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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段经文不太明白,请教坛内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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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1-10 09:2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世尊说。意是内入处。不广分别。云何意是内入处。佛告比丘。意内入处者。若心.意.识非色。不可见无对。是名意内入处”——《杂阿含经》322经

上面经文中,关于意根的解释以前没有仔细思维,最近与一位佛友谈论到这个问题时,才发现不甚了解!

不知论坛内诸君有何高见,还请赐教


[ 本帖最后由 虚空华 于 2011-11-10 09:38 编辑 ]
沙发
发表于 2011-11-10 10: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虚空华 于 2011-11-10 09:26 发表
“如世尊说。意是内入处。不广分别。云何意是内入处。佛告比丘。意内入处者。若心.意.识非色。不可见无对。是名意内入处”——《杂阿含经》322经

上面经文中,关于意根的解释以前没有仔细思维,最近与一位佛友谈论到这个问题时,才发现不甚了解!

不知论坛内诸君有何高见,还请赐教

我来开个头,虚兄继续往下引导如何?
因心意识非色法,不可见也没有大小、形质、体量等物理差别,这就是意内入处。
板凳
发表于 2011-11-10 11:10 | 只看该作者

回 五点三十 兄

我也是这么理解的。意根与法尘相和合生意识,这些都是非物质的、不可见的,最终要的还是主观的。
可是经文后面还有一句“若心、意、识非色。不可见无对,是名意内入处。”这个“心”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0 11: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五点三十 于 2011-11-10 10:59 发表

我来开个头,虚兄继续往下引导如何?
因心意识非色法,不可见也没有大小、形质、体量等物理差别,这就是意内入处。


师兄好!

心、意、识是意根,不可见,容易理解。

如何理解“不可见无对”的无对呢?意根不是对法尘吗?
5#
发表于 2011-11-10 15: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unmiaodongji 于 2011-11-10 11:10 发表
我也是这么理解的。意根与法尘相和合生意识,这些都是非物质的、不可见的,最终要的还是主观的。
可是经文后面还有一句“若心、意、识非色。不可见无对,是名意内入处。”这个“心”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俺理解心、意、识是对名法的具体分别,集起为心,思量为意,了别为识,但三者本体都是心。
6#
发表于 2011-11-10 15: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虚空华 于 2011-11-10 11:26 发表


师兄好!

心、意、识是意根,不可见,容易理解。

如何理解“不可见无对”的无对呢?意根不是对法尘吗?

虚兄还记得有三种色的说法吧,“可见有对”、“不可见有对”、“不可见无对”。
俺理解“无对”的意思不是意根没有相对的法尘,而是指意本身不可见,不能像色法那样有形质的差别(有对),因为意是无法以物理方法来量化的,所以叫“无对”。
匿名
7#
匿名 发表于 2011-11-11 01:16
在下同意五点三十兄对“无对”的理解。但对同一经的另一段话有所疑惑,请各位先进指教:
佛告比丘:“法外入处者,十一入所不摄,不可见,无对,是名法外入处。”
请问,法外入处不是为意内入处所摄吗?
8#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1 07: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五点三十 于 2011-11-10 15:35 发表

虚兄还记得有三种色的说法吧,“可见有对”、“不可见有对”、“不可见无对”。

俺理解“无对”的意思不是意根没有相对的法尘,而是指意本身不可见,不能像色法那样有形质的差别(有对),因为意是无法以物理方法来量化的,所以叫“无对”。

末学也认为师兄对“无对”的理解是正确的,无对不是没有相对之意,否则经文后面就不会有法尘也是不可见无对的经文了!!

请教师兄:意根即心、意、识具体是指什么?
9#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1 08: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11-11-11 01:16 发表
在下同意五点三十兄对“无对”的理解。但对同一经的另一段话有所疑惑,请各位先进指教:
佛告比丘:“法外入处者,十一入所不摄,不可见,无对,是名法外入处。”
请问,法外入处不是为意内入处所摄吗?

您好!

请看下面的经文,应该可以理解“十一入所不摄”的含义!
时。有生闻婆罗门往诣佛所。共相问讯。问讯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昙。所谓一切者。云何名一切

佛告婆罗门。一切者。谓十二入处。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是名一切。若复说言此非一切。沙门瞿昙所说一切。我今舍。别立余一切者。彼但有言说。问已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时。生闻婆罗门闻佛所说。欢喜随喜奉行

——《杂阿含经》319经

依据上面的经文,一切者即十二入处!法尘即是除了十一入之外的一切即十一入所不摄!

[ 本帖最后由 虚空华 于 2011-11-11 08:10 编辑 ]
匿名
10#
匿名 发表于 2011-11-11 13:41
原帖由 虚空华 于 2011-11-11 08:07 发表

您好!

请看下面的经文,应该可以理解“十一入所不摄”的含义!

依据上面的经文,一切者即十二入处!法尘即是除了十一入之外的一切即十一入所不摄!

若依此说,那么十二入处中的任何一处,都可以说是除了十一入之外的一切即十一入所不摄!

另,“法外入处”指的是什么?能举个例子吗?
11#
发表于 2011-11-11 14: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虚空华 于 2011-11-11 07:59 发表

末学也认为师兄对“无对”的理解是正确的,无对不是没有相对之意,否则经文后面就不会有法尘也是不可见无对的经文了!!

请教师兄:意根即心、意、识具体是指什么?

在下的理解:三者是不同的心理活动,起心动念是心的作用,意主思量,识主判断、了别,本质上都是心理活动。
12#
发表于 2011-11-11 14: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11-11-11 01:16 发表
在下同意五点三十兄对“无对”的理解。但对同一经的另一段话有所疑惑,请各位先进指教:
佛告比丘:“法外入处者,十一入所不摄,不可见,无对,是名法外入处。”
请问,法外入处不是为意内入处所摄吗?

在下理解六内入处是指人的六种感官(根),这六种感官对应六种外在“标的”(六尘)。根尘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单纯的根摄尘、或者尘摄根,而是贪爱于中作缚。文中所言“十一入所不摄”,理解成不包括好些。师兄是不是还有推论啊?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王舍城迦兰陀竹园。时尊者舍利弗,尊者摩诃拘絺罗,俱在耆阇崛山。尊者
摩诃拘絺罗晡时从禅觉,诣尊者舍利弗所,共相问讯已,退坐一面。语舍利弗言:‘欲有所问,宁有闲
暇见答与不’?尊者舍利弗语摩诃拘絺罗:‘随仁所问,知者当答’。尊者摩诃拘絺罗问尊者舍利弗言:
‘云何尊者舍利弗!眼系色耶?色系眼耶?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意系法耶?法
系意耶’?尊者舍利弗答尊者摩诃拘絺罗言:‘非眼系色,非色系眼,乃至非意系法,非法系意。尊者
摩诃拘絺罗!于其中间,若彼欲贪,是其系也。尊者摩诃拘絺罗!譬如二牛,一黑、一白,共一轭鞅缚
系。人问言:为黑牛系白牛?为白牛系黑牛?为等问不’?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非黑牛系白牛,
亦非白牛系黑牛,然于中间若轭,若系鞅者,是彼系缚’。‘如是尊者摩诃拘絺罗!非眼系色,非色系
眼,乃至非意系法,非法系意;中间欲贪,是其系也。尊者摩诃拘絺罗!若眼系色,若色系眼,乃至若
意系法,若法系意,世尊不教人建立梵行,得尽苦边。以非眼系色,非色系眼,乃至非意系法,非法系
意故,世尊教人建立梵行,得尽苦边。尊者摩诃拘絺罗!世尊眼见色若好、若恶,不起欲贪;其余众生,
眼若见色若好、若恶,则起欲贪。是故世尊说当断欲贪,则心解脱。乃至意、法,亦复如是’。时二正
士展转随喜,各还本处。
匿名
13#
匿名 发表于 2011-11-12 07:09
杂322经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时有异比丘往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眼是内入处,世尊略说,不广分别。云何眼是内入处?”
  佛告彼比丘:“眼是内入处,四大所造净色,不可见,有对。耳、鼻、舌、身内入处,亦如是说。”
  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意是内入处,不广分别。云何意是内入处?”
  佛告比丘:“意内入处者,若心、意、识非色,不可见,无对,是名意内入处。”
  复问:“如世尊说色外入处,世尊略说,不广分别。云何世尊色外入处?”
  佛告比丘:“色外入处,若色四大造,可见,有对,是名色是外入处。”
  复白佛言:“世尊说声是外入处,不广分别。云何声是外入处?”
  佛告比丘:“若声四大造,不可见,有对。如声,香、味亦如是。”
  复问:“世尊说触外入处,不广分别。云何触外入处?”
  佛告比丘:“触外入处者,谓四大及四大造色,不可见,有对,是名触外入处。”
  复问:“世尊说法外入处,不广分别。云何法外入处?”
  佛告比丘:“法外入处者,十一入所不摄,不可见,无对,是名法外入处。”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简单谈谈自己的看法
按照经文归纳并推论如下:
对象:六内入处(眼、耳、鼻、舌、身、意)
六外入处(色、声、香、味、触、法)
其中:眼、耳、鼻、舌、身---四大所造净色(色法),不可见,无对(应为“有对”);(此处有误,经网友指正后改正,在此标示,以免使人误会。)
意---非色(名法),不可见,无对;
色---四大造(色法),可见,有对;
声、香、味---四大造(色法),不可见,有对;
触---四大及四大造(色法),不可见,有对;
法---不可见,无对。名法?色法?没有直接回答。指十一入所不摄。
依此:
可见---色
不可见---眼、耳、鼻、舌、身、意、声、香、味、触、法
有对---色、声、香、味、触
无对---眼、耳、鼻、舌、身、意、法(眼、耳、鼻、舌、身应“有对”)
已确定---
一、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属色法;
二、意(心、意、识)---属名法;
三、“法”---不可见,无对,不包括在前十一处内。
依“不可见,无对”之特征,法属于名法;名法中除心意识外,包括受、想、行,应属“法”之范畴。
需特别注意---
意与法并不是独立存在。名色、识辗转相依,俱时而转。

我认为五点三十兄所指出的这段经文十分重要:“非眼系色,非色系眼,乃至非意系法,非法系意。尊者摩诃拘絺罗!于其中间,若彼欲贪,是其系也”
佛陀在十二处的教导中,重点是如实知见十二处之集、灭、味、患、离。“若有比丘,眼见可爱、(可)乐、可念、可意、长养于欲之色,见已不欣悦、不赞叹、不系著,不欣悦、不赞叹、不系著故不欢喜集,不欢喜集故则苦灭。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说”……

[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1-11-13 03:32 编辑 ]
1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2 10: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五点三十 于 2011-11-10 15:35 发表

虚兄还记得有三种色的说法吧,“可见有对”、“不可见有对”、“不可见无对”。
俺理解“无对”的意思不是意根没有相对的法尘,而是指意本身不可见,不能像色法那样有形质的差别(有对),因为意是无法以物理方法来量化的,所以叫“无对”。

在下理解六内入处是指人的六种感官(根),这六种感官对应六种外在“标的”(六尘)。


今天读南传中部经时恰好读到一经,请师兄参考,可以有助于理解有对与无对!
尊者!此等五根,异境界、异行界、不互相一致领受境界及行处,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也。尊者!此等五根有异境界、异行界、不互相一致领受对境及行境。有何所依耶?何者为领受此等之境界及行界?”尊者!此等五根有异境界、异行界,不互相一致领受境界及行界。(根各受境)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也。尊者!此等五根异境界,异行界不互相一致领受境界及行界。意为五根所依,意领受此等之境界、行界。”——南传中部经《有明大经》
复问曰。贤者拘絺罗。有五根异行.异境界。各各受自境界。眼根。耳.鼻.舌.身根。此五根异行.异境界。各各受自境界。谁为彼尽受境界。谁为彼依耶

尊者大拘絺罗答曰。五根异行.异境界。各各自受境界。眼根。耳.鼻.舌.身根。此五根异行.异境界。各各受自境界。意为彼尽受境界。意为彼依——《中阿含经》211经


通过以上两经,这样理解无对与有队是否更准确:因为眼、耳、鼻、舌、身等五根异行、异境界、各各受自境界,因此是不可见有对即五根是互相对立、有差别而存在的;而意根为彼尽受境界,意为彼依,因此不与五根有对即不可见无对!
15#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2 10: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11-11-12 07:09 发表
杂322经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时有异比丘往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眼是内入处,世尊略说,不广分别。云何眼是内入处?”
  佛告彼比丘:“眼是内入处,四大所造净色,不可见,有对。耳、鼻、舌、身内入处,亦如是说。”
  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意是内入处,不广分别。云何意是内入处?”
  佛告比丘:“意内入处者,若心、意、识非色,不可见,无对,是名意内入处。”
  复问:“如世尊说色外入处,世尊略说,不广分别。云何世尊色外入处?”
  佛告比丘:“色外入处,若色四大造,可见,有对,是名色是外入处。”
  复白佛言:“世尊说声是外入处,不广分别。云何声是外入处?”
  佛告比丘:“若声四大造,不可见,有对。如声,香、味亦如是。”
  复问:“世尊说触外入处,不广分别。云何触外入处?”
  佛告比丘:“触外入处者,谓四大及四大造色,不可见,有对,是名触外入处。”
  复问:“世尊说法外入处,不广分别。云何法外入处?”
  佛告比丘:“法外入处者,十一入所不摄,不可见,无对,是名法外入处。”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简单谈谈自己的看法
按照经文归纳并推论如下:
对象:六内入处(眼、耳、鼻、舌、身、意)
六外入处(色、声、香、味、触、法)
其中:眼、耳、鼻、舌、身---四大所造净色(色法),不可见,无对
意---非色(名法),不可见,无对;
色---四大造(色法),可见,有对;
声、香、味---四大造(色法),不可见,有对;
触---四大及四大造(色法),不可见,有对;
法---不可见,无对。名法?色法?没有直接回答。指十一入所不摄。
依此:
可见---色
不可见---眼、耳、鼻、舌、身、意、声、香、味、触、法
有对---色、声、香、味、触
无对---眼、耳、鼻、舌、身、意、法

已确定---
一、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属色法;
二、意(心、意、识)---属名法;
三、“法”---不可见,无对,不包括在前十一处内。
依“不可见,无对”之特征,法属于名法;名法中除心意识外,包括受、想、行,应属“法”之范畴。
需特别注意---
意与法并不是独立存在。名色、识辗转相依,俱时而转。

我认为五点三十兄所指出的这段经文十分重要:“非眼系色,非色系眼,乃至非意系法,非法系意。尊者摩诃拘絺罗!于其中间,若彼欲贪,是其系也”
佛陀在十二处的教导中,重点是如实知见十二处之集、灭、味、患、离。“若有比丘,眼见可爱、(可)乐、可念、可意、长养于欲之色,见已不欣悦、不赞叹、不系著,不欣悦、不赞叹、不系著故不欢喜集,不欢喜集故则苦灭。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说”……


末学标为红色的部分应该是师兄写错了!其余部分无异议!

世间一切不外十二入处,不外五受阴。法尘即意根对前五尘分别时,所生起的知见、想法等心念。
16#
发表于 2011-11-12 12: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虚空华 于 2011-11-12 10:14 发表


今天读南传中部经时恰好读到一经,请师兄参考,可以有助于理解有对与无对!


通过以上两经,这样理解无对与有队是否更准确:因为眼、耳、鼻、舌、身等五根异行、异境界、各各受自境界,因此是不可见有对即五根是互相对立、有差别而存在的;而意根为彼尽受境界,意为彼依,因此不与五根有对即不可见无对!

恩,谢谢虚兄。这篇经文有助于深入理解诸根尘的关系,但在下以为虚兄把“无对”和五根联系起来分析似乎还缺少些佐证。

[ 本帖最后由 五点三十 于 2011-11-12 12:42 编辑 ]
17#
发表于 2011-11-12 12: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11-11-12 07:09 发表
杂322经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时有异比丘往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眼是内入处,世尊略说,不广分别。云何眼是内入处?”
  佛告彼比丘:“眼是内入处,四大所造净色,不可见,有对。耳、鼻、舌、身内入处,亦如是说。”
  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意是内入处,不广分别。云何意是内入处?”
  佛告比丘:“意内入处者,若心、意、识非色,不可见,无对,是名意内入处。”
  复问:“如世尊说色外入处,世尊略说,不广分别。云何世尊色外入处?”
  佛告比丘:“色外入处,若色四大造,可见,有对,是名色是外入处。”
  复白佛言:“世尊说声是外入处,不广分别。云何声是外入处?”
  佛告比丘:“若声四大造,不可见,有对。如声,香、味亦如是。”
  复问:“世尊说触外入处,不广分别。云何触外入处?”
  佛告比丘:“触外入处者,谓四大及四大造色,不可见,有对,是名触外入处。”
  复问:“世尊说法外入处,不广分别。云何法外入处?”
  佛告比丘:“法外入处者,十一入所不摄,不可见,无对,是名法外入处。”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简单谈谈自己的看法
按照经文归纳并推论如下:
对象:六内入处(眼、耳、鼻、舌、身、意)
六外入处(色、声、香、味、触、法)
其中:眼、耳、鼻、舌、身---四大所造净色(色法),不可见,无对;
意---非色(名法),不可见,无对;
色---四大造(色法),可见,有对;
声、香、味---四大造(色法),不可见,有对;
触---四大及四大造(色法),不可见,有对;
法---不可见,无对。名法?色法?没有直接回答。指十一入所不摄。
依此:
可见---色
不可见---眼、耳、鼻、舌、身、意、声、香、味、触、法
有对---色、声、香、味、触
无对---眼、耳、鼻、舌、身、意、法

已确定---
一、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属色法;
二、意(心、意、识)---属名法;
三、“法”---不可见,无对,不包括在前十一处内。
依“不可见,无对”之特征,法属于名法;名法中除心意识外,包括受、想、行,应属“法”之范畴。
需特别注意---
意与法并不是独立存在。名色、识辗转相依,俱时而转。

我认为五点三十兄所指出的这段经文十分重要:“非眼系色,非色系眼,乃至非意系法,非法系意。尊者摩诃拘絺罗!于其中间,若彼欲贪,是其系也”
佛陀在十二处的教导中,重点是如实知见十二处之集、灭、味、患、离。“若有比丘,眼见可爱、(可)乐、可念、可意、长养于欲之色,见已不欣悦、不赞叹、不系著,不欣悦、不赞叹、不系著故不欢喜集,不欢喜集故则苦灭。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说”……

师兄梳理得很清晰,如此以来根尘与可见还是不可见,有对或是无对之间的关系就明确了。在下之前还没有这么详细地、联系地思考过这类问题呢。
如虚兄所言,师兄错把五内入处也看作是无对了。
18#
发表于 2011-11-12 21: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11-11-12 07:09 发表

法---不可见,无对。名法?色法?没有直接回答。指十一入所不摄。

三、“法”---不可见,无对,不包括在前十一处内。
依“不可见,无对”之特征,法属于名法;名法中除心意识外,包括受、想、行,应属“法”之范畴。

末学看到有一种说法,就是将法尘细分为心法和色法——法处所摄色。如梦中见到的色,禅定中见到的定境,受戒而引发的身中的色。。

[ 本帖最后由 空谷回音 于 2011-11-12 22:23 编辑 ]
匿名
19#
匿名 发表于 2011-11-13 03:38

修正

杂322经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时有异比丘往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眼是内入处,世尊略说,不广分别。云何眼是内入处?”
  佛告彼比丘:“眼是内入处,四大所造净色,不可见,有对。耳、鼻、舌、身内入处,亦如是说。”
  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意是内入处,不广分别。云何意是内入处?”
  佛告比丘:“意内入处者,若心、意、识非色,不可见,无对,是名意内入处。”
  复问:“如世尊说色外入处,世尊略说,不广分别。云何世尊色外入处?”
  佛告比丘:“色外入处,若色四大造,可见,有对,是名色是外入处。”
  复白佛言:“世尊说声是外入处,不广分别。云何声是外入处?”
  佛告比丘:“若声四大造,不可见,有对。如声,香、味亦如是。”
  复问:“世尊说触外入处,不广分别。云何触外入处?”
  佛告比丘:“触外入处者,谓四大及四大造色,不可见,有对,是名触外入处。”
  复问:“世尊说法外入处,不广分别。云何法外入处?”
  佛告比丘:“法外入处者,十一入所不摄,不可见,无对,是名法外入处。”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简单谈谈自己的看法
按照经文归纳并推论如下:
对象:六内入处(眼、耳、鼻、舌、身、意)
六外入处(色、声、香、味、触、法)
其中:眼、耳、鼻、舌、身---四大所造净色(色法),不可见,有对;
意---非色(名法),不可见,无对;
色---四大造(色法),可见,有对;
声、香、味---四大造(色法),不可见,有对;
触---四大及四大造(色法),不可见,有对;
法---不可见,无对。名法?色法?没有直接回答。指十一入所不摄。
依此:
可见---色
不可见---眼、耳、鼻、舌、身、意、声、香、味、触、法
有对---色、声、香、味、触、眼、耳、鼻、舌、身
无对---意、法

已确定---
一、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属色法;
二、意(心、意、识)---属名法;
三、“法”---不可见,无对,不包括在前十一处内。
依“不可见,无对”之特征,法属于名法;名法中除心意识外,包括受、想、行,应属“法”之范畴。
需特别注意---
意与法并不是独立存在。名色、识辗转相依,俱时而转。

我认为五点三十兄所指出的这段经文十分重要:“非眼系色,非色系眼,乃至非意系法,非法系意。尊者摩诃拘絺罗!于其中间,若彼欲贪,是其系也”
佛陀在十二处的教导中,重点是如实知见十二处之集、灭、味、患、离。“若有比丘,眼见可爱、(可)乐、可念、可意、长养于欲之色,见已不欣悦、不赞叹、不系著,不欣悦、不赞叹、不系著故不欢喜集,不欢喜集故则苦灭。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说”……
匿名
20#
匿名 发表于 2011-11-13 07:26

依上楼归纳,推导:

不可见的可能属于色法,也可能属于名法;
可见的一定属于色法;

有对的一定属于色法;

所以,可见和有对,若已知其中之一被满足,则必然是色法。

现在问题就集中在无对上。这直接拷问无对的概念究竟是什么。
无对会不会是“没有对立”这个概念呢?意和法经中归纳为无对,但是我们不能说意和法本身没有不相对立的内容或面向存在,比如善念与不善念等对立。故,有对、无对最大的可能性是形质、体量、方位等对立与否的描述。即(无色)名与色的分别问题。有为世间法不考虑无为涅槃,故不将涅槃放在其中讨论。

可不可以推出以下结论:
可见、有对---色法
不可见、有对---色法
可见、无对---不存在
不可见、无对---名法(受、想、行、识)

思考仅止于此,请各位先进见教。

[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1-11-13 07:30 编辑 ]
21#
发表于 2011-11-13 08: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11-11-13 07:26 发表
不可见的可能属于色法,也可能属于名法;
可见的一定属于色法;

有对的一定属于色法;

所以,可见和有对,若已知其中之一被满足,则必然是色法。

现在问题就集中在无对上。这直接拷问无对的概念究竟是什么。
无对会不会是“没有对立”这个概念呢?意和法经中归纳为无对,但是我们不能说意和法本身没有不相对立的内容或面向存在,比如善念与不善念等对立。故,有对、无对最大的可能性是形质、体量、方位等对立与否的描述。即(无色)名与色的分别问题。有为世间法不考虑无为涅槃,故不将涅槃放在其中讨论。

可不可以推出以下结论:
可见、有对---色法
不可见、有对---色法
可见、无对---不存在
不可见、无对---名法(受、想、行、识)

思考仅止于此,请各位先进见教。

  李洪志误以为,一切物质都是由微观或更微观的物质构成的。然而,事实却远非如此。前沿科学的最新发现显示,佛陀对物质的分类也令人震撼不已。比如:佛陀说:“三种色聚:有见有对色、无见有对色、无见无对色。”(《阿含经》)在鸠摩罗什所译的《禅法要解》中,对这三种色法讲得很清楚:“若比丘欲离色。度一切色相。灭一切对相。不念一切异相。入无量虚空处。度一切色相者。是可见色。灭一切对相者。是有对不可见色。不念一切异相者。不可见无对色。复次度一切色相者。青黄赤白红紫等种种色相。灭有对者。声香味触等。不念一切异相者。大小长短方圆远近等。如是离一切色相。得入虚空处。”
  “有见有对色”,即肉眼与天眼所见一切形与色。对,是指对立,任何有相的事物都是对立之法。
  “无见有对色”,那些肉眼与天眼不可见的力、场、能等现象。比如,电磁场、时空场(虚空)、引力场、强核力场和弱核力场等,虽然没有可见的形色,却也是与其他物质现象相对立而存在的色法,不仅能够与其他物质现象互相影响,也是增减变化并可以被探测到的。
  “无见无对色”,净色,一切可见与不可见物质现象的色性,是无形无色的根本色法。在物质世界中,净色,既是“其大无外,其小无内”的,又是“不生不灭”的,依此为体生起种种色法。
——《金刚智慧能断一切邪说》
匿名
22#
匿名 发表于 2011-11-15 00:26
承教!
我把推论完成,请坛内各位先进指教:
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之色,包括:
色尘、眼根
声尘、耳根
香尘、鼻根
味尘、舌根
触尘、身根

___根、尘、识三事和合生触

色尘、眼根、眼识---眼触
声尘、耳根、耳识---耳触
香尘、鼻根、鼻识---鼻触
味尘、舌根、舌识---舌触
触尘、身根、身识---身触

___触生受。此时六内入处与六外入处与六识和合生起触和受,看到、听到、嗅到、尝到、碰到、意识到所对应之“标的”。

眼触生受
耳触生受
鼻触生受
舌触生受
身触生受
受、想、行等法尘与意根、意识三事和合生意触,意触生受

---六识、六受连同想、行等法尘【受想行(爱、取等)】和意根合并称为名法。此时,世间得以展现,随眼受得见色;随耳受得闻声;随鼻受得闻香;随舌受得尝味;随身受得触软硬等;随意受而得诸想行……

---由此可知,六根依其境界限制,有能映照对应六尘之功,与六识和合生六触,由六触生六受,世间展现,并因无明、贪爱缠缚计较(想、行),不得解脱。

佛陀教导,正观六根生灭非我,六尘、六识、六触、六受皆生灭非我。如实知、如实见六六法,乃至正向涅槃。
23#
发表于 2011-11-15 13: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11-11-15 00:26 发表
承教!
我把推论完成,请坛内各位先进指教:
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之色,包括:
色尘、眼根
声尘、耳根
香尘、鼻根
味尘、舌根
触尘、身根

___根、尘、识三事和合生触

色尘、眼根、眼识---眼触
声尘、耳根、耳识---耳触
香尘、鼻根、鼻识---鼻触
味尘、舌根、舌识---舌触
触尘、身根、身识---身触

___触生受。此时六内入处与六外入处与六识和合生起触和受,看到、听到、嗅到、尝到、碰到、意识到所对应之“标的”。

眼触生受
耳触生受
鼻触生受
舌触生受
身触生受
受、想、行等法尘与意根、意识三事和合生意触,意触生受

---六识、六受连同想、行等法尘【受想行(爱、取等)】和意根合并称为名法。此时,世间得以展现,随眼受得见色;随耳受得闻声;随鼻受得闻香;随舌受得尝味;随身受得触软硬等;随意受而得诸想行……

---由此可知,六根依其境界限制,有能映照对应六尘之功,与六识和合生六触,由六触生六受,世间展现,并因无明、贪爱缠缚计较(想、行),不得解脱。

佛陀教导,正观六根生灭非我,六尘、六识、六触、六受皆生灭非我。如实知、如实见六六法,乃至正向涅槃。

感觉师兄这种说法有时间先后而非俱时之嫌。
在下也有问题向大家请教:
六根对六尘其中眼、耳、鼻、舌、对应的是色、声、香、味,根尘有内外之别,关系是对应。而身与触和前四对根尘关系似乎不一样,在下理解这个触指触觉,触觉是依于身根的,这里身、触似乎都是内在的,不符合前四对根尘的对应关系,这是怎么回事?
再有,六触身中眼触身该如何理解呢?
24#
发表于 2011-11-15 15: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五点三十 于 2011-11-15 13:15 发表

感觉师兄这种说法有时间先后而非俱时之嫌。
在下也有问题向大家请教:
六根对六尘其中眼、耳、鼻、舌、对应的是色、声、香、味,根尘有内外之别,关系是对应。而身与触和前四对根尘关系似乎不一样,在下理解这个触指触觉,触觉是依于身根的,这里身、触似乎都是内在的,不符合前四对根尘的对应关系,这是怎么回事?
再有,六触身中眼触身该如何理解呢?

关于六根,六尘,六识——十八界的关系,末学看过广超法师的一段开示,转过来供各位仁兄参考

讲到五蕴,我们就要讲到六根、六尘、六识--十八界的关系。我们的内心接触外境时,它们之间会发生关系,根--六根、尘--六尘(外境)互相接触,它们接触的同时,心作意(也称注意),如果根、尘不接触,识是不会生起来的;如果根、尘接触,同时心也作意的话,这时候知觉的心称为识。根、尘、识三个一起作用的时候,所产生的心理称为触心所。比如说:我们能够看到颜色的心理,称为眼识。这个眼识依靠眼根来接触色的境,在这个过程当中,了别外境的心称为识。如果根、尘不接触,我们是不会生起注意的心理。比如当你的眼睛盖住的时候,心多数就不会注意到眼睛所看的景物。但是根、尘接触的时候,心有时会同时、同境注意,有时候不会;比如说,我们坐在那儿看书,看到入神时,外面有声音在耳朵那里作用,我们却不知道;那就是根、尘接触时,心当时不在耳根,也不在外境(声音)那儿作用,耳识就不生起来,耳边有什么声音,就没听到了。所以我们要明白,内心、六根与外境的作用有这样的区别。

五、五蕴之间的互相关系:
  五蕴中的色蕴,分为内色与外色,就是根与境(尘)。尘是所知道的境,根是我们的识依靠它来知道外境。心与境接触的时候,那个接触的心理称为触。触当时能知外境的是识,心、境接触之后,就会连续的生起受、想、行。过后苦、乐、舍三种受即生起。同时心构画种种的形相。而且给它们种种名称,此既是所谓的想。我们安立名言后,加上烦恼,就生起善、恶之心,甚至发动身、口、意去造业,这就是五蕴--色、受、想、行、识之间的关系。我们的生命就是这样一直连续不断的活动。
25#
发表于 2011-11-15 21: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空谷回音 于 2011-11-15 15:21 发表

关于六根,六尘,六识——十八界的关系,末学看过广超法师的一段开示,转过来供各位仁兄参考

讲到五蕴,我们就要讲到六根、六尘、六识--十八界的关系。我们的内心接触外境时,它们之间会发生关系,根--六根、尘--六尘(外境)互相接触,它们接触的同时,心作意(也称注意),如果根、尘不接触,识是不会生起来的;如果根、尘接触,同时心也作意的话,这时候知觉的心称为识。根、尘、识三个一起作用的时候,所产生的心理称为触心所。比如说:我们能够看到颜色的心理,称为眼识。这个眼识依靠眼根来接触色的境,在这个过程当中,了别外境的心称为识。如果根、尘不接触,我们是不会生起注意的心理。比如当你的眼睛盖住的时候,心多数就不会注意到眼睛所看的景物。但是根、尘接触的时候,心有时会同时、同境注意,有时候不会;比如说,我们坐在那儿看书,看到入神时,外面有声音在耳朵那里作用,我们却不知道;那就是根、尘接触时,心当时不在耳根,也不在外境(声音)那儿作用,耳识就不生起来,耳边有什么声音,就没听到了。所以我们要明白,内心、六根与外境的作用有这样的区别。

五、五蕴之间的互相关系:
  五蕴中的色蕴,分为内色与外色,就是根与境(尘)。尘是所知道的境,根是我们的识依靠它来知道外境。心与境接触的时候,那个接触的心理称为触。触当时能知外境的是识,心、境接触之后,就会连续的生起受、想、行。过后苦、乐、舍三种受即生起。同时心构画种种的形相。而且给它们种种名称,此既是所谓的想。我们安立名言后,加上烦恼,就生起善、恶之心,甚至发动身、口、意去造业,这就是五蕴--色、受、想、行、识之间的关系。我们的生命就是这样一直连续不断的活动。

谢谢空谷回音师兄的回复,但在下还有疑问与大家交流。
一、有没有根尘不接触的情况?
按照引文中的说法,盖住眼睛就不会生注意的心理(不生识)。实际上即便是盖住眼睛同样眼根也能感受到黑色,同样也能升起视觉上无法感知色的眼识,又如何能说识生不起来呢?在没有入涅磐的情况下,识阴生灭不绝,有如何有识不生的情况呢?
二、引文中提到聚精会神的时候耳朵会听不到声音,是由于根尘接触,心不作意,耳识没有生起。在下以为这里耳识并非没有生起,而是暂时被其他识压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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