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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新加坡警方起诉7名法轮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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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5-10 21: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加坡警方起诉7名法轮功成员
                                                               
                                                                   2010-05-10   来源:凯风网   作者:方 言


       5月6日,新加坡中央警署逮捕无视警告的新加坡法轮功学员黄才华(女)和蔡永水。黄才华在街头长期摆展板讲真相,扰乱他人,将面临七项指控。当天晚上,黄才华被其先生保释,此案定于5月13日上午开庭宣判。蔡永水被其女儿保释,定于5月31日下午开庭宣判。

  去年10月5日,新加坡鱼尾狮风景点,一群法轮功学员随意摆展板,纠缠游人讲真相,受到新加坡警察警告。法轮功学员强词夺理,无理狡辩。为了维护公共秩序,警察制止法轮功学员对游人的骚扰,将五名法轮功学员带离现场。要求他们12个月内不得再去鱼尾狮,否则还会再立案起诉,两罪并罚。今年5月6日,新加坡中央警署向这五名法轮功学员发出传票。5月7日,在法庭上,四人被控犯有“破坏公物罪”,一人被控犯有“唆使罪”。此案定于5月14日开庭宣判。

  从2001年至2006年,法轮功学员因“妨碍公务罪”、“分发无准证光碟罪”、“无准证集会罪”以及“展示侮辱性文字的骚扰罪”先后六次被起诉和惩罚,新加坡法轮功学会多次申请集会被警署拒绝。

转自:http://www.kaiwind.com/flgct/201005/t110229.htm
2#
发表于 2010-5-11 19: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新加坡是个典型的法治社会,法制完备,何种违法行为该受何种处罚,都有明确规定。法律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人们普遍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习惯。法轮功学员听信李洪志的“以法为师”谬论,藐视法律,在新加坡装疯卖傻继续与常人法律做对,必然受到新加坡法律制裁。
3#
匿名  发表于 2010-5-11 21:04

滑天下之大稽

法轮功文人李海境5月11日在“大纪元”上撰文《新加坡当局莫在逆流而动》,称:在浩浩荡荡世界民主大潮中,新加坡当局为何一定要逆流而动、做中共迫害的帮凶呢?当历史走过今天这一页,新加坡当局的那些迫害主使者,请你们冷静想一想,你们将如何能够面对你们现在所做的一切?历史会一再原谅你们的罪责吗?

法轮功文人李净明5月8日在“大纪元”上撰文《警察丑行让新加坡蒙羞》,称:不守诚信的人,即使可“赢一时之利”,但一定会“失长久之利”。不守诚信的政权必不能长久。古人云:“悬崖勒马不为晚,船到江心抛锚迟。”新加坡政府何去何从,一百一十四个国家的一亿多法轮功学员与全世界人民正在拭目以待。
4#
发表于 2010-5-12 12: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5-11 21:04 发表
法轮功文人李海境5月11日在“大纪元”上撰文《新加坡当局莫在逆流而动》,称:在浩浩荡荡世界民主大潮中,新加坡当局为何一定要逆流而动、做中共迫害的帮凶呢?当历史走过今天这一页,新加坡当局的那些迫害主使者,请你们冷静想一想,你们将如何能够面对你们现在所做的一切?历史会一再原谅你们的罪责吗?

法轮功文人李净明5月8日在“大纪元”上撰文《警察丑行让新加坡蒙羞》,称:不守诚信的人,即使可“赢一时之利”,但一定会“失长久之利”。不守诚信的政权必不能长久。古人云:“悬崖勒马不为晚,船到江心抛锚迟。”新加坡政府何去何从,一百一十四个国家的一亿多法轮功学员与全世界人民正在拭目以待。

李海境、李净明“文人”的头衔是谁给按的?
一亿多法轮功学员的数字是如何统计出来的?
怎么把法轮功学员与全世界人民扯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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