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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凯风-新华社:张某等三人印发张贴“法轮功”宣传品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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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5-19 09: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anticult.kaiwind.com/xing ... 60519_3839260.shtml

新华社:张某等三人印发张贴“法轮功”宣传品获刑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9日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

  新华社南宁5月18日电 “我后悔,我应该相信科学”“希望大家不要学我”……近日,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冼某、黄某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一审进行公开宣判,判处3名被告人1年至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张某、冼某、黄某当庭认罪服法、不上诉。

  散发“法轮功”宣传品 三妇女锒铛入狱

  2015年9月8日下午,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合面狮小区的保安麦某发现,有人在合面狮电厂宿舍区散发和张贴宣传资料,上面有反党反政府、“法轮大法好”等内容。麦某立即向信都镇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公安部门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调查,通过走访、调取监控录像等,确定犯罪嫌疑人驾驶的摩托车车牌,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9月11日凌晨,民警在梧州市苍梧县石桥镇抓获张某、冼某、黄某三人,并在案发现场和张某、冼某住所扣押一批“法轮功”宣传册子、图片、书籍、光盘、标语等。

  经查明,2013年开始,张某、冼某共同出资购买打印机、切纸刀等设备后,在梧州市苍梧县石桥镇南四街5号住处,通过非法网站下载“法轮功”资料,打印、裁剪装订、制作“法轮功”书刊及宣传品。2014年,张某、冼某携带制作的“法轮功”宣传品,到梧州市苍梧县石桥镇、沙头镇、梨埠镇等地散发、张贴。2015年,张某将部分宣传品存放于被告人黄某家。同年9月8日,张某、冼某、黄某携带“法轮功”宣传品到贺州市八步区,在信都镇的合面狮电厂宿舍区、马塘村、仁义镇街上散发“法轮功”书刊、张贴“法轮功”宣传单及标语。公安机关在合面狮电厂等处收缴“法轮功”宣传单及标语18份、“法轮功”书刊56册。

  2016年3月25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三名被告人明知‘法轮功’作为邪教组织已经被取缔打击。三人制作、传播法轮功宣传品,数量已经达到了‘两高’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量标准。”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陈梅娟说,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但属于情节较轻,因此依法作出判决。

  宣传册发到小学门口 参加邪教害人害己

  据警方调查,张某、冼某、黄某均来自广西梧州。1996年,张某嫁给了冼某的前夫,三人共同生活在一栋楼里。受“法轮功”不法分子蛊惑,冼某开始背着家人偷偷习练“法轮功”。2010年,张某也开始跟随冼某一起“修炼”。

  跟张某、冼某一起练功的还有黄某。为了宣传、传播“法轮功”,三人一道从非法网站上下载“法轮功”资料并打印成宣传画册、标语等,骑着摩托车多次到周边乡镇四处散发、张贴。令人后怕的是,三人竟然还将宣传邪教的小册子发到了小学门口。

  “他们把小册子发到我们学校来,就是想对学生进行‘传教’。”说起学校门口出现的邪教宣传品,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马塘小学校长莫华军十分愤怒,“小学生辨别是非能力有限,很容易受到蛊惑。邪教组织这种企图侵蚀青少年的行为危害极大,必须予以清除。”

  张某、冼某、黄某均自称,治病是其“修炼”“法轮功”的初衷。3人本来就患有不同种类、不同严重程度的疾病,却因迷信“法轮功”长期耽误治疗,目前仍然疾病缠身。其中,由于一直没有到医院接受治疗,前段时间冼某因为痔疮大出血险些丧命,被抓获后实施了取保候审。

  “她们走到这一步,我阻止不够,十分后悔。”冼某前夫、张某丈夫林某懊悔地说,“对孩子影响很大,家里收入也减少了。参加邪教活动不仅对社会造成危害,也害了家庭、害了她自己。”

  “参加邪教,害人害己。”贺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彭晓峰表示,对于“法轮功”人员窜入乡村、学校、厂矿进行宣传、传播邪教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坚决打击。

  失去自由悔不当初 防范邪教任重道远

  “别人叫我学‘法轮功’,骗我说把名利看清了,慢慢病就好了,事到如今才醒悟过来。”谈到因为“法轮功”而失去自由无法与亲人团聚时,黄某不禁痛哭流涕。

  “教训很沉重,警示很深刻。”贺州市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一些邪教组织往往会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偏远农村地区文化程度低、老弱病残等易感人群,打着治病健身、驱灾避祸、合法宗教活动等名义蛊惑人心、发展成员。本案中,张某等三人受境外“法轮功”组织蛊惑煽动,不仅自己习练,还散发、张贴邪教宣传品,最终走上犯罪道路、锒铛入狱。

  “我后悔,今后不会再练了。我应该相信科学,不应该相信那些反科学的东西。”冼某说,“我对不起家人,对不起社会,也对不起自己。”

  据有关部门介绍,自1999年7月我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后,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绝大多数习练者已摆脱邪教精神控制,回归社会正常生活。但在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蛊惑煽动下,仍有部分人员深陷其中,继续从事邪教活动,危害身心健康,危害社会甚至触犯刑法,受到法律的惩处。

(责任编辑:徐虎)
沙发
发表于 2016-5-19 17:43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6-5-20 08: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花非花 于 2016-5-20 08:59 编辑

三名大法弟子被法院依法判刑说明“大法”根本不可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李洪志的“法身”也根本不可能保护弟子的安全。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6-6-3 09:00 | 只看该作者
转凯风-电子眼下法轮功遁形无门

http://anticult.kaiwind.com/xing ... 60602_3899688.shtml

电子眼下法轮功遁形无门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02日 文章来源:凯风网 作者:张宁

  近日,央视《朝闻天下》节目报道了广西贺州市警方破获一起邪教组织人员违法印发、张贴法轮功宣传品的案件。3名涉案法轮功信徒,分别被判处1年至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人当庭认罪,不上诉。



涉案法轮功信徒

  三名涉案信徒的犯罪行为是被群众发现举报,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的一个关键环节是小区内的电子眼清晰的记录了三人实施犯罪的整个过程。



视频监控截图

  号称宇宙主佛李洪志的愚忠弟子们,按照李洪志的要求鬼鬼祟祟的从事所谓“救度世人”的“讲真相”,这一切都是哪个被尊为李主佛的安排啊!怎么竟躲不开“常人”电子眼的追踪呢!难怪那三人在法庭上当庭认罪。而且,被告人冼某在庭审期间表示:“我后悔,今后不会再练了。我应该相信科学,不应该相信那些反科学的东西,我对不起家人,对不起社会,也对不起自己。”

  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能够幡然醒悟,总好过痴迷不悟!那些仍然痴迷李洪志说词的信徒们,真应该静下心来好好想想!李洪志口口声声指责中国政府对法轮功是迫害,是“旧势力的安排”,作为主佛的他对这些旧势力的安排是不承认的。那么,李主佛无处不在的“法身”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的亲信弟子为了“讲真相”而去受“迫害”呢!这三人可是李洪志眼睁睁看着受审,看着被判刑的啊!难道,这就是李洪志早已安排好的一切!

  其实,李主佛那无处不在的“法身”不止这一次失灵了!

  真身都护不住弟子

  2016年5月15日,纽约“法会”后那些倒在会场外的弟子们,他们都不能受到那个刚刚还在台上“讲法”的李洪志真身的保护,何况咱们大洋彼岸的这些早被李洪志遗弃的人们呢!

  再亲信也不被青睐

  莫说涉案的这三人只是普通弟子,而且涉案服法后面对的也只是几年的牢狱之灾。即便是李洪志身边的亲信,面对生死危机的关键时刻,李洪志还不是爱莫能助吗?想想这些年或死或伤的那些法轮功骨干们的悲惨下场,劝君莫再抱幻想了!

  自身本泥菩萨过河

  这便是问题的关键了,李洪志不是不想帮他的弟子们,他也是有苦难言啊!这些不懂事的弟子们却一而再再而三的让这位主佛为难!想想看,他要真有那些大神通,一个生日让常人说三道四,竟还能找出那么多铁的事实说明假生日的由来;再想想,那年对到没到过北京百般抵赖,最后却被海关的出入境登记卡暴露了行踪;还有他自己那些住院、治病、看医生的各种单据......

  这便是,任你牛皮吹的再大,只要是妖是魔,便躲不过照妖镜的显像!区区一个电子眼,也能让所谓的主佛李洪志现出原形!

(责任编辑: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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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6-7 08:42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这类案例,完全可以多公布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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