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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传律藏---经分别-波罗夷四---八---(一)至(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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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7: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八(一) 尔时,一比丘依增上慢而向他人说。彼心生悔恨而如是思:「依世尊所制立之学处,我岂非波罗夷乎?」时,其比丘以此事白世尊……乃至……「比丘!依增上慢者不犯也。」

(二)尔时,一比丘〔思:〕「如斯者,世人当敬重我。」如此,以欲求心住阿兰若,世人尊敬彼。彼心生悔恨……乃至……以此事白世尊……乃至……「比丘!非波罗夷。然而,诸比丘!勿以欲求心住 4 阿兰若,住者突吉罗。」

尔时,一比丘〔思:〕「如斯者,世人当敬重我。」如此,持欲心行乞食,世人敬重彼。彼心生悔恨……乃至……「诸比丘!不犯也。然而,诸比丘!勿持欲心行乞食,行者突吉罗。」

(三)尔时,一比丘如是言他比丘曰:「友!我等和尚之弟子,悉是阿罗汉。」彼心生悔恨……乃至……以此事白世尊。「诸比丘!汝存何心耶?」「世尊!我是有意妄语。」「比丘!非波罗夷,是偷兰遮。」

尔时,一比丘如是言他比丘曰:「友!我等和尚之弟子,悉是大神力者、大威神力者。」彼心悔恨……「偷兰遮。」

(四)尔时,一比丘〔思:〕「如斯者,世人当敬重我。」如此,持欲心游行…… 持欲心而立………持欲心而坐……持欲心而眠。世人敬重彼。彼心生悔恨……乃至…… 以此事白世尊……乃至……「比丘!非波罗夷。然而,诸比丘!勿持欲心而眠,眠者突吉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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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13 17:4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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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 尔时,一比库依增上慢而向他人说。彼心生悔恨而如是思:「依世尊所制立之学处,我岂非巴拉基嘎(他胜)乎?」时,其比库以此事白世尊……乃至……「比库!依增上慢者不犯也。」

(二) 尔时,一比库〔思:〕「如斯者,世人当敬重我。」如此,以欲求心住林野,世人尊敬彼。彼心生悔恨……乃至……以此事白世尊……乃至……「比库!非巴拉基嘎(他胜)。然而,诸比库!勿以欲求心住阿若兰,住者恶作。」

尔时,一比库〔思:〕「如斯者,世人当敬重我。」如此,持欲求心行乞食,世人敬重彼。彼心生悔恨……乃至……「比库!不犯也。然而,诸比库!勿持欲求心行乞食,行者恶作。」

(三) 尔时,一比库如是言他比库曰:「友!我等和尚之弟子,悉是阿拉汉。」彼心生悔恨……乃至……以此事白世尊「诸比库!汝存何心耶?」「世尊!我是有意妄语。」「比库!非巴拉基嘎(他胜),是土喇吒亚(粗罪)。」

尔时,一比库如是言他比库曰:「友!我等和尚之弟子,悉是大神力者、大威神力者。」彼心悔恨……「土喇吒亚(粗罪)。」

(四) 尔时,一比库〔思:〕「如斯者,世人当敬重我。」如此,持欲心游行……持欲心而立……持欲心而坐……持欲心而眠。世人敬重彼。彼心生悔恨……乃至……以此事白世尊……乃至……「比库!非巴拉基嘎(他胜)。然而,诸比库!勿持心而眠,眠者恶作。」

[ 本帖最后由 悠扬 于 2011-5-13 17: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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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13 17:4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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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13 17:42 | 只看该作者

学习参考

摘自《沙马内拉学处》之
常用作持文
…………
二、蕴护卫经
(Khandha Parittaü)

佛陀在世时,有一位比库被毒蛇咬死了,于是佛陀教导居住在森林的比库(包括沙马内拉)每天应当念诵此《蕴护卫经》。(Cv.251; 2.109-110)
在念诵的同时,也应依经文的意思向一切有情散播慈爱。传统上相信念诵《蕴护卫经》能够避免遭到蛇、蝎等毒虫的伤害。

Viråpakkhehi me mettaü, mettaü eràpathehi me,
chabyàputtehi me mettaü, mettaü kaõhàgotamakehi ca.

Apàdakehi me mettaü, mettaü dvipàdakehi me,
catuppadehi me mettaü, mettaü bahuppadehi me.

Mà maü apàdako hiüsi, mà maü hiüsi dvipàdako,
mà maü catuppado hiüsi, mà maü hiüsi bahuppado.

Sabbe sattà, sabbe pàõà, sabbe bhåtà ca kevalà,
sabbe bhadràni passantu, mà ki¤ci pàpa'màgamà.

Appamàõo buddho, Appamàõo dhammo, Appamàõo saïgho.
pamàõavantàni siriüsapàni,
Ahi vicchikà satapadã uõõànàbhã sarabhå måsikà,
Katà me rakkhà, kataü me parittaü, pañikkamantu bhåtàni.
So'haü namo bhagavato,
namo sattannaü sammàsambuddhànaü.

我散播慈爱给维卢巴卡,我散播慈爱给伊拉巴他,
我散播慈爱给差比阿子,我散播慈爱给黑苟答马。

我散播慈爱给无足者,我散播慈爱给两足者,
我散播慈爱给四足者,我散播慈爱给多足者。

愿无足者勿伤害我,愿两足者勿伤害我,
愿四足者勿伤害我,愿多足者勿伤害我。

一切有情、一切有息者、一切生类之全部,
愿见到一切祥瑞,任何恶事皆不会到来!

佛无量,法无量,僧无量,
爬行类却有限量:蛇、蝎、蜈蚣、蜘蛛、蜥蜴、老鼠,
我已作保护,我已作护卫,愿诸[伤害性]生类皆退避。

我礼敬彼世尊!礼敬七位全自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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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13 17:44 | 只看该作者

学习参考

佛法概论036
第十七章 出家众的德行
第一节 出家众与僧伽生活
  出家与入僧
  信众的出家,过着淡泊的乞士生活,称为比丘。在家的虽同样的可以解脱,而释尊的时代,出家是比较适宜些。如说:「居家至狭,尘劳之处;出家学道,发露广大。我今在家,为锁所锁,不得尽形寿修诸梵行。我宁可舍少财物及多财物,舍少亲族及多亲族,剃除须发,着袈裟衣,至信舍家,无家学道」(中含絺迦那经)。家有什么可厌?如经中所说:由于人类财产私有,男女系属,这才引发淫、盗、杀、妄等社会纠纷。为避免人间的混乱而成立国家,但从来的国家制,建立于家庭的私欲占有基础,所以虽多少限制彼此的冲突,而不能彻底实现人间的和乐。国家权力的扩张,每徵收过分的赋税,甚至掠夺人民,不断引起国族间的残杀。所以在家的五戒,也还是基于一般的家庭基础。如淫以不得非法(当时的法律习惯)侵犯他人男女为标准。不盗,一切公物私物,不得非法占有。这不过顺从当时──男女互相系属,财产彼此私有的社会,节制自我,维持不完善,不理想的秩序,实是不完善的道德。所以出家的真义,即为否定固有社会的价值,放弃财产私有,眷属系着,投身于新的世界。「不拜王」;「四姓出家,同名为释」,即不受姓氏种族限制的集团,否认王权的至上。这难怪以家庭伦理为本位的儒家,要大惊小怪起来。

  真实的出家者,为了「生老病死忧悲苦恼」的解脱。解脱这些,需要内心烦恼的伏除,也需要社会环境的变革。内心清净与自他和乐,本是相关的。释尊为深彻的悲慧所动,冲破旧社会而出家,适应当时的机宜,以宗教者的身分,阐扬根本的彻底的教化。出家即自我私有的否定,营为舍离我执的生活。当然,也有为了国事、盗贼、债务、生活的逼迫而出家,或身虽出家,而依然在经济占有、男女爱着的心境中过活,不能契合出家真义的。凡是真实的出家者,一定不受狭隘的民族、国家主义所拘蔽。但出家并不能出离社会,不过离开旧的而进入新的社会──僧伽。 

  僧团生活的一斑
  参加僧团,即依戒律而过集团的生活,参加释沙门团而过平等自由的生活。关于僧团生活,这里只能提到一点。参加僧团,要经受戒的仪式。如中途不愿出家,不妨公开的舍戒,退出僧团,「见和同解」。出家的有不可缺少的五年依止修学的严格义务,养成正确而一致的正见。如自立佛法的邪说,先由师友再三的劝告,还是固执的话,那就要运用大众的力量来制裁他。「戒和同行」,基于任何人也得奉行的平等原则。大众的事情,由完具僧格的大众集议来决定。这又依事情轻重,有一白三羯磨──一次报告,三读通过;一白一羯磨。就是无关大体的小事,也得一白,即向人说明。出家人的个人行动,完全放在社会里面。议事的表决法,经常采用全体通过制。如一人反对,即不能成立;也有行黑白筹而取决多数的。如违反净化身心、和乐大众的戒律,都要忏悔,向大众承认自己的错失。如犯重的,要接受大众的惩罚,令他为公众作苦工,或一切人不与他交谈,不与他来往,使他成为孤独者。如犯不可忏悔的重罪,即不能容他存留在僧团,这才能保存僧团的清净。所以说:「佛法大海,不宿死尸」。僧团中没有领袖,没有主教,依受戒的先后为次第;互相教诫,互相慰勉,结成一和合平等的僧团。尊上座,重大众,主德化,这是僧团的精神。「利和同均」,出家众过者乞士的生活,一切资生物──衣食住药四缘,都从乞化、布施而来。这或有属于团体公有的,或有属于私人的。释尊依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制定生活的标准。但由于人类私欲的根深蒂固,不能不设法逐渐调伏,也容许有过量的衣物,但必须「净施」。净施,是特殊的制度,公开的奉献于大众、别人,然后由大众交还他管理使用。出家者在这样的民主的、自由的、平等的僧团中,度着少欲知足的淡泊生活,游行教化,专心定慧,趋向清净的解脱。这些,如毗奈耶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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