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为什么刘思影严重烧伤的手未被包扎而全身却包得鼓鼓囊囊的呢?
烧伤部位不是不能用绷带包扎吗?
关于刘思影,在“明慧网”上还有“烧伤部位不能用绷带包扎”和为什么“严重烧伤的手未被包扎”两种自相矛盾的质疑:
“烧伤部位不能用绷带包扎,不能用布捂着,这是老百姓都懂得的起码常识。而《焦点访谈》画面中那几个‘自焚’的人在医院全身都缠满了绷带”“治疗烧伤全身包裹?!”
“医院里有一个镜头,是女孩被烧伤左手的近距离特写,持续了好几秒钟,一只烧得变了样的‘手’,呈黑灰色。大家想一想,被烧伤的人被送到医院,先进行治疗,然后才开始采访,而积水潭医院的医生却没有给这只严重烧伤的手包扎,让它裸露在空气中,却把手腕扎了个严严实实,而且手腕到小臂包得鼓鼓囊囊的。”
暂且抛开两种质疑的自相矛盾不说,那种说“烧伤部位不能用绷带包扎”是“老百姓都懂得的起码常识”的人,肯定既不是医学专家,也从来没有被烧伤到需要求医的地步过。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只凭一己的感情和一知半解的经验来轻率地作出结论,我们这里需要的是专业知识而不是常识,还是来看一看“中华烧伤医学网”(http://sswk.tmmu.com.cn/index.html)上关于烧伤的专业知识吧。
烧伤由轻到重分为Ⅰ度,浅Ⅱ度,深Ⅱ度及Ⅲ度。
Ⅰ度烧伤最轻,损伤仅达表皮角质层,无需特殊处理,可用干净凉水冲洗受伤部位或冷水浸泡,一般不用包扎。
Ⅱ度烧伤较重,伤及皮表和真皮。其中,浅Ⅱ度烧伤,采用包扎疗法,水疱皮未破者用75%酒精纱布包扎。水疱皮已破,清创后创面可用凡士林纱布,各类中药制剂或磺胺嘧啶银(SD—Ag)霜剂等糊剂涂布包扎;深Ⅱ度烧伤,若创面感染,应及时去除痂皮,创面取半暴露或包扎。自焚事件中伤员所用的就是SD—Ag,就世界烧伤创面控制感染而言,此药是目前国内外烧烫伤创面外用药中应用最为广泛、疗效最好的烧烫伤创面专用药物,缺点是成本高。
Ⅲ度烧伤最重,伤达皮肤全层,或皮下,肌肉和骨骼,受伤处皮肤呈焦炭,坏死,应取暴露疗法。
另外,暴露疗法适用于头、面部严重烧伤,或污染重的或已感染的烧伤创面,炎夏季节尤为适用;包扎疗法,是在清创后用中药纱布或凡士林纱布覆盖创面,加盖多层消毒纱布与棉垫,以绷带加压包扎,全层敷料应有3-5厘米厚,必要时上石膏托固定四肢于功能位。包扎时压力应均匀,患肢远侧端虽无烧伤亦应包扎在内,防止肿胀。指(趾)尖应露出,以便观察血循环改变。包扎疗法用于四肢或躯干部的烧伤、转运的伤员以及寒冷季节。
从上述烧伤专业知识的简单介绍可见,“明慧网”对刘思影所质疑的内容恰恰是符合医学知识的。刘思影烧伤最严重的部位(Ⅲ度烧伤)应该是在头、面和手这些暴露部位,就如新华社报导所说,“刘思影全身烧伤面积达40%”“颜面、双手基本毁损”。而根据烧伤面积的专业计算方法,头、面和双手最多占13%,而“刘思影全身烧伤面积达40%”,剩下27%的烧伤(Ⅱ度烧伤)应该分布在四肢或躯干等被衣服所覆盖的部位。
因此,“烧伤部位不能用绷带包扎”的质疑显然不能成立,因为Ⅱ度烧伤是应该采取包扎疗法的。如果有上网条件的人,可以打开香港成报的网页(http://app.singpao.com/20020124/local/50004.html)《自焚青年裸跑50米求救》一文,此文附有“救护员在现场为自焚青年包扎”的图片,应该不会有人说这也是在造假吧;“治疗烧伤全身包裹?!”的质疑也没道理,因为全身大面积Ⅱ度烧伤时,为了防止肿胀,应采取患肢远侧端虽无烧伤亦应包扎在内的包扎形式;Ⅲ度严重烧伤应该采用暴露疗法,因此,“严重烧伤的手未被包扎”恰恰是正确的处理方式,这又何须质疑呢?同样,“手腕到小臂包得鼓鼓囊囊”的质疑,除了说明质疑者医学知识贫乏之外也毫无意义,因为Ⅱ度烧伤的四肢(特别是在自焚事件发生时的寒冷季节就更)应该采取包扎疗法,而“(包扎的)全层敷料应有3-5厘米厚,必要时上石膏托固定”,那能不“包得鼓鼓囊囊”吗?如果真的不“包得鼓鼓囊囊”的,恰恰是应该质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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