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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飞虎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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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不浅的“以法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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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楼主| 发表于 2010-9-18 18: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9-18 10:10 发表
本来,我一直以为以法破法是一些地方的转化方法之一。读了楼主的文章,我怎么觉得更象是法轮功人员自己在以法破法的圈子里转来转去呀?这些人是转化单位引导的,还是内部自发的?如果是你们监狱单位所引导的,那就太成问题了!如果是法轮功人员内部自发的,可以视为法轮功内部在李洪志没死的情况下理论的演变阶段,李洪志死后估计会出现一些法轮功的变种,这些悟来悟去的弟子很可能借用李的邪说更邪悟出新的邪说。

其实“法轮功”习练的过程就是一个“以法破法”的过程,但是小来子“希望”别人按照他的愿望去执行,可是小来子传的这个玩意,不邪悟才怪!
其实所有读不懂的朋友,是因为不了解法轮功,真正了解法轮功的还有已经转化的朋友,应该大部分能看明白的。
关于什么地方还在延续,我感觉很多很多!但是你去问谁在以法破法,承认的几乎没有!

[ 本帖最后由 飞虎队 于 2010-9-18 18:12 编辑 ]
77#
 楼主| 发表于 2010-9-18 18: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巴柔 于 2010-9-18 10:34 发表
以法破法是在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最初所采取的一种方法,可以说是陈旧而且流弊无穷的方法。以在下所知,现在使用这种方法的地方已经很少了。悲智老师在02年时就已经写过一篇题为《以法破法——邪悟者的温床》的文章http://www.tianjian.org/beizhib/b30.htm  现在读起来,在下还为其卓越的预见性而由衷地赞叹!

悲智老师早就预言,但是事情还在延续,只是外在表现一直在变化。其实您百度一下,很多地方还是在“以法破法”。这个文章在我的博客登出来后,有大法弟子用非常恶毒的言语还咒骂我们,因为他们就是这样邪悟和伪装的。“以法破法”名词早有,内涵了解的人太少,了解了还在发“国难财”的大有人在!

[ 本帖最后由 飞虎队 于 2010-9-18 18:29 编辑 ]
匿名
78#
匿名  发表于 2010-9-18 19:50

我的一点看法:

1、如果我们把“以法破法”的概念,定义为以李洪志之矛,攻李洪志之盾的话,那么一个既成事实是:这种方式大家都在使用。但这种使用又有至少四种情况出现:
一是有人长期一直使用;
二是有人在转变过程中阶段性使用;
三是有人坚持不使用(这个估计寥寥无几);
四是有人确实发现了李洪志理论中的某些蹩蹩巧(当然这是另话,估计人数也是寥寥无几)。

2、如果我们把“以法破法”的概念定义为“法正人邪”、“人正法邪”、“法正人正”、“法邪人邪”的话,我觉得这种概念的定义就不太具足说服性,因为,它似乎定义的是表征特征,而非基本之概念。

3、承1之概念定义,如果我们不用这种“以法破法”的方式方法,很想了解知悉,有谁确切掌握了能够不以此方式接近并使之成功聆听和接受接纳、最终得以真正转变的法轮功人员的确切数据与比例?

这是纯学术问题,非抬杠。在下日后有可能抛出六个实验报告,但目前时机尚不成熟。

[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0-9-18 19:52 编辑 ]
79#
发表于 2010-9-18 20: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飞虎队 于 2010-9-18 18:09 发表

悲智老师早就预言,但是事情还在延续,只是外在表现一直在变化。其实您百度一下,很多地方还是在“以法破法”。这个文章在我的博客登出来后,有大法弟子用非常恶毒的言语还咒骂我们,因为他们就是这样邪悟和伪装的。“以法破法”名词早有,内涵了解的人太少,了解了还在发“国难财”的大有人在!

其实不管法轮功如何伪装,乃至变化多端,本质还是李洪志邪说在起作用,这是关键。对于真正具有正知见的人也是很容易辨别的。所谓的以法破法还是在法轮功邪说中转,本质没有改变,和真正转化的有本质的区别。这一点在悲智老师的书和帮教转化中也有体现。

       有一点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邪教“转轮圣王”的信徒虽然都“曾经”是(本质上现在也是)“法轮功”痴迷者,不过,在大量新增邪说的影响和包装下,他们的种种外在表现与普通“法轮功”练习者有了很大的不同。比如,他们不怕判刑或劳教,即使被判刑或劳教,态度与表现也非常好,对管教人员的管理也能积极配合,叫干什么就干什么。由于他们自认为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因而也能(有限度地)积极揭批“法轮功”的歪理邪说,甚至称赞我国政府取缔并定性“法轮功”为邪教是英明决策,他们对邪教“转轮圣王”的内容不仅只字不提,也不承认参与其活动,诸如此类,可谓极具隐秘性与欺骗性,故而极难分辨。

  我国各地的反邪教工作人员,在面对“转轮圣王”邪教信徒的种种全新表现时,往往束手无策,更不知道如何来做他们的转化工作。其实,无论邪教“转轮圣王”新增多少邪说与包装,也依然是以“法轮功”的大量邪说为基础与核心的,其信徒骨子里那些邪知邪见,多年来根本就没有被触动过。虽然他们表面上已经不再相信李洪志是“主佛”,可是他们也绝对不认为李洪志是魔,更不会发自内心地认为“法轮功”是破坏佛法的邪教。从本质上来讲,邪教“转轮圣王”的信徒,必定都是彻头彻尾的“法轮功”痴迷者无疑,转化他们也必须从其核心与基础做起,如果他们内心深处大量的“法轮功”邪说不被剔除,他们永远也不可能真正转化的,任何全新的表面现象都只是虚假的包装,千万不要被表面的假相所欺骗和蒙蔽。

  2007年11月初,笔者在南方某省“法轮功”类人员教育转化一线的帮教实践中,也遇到了这种情况。为了避免互相影响,管教人员根本不敢把普通“法轮功”人员与邪教“转轮圣王”的信徒集中在一起。经笔者反复请求,才把两种看似完全不同的邪教信徒集中在一起进行帮教。事实证明,邪教“转轮圣王”信徒内心深处坚固的“法轮功”邪说被不断剔除时,特别是当作为邪教“转轮圣王”邪说的基础与核心完全坍塌之后,他们不仅同样是可以转化的,而且还是同时从两个看似完全不同的邪教中转化出来。因而,转化邪教“转轮圣王”的信徒,与转化普通“法轮功”人员一样,必须帮助他们完全认清“法轮功”的种种歪理邪说,特别是要从根本上认识到,李洪志是破坏佛法的魔,否则,即使“转化”也必定都是假转化!
——《金刚智慧能断一切邪说 》
匿名
80#
匿名  发表于 2010-9-18 20:12

回复 79# 的帖子

2006年,当时我们这里一共收了42名“法轮圣王”人员(至今也没见到他们给出什么法轮圣王的原文教义),我们把它们随机分成两组,一组纳入普通人员管理,另一组纳入旁听组(跟堂,随法轮功人员听课)。两组数据都拿到了,并得出了相关分析结论。应该说,这个实验也获得了成功的实验数据。

从那以后,我们这里再没见过什么“法轮圣王”了。
81#
发表于 2010-9-18 20:22 | 只看该作者
谈一下我们这里的实际情况:
早期转化时,确实主要以“以法破法”为主要转化手段。
后来随着对法轮功认识的加深,各种资源的丰富,特别是看到悲智老师的那篇文章后,我们开始经过研究和讨论,把转化重心转移到破立结合的工作方式上来。“以法破法”作为一种辅助方式,有针对性的和选择性地使用。即发挥其“破”的作用,特别是转化初期对于“原始痴迷者”,要打开他们的耳朵,还是要用李洪志自相矛盾的说法来使其产生疑问和思索。但这只是转化过程的一个阶段性的方法,特别是“破”后,要用正确的立论使其彻底摒弃李洪志的邪说。在建立起正确认识的基础上,还要回过来把所谓的“以法破法”的部分进行分析和检讨,使他们了解在法轮功歪理中打转是多么危险。从而使他们彻底摆脱所谓过关上层次等邪说的迷惑。

另外,希望飞虎队听取唐老鸭版主的建议,将您对“以法破法”的概念、定义、特征明晰地告知。
82#
发表于 2010-9-18 20:26 | 只看该作者
目前的探讨越来越有味道了,非常精彩!
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我们的教转工作者们,应该不会感觉不到“以法破法”的危害性,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什么一不小心就会撞上这条路?怎样才能成功避开这套模式?如果要求所有的教转工作者都是在佛法中开悟的智者,显然不可能,那么能不能在教转过程中找到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比较方便操作?

比方说在痴迷者思想转化的过程中,是否有一些关键点和关键时机需要敏锐捕捉住?我个人体会,在初次感觉到法轮功所教导的东西与现实产生巨大矛盾,陷入深深痛苦的时刻,这时我的思维似乎进入一种真空状态,以前的那一套东西似乎已经靠不住,而新的足以支持我精神与信念的东西又没有确立,此刻面临两种走向:一是以现实人生为基点,反思自己的人格性缺陷,用佛法的指导恢复正常的人格性;二是继续用法轮功的思维模式为自己找到一个安慰自己、支撑自己精神的理论依据。用第一种方法,过程艰难而漫长,但可以逐步理清思路,步入正途,用第二种方法,可以很快地解脱眼下的痛苦,避开了在反复痛苦的自我折磨中去分辨正邪的过程,但几乎就走上了“以法破法”的道路。

这个时刻人表现出来的状态,可能思维混乱,本来还会做的事情好像都不会做了,似乎比痴迷法轮功的时候还糟,而我们有没有察觉到表象之下的真实思维状况?有没有因为主观臆断或者急功近利把转化者推向第二条路的情况?怎么做才能让转化者走上第一条路?或者说转化者成功走上第一条路的决定性因素有哪些?旁人该做些什么不该做些什么?

不管是学术性探讨还是实际操作的案例,我都抱有极大的兴致,希望能看到继续的回帖。
83#
匿名  发表于 2010-9-18 21:53
原帖由 飞虎队 于 2010-9-18 08:14 发表
“以法破法”所起的作用就好像法轮功修炼领域的“灯塔”一样,不断的指引着许多“大法弟子”的“修炼”和“转化”之路,可是它只是适合于“假转化”的“真修弟子”,是他们头脑中不断“泡制”的制毒工具,随着新经文的出现,“以法破法”也在不断的改进中。


这个“以法破法”究竟是教育转化的工作手段呢,还是法轮功痴迷者的邪悟之路?如果成为后者,那转化单位的所谓的“以法破法”岂不成了他们邪悟的帮凶。

所谓“破”的内涵的三个阶段:法正我邪、法邪我邪、法正我正。这时的“法”和“我”的“正”与“邪”的标准在哪里?

在下觉得,如果我们的转化单位也这样跟着“主佛”的“法”破呀立呀,一个层次一个层次地上,到头那些转化者实质性地走出来的可能性很小。诚如楼主标题所示,这样的“以法破法”害人不浅!
8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8 22: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10-9-18 19:50 发表
1、如果我们把“以法破法”的概念,定义为以李洪志之矛,攻李洪志之盾的话,那么一个既成事实是:这种方式大家都在使用。但这种使用又有至少四种情况出现:
一是有人长期一直使用;
二是有人在转变过程中阶段性使用;
三是有人坚持不使用(这个估计寥寥无几);
四是有人确实发现了李洪志理论中的某些蹩蹩巧(当然这是另话,估计人数也是寥寥无几)。

2、如果我们把“以法破法”的概念定义为“法正人邪”、“人正法邪”、“法正人正”、“法邪人邪”的话,我觉得这种概念的定义就不太具足说服性,因为,它似乎定义的是表征特征,而非基本之概念。

3、承1之概念定义,如果我们不用这种“以法破法”的方式方法,很想了解知悉,有谁确切掌握了能够不以此方式接近并使之成功聆听和接受接纳、最终得以真正转变的法轮功人员的确切数据与比例?

这是纯学术问题,非抬杠。在下日后有可能抛出六个实验报告,但目前时机尚不成熟。

您的留言我认真的看了,您的一些想法合乎现在很多人的看法。很正常!
1.“以法破法”如果真正认识到其危害,转化的人员绝对不会乱用。
2、“以法破法”我在实践中只是为了增强已经转化人员的免疫力,因为反转化的手段也是靠这个。
3、我知道有的地方为了“救急”有些地方暂时性的用过,但是将来要付出几倍的力气挽回这个错误的方法带来的损失!

[ 本帖最后由 飞虎队 于 2010-9-18 22:22 编辑 ]
85#
 楼主| 发表于 2010-9-18 22: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空谷回音 于 2010-9-18 20:00 发表

其实不管法轮功如何伪装,乃至变化多端,本质还是李洪志邪说在起作用,这是关键。对于真正具有正知见的人也是很容易辨别的。所谓的以法破法还是在法轮功邪说中转,本质没有改变,和真正转化的有本质的区别。这一点在悲智老师的书和帮教转化中也有体现。

       有一点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邪教“转轮圣王”的信徒虽然都“曾经”是(本质上现在也是)“法轮功”痴迷者,不过,在大量新增邪说的影响和包装下,他们的种种外在表现与普通“法轮功”练习者有了很大的不同。比如,他们不怕判刑或劳教,即使被判刑或劳教,态度与表现也非常好,对管教人员的管理也能积极配合,叫干什么就干什么。由于他们自认为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因而也能(有限度地)积极揭批“法轮功”的歪理邪说,甚至称赞我国政府取缔并定性“法轮功”为邪教是英明决策,他们对邪教“转轮圣王”的内容不仅只字不提,也不承认参与其活动,诸如此类,可谓极具隐秘性与欺骗性,故而极难分辨。

  我国各地的反邪教工作人员,在面对“转轮圣王”邪教信徒的种种全新表现时,往往束手无策,更不知道如何来做他们的转化工作。其实,无论邪教“转轮圣王”新增多少邪说与包装,也依然是以“法轮功”的大量邪说为基础与核心的,其信徒骨子里那些邪知邪见,多年来根本就没有被触动过。虽然他们表面上已经不再相信李洪志是“主佛”,可是他们也绝对不认为李洪志是魔,更不会发自内心地认为“法轮功”是破坏佛法的邪教。从本质上来讲,邪教“转轮圣王”的信徒,必定都是彻头彻尾的“法轮功”痴迷者无疑,转化他们也必须从其核心与基础做起,如果他们内心深处大量的“法轮功”邪说不被剔除,他们永远也不可能真正转化的,任何全新的表面现象都只是虚假的包装,千万不要被表面的假相所欺骗和蒙蔽。

  2007年11月初,笔者在南方某省“法轮功”类人员教育转化一线的帮教实践中,也遇到了这种情况。为了避免互相影响,管教人员根本不敢把普通“法轮功”人员与邪教“转轮圣王”的信徒集中在一起。经笔者反复请求,才把两种看似完全不同的邪教信徒集中在一起进行帮教。事实证明,邪教“转轮圣王”信徒内心深处坚固的“法轮功”邪说被不断剔除时,特别是当作为邪教“转轮圣王”邪说的基础与核心完全坍塌之后,他们不仅同样是可以转化的,而且还是同时从两个看似完全不同的邪教中转化出来。因而,转化邪教“转轮圣王”的信徒,与转化普通“法轮功”人员一样,必须帮助他们完全认清“法轮功”的种种歪理邪说,特别是要从根本上认识到,李洪志是破坏佛法的魔,否则,即使“转化”也必定都是假转化!
——《金刚智慧能断一切邪说 》


金刚智慧能断一切邪说!!
86#
 楼主| 发表于 2010-9-18 22: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9-18 21:53 发表


这个“以法破法”究竟是教育转化的工作手段呢,还是法轮功痴迷者的邪悟之路?如果成为后者,那转化单位的所谓的“以法破法”岂不成了他们邪悟的帮凶。

所谓“破”的内涵的三个阶段:法正我邪、法邪我邪、法正我正。这时的“法”和“我”的“正”与“邪”的标准在哪里?

在下觉得,如果我们的转化单位也这样跟着“主佛”的“法”破呀立呀,一个层次一个层次地上,到头那些转化者实质性地走出来的可能性很小。诚如楼主标题所示,这样的“以法破法”害人不浅!

您的留言真好啊,文章中的“法正我邪”等等是一个形容词,形容阶段。
法轮功习练者和没有习练过法轮功的帮教人员,同样的问题想不到一起,即使答案是一致的。
一个能持续这么多年的问题,绝对不是简单的问题。
87#
 楼主| 发表于 2010-9-18 22: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巴柔 于 2010-9-18 20:22 发表
谈一下我们这里的实际情况:
早期转化时,确实主要以“以法破法”为主要转化手段。
后来随着对法轮功认识的加深,各种资源的丰富,特别是看到悲智老师的那篇文章后,我们开始经过研究和讨论,把转化重心转移到破立结合的工作方式上来。“以法破法”作为一种辅助方式,有针对性的和选择性地使用。即发挥其“破”的作用,特别是转化初期对于“原始痴迷者”,要打开他们的耳朵,还是要用李洪志自相矛盾的说法来使其产生疑问和思索。但这只是转化过程的一个阶段性的方法,特别是“破”后,要用正确的立论使其彻底摒弃李洪志的邪说。在建立起正确认识的基础上,还要回过来把所谓的“以法破法”的部分进行分析和检讨,使他们了解在法轮功歪理中打转是多么危险。从而使他们彻底摆脱所谓过关上层次等邪说的迷惑。

另外,希望飞虎队听取唐老鸭版主的建议,将您对“以法破法”的概念、定义、特征明晰地告知。

看来还需要贴出来我最早写的“浅析以法破法”啦,http://blog.kaiwind.com/users/6816/archives/2010/201053015507.html
要是还看不懂,我就真的没有办法啦!个人才疏学浅,请海涵!
88#
 楼主| 发表于 2010-9-18 22:31 | 只看该作者

认识的代价

揭开这个“以法破法”的面具后,需要面对很多问题!尤其是长期“以法破法”的那些人。那些人的工作成绩和业绩还有良心能不能承受?社会如何评价?工作导向应该在哪里?
“以法破法”就好像小来子的忽悠一样,没有封顶的!!直到死去,现在死去的人多啦,还有很多人即将死去。
89#
匿名  发表于 2010-9-18 22:53
原帖由 飞虎队 于 2010-9-18 22:18 发表

看来还需要贴出来我最早写的“浅析以法破法”啦,http://blog.kaiwind.com/users/68 ... 0/201053015507.html
要是还看不懂,我就真的没有办法啦!个人才疏学浅,请海涵!

楼主请注意:假设这部“法”是道魔同传的,那么,这个“法”还有纯正可言吗?“法正我邪”还能够成立吗?此法还可以救人度人吗?犹如美酒加砒霜,它还是美酒吗?它还可以饮用吗?这个装“美酒”的器皿还需要保留吗?
90#
发表于 2010-9-18 23:05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以法破法这个问题的结论,我们大体是一致的 ,以法破法害人不浅。
感觉飞虎队那里还有不少人一直在坚持使用以法破法,希望他们对这个问题有进一步的认识。
认识需要过程,希望这样的过程不用很长。
发现错了就要改进,坚持错误只会使良心更不安,而所谓的成绩和业绩终会成为更大的包袱。
坚持理性的正确的内容和方法,用真诚和真理挽救痴迷者,社会自有公论,患得患失想太多无济于事。
91#
发表于 2010-9-18 23: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飞虎队 于 2010-9-18 22:18 发表

看来还需要贴出来我最早写的“浅析以法破法”啦,http://blog.kaiwind.com/users/6816/archives/2010/201053015507.html
要是还看不懂,我就真的没有办法啦!个人才疏学浅,请海涵!

“法正我邪”应该是谬说,如此,法轮功就不能称为邪法邪说邪教了。而对道魔同传问题,则要认真注意分析89#楼的意见。

不过,在下以为,即使谈“道魔同传”问题,也只是一种表征,似乎与“以法破法”的概念、定义还有一些距离。如果有人能够真正认识到法轮功是道说加魔说的组合,那么对他标定是转变、还是未转变、抑或假转变,可能就不是简单的一句话就可以定论的了。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10-9-18 23:13 编辑 ]
92#
发表于 2010-9-18 23: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东湖居士 于 2010-9-18 20:26 发表
……我个人体会,在初次感觉到法轮功所教导的东西与现实产生巨大矛盾,陷入深深痛苦的时刻,这时我的思维似乎进入一种真空状态,以前的那一套东西似乎已经靠不住,而新的足以支持我精神与信念的东西又没有确立,此刻面临两种走向:一是以现实人生为基点,反思自己的人格性缺陷,用佛法的指导恢复正常的人格性;二是继续用法轮功的思维模式为自己找到一个安慰自己、支撑自己精神的理论依据。用第一种方法,过程艰难而漫长,但可以逐步理清思路,步入正途,用第二种方法,可以很快地解脱眼下的痛苦,避开了在反复痛苦的自我折磨中去分辨正邪的过程,但几乎就走上了“以法破法”的道路。

这个时刻人表现出来的状态,可能思维混乱,本来还会做的事情好像都不会做了,似乎比痴迷法轮功的时候还糟,而我们有没有察觉到表象之下的真实思维状况?有没有因为主观臆断或者急功近利把转化者推向第二条路的情况?怎么做才能让转化者走上第一条路?或者说转化者成功走上第一条路的决定性因素有哪些?旁人该做些什么不该做些什么?

……


非常感谢居士对自己个人经验的分享!您所描述的这个阶段,也是我们在教转过程中,尽力去捕捉和把握的关节点。这个时候学员的表现挺复杂的,需要我们非常细心地观察和谈心,用正确的知见使之真正在思想上产生蜕变。防止他们走上第二条路。
我也谈一下我的经历:确实,我不是智者,作为转化人员,我觉得教转学员的同时,也在教育自己。85年我也曾学过禅密功等气功,凭心而论,我不确定在我人生的那个阶段如果遇上法轮功,会不会走入其中。所以在教育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时候,我一直是以同学的身份和大家在一起生活和学习。非常感恩的是很快地我们得到了很多智者的帮助,光盘、书籍等学习资料的丰富,教转经验的交流累积,使我们有更多的内容和方法来教育引导学员转化。越来越多的痴迷人员彻底摆脱了邪教,回到了社会,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因为“感觉到法轮功所教导的东西与现实产生巨大矛盾”而崩溃的例子,那名学员在近三个月的时间里几乎连吃饭的力气都没有了,也几乎不说话。但我们坚持不用以法破法或以法济法的方式换取暂时的好转,而是以求真求实的教育方式,按照学习计划一起破除李洪志种种歪理邪说(那段时间里,他主要是靠听)。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也渐渐好转,慢慢可以跟我们讨论问题了,最终彻底从法轮功的阴影里走了出来。教育转化中,我们破立结合,用科学求实的态度对待学员的每一个问题,查找资料,核实准确性,这些都让学员一起参与。目的是使他们在相对短的时间里,建立起求真求实的精神。不但知道法轮功种种邪说的错谬之处,更提高识别邪教的能力,不盲从、不迷信,走出来就不要再掉进其它邪教的陷阱里。那位学员轮化至今已经六年了,他生活的很好,家庭很和睦幸福。

[ 本帖最后由 巴柔 于 2010-9-19 00:52 编辑 ]
匿名
93#
匿名  发表于 2010-9-18 23:29
原帖由 飞虎队 于 2010-9-18 22:18 发表

看来还需要贴出来我最早写的“浅析以法破法”啦,http://blog.kaiwind.com/users/6816/archives/2010/201053015507.html
要是还看不懂,我就真的没有办法啦!个人才疏学浅,请海涵!

2001年,我们这里确实也出现过您所说的“法正我邪”现象,即有人声称:“经是好的,但‘和尚’不行,歪嘴和尚念经,自然就念成歪经。”我们分析,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根本没有“破法”,或者“破法”根本没有到位。至于如何“破法”,那就要对每一个主要问题进行系统地阐释分析,主要围绕三个方面:一是李洪志本人的说法,二是人文、科学的说法,三是其他宗教的说法(尤其是佛教)。让他们自己去查找查证论据。如此(当时编制了八讲内容,规定120授课课时,不计作业和研讨时间),此单位情况半年后发生明显的逆转。

故此,十多年来,我们的工作思路的演变大致有四个阶段:
一是以法破法;
二是以理破法;
三是重点破法;
四是系统破法。

[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0-9-18 23:42 编辑 ]
94#
发表于 2010-9-18 23: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飞虎队 于 2010-9-18 22:31 发表
揭开这个“以法破法”的面具后,需要面对很多问题!尤其是长期“以法破法”的那些人。那些人的工作成绩和业绩还有良心能不能承受?社会如何评价?工作导向应该在哪里?
“以法破法”就好像小来子的忽悠一样,没有封顶的!!直到死去,现在死去的人多啦,还有很多人即将死去。

有些单位、有些个人,确实存在个人主义或功利主义的问题,有的甚至盲目下定、划定指标,甚至有的就出现为了指标不惜手段制假造假。但是,这不是咱们论坛需要讨论的问题,也与“以法破法”的概念、定义、特征等,相去甚远。

我个人认为,“法正我邪”与“道魔同传”问题,暂时还不能作为一个问题同日而语。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10-9-18 23:50 编辑 ]
95#
 楼主| 发表于 2010-9-19 06: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9-18 22:53 发表

楼主请注意:假设这部“法”是道魔同传的,那么,这个“法”还有纯正可言吗?“法正我邪”还能够成立吗?此法还可以救人度人吗?犹如美酒加砒霜,它还是美酒吗?它还可以饮用吗?这个装“美酒”的器皿还需要保留吗?

您不了解法轮功,更加不了解我的观点,所以这么问。
法轮功害死人,没有任何好处可言。
96#
 楼主| 发表于 2010-9-19 06: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巴柔 于 2010-9-18 23:05 发表
对于以法破法这个问题的结论,我们大体是一致的 ,以法破法害人不浅。
感觉飞虎队那里还有不少人一直在坚持使用以法破法,希望他们对这个问题有进一步的认识。
认识需要过程,希望这样的过程不用很长。
发现错了就要改进,坚持错误只会使良心更不安,而所谓的成绩和业绩终会成为更大的包袱。
坚持理性的正确的内容和方法,用真诚和真理挽救痴迷者,社会自有公论,患得患失想太多无济于事。

用“以法破法”的地方绝对不是少数,因为很多地方没有其他的办法面对这些人,发现错误太难啦!否定自己,否定成绩是最难的!
况且现在国家也没有严格的规范,所以怎么样都是合理的!
97#
 楼主| 发表于 2010-9-19 06: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10-9-18 23:38 发表

有些单位、有些个人,确实存在个人主义或功利主义的问题,有的甚至盲目下定、划定指标,甚至有的就出现为了指标不惜手段制假造假。但是,这不是咱们论坛需要讨论的问题,也与“以法破法”的概念、定义、特征等,相去甚远。

“法正我邪”与“道魔同传”问题,暂时还不能作为一个问题同日而语。

您不是在考我吧,呵呵!看我对于法轮功理论了解多少?其实是一致的。法正我邪的意思是法的根本是正的,自己没有悟明白,邪悟啦,悟到了魔道上去了!但是传法的时候,是道和魔都传了的,法是高深的,是需要去悟的。什么都告诉你了,你还修什么呀!
您看明白了没有?呵呵!您根本没有认真看我以前写的东西,要是这样再看不明白,那就没有办法啦!
问候您一声:早上好,辛苦啦!准备上班去了,下班回来再回复各位的留言。

[ 本帖最后由 飞虎队 于 2010-9-19 06:57 编辑 ]
98#
 楼主| 发表于 2010-9-19 07:06 | 只看该作者

法轮功的背后!

法轮功产生和发展都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是一个单独存在的事物,现在就“以法破法”进行阐述,其实也不能离开单位组织个人存在的这样那样的主义分开!法轮功都在参与政治,为什么我们不能谈谈社会政治呢?宗教和政治也是不矛盾的为什么不能谈?真正转化的人,就能脱离社会政治吗?八万四千法门也没有政治吗?
假如论坛不需要类似的话题,正好我愿意当观众!

[ 本帖最后由 飞虎队 于 2010-9-19 07:32 编辑 ]
99#
匿名  发表于 2010-9-19 08:15
原帖由 飞虎队 于 2010-9-19 06:37 发表

您不了解法轮功,更加不了解我的观点,所以这么问。
法轮功害死人,没有任何好处可言。

飞虎队先生,仅从您的这个回帖来说,真正不了解法轮功的,恰恰不是我们论坛上的他人,而正是您本人。
100#
匿名  发表于 2010-9-19 08:18
原帖由 飞虎队 于 2010-9-19 06:37 发表

您不了解法轮功,更加不了解我的观点,所以这么问。
法轮功害死人,没有任何好处可言。

按你的观点,砒霜害死人,所以砒霜无任何好处可言?毒品害死人,所以毒品无任何好处可言?

反邪是对的,但反邪不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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