表事实。



李洪志活在世界上一点好处都没有,希望早点死,可以说活在世界上一天就是对人们生命的威胁,希望美国政府不要不得人心,作恶多端必遭恶果
9#
匿名  发表于 2008-10-23 20:29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8-10-23 09:19 发表
十月十八日,明慧网编辑部发表了《明确》一文,区区三十余字,倒是说出了七个明确:

一、明确了此文乃李先生的文笔或手法(此处作者省略40字);

二、明确了这是李先生代编辑部写稿或投稿(此处作者省略150字);

三、明确了明慧网编辑部完全可以代李先生发经发文发稿(此处作者省略500字);

四、明确了李先生没收到钱(此处作者省略300字);

五、明确了钱的问题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此处作者省略200字);

六、明确了钱不要再给李先生了(此处作者省略50字);

七、明确了钱可以给编辑部和由编辑部操作经费(此处作者省略1000字)。


那唐老鸭认为李洪志还要活多久才害老百姓算够,李洪志这种人留在世界上做什么继续害中国老百姓妈
10#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3 20: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0-23 20:29 发表


那唐老鸭认为李洪志还要活多久才害老百姓算够,李洪志这种人留在世界上做什么继续害中国老百姓妈


应该说,李先生肯定会活着,也一定会死去。他是害了不少人,但是,他也同时给许多人提供了一面镜子。就是没有李洪志,也一定会有熊洪志、牛洪志、苟洪志出现,这也是历史的必然!

你希望他死去,他不一定就死去了。他留在世上会害人,也同时会让更多的人们清晰地看到什么是真正的害人者!

借一句诗语:有的人活着,他却死了。有的人死了,他却活着。
11#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3 2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的帖子

倒是非常想知道您认为他已经“挂”了的确切证据何在?
12#
匿名  发表于 2008-10-23 21:14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0-23 18:25 发表


您太有才了!不过,在下以为:李先生真的挂了,老外不会那么迟钝的!

哼哼,那是俺的愿望,不也是你的吗,所以,俺就这样说了,你能咋的?套老赵的话说,爱咋咋的!
13#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3 21: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0-23 21:14 发表

哼哼,那是俺的愿望,不也是你的吗,所以,俺就这样说了,你能咋的?套老赵的话说,爱咋咋的!


愿望、分析、推理、猜测等等,与事实毕竟不是一回事,不要意气用事。

论坛是用来讨论问题的,可不是用来赌气的哦!哈哈
14#
匿名  发表于 2008-10-23 21:24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0-23 18:25 发表


您太有才了!不过,在下以为:李先生真的挂了,老外不会那么迟钝的!

老外并不是可以全信的,他们之间有勾结。别信老外的自由,说句透底的话,老外的自由是最虚伪的,姓李的和美国的情报机关有合作。
15#
匿名  发表于 2008-10-23 21:30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8-10-23 20:58 发表


应该说,李先生肯定会活着,也一定会死去。他是害了不少人,但是,他也同时给许多人提供了一面镜子。就是没有李洪志,也一定会有熊洪志、牛洪志、苟洪志出现,这也是历史的必然!

你希望他死去,他不一定就死去了。他留在世上会害人,也同时会让更多的人们清晰地看到什么是真正的害人者!

借一句诗语:有的人活着,他却死了。有的人死了,他却活着。


我认为鸭先生说的话有部分道理,但是我觉也有很多我不赞同,如果拿FLG弟子的生命作为反面教材也是很残忍的,生命毕竟只有一次。只要李洪志活着对他们就是思想上的控制,李洪志肯定还会鼓动他们出来为自己卖命,弟子的生命就是他利用的筹码,李洪志不得不做出卖国家利益,危害中国老百姓的事情。再者被李洪志害惨的家庭很多包括还没有统计进去的,李洪志如果现在还活着等于放超级杀人犯于世界上,情理上根本说不过去。被他害死的人命去找谁?中国老百姓的生命就这么逝去了?
要是像你这样说“他也同时给许多人提供了一面镜子”我觉得我们老百姓都不需要这面血淋淋的镜子,我们已经清晰地看到真正的害人者,不需要以反面教材作为李洪志苟活的意义,尤其是“牺牲”了很多弟子生命给人教训的镜子,我认为政府应该对邪教这件事情早解决早救人,时间越长痴迷者越深,大道理人人都会说,我们老百姓都知道是教训,李洪志给我们家人带来的精深和身体上的伤害恐怕要很长时间去恢复。
再者你说“你希望他死去,他不一定就死去了。”我可以告诉你我们现在大多数人都希望他去地狱,我们对于他的生死当然没有控制,但是留对民族对国家的超级恐怖主义者于世上有意义吗,李洪志逃亡美国的9年里每次看到他在法会上眉飞色舞鼓动老百姓反人类我都是极其愤怒和失望的。。。美国毁灭大卫教能够动用坦克进行快速消灭,说明去除邪教毒瘤必须要迅速和彻底,同样李洪志不死那么FLG组织还是会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继续被反华势力利用害人,大道理人人都会说,我觉得你这样回答虽然有道理但是我却觉得不太赞同,政府应该合法保护老百姓的利益,说得多不如做得多。

如果我说得不对,请鸭先生谅解。但是不要删帖子,我也是考虑了很久认真,实在地表达我的想法。
16#
发表于 2008-10-23 21:32 |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唐老鸭先生,15楼的文章是我写的,如有不对,请见谅。
17#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3 21: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0-23 21:24 发表

老外并不是可以全信的,他们之间有勾结。别信老外的自由,说句透底的话,老外的自由是最虚伪的,姓李的和美国的情报机关有合作。


境外媒体也并非都是没有良知的!(特殊情况不在此类)
18#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3 21: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 的帖子

一、公安部撤销了全球通缉令了吗?

二、李先生犯下的罪恶通过死就能解决吗(犹如当时的日本战犯,我们杀光他们,他们过去的罪恶事实能改变吗)?

三、李洪志死了,真正的痴迷者能信吗?

四、李先生真的死了,就肯定没有王先生、张先生来取而代之吗?

五、李先生就是死了,他的歪理邪说就能彻底地装进棺材埋进坟墓了吗?

不多说了,您自己思考吧。
19#
匿名  发表于 2008-10-23 21:54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0-23 16:55 发表
老唐糊涂啊,个人认为,事实就一个明确,李洪志挂了!
理由如下:它为什么不以‘经文’的形式出现?这已不是第一次了。这种做法,表明了目前,法轮功和明慧网正在一个尴尬的处境上。即,不能发表‘经文’,因为李洪志死了。不能不发表‘经文’,因为要隐瞒李洪志已死的真相。怎么办呢?就只好以李洪志的语气发通知了。
明慧网发布的这个‘明确’,分明就是李的手下,对网上李洪志已死的传闻,作的一个侧面的隐晦的欺骗性的回应,模仿李的语气的做法是在欺骗弟子和公众,暗示弟子和公众:李大尸体还是活的。而不以‘经文’的形式出现,则是因为李洪大尸体的确已是尸体了,最终是瞒不过天也过不了海的。
这实实在在是一种无奈(无赖?)之举。

事实胜于雄辩,看事实。但是推测也是完全可以允许的,是讨论的一部分。
20#
发表于 2008-10-23 21:56 | 只看该作者
我相信许多人都希望李洪志能早日离世,但希望他死和他真的死了这是两回事。

如果我们不能从根本上真正认清邪教的性质、本质和危害,就是李洪志死了,还会有像现在仍痴迷法轮功的人一样再去痴迷王洪志、张洪志。
21#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3 21: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0-23 21:54 发表

事实胜于雄辩,看事实。但是推测也是完全可以允许的,是讨论的一部分。


推测完全是允许的,但不要去等于事实。

李先生是肯定要死的,但不等于或代表现在就真的死了。
22#
发表于 2008-10-23 22: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8-10-23 21:43 发表
一、公安部撤销了全球通缉令了吗?

二、李先生犯下的罪恶通过死就能解决吗(犹如当时的日本战犯,我们杀光他们,他们过去的罪恶事实能改变吗)?

三、李洪志死了,真正的痴迷者能信吗?

四、李先生真的死了,就肯定没有王先生、张先生来取而代之吗?

五、李先生就是死了,他的歪理邪说就能彻底地装进棺材埋进坟墓了吗?

不多说了,您自己思考吧。


一、公安部撤销了全球通缉令了吗?
通缉令对于在美国的李洪志有用吗?美国肯引渡吗?人家还不是双重标准。
二、李先生犯下的罪恶通过死就能解决吗(犹如当时的日本战犯,我们杀光他们,他们过去的罪恶事实能改变吗)?
他活着更加增加他的罪恶,他既然犯了大罪就应该死,但李洪志的死估计能唤醒一些痴迷者精神上复活,而日本战犯却不能使害死的中国老百姓复活。
三、李洪志死了,真正的痴迷者能信吗?  
如果事实确凿,大多数人还是能信的,以我家人的例子来看,我认为他虽然痴迷但是脑子还没有完全傻掉。崇拜已死的李洪志比崇拜活着的满脑子坏水的李洪志安全。
四、李先生真的死了,就肯定没有王先生、张先生来取而代之吗?
以FLG的教义,崇拜李洪志宇宙主佛一人来说,其他人取代很难,不会出现第二个李洪志,对李洪志搞教主绝对崇拜,应该说李洪志的影响对他们最大。老李活着更加危险,要弟子做什么事情就做什么事情,美国反华势力会让李洪志安稳吗。
五、李先生就是死了,他的歪理邪说就能彻底地装进棺材埋进坟墓了吗?
不能,有些理论还是危害痴迷者的,但是他活着危害更大,他死后继续对少数痴迷者进行教育就好多了,障碍小很多,我发现现在有些人就是怕李洪志的惩罚,有些人思想出现反复就是还是浅意识惧怕李洪志的惩罚,李洪志一露面一讲法,有些人又开始怕了。
像邪教这种东西,取缔和消灭越早越好。
鸭子先生 在下失礼了,最后对您表示敬意。

[ 本帖最后由 大鹏鸟 于 2008-10-23 22:06 编辑 ]
23#
发表于 2008-10-23 22: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8-10-23 21:57 发表


推测完全是允许的,但不要去等于事实。

李先生是肯定要死的,但不等于或代表现在就真的死了。


鸭子先生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猜测还是归猜测,事实不等于猜测,不过像李洪志这样害人无数的大魔头,能够在美国生存这么久也算是世间让人最不爽的事情了,如果老天有眼,希望他早点接受惩罚,没有经历过这场邪教灾难的人是不会体会到受害者的痛苦的。
2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3 22: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大鹏鸟 于 2008-10-23 22:01 发表


一、公安部撤销了全球通缉令了吗?
通缉令对于在美国的李洪志有用吗?美国肯引渡吗?人家还不是双重标准。
中国与美国有引渡条约吗?这个问题只有靠我们的发展和努力才能解决。

二、李先生犯下的罪恶通过死就能解决吗(犹如当时的日本战犯,我们杀光他们,他们过去的罪恶事实能改变吗)?
他活着更加增加他的罪恶,他既然犯了大罪就应该死,但李洪志的死估计能唤醒一些痴迷者精神上复活,而日本战犯却不能使害死的中国老百姓复活。
您说了能使一部分人精神复活,那另一些人呢,他们不见得就能复活吧?您能保证您的家人在李先生死后就一定能够复活吗?或许那时,他们又有其他说词出现了,这个问题,想必您以往一定领教过了。

三、李洪志死了,真正的痴迷者能信吗?  
如果事实确凿,大多数人还是能信的,以我家人的例子来看,我认为他虽然痴迷但是脑子还没有完全傻掉。崇拜已死的李洪志比崇拜活着的满脑子坏水的李洪志安全。
这是您的个人主观看法,假如您与更多的法轮功人员打过交道,我相信,您说这话一定就不那么自信了。犹如2004年有人(正常人)初看到《九评》的感觉一样。

四、李先生真的死了,就肯定没有王先生、张先生来取而代之吗?
以FLG的教义,崇拜李洪志宇宙主佛一人来说,其他人取代很难,不会出现第二个李洪志,对李洪志搞教主绝对崇拜,这点我研究过痴迷者。
这点我就不想多说了,我的观点相反。而且事实已经正在出现。

五、李先生就是死了,他的歪理邪说就能彻底地装进棺材埋进坟墓了吗?
不能,有些理论还是危害痴迷者的,但是他活着危害更大,他死后继续对少数痴迷者进行教育就好多了,障碍小很多,我发现现在有些人就是怕李洪志的惩罚,有些人思想出现反复就是还是浅意识惧怕李洪志的惩罚,李洪志一露面一讲法,有些人又开始怕了。
看来您自己也明白,真正害人的是这部邪说(当然这是由人来抛售的)。治本还是要治在邪根上。说句难听的话,就是明天把李先生拉出处处决了,对这个邪说的根由不清楚,那也还是会害一批人的。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8-10-23 22:33 编辑 ]
25#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3 22: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大鹏鸟 于 2008-10-23 22:14 发表


鸭子先生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猜测还是归猜测,事实不等于猜测,不过像李洪志这样害人无数的大魔头,能够在美国生存这么久也算是世间让人最不爽的事情了,如果老天有眼,希望他早点接受惩罚,没有经历过这场邪教灾难的人是不会体会到受害者的痛苦的。

不见得我的感受比您少或小到哪去哦!如果没有亲身经历的感想与感受,可能我也不会来此并在此这么长时间了。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26 22:47 , Processed in 0.093946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