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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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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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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6-6-4 21: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6-4 21:43 发表
說說看,因爲法輪功死的人到底有多少?

每天因爲交通事故死的人有多少?我們是不是應該禁止汽車運行?因爲汽車教害了那麽多的人?


卑鄙的善观,你扯出这些无聊的事情想证明什么呢?!
卑鄙的善观,你是想证明法轮功不是邪教吗?!你是想说练习法轮功致死的就像是交通事故一样的偶然与意外吗?!
卑鄙的善观,我今生直接面对过的人,你善观是最卑鄙龌龊的一个,我对你肆意地胡说、诽谤、栽赃、歪曲、胡扯等的记忆可谓刻骨铭心!
27#
发表于 2006-6-4 21: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 的帖子

干嘛歇斯底里啊!我对中共是什么态度,人家自有公论,不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

我怎么觉得你跟境外的民运分子好象一个腔调啊?还来个贼喊捉贼?!
28#
发表于 2006-6-4 21:52 | 只看该作者

问斑竹

#26楼帖子是否又删了?不然鸭子又要误伤他人了!
29#
发表于 2006-6-4 21:54 | 只看该作者
唐老鸭仁兄,26号(善观)的帖子已经被我删除了,他的这个IP也已经被封禁,免得大家与其纠缠这些无聊的事而耽误宝贵时间。不过,他还有几个其他的IP暂时没有封,也希望再一次给他一次机会,希望他能自重自醒。
30#
发表于 2006-6-4 2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9 悲智 的帖子

知道啦,谢谢您!这种人暴露一下也好,也好让大伙明白:这类人惟恐天下太平,时时不忘插一腿搅混水!
31#
发表于 2006-6-4 22:11 | 只看该作者
共产党不相信佛法,那是他的自由.法轮功不信佛法,我也不说什么,但是法轮功不该打着佛法 的旗号骗人,动不动就说"佛陀说-----"宗教中说----"其实根本没这回事.还胡乱解释佛教经文,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32#
发表于 2006-6-4 22: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飞鹰 于 2006-6-4 22:11 发表
共产党不相信佛法,那是他的自由.法轮功不信佛法,我也不说什么,但是法轮功不该打着佛法 的旗号骗人,动不动就说"佛陀说-----"宗教中说----"其实根本没这回事.还胡乱解释佛教经文,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飞鹰仁兄所言极是。
善观极尽混淆是非之能事,他为法轮功说话应该不是他的目的,他努力拉共产党为法轮功垫背也应该不是他的目的,他的唯一目的应该就是极力贬低和抹黑悲智老师与“天鉴论坛”以发泄其邪见被揭露的仇恨罢了,小肚鸡肠而已,很多朋友早就看穿了他的虚伪和狭隘而远离他了。
33#
发表于 2006-6-4 22: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國華 的帖子

第一:大陆以外的FLG练习者真的没有出现和发生像大陆上出现和发生的问题吗?你讲话实事求是吗?

第二:大陆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请问,FLG是宗教吗?充其量不过是个气功的而已,且还是盗用人家的功法动作。再问,信气功就是信仰吗?
34#
发表于 2006-6-5 08:55 | 只看该作者

回鴨子

在下已回帖
內容就事論事,卻被刪帖,你覺得貴論壇公正嗎?
35#
发表于 2006-6-5 09: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4 國華 的帖子

我看你的帖子斑竹对之是相当宽容的了!假如你真有兴趣,请你进演武厅吧。在下给您开了个房间、泡了杯茶。
36#
发表于 2006-6-5 10:13 | 只看该作者
请国华朋友不要发布违规内容。
唐老鸭仁兄已经向国华朋友发出邀请,请国华朋友不要避重就轻,如果国华朋友不能按照规则“应战”,那么将增加失败记录。
37#
发表于 2006-6-5 14: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6 悲智 的帖子

他是宁可失败,也要违规啊!不然,如何体现他这个可以不受人间任何条条限制的未来的“神”族尊严呢?!
38#
发表于 2006-6-6 00:21 | 只看该作者

覆36帖

1.在下應鴨弟兄的文回帖,那裏違規呢?可否說明?

2.不是在下不敢進演武廳
ㄧ是因為在下時間不定,稍為一忙,可能錯過回帖時間。
二是演武廳進出麻煩,有時真的連不上,造成回帖不便。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6-6-6 00:35 编辑 ]
39#
发表于 2006-6-6 07:31 | 只看该作者
  国华朋友,在两个月前我们就特意针对您提出的所谓“特殊”情况,专门为您特别制定了一系列“特殊”方案,参见:
  http://www.tianjian.cc/viewthread.php?tid=413
  可是您完全没有认真使用那些对您有利的规则,看来任何规则对您都是“不利”的,您只想不负责任地随意胡乱发帖与跟帖。
  现在本坛郑重提醒您,本坛的规矩不会再因为您的所谓“特殊”情况而失效,请您对自己所说的话和对回复他人帖子的行为负责!
  也请毛版主认真执行演武厅规则。
40#
发表于 2006-6-6 07: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8 國華 的帖子

请看演武厅中的"规则一":如果你跟帖对对方表示异议,等于向对方发出挑战.

我看你有许多次已经进了演武厅了.如果说时间不定,我们大家都一样,来这里的人都是业余的,没有职业选手,许多人还要经常外出考察或讲学,因此,从这个方面来说,这对大家都是公平的.

假如你真的外出了,我们可以宽限一下时间.但是我就不明白,你对鸭子的第三个问题不会在一两个月的时间都答不出来吧?
41#
发表于 2006-6-7 00:57 | 只看该作者

謝謝邀請

謝謝邀請! 在下已入內回帖 , 歡迎賜教!
42#
发表于 2006-6-7 01: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1 國華 的帖子

谢谢您!

但是,您根本没有回答鸭子第一轮的第三个问题!不是答非所问,也是跑冒滴漏了!
43#
 楼主| 发表于 2006-6-11 01:28 | 只看该作者

复国华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6-4 10:03 发表
看的出來,您是一個有愛心的人!請容在下說幾句話,請您參考,謝謝!

俢煉不是一件普通的事情,比任何事情都複雜、麻煩!您雖有愛心,但是您幫不了,因為你用任何一種方法,真的都幫不了。

所有修鍊中的問題只有內行人才能解決,如果您真想幫助修練法輪功的人,建議您不妨通讀幾遍“轉法輪”,不要預設立場的看,您可能就能看到解決問題的方法了。(因為這是ㄧ本指導修練的書,任何修煉中的問題都能解決,在下深有體會。)

另外提醒您ㄧ點,大法弟子受到傷害,李老師也心痛!
但是問題焦點在中共惡黨蓄意迫害,否則不會發生那麼多問題!不信,請您看看世界各地法輪功的發展,就沒有出現類似大陸的問題。

另外ㄧ點請求,請您呼籲大陸政府遵守憲法信仰自由的規定,不要迫害任何有信仰的人。
也請您做幫教時,不要採用任何違法和暴力的手段!尊重別人就是善待自己!

台灣大法弟子   國華   感謝您


本人也曾经练过FLG,还曾为其放下一切感情、青春乃至于生死,按照李洪志的要求修炼做“正法”的事情,别以为我学法不深才会转化,相反正是学法深了才越来越发现他讲的法漏洞百出。因为对国家的法律不懂才被李洪志和明慧网煽动做出有违宪法的事,到头来的结果就是《楞严经》所预言的“弟子与师,俱陷王难”。练邪法付出的代价就是这样的,国华兄你要三思啊!静下心来认认真真看悲智写的文章,看看他说的是否在理再来辩论。人的生命是非常宝贵的,能转生成人也是福德因缘具足了所至,做人不修正法也不能修邪法呀,李洪志在96年就说了有弟子要圆满,但这么多年来练FLG的又有谁是修圆满呢,谁有瑞相出现了?总不能听FLG的一面之词吧。李洪志还说不参与政治,不讲劫难,怎么从99年开始就策划、遥控“4.25”围攻中南海事件?总是讲要淘汰世人、瘟疫。。。。?出尔反尔如斯,孰可信孰不可信?望君清醒,放弃邪说,回头是岸!

[ 本帖最后由 孔明 于 2006-6-12 00:08 编辑 ]
4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1 01:38 | 只看该作者

致 各位仁兄

:D发表贴子尽量应题,不要把主题的内容和观点扯散了,谢谢合作!
45#
发表于 2006-6-11 09:10 | 只看该作者
孔明兄,你好,不是大家不按题回答问题,而是前几天有个叫“善观”的在这里用“游客”发言,挑拨是非,胡搅搅,所以才出现了那些你看着文不对题的跟帖。我想,只要没有人捣乱,就不会再出现那样的现象。
另外,恭喜你走出法轮功邪教魔窟!:
46#
 楼主| 发表于 2006-6-12 00:05 | 只看该作者
原来如此。谢谢各位同仁支持。
      本人能走出魔窟得感谢悲智、610、法制班众多干警、转化的学员等人的帮助,在众缘和合的作用下,本人才得以彻底转化。感恩所有帮助过我的人。谢谢大家!咱们共同努力帮助FLG练习者早日走出魔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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