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Guest 于 2009-8-28 17:20 发表
实际上是很多人不能静下心来真的实修一下大法啊,若是真的当气功练一下,就会体会到的,那么多人在维护,实际上是真的得到了好处,
但在社会上确实有些人修不了法,也不相信佛的存在,
事实是很多人因为“实修大法”而出偏,神神叨叨的,甚至出现精神失常。。
17、有人感觉练习“法轮功”受益了,他愿意学就让他学去呗?
怎么能只考虑自己的感受而置社会与他人的利益于不顾呢?更何况,不仅人的感觉本身说明不了任何问题,而且不能只以自己是否受益了来衡量对与错,否则,岂不就是强盗逻辑?为什么说是强盗逻辑呢?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来加以形象说明。比如,强盗抢了银行,他会觉得抢银行有好处,使他受益了,如果因此就得出抢银行是正确的结论,那是不是强盗逻辑呢?你还没考虑到对社会的危害呢。如果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逻辑行事,只考虑自己,是不行的。社会必须有公共的行为准则和评价标准。
什么是善?只有对自我与他人都有益而无害的才是善。对他人有害的,即使对自我有益,那也是恶,也就是损人利己。而“法轮功”却是对自我与他人都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既损人又不利己,是纯纯粹粹的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