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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6 08: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一篇当年法轮功在内地发展组织的文章,希望这样的文章越多越好。

          李洪志说法轮功没组织鬼才相信

     2010-02-25   来源:凯风网   作者:孙月娥(口述)王然(整理)

 我叫孙月娥,1938年8月生,原是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农业局的一名普通干部。1995年6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曾担任延津县法轮功辅导站首任站长。

  李洪志曾多次在不同的场所宣称:“法轮功只是一个群众性练功活动,绝对没有组织,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是松散管理,自始至终都没有负责人。”事实是否真像他所说,我曾是个修炼中的人,亲身经历告诉我,法轮功是有组织的,而且组织工作还相当严密,要求相当严格,规章制度还相当多,这事我是最清楚的,因为我亲自参与了法轮功组织在我县建立的全过程。

  我是1995年6月在成都市一个朋友家开始学练法轮功的,也就成为延津县第一个接触法轮功的人。后来,回到延津县东屯镇组织几个比较熟悉的人一块练功。1997年11月,在新乡市法轮功辅导站张应先的组织协调下,成立了延津县法轮功辅导站,我被任命为第一任站长,副站长由杨守青担任。杨守青也是个女的,她是1951年1月出生,当时还是科协的工作人员。根据张应先的要求,我们在全县选择城关镇、僧固乡、马庄乡、胙城乡、东屯镇、小潭乡等6个乡镇作为法轮功练功点,同时明确了金朝富、申成俊、唐松柏、杨保儒、常修善、韩复兰为练功点上的负责人。县辅导站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县各练功点的事务,根据《法轮大法弟子传法轮功规定》、《法轮大法辅导标准》、《法轮大法修炼者须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指导各站点发展学员,推销法轮功书籍、画像、音像制品、练功服、徽章等产品,宣传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定期不定期组织“弘法”、“会功”、“庆典”等活动。

  开始,我们主要是在熟人、同事当中发展学员。最初参加的练功人员每个练功点有十余人,全部为退休干部和年龄较大以及身体虚弱的在职人员,主要利用早晨时间在东街集中练功,练功的目的也只是祛病健身。早期大部分人不了解法轮功,接受人员少,参加人员少,集中活动少,影响范围小,组织也相对松散。

  到了1998年,全县练功进入了高峰阶段,参与练功人员达586人,组织体系更加严密、功能更加完备,大规模活动也较多。当时全县的练功点扩大到13个,每个点都有负责人和传功骨干,在市辅导站指导下,我们又调整充实了县辅导站辅导员力量。在1998年和1999年5月11日,为庆祝李洪志生日,我们组织在县东关举行大型“弘法”活动,参加人员达到300人以上。我和副站长杨守青还经常到新乡以外省市参加法会活动,然后在我县大肆宣扬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以祛病健身为诱饵,以“真、善、忍”为幌子,引诱人们联系法轮功,要求练功者早晚坚持完成“动功”和“静功”,不能再接触其它任何东西,法轮功学员必须与其他学说一刀两断,以期达到非法轮功不学,非法轮大法不信的痴迷状态,从思想上欺骗、毒害、控制法轮功学员。

  1999年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我们的练功学法活动也转入了地下。但是,我还是利用站长这个身份,经常采取密秘联系,私下串联的方式,多次组织了的聚会、“法会”活动。后来,在反邪教志愿者的教育帮助下,我彻底认清了法轮功骗人的丑恶面目。如今的我,早已经远离法轮功。李洪志的一切活动,都是通过法轮功邪教的组织系统得以实现的。李洪志说法轮功没有组织,那鬼才相信呢! [/td][/tr][/table][/td][/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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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6 17: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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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年1月15日,李洪志以“中国法轮功总站”的名义搞了一个《中国法轮功章程》,全文登在1993年4月出版发行的《中国法轮功》一书中,并且注明“本章程经掌门人李洪志批准,自1993年3月1日起生效”。
  1994年6月出版发行的《中国法轮功》(修订本)里有李洪志于1993年10月所写的“作者的话”,他在其中说道:“应广大老学员的要求,本书在出版时,对内容作了一些修订,还撤掉了《章程》,增加了《答疑》。”在这里李洪志没有讲清,撤掉《章程》是否也是“应广大老学员的要求”。
  他在1994年9月18日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讲法”时说:“当我们第一本书《中国法轮功》写出来时和低层次的气功有些方面很雷同。第二本书就是《中国法轮功(修订本)》,比气功就高出很多了。”看来撤掉《章程》后李洪志轻松了许多,为他声称法轮功没有组织增加了底气。
  其实法轮功不仅有完整的组织形式,有明确的内部分工,还有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制度除上述中国法轮功章程外,还有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对法轮大法辅导员的要求,法轮大法修练者须知,法轮大法弟子传功传法规定等,这些都是李洪志赖不掉的。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10-2-26 23: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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