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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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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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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7-5-9 08: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8 22:40 发表
谢谢您的指点,我相信什么言论都不能干扰我的修炼才来此论坛讲真相,虽然我清楚自己还有很多需要修证的地方,开口既错。但是为了防止这个论坛的邪见害人,错也要开口。我们不说,很多新来此坛的网友就可能被带入邪恶,就会毁在其中了。讲真相也是真善忍的体现,是佛菩萨慈悲的体现,不是为了争斗,而是在救度世人啊。
我理解您的意思,相信您的话,当然只会按照大法来理解。只要我们的心都放在大法上,我们就是一个整体。只要我们溶入法中,就没有错误。


抱着假象当真相、溶入邪说当正见,也没错?!先慈悲慈悲你自己吧!
27#
匿名  发表于 2007-5-9 10:57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8 22:40 发表
谢谢您的指点,我相信什么言论都不能干扰我的修炼才来此论坛讲真相,虽然我清楚自己还有很多需要修证的地方,开口既错。但是为了防止这个论坛的邪见害人,错也要开口。我们不说,很多新来此坛的网友就可能被带入邪恶,就会毁在其中了。讲真相也是真善忍的体现,是佛菩萨慈悲的体现,不是为了争斗,而是在救度世人啊。
我理解您的意思,相信您的话,当然只会按照大法来理解。只要我们的心都放在大法上,我们就是一个整体。只要我们溶入法中,就没有错误。


好笑,你的开口既错,就不怕把新网友毁在其中了??!!
28#
匿名  发表于 2007-5-9 11:41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9 11:03 发表
我说开口既错是对更高层的佛法而言,对于底层的人仍然有指导作用,想明白这点,就不怕开口了。
大法本来就是铺开的,所以我说“只要我们溶入法中,就没有错误。 ”


恭喜你,法轮功的二掌柜!
29#
匿名  发表于 2007-5-9 16:10

回复 #40 的帖子

欣赏你的最后一句话,呵呵,就是"老师"对学生做评语嘛.你是李洪志吗?
30#
匿名  发表于 2007-5-9 17:42
俗说话:正人先正已。40楼好好理解一下这句话。
31#
匿名  发表于 2007-5-10 19:12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8 21:44 发表
27楼是回复25楼的

回复26楼,大法弟子人数在目前还是少数,效果还不明显。但是由此因缘会改变整个世界。
历史新的一页已经掀开了,未来就是由大法开创!

谢谢你,你救了我。我本来想练法轮功的,看了你的发言,我惊了一身的冷汗,真是万幸!幸亏我没练啊!不然我定会和你一样,成为一个自我娱乐性很强的精神病患者。谢谢了,谢谢了啊!
32#
发表于 2007-5-10 20:00 | 只看该作者
对,千万不能碰法轮功这个邪教,就像对待毒品一样。

感谢天鉴网的努力,功德无量,造福人类。
33#
发表于 2007-5-10 21: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5 的帖子

法轮功口口声声在喊受到"迫害”,并按照李洪志的旨意在做“三件事”,但是他们并没有想到,是他们的行为在危害社会的同时又起到了一个反面教员的作用,使人们进一步看清了邪教的本质。
34#
匿名  发表于 2007-5-13 08:44
[quote]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13 00:14 发表
为什么只敢偷偷摸摸的镇压呢?

你是外星的来客?法轮功早已被公开的取缔咯.
35#
发表于 2007-5-13 08: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13 00:14 发表
有的人害怕真相会危害社会,那么什么社会才会惧怕真相呢?为什么不敢公开辩论呢?为什么只敢偷偷摸摸的镇压呢?谁正谁邪十分明显了,选择正邪就是选择未来,珍惜您自己的生命吧。


你知道什么叫真相吗?真正的真相就是事实!你知道什么叫事实吗?真正事实就是客观存在!

你知道什么叫公开辩论吗?公开辩论就是当面锣对面鼓,而不是蒙着脸叫着好听!
36#
发表于 2007-5-13 11: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13 00:14 发表
有的人害怕真相会危害社会,那么什么社会才会惧怕真相呢?为什么不敢公开辩论呢?为什么只敢偷偷摸摸的镇压呢?谁正谁邪十分明显了,选择正邪就是选择未来,珍惜您自己的生命吧。


你们偷偷摸摸宣扬的才是真相吗?以上访名义围攻政府就不是真相了?你们被打压、取缔难道就不“内找”吗?不是自己的原因吗?无所求而自得嘛!你们总是外求着政府、政党的不是!!!天天盼着天灾人祸不是你们吗?
打击邪教,光明磊落。
37#
发表于 2007-5-13 11: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13 00:14 发表
有的人害怕真相会危害社会,那么什么社会才会惧怕真相呢?为什么不敢公开辩论呢?为什么只敢偷偷摸摸的镇压呢?谁正谁邪十分明显了,选择正邪就是选择未来,珍惜您自己的生命吧。


偷偷摸摸的贴,偷偷摸摸的散,偷偷摸摸的打电话。
38#
匿名  发表于 2007-5-15 10:41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15 10:01 发表
您们说是公开镇压,那么怎么惧怕人们知道真相?怎么惧怕公开审理大法的案子?怎么不敢公开大法的案子?怎么大法弟子被残害后连个法律程序都没有?
为什么帮助大法弟子打官司的律师也被迫害?
醒悟吧,您们不要再被邪恶利用了,您们把灵魂出卖给了撒旦,必会受到地狱恶报的!只有忏悔改过,才能减轻您们的罪恶。


你没毛病吧?王志文、纪烈武、李昌、姚洁等案子,哪个不是公开审理宣判的?
39#
匿名  发表于 2007-5-15 10:56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15 10:01 发表
您们说是公开镇压,那么怎么惧怕人们知道真相?怎么惧怕公开审理大法的案子?怎么不敢公开大法的案子?怎么大法弟子被残害后连个法律程序都没有?
为什么帮助大法弟子打官司的律师也被迫害?
醒悟吧,您们不要再被邪恶利用了,您们把灵魂出卖给了撒旦,必会受到地狱恶报的!只有忏悔改过,才能减轻您们的罪恶。


你说的再多,问号再多,就是没有证据!
40#
发表于 2007-5-15 10:56 | 只看该作者
人类不会即将毁灭,“大法”更是历史的垃圾,佛法仍旧照耀千古
41#
发表于 2007-5-15 12:21 | 只看该作者
[大法从没有说过人类即将毁灭,而是说不好的人会有劫难。这完全符合佛法的劫的说法。诽谤佛法的,您们的劫难即将来了,为了您生命的美好未来,忏悔吧。]
  请问法轮功界定的不好的人是哪一类人?标准是什么?你们所宣扬的真善忍?还是法轮功特有的标准:谁说法轮功不好,谁就在诽谤佛法,谁就会被淘汰!所以“大法弟子们这么多年来‘慈悲’的讲真相”就是为了这个根本不存在的联系?!别忙着“救人”了,还是先清醒清醒自己的头脑吧。

[ 本帖最后由 信悟依缘 于 2007-5-15 12:23 编辑 ]
42#
发表于 2007-5-15 14: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15 12:53 发表
从神佛的眼里看,不好的人就是不相信神佛的人。
从宇宙的法理看,不好的人就是业力满身,该被销毁的人。
从大法看,不好的人是否定宇宙大法,干扰正法的人。
其实这也都是真善忍的不层次的体现。

您们太心虚了,怎么就会删贴?您们不是说反邪吗?来反反啊,我等着呢。莫非您们就会造谣诬蔑加诽谤?那您们的未来可就太惨了。


假设李先生的法理是正确的。请问:业力是应该在真善忍开创的宇宙中存在并呆住,还是应该在真善忍开创的宇宙之外的宇宙中存在并呆住?
43#
发表于 2007-5-15 15:35 | 只看该作者
[从神佛的眼里看,不好的人就是不相信神佛的人。
从宇宙的法理看,不好的人就是业力满身,该被销毁的人。
从大法看,不好的人是否定宇宙大法,干扰正法的人。
其实这也都是真善忍的不层次的体现。]

这样的神佛太自我!什么叫神、佛?《金刚经》云: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不相信“神佛”的人难道就一定是不好的人?太狭隘了点吧!
这样的宇宙法理太残忍!销毁?!业力轮回中,佛菩萨不舍众生,结缘救度,你的宇宙法理却动不动就要销毁、淘汰?!
这样的大法太莫名其妙!谁知道什么是宇宙大法?什么是“正法”?究竟正哪个宇宙的法?你知道吗?不都是你们法轮功圈子的专业词汇吗?干嘛要强加给别人呢?
44#
发表于 2007-5-15 16: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15 16:31 发表
您们看见那个法轮吗?法轮是宇宙的缩影,业力是太极中的阴的体现,业力在宇宙中就是那个位置。


按李大师的法理,能在真善忍开创的宇宙中呆住的东西,它必须具有真善忍的特性和属性,犹如长住你家的人必须要具有你家的血缘关系或户口一样!而业力恰恰不具有真善忍的特性与属性,而且业力还要被具有真善忍特性的东西给隔离隔开,它能呆在哪里呢?还能在"真善忍宇宙"(简称)中立足吗?
45#
发表于 2007-5-15 17: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15 16:55 发表


我已经告诉您业力是低层的宇宙中平衡因素,是阴阳平衡法理和相生相克法理的因素,是和德的相对物质,是生命邪恶程度的尺度,存在于特定的空间。所以业力是真善忍特性的反面的体现,是宇宙在低层的一个组成部分,还需要什么东西隔开呢?不同层次的空间结构已经把不同层次的物质完美的分割开了。


隆重建议你去找一下李大师,请他把<<转法轮>>第九讲再改掉!顺便问问,他有无收你这么一位高徒?抑或他该拜您为师了?
46#
发表于 2007-5-15 17: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15 17:22 发表
我就是按照大法法理在讲,我所知道的都在大法中,和大法没有任何违背的地方,都是来自于大法。您也不用挑拨我们师徒的关系,没有任何作用的。


怎么底气不足啊?请你去演武厅开个房间,我们可以就这个问题好好切磋切磋!也希望你不要耍无赖乱搅局.
47#
匿名  发表于 2007-5-15 17:32
您又不是大法弟子,您切磋大法法理够不上,您还是再多读几遍转法轮更实际一些。
48#
发表于 2007-5-15 17: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15 17:32 发表
您又不是大法弟子,您切磋大法法理够不上,您还是再多读几遍转法轮更实际一些。


我看您更不是大法弟子,倒更象大法祖师!您是否又创立了您自己的大法了?这么胸有毛竹地跑到这里大放厥词还怕进演武厅?不敢进去就知趣一些不要乱搅,回去跟您师父再学或再教您师父两招后再来!
49#
匿名  发表于 2007-5-15 17:53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5-15 17:49 发表
我们大法弟子“溶入法中”,“以法为师”,“其實“佛法”不只是經書中的那一點,那只是“佛法”初級層次的法。”您怀着不好的心是无法理解大法真意的,靠扣字眼也无法了解佛法的。您只有实修,大法的博大精深的内涵才展现给您,别执迷不悟了。


你不觉得你很无聊吗?人家请你去演武厅开房间咋就没胆呢?一部金刚不动的法还怕扣字眼?没本事就回家歇着吧,别出来丢人现眼!
50#
匿名  发表于 2007-5-15 18:13
请唐老鸭对比一下,我讲的如何和第九章有违背的?我洗耳恭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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