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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光生党羽已经控制于光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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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6-10 23: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于光生的党羽已经开始控制了百度的于光生贴吧,所有不利于于光生的真相贴均被删除,而且其弟于庆玉正在招集于光生的旧党,发展新的教众,而名目改为正法眼藏,冒充是佛教.

于光生的简介
  于光生生于1950年农历初五,母亲是一位医生,共三兄弟,于光生居长.据于光生自称自五岁起受高人传授,共11人之多,学了共27年之久,自称达到33 重之高,而佛在第2重,故释迦摩尼,达摩等远远的不及他,而于光生自己师门传自古伏羲氏,老子,鬼谷子,诸葛亮等均为其前辈,但是水平都不如他.其中真相如何不得而知,但是在于光生传功时,他的母亲曾对外称于光生的功夫是由她所传的家传功夫,但于光生对此否认.于光生下过乡,当过知青,由于其很会来事,后来得以以工农兵大学生读了大学,学的物理专业,毕业后任教长春市地质学院;其间于光生也如一般人一样结婚生子.70年代末期东北流行炒君子兰,于光生如同普通人一样追求财富而参于其中,开始多亏损,后来终于悟出了不做假以次充好,连蒙带骗,如何能发,由此挣到了第一桶金.至今长春市的早期教众提到于光生做花,都是不以为然.不久政府打击恶炒君子兰,于光生就改行和人合伙做玻璃家俱生意.同时,于光生在学校入了党,积极寻求发展的机会,但是未能如愿,故而在社会上找机会.这时正是流行功法的时候,于光生就跟着禅密的掌门学了三年,其间于光生力图凭借其法术进入上层,还前往北京发展过,但是没有成功。后来,于光生为掩盖这段跟随别人学功的历史,说自己不会和世人打交道,所以才跟水平底的功学,并且不让在北京和西藏传,因为那两处高人太多,实为怕暴露自己的真实功力。到1988年底,经过准备,于光生开始了兼职传功,利用教师的身份,对学生进行传习。于光生的著名弟子李**,也开始向他学习,并颇得各方面的真传,而后得以大发。而于光生却因为难过美人关,而多次受到重挫,第一次因为和在校女大学生肖某的不正当关系被学校开除,被老婆赶出了门,不得不职业传功。接着又被女教众敲过竹杠,被长春市以张某为首的教众赶出长春市,被迫迁往沈阳。后来的众女教众争想为教主夫人,闹得最为出丑的是小情人抱着私生子公开跑到青岛崂山,于光生母亲的诊所去讨公道。不过,于光生颇有政治眼光,也充分的利用他的长处,物色了一高干子弟当老婆,用卑鄙的手段娶到手,做为靠山,在以后的时间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到1999年中,于光生尽管丑态百出,但是凭借其所具备的法术和较为完备的洗脑手段,教众发展到二、三十万之多。于光生也由此赚到了数目惊人的金钱,而且于光生还通过其亲属和铁杆手下进行各种商业活动,为其转型做准备。

于光生 像片.jpg (43.35 KB, 下载次数: 139)

于光生的照片

于光生的照片
2#
匿名  发表于 2010-8-3 04:59
李轮子的师傅于光生原来就长这样子.于光生吹他比佛祖高无穷多倍,太雷人了.,
匿名
3#
匿名  发表于 2010-8-3 08:36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8-3 04:59 发表
李轮子的师傅于光生原来就长这样子.于光生吹他比佛祖高无穷多倍,太雷人了.,

土语称: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4#
发表于 2010-8-14 12:5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5#
发表于 2011-3-1 17:45 | 只看该作者
同为教主为何命运“迥异”李◎◎和他的师父于光生的不同(引自天鉴论坛)

世界各国的邪教教主创编邪教的最初目的大都是为了金钱、美女,而李@@却以一副道貌岸然的面目出现,骗过了成千上万人的审视。据可靠消息得知,李洪志在编造“法@功”之前参加过于光生的“九宫八卦功”学习班,拜于光生为师,并颇得真传,原本于光生能在李洪志前面把“气功骗业”做大,却无奈于光生目光短浅,难过美人关,因和多名“女弟子”不正当关系曝光而声名狼藉,不但气功班办不下去了,本人还被长春地质学院开除了,真是贪色不慎,“赔了夫人又折兵”。亲眼目睹师父的覆辙,作为弟子的李@@当然牢记这血的教训,所以自始至终在这方面没露马脚(李@@在这方面确实是志气不小,没有给中@方面留下把柄,是否也如汉高祖般“居山东时,贪财,好色。今入关,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志不在小”;而中共方面在这一问题上也没有造谣,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们政府的很多反邪教宣传还是实事求是,值得信赖的)。我为什么这么说呢,根据孟子“推已及人”的原则和孔子“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及告子“食色性也”等先贤之论断,只要贪吃的人,尤其贪吃肉的人,必然有男女间的欲望。对照对照佛经就知道,吃肉不吃肉对于能否出世是非常关键的;而李洪志不但吃肉,而且欲望还非常大,这从姚洁的揭批材料中就可以看出,李洪志常去高档烤肉馆“塞别塞斯”大吃大喝,所以我认为李@@色心没去,只不过有所顾忌,而不因小失大而已。当然这仅属我的个人推断和猜测,若要验证只有想办法到美国找李瑞了解真相了
6#
匿名  发表于 2011-4-21 18:41
这个于光生更不是好东西!他其实就是李洪志的幕后指使。
。。。早就应该抓他了!
7#
发表于 2011-4-21 21:1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8#
匿名  发表于 2011-6-24 08:00

各取所长

按照唯物辩证法原理,事物有两个方面,人一样是无完人。评价于光生,我们不必只看其负面,也要看到其长处。我们是要学习于光生老师的气功法,对于明知是不好的东西,我们也要学吗?如果自己没有判断力,做什么都是不行的。
我也是中共党员,也曾学习九宫八卦的功法,接受过“洗脑”两三年,也不见自己疯了。我们都要自重自爱。
9#
发表于 2011-6-24 08: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6-24 08:00 发表
按照唯物辩证法原理,事物有两个方面,人一样是无完人。评价于光生,我们不必只看其负面,也要看到其长处。我们是要学习于光生老师的气功法,对于明知是不好的东西,我们也要学吗?如果自己没有判断力,做什么都是不行的。
我也是中共党员,也曾学习九宫八卦的功法,接受过“洗脑”两三年,也不见自己疯了。我们都要自重自爱。



确实如此,对于邪师所传的邪法要有选择地吸收,这是几乎是所有邪教痴迷信徒的说法。加了砒霜、鹤顶红的饭菜,我们只管取饭菜而弃砒霜可也,虽然有因此中毒死亡的,可是未必都会死亡。虽然有修邪法发疯的,可是还是有些人修了几年了暂时还没疯,只要还没疯,那就继续练,自重自爱就是明知道加了砒霜了也要想办法吃了不中毒。
10#
匿名  发表于 2011-8-14 21:24
于光生老师所传功法是要净化心灵的,非为洗脑,不是让人疯的功法。
所谓“邪师所传的邪法”,证据何在?
11#
发表于 2011-8-14 22: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8-14 21:24 发表
于光生老师所传功法是要净化心灵的,非为洗脑,不是让人疯的功法。
所谓“邪师所传的邪法”,证据何在?


确实如此,所有邪教的信徒都是这样说的,邪教“法轮功”、净空、清海无、萧平实等邪师的信徒莫不如此说。
12#
匿名  发表于 2011-8-14 23:13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8-14 21:24 发表
于光生老师所传功法是要净化心灵的,非为洗脑,不是让人疯的功法。
所谓“邪师所传的邪法”,证据何在?

请于先生与李先生PK一下如何?
13#
匿名  发表于 2011-10-25 16:21

****???

看到这贴,想到达赖与热比亚,唯恐天下不乱!!!!!
14#
匿名  发表于 2011-11-4 11:54
练法轮的死了后能复活吗,说到地狱会怎么怎么样的,有谁真看到?
15#
匿名  发表于 2011-11-13 23:33
《道德经》有云:“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道德经》有云:“故建言有之: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颣。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真若渝。”
《道德经》有云:“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
16#
匿名  发表于 2011-11-14 00:01
净化心灵以便认识事物的本来面目。“不忘本”。
认识本源。一切万事万物都是从无到有的,“无”是本。
17#
匿名  发表于 2011-11-14 21:34

回复 11# 的帖子

如此一来,净化心灵、举证要求就成了邪教的信徒、邪师的信徒的专利了,那么那些搞精神文明建设的、那些立法的人民代表、执法的法官,也就成了邪教的信徒、邪师的信徒了。颠倒了。
18#
匿名  发表于 2012-1-5 10:32
于光生就是一骗子
19#
匿名  发表于 2012-1-11 23:27

警惕!于光生又在骗人了!

最近于光生为骗信徒为其卖花,又私下抛出“建立空间隧道、通过卖花可以布阵等”等歪理邪说
20#
匿名  发表于 2012-1-15 03:33
《红楼梦》中说:真即是假,假即是真。
因而,骗即是非骗,非骗即是骗。
辩证法。
21#
匿名  发表于 2012-1-15 03:45
证据是迟早会出现的。
暂时无证据证明为有的,不意味着有证据证明为无,因而不应下结论为无。
暂时无证据证明为无的,不意味着有证据证明为有,因而不应下结论为有。
22#
匿名  发表于 2012-1-16 10:09

于于老说要作大事,他想作啥请你了解一下民国时期的宗社党再说。

如果于光生及其死党胆敢再以“建立空间隧道、通过卖花可以布阵”“协调天道”等歪理邪说欺骗学员,大家可以向当地反邪教办公室或者工安机关举报。我们党和国家坚决打击邪教!保护广大群众的利益。于光生只是个普通人,其嗜好烟酒一个大俗人而已!没有什么三十三重之说!以前不过是有点特异功能而已!现在已经消得差不多了!大家不要怕他!
23#
发表于 2012-1-19 10: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2-1-16 10:09 发表
如果于光生及其死党胆敢再以“建立空间隧道、通过卖花可以布阵”“协调天道”等歪理邪说欺骗学员,大家可以向当地反邪教办公室或者工安机关举报。我们党和国家坚决打击邪教!保护广大群众的利益。于光生只是个普通人,其嗜好烟酒一个大俗人而已!没有什么三十三重之说!以前不过是有点特异功能而已!现在已经消得差不多了!大家不要怕他!

  若有人声称“建立空间隧道、通过卖花可以布阵”“协调天道”,应建议他即刻去看心理医生。
24#
匿名  发表于 2012-1-21 03:33

于光生的死党们利用百度于光生吧下饵

望有正义感的网友把真实的消息发放到百度余光生吧里,让更多的沉迷的人知道。于光生若在别处还有宣传网页也请曝光。
25#
匿名  发表于 2012-1-26 09:07
自从1999年各地工作收束以来,发生多起事件。很多人不明所以,在网上的攻击事件也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现在大致整理罗列于下。为避免牵扯具体人物影响其现实生活;故而隐去部分姓名,大体按照时间排列。
1、沈阳苏某;自从长春大学时期时候就曾学与于先生;曾立志研究物理学大统一场理论;暗恋肖某多年,一直未婚。当偶尔得知于先生和肖某的关系后,开始百般不信。后来导致严重的精神压抑。从极度崇拜于先生到极度排斥。曾到长春、沈阳、大连等多地调查于先生的背景和经历。并多次到研究院和师资班大闹,被人斥责为走火入魔。其间,偶尔得知吴某和于先生曾有关系并且怀孕。以为,吴某所所怀孕的为于先生所有。当时,其内心虽恼恨于先生,但是极为矛盾。而吴某也希望给孩子一个合理的出生,故而愿意以结婚名义二人领证。实际二人连手都没拉过。而后,苏某继续佯狂疯癫;其后不久,苏某的父亲忧虑气愤多种原因交集一起而过世。苏某至此三九隆冬雪夜赤足出行……不久后也辞于人世。而后吴某之女出生,于先生觉得吴某毕竟多年东走西本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为其抚养子女每月支付一定费用;不曾想,此作为让吴某及身边的某女传扬出来;让更多的人误认为其女就是于先生的私生女。对于,此一事件和吴某同在泰山生活的小齐和田某均难辞其咎。尤其吴某本人,其间曾相恋的人有几个;其中经历的复杂性其自身知道。此一谣传的愈演愈烈她本人有着第一责任。
2、长春宋某的一封信。宋某的父亲和某某功的李某关系走得很近;早年为某某发展提供较多拍照类服务工作。自从国家开始严厉打击非法传功和活动;宋某其父母收到监管和约束;而宋某久居长春,自然知道李某、宋某和于先生之间关系。为了让其父母尽快得到自由和不受国家继续监控,在网上实名发帖;一个是为摆明态度和某某功划清界限;另外,祸水东移混淆视线。多少也期望获得某些利益。
3、沈阳魏某。跟随于先生多年,曾为功修而置学业于不顾,飘荡于大江南北。因此和家中关系极为僵化。同时魏某功修进境极快;虽衣食无着而执意锐进。当泰山张某和于先生有所分歧后,魏某认为是一个提高的机会,想以自身代张某的位置。和于先生也曾言想要接位。此时,魏某为内部人员公认功态极高。而后从主持西北大局调回咨询部接替杨某。此时,于先生已经着力向苏俄和东南亚发力拓展。故而,程某、魏某、宁某等人,在国内低谷略有兆头之前已经去到泰国。当时,内部虽以程某为大师兄,但是,魏某的领头之势态已经形成。而后,数人在泰国发生分歧;魏某受到排斥;由于意见不同,魏某从泰国前往东南亚。对于后继事情发生,其中宁某负有重要责任。魏某到东南亚后,由于功态等多种原因被当地黑帮注意;试图拉拢入伙;并胁迫……而后从佯狂而真疯癫;脱身回国后,狂态未敛,求见于先生而被拒。其后,以索要多年损失以及到各级**部门举报等行为,为历次反响中最大的波动。后于南京某处坠楼!哀哉……
4、山西李某。曾练习功法多年。其间自认为功高达化境,去寻访师傅。到了师父面前直言拜师,以为已经比师父水平更高。得不到于先生认可,故而导致内心极大失落。同时,镇宫本主离位,被人言为走火入魔;其后,曾到网上多处开始发帖辱骂于先生;尤其以于光生贴吧发帖数量最多;导致几年内的于吧极度混乱;而后,当于吧被百度批准有管理人员后多次发帖被规范删除;李某极度恼火,到了天鉴论坛等处开始发帖。言称于吧被于先生党羽控制。其人属于夺权派,不得利益,则反目攻击。
5、沈阳王某。早期学员之一;对于先生事情了解颇多;对苏某比较熟悉;对魏某也很熟悉;而由于某些原因,多年来在研究院时间略多;后经历多件事情,自己反顾反思,自行皈依佛家;自号“怜卿居士。由于其和吴女身边多人都极为熟悉,故而深信吴某之女为于先生私生女,实际上,吴女看似被怜,实际咎由自取。网络中的吴女及其私生女的事情,被列为“海的女儿”事件;首先在百度于吧发帖。起初贴吧管理为所保留,认为堵不如疏;给大家一个发言版块;而后,管理员迫于某些人的传达口信,不得不删除;后来,王某将此文发帖与天涯论坛;并为山西李某、南京贺某等四处转发。
6、南京贺某。于南京地接触学习该系列功法。曾在当地工作;属于二传弟子中比较了解内情人员之一。对于先生、肖某、吴某、田某、尚某、程某等人均有所接触。自99年全国整顿后,属于坚持留守时间较长的工作人员之一。南京璇玑研究所为最后注销院所之一。贺某从魏某事件后受很大影响;又受锦州王某事件影响,该事件后,极少谈论功中事情;开始应聘求职专心生计。在沈阳王某发帖后,也对于先生极为反感;并积极为吴女鸣不平;开始在网络中四处转发帖子;并假冒“未世盘古”、假冒“飞鸟之景末尝动”“沈阳范志清”等名字嫁祸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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