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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法庭判决两名“法轮功”练习者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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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3-27 21: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加坡法庭判决两名“法轮功”练习者有罪



  2004年5月,两名女“法轮功”练习者在新加坡被控“未经申请非法集会”“拥有及邮寄未经批准的光碟”等八项罪名,经过一年的审理,新加坡法庭对两人判决有罪,两人分别被判罚款2万新元和2万4千新元,同时有可能在女子监狱中渡过最长24周的监禁。

001.JPG (100.44 KB, 下载次数: 327)

大纪元报道

大纪元报道
2#
发表于 2006-3-27 23: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千雷齐震 的帖子

法轮功之真实面目正为广大民众所了解,千雷兄的贴子好!
3#
发表于 2006-3-28 07:35 | 只看该作者
看到国华的帖子了,又在谩骂别人是“恶党”。不过我看到了一个规律,只要是国华看着受不了、闹心的帖子,他往往才会上去跟几句。
4#
发表于 2006-3-28 23:32 | 只看该作者

回復 #3 如是我聞 的帖子

如先生
事非如你所言,這裡ㄧ切譭謗法輪功之帖,幾乎都是站在腐敗政黨一邊的說詞,
當然教人心理難服,有些帖我ㄧ直進不了,才無回應。

法輪功是煉功,就像其他功法,如太極,少林武術、或其他修煉功法等。
只要人有恆心毅力,都可以修煉到很高境界。但是這一切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能體會。

而本壇譭謗法輪功之人,幾乎皆無真正修煉法輪功經驗,也無實際參與法輪功活動,對法輪功修煉內涵一點不知。僅憑從媒體上得來ㄧ些不實報導,(如:包圍中南海,當時法輪功學員究竟是採用何種形式包圍、過程如何、警民有無發生衝突、朱鎔基接見學員時說了甚麼....等?)這一切和平上訪過程你們每個人幾乎都不知詳情。卻違心的ㄧ再配合腐敗政黨抹黑,打擊法輪功,這樣合理嗎?不只是法輪功,今天所有在北京上訪的民眾,幾乎沒有一個是受到合理對待的,你們說對不對?

法輪功學員在大陸深受迫害,你們之中不可能完全不知情,但是你們卻ㄧ味掩護腐敗政黨的罪行,ㄧ再對法輪功落井下石,如此做法實令人感嘆,如果善惡真有報應,你們也是逃不了的,快醒醒吧、兄弟們!

簡述至此,如果害怕這帖被人看見了,你們就刪吧!壞事是怕見光的,這點大家明白。
5#
发表于 2006-3-28 23:44 |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上#4

我觉得您缺少一点做人的东西,那就是实事求是。在这里发言的人不经历一番痛苦,是不会有这么多真知灼见的!也不会让您心疼肉跳的!因为他们讲出的东西,恰恰直指您的内心,恰恰又是您最不愿看到和听到的。所以,您就会非常得意地扛着“真善忍”的牌子,吐沫漫天地进行谩骂了!
6#
发表于 2006-3-29 20:43 | 只看该作者

韩国逮捕上百名“法轮功”分子

韩国逮捕上百名“法轮功”分子


2002年6月,韩国逮捕了上百名“法轮功”分子,下面是相关的报道,转帖地址已在图中用红线标出。

02.JPG (94.29 KB, 下载次数: 281)

法轮功分子被逮捕

法轮功分子被逮捕
7#
发表于 2006-3-29 21:45 |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上

您的帖子中的文字好象看不清,不知什么原故?但横线上面的文字倒是非常清楚。
8#
发表于 2006-3-29 21:51 | 只看该作者
直接在图上点击,就可以在新窗口看全图
还可以用Ctrl +鼠标滚轮放大或缩小图片
9#
发表于 2006-3-29 22:02 |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上

试过了,很好。多谢啦!
10#
发表于 2006-4-3 01:35 | 只看该作者

新加坡政府應該向人民道歉

法輪功學員在公園合法練功,可強身健體,卻遭政府非法指控;學員贈送自制非營利用的光盤給遊客,既不侵權也無非法營利問題,也遭非法指控。

新國法律已完矣!被老共帶壞了!政府帶頭不守法,迫害人民。
11#
发表于 2006-4-3 01:45 | 只看该作者

回#6楼国华

你真是一个十足的“法盲”啊!所以,你才会应验了我们祖先的民谚:小秃子打伞————无法无天!你去翻翻新加坡的法律再说话吧!
    别以为拿了个什么“宇宙大法”,就敢藐视人间法律!那是要头破血流的!
12#
发表于 2006-4-3 14: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國華 的帖子

可怜你们台湾人,被大轮子骗的一楞一楞的.里大轮子只有初中文化啊.
13#
发表于 2006-4-8 01: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國華

你们台湾地区是不是允许非法集会的?难怪你会说出“新加坡政府应该向人民道歉”这样的话。

[ 本帖最后由 心闻 于 2006-4-8 01:29 编辑 ]
1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3 11:56 | 只看该作者

九名法轮功信徒在新加坡非法集会被新警方起诉(ZT)

  
九名法轮功信徒在新加坡非法集会被新警方起诉


  据新华社消息由于“法轮功”信徒无视警方的屡次警告,继续在新加坡诸多公共场所举行非法集会和进行骚扰活动,新加坡警方目前已决定对其采取法律行动。昨天(注:2006年7月14日),警方将9名参加去年(注:2005年)10月在乌节路非法集会的“法轮功”信徒告上法庭。
  新加坡警方去年10月22日和23日接到公众举报,说一些“法轮功”信徒在乌节路聚会。前去调查的警察发现这些“法轮功”信徒拿着标语和海报,并分发传单。新加坡警方在完成这两起涉及非法集会的调查并与新加坡总检察署讨论后,决定将这9名涉案者告上法庭,他们将面对非法集会的控状。
  此外,最近几个月来,新加坡警方所接到的公众对“法轮功”信徒在公共场所活动的投诉不断增加。从去年8月到今年5月,警方对大约450起这类投诉作出反应。
  新加坡警方说,一些公众对“法轮功”信徒常在中国大使馆、滨海艺术中心、鱼尾狮公园及地铁站等公共场所非法集会、分发传单、截停路人说教的破坏公共秩序做法表示不满而报警。(注:2006年7月)12日,一名涉嫌非法集会的“法轮功”信徒在中国大使馆前被警方逮捕。这是警方首次逮捕在中国大使馆前集会的“法轮功”信徒。
  新加坡警方警告说,“法轮功”组织———“法轮佛学会”虽然在新加坡属于合法团体,但不能违法。任何注册组织的活动如果危害公众安宁、利益和公共秩序,将面对注册被撤销的危险。
  根据新加坡的相关法令,非法集会罪最高可判坐牢3个月。由于“法轮功”信徒无视新加坡法律,不断在诸多公共场所举行非法集会,自2001年以来,新加坡警方已多次对其采取法律行动。
  http://news.sohu.com/20060715/n244268169.shtml
15#
 楼主| 发表于 2006-7-23 12:10 | 只看该作者
  根据新加坡的相关法令,任何蓄意骚扰他人、以语言或展示任何图像或文字而使他人惊吓或苦恼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非法集会罪最高可判坐牢3个月,罚款5000新元(约合3164.5美元),而妨碍警方执行公务罪最高可判坐牢3个月,罚款500新元(约合316美元)。
16#
 楼主| 发表于 2006-7-23 12:33 | 只看该作者

新加坡法轮功学员720绝食抗议遭起诉

新加坡法轮功学员720绝食抗议遭起诉


【大纪元7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真/新加坡报道)为声援亚太地区10个国家及美国3个洲的法轮功学员在“7。20”当天发起绝食运动,谴责中共惨无人道的迫害,7月20日上午,新加坡3位法轮功学员来到新加坡中国大使馆前静坐抗议。上午11点20分左右,其三人遭到新加坡警方的逮捕,被送至新加坡东陵警署扣留,警方当天将三人以“带有共同意图的通过展示侮辱性文字进行骚扰(Harassment by displaying insulting writings – with common intention”的罪名控上法庭,并限定于2006年7月21日上午9点整必须出席新加坡法庭初级庭审。

http://www.epochtimes.com/gb/6/7/21/n1393601.htm

2.JPG (62.81 KB, 下载次数: 267)

新加坡法轮功学员720绝食抗议遭起诉

新加坡法轮功学员720绝食抗议遭起诉
17#
发表于 2006-7-23 14:27 | 只看该作者
今天才知道,原来在国外“FLG”的市场也不怎么好啊。
建议把这类消息专门做个集中的贴子,作为展示贴吧。
楼主?怎么样?
18#
发表于 2006-7-23 15:05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建议

千雷齐震,建议你把这类贴子专门开辟一个贴子或者版面,及时更新。
也让大家及时了解新动向啊。
19#
发表于 2006-7-24 19:20 | 只看该作者

判得太轻了

:Q判得太轻了,才坐牢3个月!最少都要坐上9个月才能让这群狂妄之徒冷静。多行不义必自毙。跟着邪师起舞的下场必然如此:
:国华也该清醒了,别跟着李HZ瞎闹:
20#
发表于 2006-7-24 20: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心闻 的帖子

国华是想:万里长城睡不倒,打坐起空天天飘!
21#
发表于 2006-7-26 10: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唐老鸭 的帖子

唐老鸭你错了,人家国华是想着啥时候上天去领去天上的金子呢!不然的话,天天在地上做生意,多辛苦啊!没准还要为“台开案”多捐些税呢!
22#
发表于 2006-7-26 14: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巴人 的帖子

看来国华是准备上天后,每天从天国世界给海峡两岸得中国人扔些金砖下来的了!注意啊,要扔准了,只扔到大陆和台湾,千万别扔到日本和美国!当然,也别扔到黎巴嫩和伊拉克,否则你又要挑起人家的战事了!
23#
发表于 2006-8-12 22:55 | 只看该作者
太霸道了!用台湾的标准去衡量新加坡,就不怕有干涉他国内政之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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