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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传律藏---经分别-僧残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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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5: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二 「造」者,是自造或令他造。
「大」者,谓有主精舍。
「精舍」者,内部有涂抹、外部亦有涂抹或内外部均有涂抹者。
「有主」者,有其他任何人为施主,即或男、或女、或在家、或出家者。
「自理」者,为自己而作。
「应率同诸比丘指示作处」者,应由造精舍之比丘,查察 5 精舍之作处……〔见第六僧残二(二)……云:「诸大德!我造大精舍,有主而自理。诸大德!我今乞请僧检视作处……此言「有行处」。
「造」者,是自造或令他造。
「大」者,谓有主精舍。
「精舍」者,内部有涂抹、外部亦有涂抹或内外部均有涂抹者。
「不率同诸比丘指示作处」者,不由白二羯磨指示精舍之作处,自造或令他造者,每所造,突吉罗。至〔最后之〕一泥团未涂者,偷兰遮。其泥团涂已者,僧残。
「僧残」者,……乃至……是故亦云「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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