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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组织的形成机制  关于地下组织 (系列一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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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0 09: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特别说明:    本系列是从社会组织学角度进行的学术研究,不是对法轮功组织进行意识形态的研判;以论证法轮功的组织性与合法或非法性为主。因此,本系列将法轮功组织称为地下组织,而不是“邪教”。以下为地下组织的相关内容。
    还要说明的是,本人在此系列完成前,没有查找到地下组织的明确定义。作为学术研究,本人对地下组织这一概述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不足之处,请各位指正。


   关于地下组织的研究

  中国地下组织由来已久且名目繁多。但是,这些研究直接将地下组织归为秘密组织或秘密会社或秘密社会一类。《中国会道门史料集成――近百年来会道门的组织与分布》①一书认为,北魏时期的大乘教是中国历史上出现较早且有一定影响的秘密组织,而元代白莲教的出现则标志着秘密组织进入大发展时期。到晚清以来,仅以会道门②出现的有文献依据的秘密组织就达4542种。

  关于秘密组织的研究也颇多。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秦宝琦在其所著的《中国地下社会》(共3卷)中,从历史学的角度对中国清朝到民国年间的主要秘密社会进行了较详细的描述,并对它们的性质与功能做出了一定的分析。在《中国地下社会》一书中,秦宝琦教授将清朝的秘密社会分为秘密教门与秘密会党两大系统,并将民国的会道门与帮会黑社会纳入地下社会。刘平将近代的会党与土匪也并入秘密社会中。③在谭松林主编、秦宝琦与谭松林所著的《中国秘密社会·第七卷·当代会道门》中,邪教也被归入秘密社会。他们认为,从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后,“呼喊派”、“门徒会”等从国外传入或土生土长的打着宗教或功法旗号的邪教组织和会道门一脉相承,在组织形式、活动内容甚至活动地域方面都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可以说,它们是会道门活动的翻版,是现代的“会道门”。④

  以上关于秘密组织的研究,多是社会史领域的学者从历史学的角度进行分析研究的,并由此归纳总结出秘密组织的相关特性。这些研究虽然详细探究了秘密组织产生的历史、社会根源及功用,也反复借用地下组织的概念,但是,并没有从组织学的角度研究它们形成的机制,也没有对地下组织的定义做出界定。


  地下组织

  秦宝琦教授在其所著的《中国地下社会》(第一卷)中认为,地下社会也就是秘密社会。秦宝琦先生在研究分析了中国清朝到民国年间的主要秘密社会后认为,秘密社会或秘密结社有秘密的组织、活动方式与联络暗号,有神秘而独特的礼仪,严格的规约,从事历代政府所禁止的政治、经济或宗教活动,只能在民间秘密流传。在《中国地下社会》一书中,秦宝琦教授将清朝的秘密社会分为秘密教门与秘密会党两大系统,并将民国的会道门与帮会黑社会纳入地下社会。秦宝琦教授认为,秘密教门以宗教信仰的面貌出现,以师徒递传的方式组成,以入教可以消灾获福作为维系内部联系与团结的纽带。秘密教门表面上与佛教和道教有某些相似之处,因而也被人们称为“民间宗教”或“秘密宗教”。像明清时期的白莲教、罗教、八卦教等皆属秘密教门。而本文研究的法轮功组织最后就发展成为以上形式和性质。秘密会党则是以异姓结拜弟兄的形式出现,以江湖义气和其它封建伦理道德作为维系内部团结的纽带。要求会众忠于誓言,恪守规约,严守会内机密,以互济互助和自卫抗暴吸引群众。秘密会党也称帮会,如清前期历史上的天地会、边钱会等均属秘密会党。⑤

  刘平在其《近代会党与土匪》一文中称,秘密社会是指那些具有秘密宗旨和教义,按照严格的秘密仪规从事“反社会”活动的下层民间团体,由于这些团体都在秘密状态下进行活动,因而构成了一个外人不宜了解、官方不易控制、正常秩序难以容忍的群众纠合体。⑥

  谢诺⑦(Jean Chesneaux)曾经下过这样的定义:“它是指这样一些结社,它们的策略是与一种既定的秩序相悖逆的特殊的宗教的、政治的和社会的行动为特征的。”蔡少卿先生在他所著的《中国近代会党史研究》中概括了中国秘密结社的四个特征:即组织的非公开性,具有秘密的宗旨(包括口号和誓约),进行非法的活动,在一定条件下对统治者和政府当局进行不同程度的反抗。因此,他认为“秘密社会就是一种从事特殊的宗教、社会或政治活动的具有秘密宗旨和礼仪的、抗衡于政府的秘密团体。”而周育民与夏笠合著的《中国历史上的秘密结社》一文中,把秘密社会定义为:以虚拟的血缘关系作为纽带,按照封建家族制度的精神组织起来的非职业性秘密团体。⑧刘才赋在他所著的《秘密社会史话》中则认为,秘密社会是在正常社会组织系统之外存在着的种种下层社会成员群体,是正统社会秩序的“异端”。⑨

  以上研究归纳出了秘密社会的基本特性。即组织的严密性,活动的秘密性,与社会政权的对抗性,非法性等。但是,由于以上研究主要针对中国民国以前的秘密组织,经由时代的发展与秘密组织的演化,这些概括已经不足以准确描述秘密组织的特性。比如,秘密教门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是精神控制。扩大到秘密社会,它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强势的组织文化。而精神控制与组织文化是互相渗透互相促进的。还有,中国民国以前的秘密社会主要为下层社会成员群体,现在,组织群体发生了变化。比如法轮功组织,它能得以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组织形成不久,它就吸收了社会中层或上层群体,它们在法轮功组织中始终处于高层管理的地位。再者,秘密社会已经并非全是暴力型的,以对抗政权为主要特征。比如清代的一部分红阳教,成员多是寡妇,她们利用秘密教门的形式组织起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主要从事慈善活动,为人医治疾病,或在路边为过往行人施舍茶水;再如民国年间的红万字会,也是主要从事慈善活动或医疗活动。这此秘密组织并不从事反社会活动,属于温和型的。

  在秦宝琦与谭松林所著的《中国秘密社会·第七卷·当代会道门》中,将邪教归入秘密社会。他们认为从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后产生的“呼喊派”等邪教组织和会道门一脉相承,是现代的“会道门”。⑩会道门是由秘密教门演化而来,是对“会”、“道”“门”等秘密组织的概括称呼。(11)

  黑社会(性质)组织也是秘密组织的一种。在旧中国,黑社会是当时黑暗社会现象的统称。通常是指骗、赌、毒、娼等社会丑恶现象。这是其“黑”的本质所在,也是它与帮会产生时期的根本不同点。但是,秦宝琦与谭松林认为,帮会与黑社会的联系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有些帮会在一定条件下演变为黑社会,一是在当代,一些街头团伙、帮派,仿照旧的帮会的形式与做法,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新的黑社会。(12)秦宝琦与谭松林将黑社会也归入秘密社会中。此外,郭子贤在他所著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研究》一书中,也对黑社会进行了较详尽的研究。(13)并将黑社会(性质)组织定义为:由众多成员组成,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组织亚文化,凭借组织暴力和权力庇护来非法控制一定的社会区域或行业,以牟取经济利益为最终目的的半隐蔽社会群体。(14)总之,在学术界关于黑社会的定义中,主要突出强调了它的经济利益取向和暴力手段。

  鉴于以上原因,本文在研究法轮功组织时摒弃了秘密组织或相关称谓,而将具有以上性质的组织统称为地下组织。虽然国内普遍使用地下组织这一名词,但是,本人没有查找到相关定义及理论文献资料。即便是秦宝琦教授在其所著的《中国地下社会》(共3卷)中,以“地下社会”做为标题内容,但是,在内文中却并没有以“地下社会”或“地下组织”做为主题词,而是以秘密社会或秘密结社的称谓替代了“地下社会”的提法。(15)本文认为,地下组织是组织结构严密、组织目标与政府主导的价值观念或意识形态相冲突的、具有强势组织文化及隐蔽性的非法组织。

注释:

①中国会道门史料集成编纂委员会编纂.中国会道门史料集成――近百年来会道门的组织与分布(上).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前言.
秦宝琦与谭松林称,会道门是由秘密教门演化而来,是对“会”、“道”“门”等秘密组织的概括称呼。谭松林主编、秦宝琦、谭松林著.中国秘密社会•第一卷•总论.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2002年:102页.
蔡少卿主编.中国秘密社会概观.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36页.
谭松林主编、秦宝琦、谭松林著.中国秘密社会•第七卷•当代会道门.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年:117页.
秦宝琦.中国地下社会(第一卷).北京:学苑出版社,2004年:1页、2页.
刘平.近代会党与土匪.蔡少卿主编.中国秘密社会概观.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36页.
在法国,谢诺(Jean CHESNEAUX)教授是中国工人运动问题研究的前驱者,撰有《19191927年的中国工人运动》。
蔡少卿主编.中国秘密社会概观.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215页.
刘才赋.秘密社会史话.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1页.
  谭松林主编,秦宝琦、谭松林著.中国秘密社会•第七卷•当代会道门.福州市: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年,117页.
(11)
谭松林主编,秦宝琦、谭松林著.中国秘密社会•第七卷•当代会道门.福州市: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年:102页.

(12)
谭松林主编,秦宝琦、谭松林著.中国秘密社会•第七卷•当代会道门.福州市: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年:117页.

(13)
郭子贤.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研究.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

(14)
郭子贤.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研究.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27页.

(15)
秦宝琦.中国地下社会(第一卷).北京:学苑出版社,2004年.




[ 本帖最后由 谈德音 于 2009-11-30 09: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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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0 09:22 | 只看该作者
  本没有想将这一部分单独拿出来再谈。但“系列一”发出后有网友对系列中将法轮功称为地下组织提出了看法,因此,特将本系列中的观点及相关定义做出解释。

  故此,本文只是系列一的相关补充。

  欢迎网友们多提意见,多多探讨!更期待再以后的系列中能有网友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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