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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责任现象是邪教的心理病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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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9-12-22 08: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负责任现象是邪教的心理病态形式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0日 文章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斯塔采恩科·谢尔盖 高山(译)


  多年前一个男孩的母亲向我请求帮助,在这过程中萌生了该论文议题。她的问题是,她的儿子总是离家出走。在与男孩父母和男孩谈话过程中,我发现男孩离家出走没有任何社会先决条件,他的家庭幸福,父母没有不良嗜好,不存在家庭暴力。男孩表示,自己受网络游戏、朋友影响开始选择离家出走。在经常性出走过程中,男孩露宿街头,多次受到暴力侵害,但尽管如此他还是持续性地离家出走。交流过程中,我多次向男孩提问,是什么导致他离家出走,但都没有的得到明确答复。比较可信的答复就是:“我不知道,我自己也不明白什么原因。”

  一、行为特点
  我用了相当长的时间与乌兹别克斯坦和俄罗斯的弱势群体交流,他们的外在生活和内心世界看不出任何区别。在大多数情况下,酗酒者对酒精的依赖是由新陈代谢的有机变化引起。但是酗酒者中的很大一部分坚持自己的生活方式并不是因为身体上的依赖,而是出于心理甚至精神上的原因。这些原因可以简短地描述为“失去自制力”,从而做出不负责任的行为。此外,酗酒产生离家出走的想法,逃避与家庭和亲人沟通。
  无家可归者成为社会的一个特征。本人身为神父,所在教堂位于墓地附近,经常要面对住在墓地的流浪者。在与这些流浪者交流过程中发现,不是所有人都失去家庭,同样,相当一部分无家可归者不知道形成这种生活方式的原因是什么。本人注意到了这些脱离社会者他们有准备好接受他们的家庭,但这些人总是逃避融入社会。。教民体恤无家可归者,常常帮助他们在自己家度过寒冷的季节。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人会拒绝这些好意,宁愿挨冻、忍受贫困也不愿意融入良好的环境中。其他社会异常现象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如失足妇女、罪犯、惩教机构对象等。

  二、共同规律性
  所有例子都具有一定规律性,可称之为精神心理障碍。精神心理障碍有四种表现:以离家出走为主要特征;脱离社会;不能说明离家出走或脱离社会责任的原因;以家庭破裂、危害健康和生活为主要特征,可抛弃一切。

  三、对自由的依赖
  许多人证实脱离实际能够令人兴奋。由于某些生活上的压力,心理负担激增,甚至是一些正常的、心理稳定的人也会产生心理疾病。在某个时刻当一个人充分体会到了社会联系和社会责任给自己带来的压力时,就算是在良好的条件下,人的意识和他对生活的看法也会迅速转变。突然开始意识到摆脱负担与责任的那一刻他是自由的,这种意识引起了强大的愉悦感和满足感,其程度超过了因个人生活损失带来的痛苦,以及失去家庭幸福和舒适感而付出的代价。“去社会化人格”这种人格障碍,指的是没有社会责任感的(心理)疾病。

  四、邪教与无责任现象

  不负责任现象的主要标志是人们渴望摆脱尽可能多的社会联系。总的来说,一个人试图减少自己对生活各个方面的责任。在邪教中,他获得了这样的机会。
  首先,邪教的意识形态在思想上论证了信徒对于外界和亲人隔绝的渴望。许多邪教均希望与外界隔绝。邪教意味着无条件地服务于领导者。人不能做出独立决定,所有行为都听命于上级。对于一个人而言,他一生中的大部分或全部方面都受到指令的约束。类似于虐待狂受虐狂模型中的有害共生。在严格的纪律下产生了有趣的结果:一个人失去了做出独立决定的能力。如果他不受严格规定的约束处于自由状态,通常会混乱和沮丧。如果突然人脱离规律性,遇上邪教,那么他会自愿加入邪教,甚至即便邪教的意识形态、基本原则与其内心信念不同,他也可能愿意加入其中。

  邪教信徒准备完成邪教头目的任何指令,包括实施犯罪和自杀,这是坚持放弃自身责任感导致的后果之一。以耶和华见证人为例,尽管各方限制,但是该邪教组织仍进入了鼓吹德国纳粹的行列。考雷什领导的美国大卫教也是臭名昭著的例子。

  五、“法轮功”和不负责任现象

  邪教组织“法轮功”在其实践中以及与信徒的关系中,具有许多利用个人不负责任现象来实现其目标的特征。例如,由于不负责任的完全服从,邪教信徒拒绝就医,这往往导致人死亡(与耶和华见证人教派禁止输血相似)。而更加卑劣的是,“法轮功”信徒经常以剖腹等方式自杀以唤出“法轮”。此外以李洪志为首的“法轮功”邪教组织反对中国法律,不断发生针对中国政府的丑闻和抗议,这说明“法轮功”组织具有典型的反人类的思维方式。对“法轮功”成员的研究表明,人们加入邪教,就会放弃对个人生活做出决定的责任。

  不负责任现象包含越来越多类型的人,能够解释越来越多的行为现象。邪教研究作为发展的科学应不仅立足于历史和社会学,还应立足于人类心理学。关于邪教概念早就超越了崇拜的概念,因此应考虑到,加入邪教的原因不止一种。其中一种原因为,部分人由于其意识的病理性质,导致其加入邪教。
(责任编辑:力枫)
转自:http://www.kaiwind.com/anticult/ ... 91220_7104026.shtml
沙发
发表于 2019-12-22 19:38 | 只看该作者
三句话 和 “年轻人应该有责任担当意识的本质”

三句话:

1. 都爱说什么什么人“走鸡”啊“变态”什么的。但实际上客观真实的情况是,不能成为常态(normal)的才会成为变态(abnormal)的

2. 每个人或者同一个群体中不同的人,其在一个犯罪学术语测度指标“受害性”是完全不同的。这个受害性未必代表人的好和坏。也就是说社会中的一部分人会非常容易遭受极端残害而且基于这种本质很可能调不了

3. 每个人都具有普适的道德观念和社群价值意识。但是现阶段人们对价值的认知都是权钱色名趋向的。若一个人特立独行能赚到钱,人们就会理解并与其有共利共情。若一个人特立独行不能赚钱,对不起,你是一位道德败坏又无能的人渣子。甚至很多时候,连当事人的父母在这种社会风气下也会被污染腐蚀同样无法免俗

“年轻人应该有责任担当意识的本质”

1. 你应该承担“责任”(debt|债务),在不同经济条件下意味着力量也意味着被盘剥属性,完全依照受害性和内部以及外部环境来说的。当行为人做出“我不要debt”决策之时,未必代表这种弃绝债务意味着利益的减低

2. 你应该成为“我的人”,也就是我圈子有“事业”。但因为圈子人们可以选择和有判断趋向。因此不乐意承担一种自洽道德观念事业的被控人。也就是说比如基督教宣称要回天堂,但我的世界理想不是追求这个。在政治上分为:个人自由、经济规则自由、立法平等 & 立法道德 四种趋向性。因此所谓的责任是哪一种,其实有内在隐藏的话和事情的

3. 你应该“与我交易”。假设我的事业不需要其他人的参与而且其他人的影响对我是无意义的。那么这种道德也就不是我的根本需求。也就意味着假如我想让学生定期的跟我聊天去除我的孤独心理痛苦,我的责任主张就是这一种。但假设放到大范围的比如真正精分的弱势群体当中,弱势群体所认为的社会责任其实是什么,对这一群体的“不负责任指控”是否同时被所有群体接受?同样的几种不同的责任观念,又有没有普盖性?比如投资受害者所提的责任是100%归还本金加少部分利息,若认为这个是底线,则得到的是一种责任观念。对责任的概念有没有统一和同一性?比如毁容女性若主张自己要和帅气男子完成生殖生产行为,这也可以是帅气男性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假设一方用舆论操纵控制责任概念,那么义务和责任就没有界限了。这也就把弱势群体的应有特权取消掉。这又是不是社会暴力、舆论暴力、政治暴力 & 认知暴力?

4. 投资人往往不知道什么时候该静坐不动,什么时候该动作,什么时候该满足,因而经常被社会浮浪乱识祸乱,因而乱动。比如现在的连锁加盟不断崩掉的受欺负年轻人的奶茶店和几乎所有的p2p就是最好的例子。往往闷死的人更加老实本分,因为大们不乐意增加社会恶力,因此即便牺牲自己的什么字来着,就是人类价值本质的能动性那个概念,也要永立正森。因为不立于正森可能就是个死,死有谁愿意去做?而那种社会油子所说的天堂是否代表着所有人的? 比如美帝的物价低,是否我国的物价也低,美帝通过什么获得低物价社会?因此国与国和人与人之间的体感和经历也未必一样,对真正各种概念的认知也未必相同

又及:如果按照三法印规则,没有诸法无我,所谓的"真正社会责任"理念也不成立。因为一种社会责任是代表我的社会责任,而牵涉我的社会责任不是一切社会责任,这种激进道德偏执观念也同是害生邪法

再次:所谓做人一定要团结观念实际上属于饭前便后要洗手,是小学道德课本道德。也就是1+1等于2,人有基本计算能力才能购物。否则法谴则很简单,就是死亡。因为你不会计算,就无法压制侵害负面,最终你被社会暴力搞死,人类社会规则其实很残忍的。成人世界中则有“人穷莫入众”规则,我想请问这古训存在的原因是为什么?

最后:有人一生不会骑自行车,有人到70岁那样了还是怕狗,这都叫不正常(abnormal)。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正常?这是可以用好和坏这二分法来定义的吗?那不如说,不会骑车的全部枪毙,也许一些人正想获此待遇。换句话来说,如果社会上没有公交车和出租车,不会骑自行车的人的物理能动性就大大减低。而假设一个国家不想付出这种责任并承担后果,就会将问题全部甩给所谓的不正常人。那么受害者就是缺德者。也自洽于缺德是损生性自害。实际上被道德暴力侵害目标真正死于什么呢?再简单点儿,我们就说深圳三和大神被盘剥社会问题究竟是经济的、政治的、还是个人道德上的?
板凳
发表于 2019-12-22 20:35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说有病的人都是“自找的”呢?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地位论的又一次体现。认为人生病都是不“自爱”的。也确实生病是因为身体功能受损,那么这种受损必然和生活习惯以及个人选择有关。但这种观念的持有人自身的仁念可能很低,不会多富有。因此寿数其实被减低许多,但是大们并不自知。假设木元低下去之后就到水元的问题了,就像一套多米诺骨牌一样推开。很多幸灾乐祸的人不会明白自己觉得很可笑的事中的笑料正是自己。skuld的网没人能够洞悉ta的真相
地板
发表于 2019-12-22 20:37 | 只看该作者
致罪认知与利增革命

基于两种理念:人性本善论 VS 人性本恶论。人性本善论认为人在出生时候都是好的,是由于环境和社会压力以及自身五行等,渐渐使得人具有差异性。因此人性本善论者的责任是用自身斗争调节对于社会不利的存在,也意味着人性本善论发动的斗争很可能会对自己的存在有利益。人性本恶论认为人在出生时都是带有缺陷性的,环境和社会压力以及自身五行会慢慢的纠正自身缺陷性达到完美的状态。因此人性本恶论者的责任是怎样使得社会众人彼此和睦,比如你是有这种缺陷性的我是有那种的,于是彼此出现各自自以为是的斗争,之后就很糟糕。人性本善论的持有者是SA&GA一类的人。人性本恶的持有者是教育&科学一类的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已经确立了友善是重要的社会道德,那种道德就非常有用。但有句话是这么说的 - 地狱是魔鬼的天堂,我将用刀剑送它去那里。如果一种施法的目的主要是基于规则和秩序的法制的,那么这种施法很好。如果一种施法是基于道德的,那么它是比较低下的,因为本身多态性、复杂性和模糊性三属性使得道德事物没有一个法庭,也就没有准确定罪,基于此可能个中有料。如果一种施法的目的是利用法制&道德实现自己的非法秽愿以及破坏GA和SA,它将是一种恶法
5#
发表于 2019-12-23 05: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导致弱势群体听信谣言和非事实的原理正如同人类人性的抽象思维特性。我曾问为什么人类的小吃街有大量浪费的食物而流浪狗没有群体聚起在那里。后来就有人说是因为为了保护人类的利益防止动物和人类共融。也就是说所谓的社会禁断机制本身就是人类社会自然而然出现的
6#
发表于 2019-12-23 05: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在社会服务议题上,我曾看到这种报道。就是比如各地民政养老院和福利院为了保障弱势群体利益请来心理学家设计入职测试量表再加上人工交流复检。最后招来的人开始很好,但在一小段时间过去以后,发现并不能完成基本工作任务。也基于对这个社会知识的了解。人们普遍认为特殊人群即便受到政府关心,政府关心也不会达到家庭的程度。一次的操作失败,给弱势群体带来的心理痛苦加深感高达N年无法解除。一切社会现象和社会思维或者说人类意识方式都有它的历史延革和根基。没人不是社会人,你在街上,你会听人们在讲什么,从而产生知识、联想和感受
7#
发表于 2019-12-23 07: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问题在于这样社会浸润感每个人是不同的。比如富人和穷人。清官和贪官。犯罪者和守法者。因此基于意识差异性也就带来言行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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