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鉴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1342|回复: 1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法轮功”会不会组建军队并暴力“除魔”啊?

[本贴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2-6 09: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法轮功”到底何时组建武装军队并暴力“除魔”呢?


        自诩绝对不会政治、如果搞政治就必定是邪教的“法轮功”组织,无奈地被“中共”强行拉入政治,并被迫、不得已、不得不操起了政治武器——被逼无奈搞起了政治,不仅向其政治对手大吐口水数年有余,还于近年组建了过渡政府,更为甚者,“法轮功”还在极力离间、解散其政治对手的同时进行新国民注册活动,俨然一个新的国家即将成立,而最令人担心的事,也许该全新国家成立的最后一个步骤就是组建全副武装的“宇宙新军”,暴力“除魔”,摧垮“旧制”国家机器。“法轮功”到底何时组建武装军队并暴力“除魔”呢?
2#
发表于 2008-12-6 12:28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法轮功”会不会组建军队并暴力“除魔”的问题取决于西方反华势力的资金支持力度和李洪志对金钱和政治的贪婪程度!
3#
匿名  发表于 2008-12-6 12:48

我希望FLG建立国家、组织军队

我希望FLG建立国家、组织军队,这样让它的本来面目暴露无遗,灭亡得更加快。
4#
发表于 2008-12-6 13:48 | 只看该作者
他组建军队,我们国家和政府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去灭了丫!
5#
发表于 2008-12-6 23:30 | 只看该作者
只要法轮功不被消灭,最终向暴力方向发展是必然的。军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在中国,这事情不可能,在国外,人家又不会允许这样的一支军队存在。最可能的方式就是其演变为恐怖组织,自杀性袭击的方式。
6#
发表于 2008-12-7 12: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涅磐 于 2008-12-6 23:30 发表
只要法轮功不被消灭,最终向暴力方向发展是必然的。军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在中国,这事情不可能,在国外,人家又不会允许这样的一支军队存在。最可能的方式就是其演变为恐怖组织,自杀性袭击的方式。



对,从精神病发展成变态,最可能就是变成恐怖组织,他们会认为自杀就是圆满的形式,不得不防下啊,其实去看看李洪志最近两年的法会他鼓励弟子以这种极端方式为他献身的目的已经非常明显了,只是他不敢讲明而已.

如果你是海外华人请你做到以下几点,那么FLG会灭亡的:

不要去看FLG邪教组织的神韵演出,拒绝FLG邪教组织的活动

1)遇到大纪元,新唐人的报纸,如果他硬塞给你,你就用来当废品卖.
2)如果他跟你讲真相,你应该毫不客气地说:"滚!!!!!"
3)如果遇到他们在和老外讲酷刑展,你应该告诉老外他们的骗局.为了国家的尊严,我想每个华人都应该做到.
4) 如果看到他们游行,如果有条件,应该打出横幅"FLG是邪教,天灭李洪志",但要注意别去揍他们,小心被他们抓把柄诬告你.
5)告诉老外,FLG=人民圣殿教.
7#
发表于 2008-12-7 22: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信悟依缘 于 2008-12-6 12:28 发表
我认为,“法轮功”会不会组建军队并暴力“除魔”的问题取决于西方反华势力的资金支持力度和李洪志对金钱和政治的贪婪程度!

我认为第一步要讨论的是法轮功到底会不会组建军队,而不是法轮功到底何时组建军队。
那么法轮功到底会不会组建军队呢?这种可能性趋于零,除非在另外空间。它组建军队之日,即是其灭亡之时。再说哪股西方反华势力敢资金支持它?李洪志对金钱和政治的贪婪还达不到如此令利智昏的程度。
8#
发表于 2008-12-8 00:23 | 只看该作者
从其发展的轨迹看,组建军队那是妄想,但操纵“大法弟子”从“做好人”到“讲真相”最后发展到“暴力除魔”的可能性还是有的。“疯子组织”比恐怖组织更可怕、更可悲!
9#
 楼主| 发表于 2008-12-8 07:47 | 只看该作者
窃以为,如果“法轮功”为了暴力“除魔”而组建全副武装的“宇宙新军”的话,一定是西方反华势力乐见其成乃至会暗中大力出资相助的,就如同支持藏独、东突一般。
10#
发表于 2008-12-8 12:41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政治和权力是联系在一起的,"法轮功"明目张胆,大张旗鼓地和政治联系在一起时,就是彻底撕下伪装的时刻.它必然要发展自己的势力,以至于被西方反华势力所利用.狂热和扭曲的思想很有可能让“宇宙新军”成为现实.,从而成为危害人类的恐怖组织!
11#
 楼主| 发表于 2008-12-9 18:40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是鼓励采取一切手段“除魔”“铲除邪恶”“放下怕杀生的执著”甚至通过杀人“度人”的。
  1、可以杀生:李洪志并不禁止杀生

  李洪志说:“家里有了苍蝇、蚊子,我们把它轰出去,安上纱窗不让它进来。但有时轰不出去,那么打死就打死了。”(《转法轮》)关于杀生的问题李洪志还说过,“你已经能舍此执著了,那么为什么不把怕执著本身也舍掉呢?”

  为了说明要放下“怕杀生的执著”,李洪志在《转法轮》里还编造了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佛教故事”:释迦牟尼为了自己洗澡,让其弟子去打扫爬满虫子的浴缸。

  在《瑞士》中,李洪志讲得更清楚了:“既然能够做到放下情,放下名、利,那么何不把怕杀生的本身也放下呢?!这不是去掉了最后的执著了吗?”“(修炼)不能杀生。可是大法在更高境界中他是圆融的,法又体现出了在佛那个境界中的道理。我讲了,你们伤害的部分生命将圆满在你们未来的世界里作为众生”。

  在《大法是圆融的》一文中,李洪志已经把杀生与“救度”划上了等号:“那些被杀后的生命实质的恶劣处境、痛苦承受与物质的损失,修炼者就要在圆满自己的一切过程中用自己修炼的成果来救度或给其福报。那么从这一个角度来看,被杀的生命所得到的补偿要比自己在人中得到的,相比之下无法比,那么这就是善解了恶缘。”

  可见,在“法轮功”里修到一定的“高层次”,不仅可以杀生,而且杀生也没有什么可怕的。更何况,那种杀生也不能叫做杀生,已经完全没有杀生的概念了,这时,杀生或伤害生命实质上等同于“救度”或“度生”。

  “法轮功”处处暗藏杀机,为什么要标榜自己禁止杀生呢?

  2、可以杀人:李洪志鼓励窒息并铲除“邪恶的常人”

  在走投无路、看到了失败下场的情况下,李洪志已经变得丧心病狂、图穷匕现,终于撕掉了“忍”的假面具,发出了“忍无可忍”的垂死叫喊。

  李洪志说:“忍不是懦弱,更不是逆来顺受。……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但是从目前邪恶的表现来看,它们已经人性全无、正念无存,就不能再容忍其邪恶对法的迫害。除尽邪恶是为了正法,而不是个人修炼问题。”(《忍无可忍》)

  而后,李洪志在加拿大讲,“那么如果邪恶到了无可救药的程度,怎么样去对待它,这不是个人修炼问题,这是捍卫宇宙的法,必要时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不同能力清除。”“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清除邪恶,可以这样做,这在历史的修炼中是没有的。”

  可见,为了“正法”或“捍卫宇宙的法”,对那些“人性全无”的“邪恶”是可以采取“不同层次”的“不同能力”或“各种方式”予以铲除和消灭的。“不同层次”显然包括人的层次;“不同能力”当然包括人的肉体的能力;“各种方式”必然也包括刀砍斧剁、火烧水淹等方式。在“法轮功”看来,杀人哪里是杀人,根本没有杀人的概念,那是在“铲除邪恶”!北京“法轮功”痴迷者傅怡彬弑父杀妻案,黑龙江伊春“法轮功”痴迷者关淑云掐死9岁亲生女儿案等等,无一不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

  实际上,李洪志还要求“法轮功”练习者每天都要定时在思想中练习铲除邪恶,称“发正念”,当然还要反复念“咒语”:“法正乾坤,邪恶全灭。”

  “法轮功”也不把人当人看了,“因为它人的东西什么都没有了,这张皮完全被那邪恶生命支撑着。发正念就是在消除它们”“由于大家经过一段时间的发正念,大量地清理掉了这些邪恶的因素”(《北美》)“就这样想它们死,它们就会被清除”。(《加拿大》)

  可见,达到一定的“高层次”,杀生只是“度生”,杀人仅是“除恶”,这就是“法轮功”的歪理!怎么能说“法轮功”是禁止杀生和更不能杀人的呢?

  当然,也有的人根据李洪志“人的身体如果没有他的元神……就是一块肉”和“一个人的真正生命是元神”(《转法轮》)的说法,悟到了在“除恶”时“杀肉身”不算杀生,不管悟得对不对,反正都是学了“法轮功”才悟到的。

  比如,让我们来简单看一看2002年3月1日发生在咸阳市的“法轮功”痴迷者杀人案中记者与案犯的问答。

  记者问:“修炼者不能杀生,你为什么要杀人?”

  案犯答:对生命理解不同。常人看到杀肉身是杀人,我们认为把元神杀了才算杀生。

  http://www.tianjian.cc/viewthread.php?tid=832&extra=page%3D1
12#
匿名  发表于 2008-12-9 22:02
绝对干的出来!
看轮子大内斗大火并,佛学会把借刀杀人之计都使出来了,有什么是轮子干不出来的?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8/11/28/190601.html
北京朝阳区垡头邪悟之徒钟相红和其母亲又搞出新花样

北京朝阳区垡头邪悟之徒钟相红和其母亲又搞出新花样,她们正在大量印制散发邪恶网站冒充师父女儿李美歌的造谣文章,逢人就造谣说法轮大法负责人劫持了师父全家,见人就传邪恶网站上假的“97旧金山讲法录音、台湾讲法录音”等,她们还传明慧网上师父明确禁止传的2003元宵节讲法录像,已经迷惑了相当一批学员。而且竟然跟着邪恶网站造谣说师父所有法像都被佛学会篡改了,要都烧掉,有学员被迷惑已经烧了。钟相红几乎参与了所有的乱法行为,自从在劳教所被洗脑后,先是跟随香港那个乱法鬼,接着是所谓的“第十讲”,2005年的所谓“法轮圣王”她也传的很欢,现在又传这个邪恶网站,总是邪灵高兴什么她就干什么。



还有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 ... .html#0812403626-19

她在社会上散布邪悟谎言,自称是所谓“第十讲”(邪恶炮制的假经文)的最早传播者(明慧编辑部文章2003年6月6日文章《关于所谓“第十讲”》早就指出“这本小册子出自‘610’的邪恶之徒之手,所有传这本小册子的人都是在破坏大法。”)她自称自己是天上管江泽民的等等,利用大法中的内容,到处传播她写的乱法垃圾,迷惑邪悟的人。她在全国各省到处活动,至少有八个省的邪悟者受她的影响,影响非常坏、影响面很大。
13#
发表于 2008-12-9 23: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的帖子

法轮功进行恐怖活动这是由它的邪教本质所决定的,但不能以李洪志鼓励采取一切手段“除魔”、“铲除邪恶”、通过杀人“度人”来推断法轮功将组织军队。军队是执行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别的暂且不说,法轮功成员一个个心怀“圆满”鬼胎,各奔各的“圆满”路,一盘散沙,要组织军队?去打谁?招兵买马也凑不齐一个班的人,给李洪志当当保镖还凑合,叫做唐吉珂德班吧。
14#
匿名  发表于 2008-12-10 09:21
希望山上2003年就已经组织军队了,武器储备相当多的,都是“大法弟子”去当兵,说是保卫李洪志,希望山上还有很大的地下工程,得到美国政府的鼎力支持,今年5月纽约法轮功大游行,美国出动三千军警保护法轮功,镇压旁边示威的中国老百姓,法轮功远远不只一个邪教这么简单,而是一个真正的政治力量。

楼上的钟相红被明慧网这么一整,应该很快就会被我党我军找上门了,明慧真是借刀杀人之计。
15#
匿名  发表于 2008-12-24 13:19

抓住李洪志

动用一切手段缉拿李洪志归案是上策,这是最好的揭露方式,立马就会树倒猢孙散了
16#
发表于 2008-12-24 21: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2-10 09:21 发表
希望山上2003年就已经组织军队了,武器储备相当多的,都是“大法弟子”去当兵,说是保卫李洪志,希望山上还有很大的地下工程,得到美国政府的鼎力支持,今年5月纽约法轮功大游行,美国出动三千军警保护法轮功,镇压旁边示威的中国老百姓,法轮功远远不只一个邪教这么简单,而是一个真正的政治力量。

楼上的钟相红被明慧网这么一整,应该很快就会被我党我军找上门了,明慧真是借刀杀人之计。

在下想知道,您是如何得到或证实这个资讯的。
17#
发表于 2009-3-11 08: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3-11 06:11 发表
你说话注意点!法轮大法是正法,不稀罕这个烂政权。清除中共邪灵是为就度众生。国家实现民主是中国人自己的选择和上天的安排。大法是修炼不是搞政治,使修炼者圆满回归天国修成无上正觉为本源。邪恶至今未全遭报应是为好人留下魔炼心性和想回头的中国人留点时间。希望你能撤去此贴回头是岸!!!切记。

中国是一个法制和民主的国家,有一个为全体中国人服务而负责的政府,是不会为邪教妥协而开绿灯的。“法轮功”真是魔性大发,所谓的磨练心性居然变成了“魔炼心性”,不可不防啊!
18#
匿名  发表于 2009-3-11 09:32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3-11 06:11 发表
你说话注意点!法轮大法是正法,不稀罕这个烂政权。清除中共邪灵是为就度众生。国家实现民主是中国人自己的选择和上天的安排。大法是修炼不是搞政治,使修炼者圆满回归天国修成无上正觉为本源。邪恶至今未全遭报应是为好人留下魔炼心性和想回头的中国人留点时间。希望你能撤去此贴回头是岸!!!切记。

明白了,看来你们对中国人是“情有独钟”啊!我不知道这是执著还是自作多情?不过,从您的帖子里咱们读懂了一些意思,知道老外都是好人,他们都不需要“留点时间”回头的。
19#
发表于 2009-3-11 18: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3-11 06:11 发表
你说话注意点!法轮大法是正法,不稀罕这个烂政权。清除中共邪灵是为就度众生。国家实现民主是中国人自己的选择和上天的安排。大法是修炼不是搞政治,使修炼者圆满回归天国修成无上正觉为本源。邪恶至今未全遭报应是为好人留下魔炼心性和想回头的中国人留点时间。希望你能撤去此贴回头是岸!!!切记。


别再自作多情了,你的“留点时间”,就是李洪志无可奈何的最后的最后的最后的最后。。。,你还要继续魔炼心性吗?!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26 22:23 , Processed in 0.181896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