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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犯低级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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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5-2 15: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前天我偶然看到一个新唐人直播的网址,进去以后正好是午间新闻,头条新闻是猪流感疫情,主持人雪伦小姐竟然把陈冯富珍读成陈马富珍了,不知道是口误还是我听错了,但如果真出现这种情况,恐怕雪伦小姐水平也真不让人恭维。
2#
匿名  发表于 2009-5-2 15:52

回复 1# 的帖子

这个话题或许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任何电视台、报纸、刊物、网站等,都会出现口误、笔误、文误,只不过是出现的频率、数量不同而已,但不能借此就乏及其他。

评价一个媒体的品味与质量,主要看它报道的内容是什么,以及它反映的东西是否客观公正,是否符合事物的本来面目与内在逻辑。
3#
匿名  发表于 2009-5-2 16:12
那就看错误的比例好了
新唐人犯的错我不敢说多,但至少我看过的比例还是很大的.(偶尔有轮子推销后下载的)
4#
发表于 2009-5-2 17: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5-2 15:52 发表
评价一个媒体的品味与质量,主要看它报道的内容是什么,以及它反映的东西是否客观公正,是否符合事物的本来面目与内在逻辑。

您评价媒体的标准是很公正、实事求是的。用这一标准评价一下法轮功媒体,不知您的结论如何?
5#
匿名  发表于 2009-5-2 21:56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09-5-2 17:42 发表

您评价媒体的标准是很公正、实事求是的。用这一标准评价一下法轮功媒体,不知您的结论如何?

完全可以!因为我根本没排除用它去评价新唐人。

但是,我质疑楼主以“口误”来评价或鉴定某一媒体的标准的可行性。
6#
 楼主| 发表于 2009-5-3 11: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的帖子

口误当然可能出现,但一个很简单的字读错,就很不能让人理解。
7#
匿名  发表于 2009-5-3 11:59
原帖由 民众军团 于 2009-5-3 11:38 发表
口误当然可能出现,但一个很简单的字读错,就很不能让人理解。

生活中,很简单的文字出现口误和笔误的问题也会出现(有时甚至还会出现一个简单的字不知道怎么写的问题),但这,似乎并不能代表或反映或表现什么本质属性的问题。
8#
匿名  发表于 2009-5-3 12:38
本质属性就是粗制滥造.
包括里面引用的内容,几乎都是不用经过查证只要对自己有利就加工融入.
9#
匿名  发表于 2009-5-3 12:41
还有请问懂法律的朋友,新唐人篡改播放别人文艺作品(比方说恶心无耻的"变调主旋律")侵犯版权了吗?
10#
匿名  发表于 2009-5-3 12:47

回复 8# 的帖子

是的,没看过新唐人电视台。不过感觉法轮功的宣传就是所有的目的都是说共产党不好。
11#
匿名  发表于 2009-5-3 12:49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5-3 12:38 发表
本质属性就是粗制滥造.
包括里面引用的内容,几乎都是不用经过查证只要对自己有利就加工融入.

请看看5#楼的回答,以口误、笔误、文误去说明本质属性问题,是片面的、不客观的、缺少说服力的、无逻辑性的问题。
12#
匿名  发表于 2009-5-3 12:52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5-3 12:41 发表
还有请问懂法律的朋友,新唐人篡改播放别人文艺作品(比方说恶心无耻的"变调主旋律")侵犯版权了吗?

按大陆法律,以赢利为目的的,就侵犯了原创者的版权。
13#
匿名  发表于 2009-5-3 12:56

回复 1# 的帖子

楼主,按你的标准,cctv、BBC、cnn都有这些问题出现与存在,那么,你想以此来证明说明什么吗?希望不要过于极端。
14#
匿名  发表于 2009-5-3 14:19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5-3 12:47 发表
是的,没看过新唐人电视台。不过感觉法轮功的宣传就是所有的目的都是说共产党不好。

宣传邪说与反华、反共、栽赃,确实是他们的拿手好戏,也是他们的本质属性。但是,以口误、文误、笔误来说明某人或媒体的本质,就牵强附会了。
15#
匿名  发表于 2009-5-3 15:05

回复 14# 的帖子

也许是善意的希望这些媒体更好吧, 以前好像是CCTV主持人打哈气化妆和口误什么的也被网友们“凶暴”的批评了。
16#
匿名  发表于 2009-5-3 15:22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5-3 15:05 发表
也许是善意的希望这些媒体更好吧, 以前好像是CCTV主持人打哈气化妆和口误什么的也被网友们“凶暴”的批评了。

仅举CCTV发生的两例口误吧(或许已突破了本论坛的规矩与规则):瞠目结舌读成堂目结舌;商贾读成商甲。而且,还不止发生在某个播音员的身上。但这些现象的出现,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某个播音员的水平就差或电视台的水准就低,也不能说明此媒体就是在宣传邪说或胡编乱造、栽赃陷害。这并非就是同一个概念或相同相等的情况。切切。
17#
匿名  发表于 2009-5-3 15:39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5-3 15:05 发表
也许是善意的希望这些媒体更好吧, 以前好像是CCTV主持人打哈气化妆和口误什么的也被网友们“凶暴”的批评了。

爱屋及乌不对,爱乌及屋同样也不可取!
18#
匿名  发表于 2009-5-3 18:27

回复 16# 的帖子

嗯,是这样的。提高正确的发音准确度也是有好处的。我不明白有一段时间电视上的VCD为什么读作V say D. 其实应该是V sea D.
19#
匿名  发表于 2009-5-3 18:31
也对,那要看 【乌 & 屋】 都是什么吧。我不看法轮功的宣传。
20#
匿名  发表于 2009-5-3 18:49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5-3 18:31 发表
也对,那要看 【乌 & 屋】 都是什么吧。我不看法轮功的宣传。

“屋”与“乌”,不是只代表或特指法轮功,甚至也包括诸多的其他,老祖宗发明这个成语时,法轮功还不知道在哪里猫着呢。
21#
匿名  发表于 2009-5-3 19:42

回复 20# 的帖子

噢,就是指一切不好的东西。其中包括对社会不好,以及对自己不好。
22#
匿名  发表于 2009-5-4 14:57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5-3 12:49 发表

请看看5#楼的回答,以口误、笔误、文误去说明本质属性问题,是片面的、不客观的、缺少说服力的、无逻辑性的问题。

大量的口误、笔误、文误是粗制滥造的例证之一.你所说的本质属性可能只是狭隘的好坏标准,但粗制滥造确实是本质属性之一.而且粗制滥造是一种为达到目的不负责任不择手段的行为态度,从某个方便也反映了它的本质属性.
23#
匿名  发表于 2009-5-4 17:08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5-4 14:57 发表

大量的口误、笔误、文误是粗制滥造的例证之一.你所说的本质属性可能只是狭隘的好坏标准,但粗制滥造确实是本质属性之一.而且粗制滥造是一种为达到目的不负责任不择手段的行为态度,从某个方便也反映了它的本质属性.

首先:口误、笔误、文误是不等同于粗制滥造的;其次,粗制滥造与他宣扬邪说、反华反共的本性也不能直接划等号的;再此,生活中粗制滥造的现象并不少见,但是,有多少是宣扬邪说与反华反共的?最后,阁下对新唐人的“口误、笔误、文误”现象做过多少记录与统计了?
24#
发表于 2009-5-4 17:49 | 只看该作者
说实在的,在国内电视台也有口误的情况出现,报纸、杂志也有过错字,是不是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衡量一个媒体如何应看他的主要导向是什么。
25#
匿名  发表于 2009-5-5 11:21
口误、笔误、文误是不等同于粗制滥造,但大量的口误、笔误、文误绝对是粗制滥造.不顾事实不加查证也是粗制滥造的另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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