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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轮功骨干之子惨遭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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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10-23 15: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香港“法轮功”骨干吴海宁之子因修炼“法轮功”导致精神失常
近闻,香港“法轮功”组织观塘地区辅导员吴海宁的儿子明仔因痴迷修炼“法轮功”致使精神失常。据讲,吴海宁夫妇二人均是香港“法轮功”顽固分子,且是“香港法轮佛学会”骨干陈永光的亲信。吴海宁原在香港一家美容店当医生,负责针灸。期间,她经常向顾客宣传“法轮功”,引起顾客多次投诉,2008年被辞退,现在香港开私人诊所。
吴海宁的儿子明仔是吴与前夫所生,现年20岁,身高170厘米,无业, 2004年开始修炼“法轮功”,2007年开始产生幻觉。2008年初,明仔出现精神痴呆等症状,吴海宁夫妇认为生病是在“消业”,便一直未带其到医院治疗,现已精神失常。
据知情人士透露,吴夫妇二人曾将此情况汇报香港“法轮功”组织,香港“法轮功”组织要求吴海宁夫妇一定要做好保密,不得对外宣扬明仔的真实病因,以免被邪恶势力利用,对组织造成不利影响。
2#
匿名  发表于 2008-10-23 15:54
法轮功造成了又一例人间悲剧,李洪志说练法轮功有他的法身保护,不会出偏,不知这夫妇二人现在对此作何感想。
3#
发表于 2008-10-23 21: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看来是“正念”发多了,故此导致非正常人的出现了!郁闷!

不过,想多问一句,楼主的文章是转贴的,还是自己见到的,或是调查出来的?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8-10-23 21:11 编辑 ]
4#
发表于 2008-10-23 22:3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5#
发表于 2008-10-24 08:32 | 只看该作者
法沦功和传销一样,先拿亲朋好友开刀
6#
发表于 2008-10-24 20: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验证 于 2008-10-24 08:32 发表
法沦功和传销一样,先拿亲朋好友开刀


想想好像是这么一回事啊!!!!
7#
发表于 2008-10-24 22:44 | 只看该作者
练“大法”,在无知中先自断慧命,然后害亲朋好友,再害别人!助纣为虐呀!
8#
发表于 2008-10-26 10: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验证 于 2008-10-24 08:32 发表
法沦功和传销一样,先拿亲朋好友开刀

在我们看来法轮功和传销一样,先拿亲朋好友开刀。在法轮功痴迷者看来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全家习练法轮功不仅自己受益,而且可惠及子女。要不郝惠君、刘春玲怎么会各自带女儿去天安门广场自焚呢?
9#
发表于 2008-10-26 11: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按照李洪志的说法:
一是明仔不应该有病。“凡是真正修炼这法的人没有出现问题的,你只管去修”(《转法轮法解》);
二是明仔有病也不是病。可能“那是在净化身体的状态,消业的表现”(《转法轮法解》);或者是“出功能”、展神通(《元宵节讲法》);
三是明仔若真有病,则他就不是真修弟子。“有些人他不能把自己当作炼功人,他只炼炼功他也不学法,他什么事都干。你别看他炼功啦,我的法身也不管他。不管他就是常人,他就会得病”(《在悉尼讲法》);“他在这里不专心修,我的法身就不会管他,那他就是个常人。常人到时侯要得病啊,说不定乱法的魔就利用他来搞事,一下子不正常了”(《休斯顿法会讲法》)。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08-10-27 08: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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