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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渺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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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老傅美利坚智斗女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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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匿名  发表于 2012-6-12 14:19
此贴名为:《老叫兽跨洋耍流氓,妇女忍让助其免刑责》
52#
发表于 2012-6-12 15:02 | 只看该作者

棒喝!

原帖由 Guest   于 2012-6-12 10:30 发表
在法治国家,对妇女无端行恶。应该报警,让法律来惩治这个目无法律的老流氓。我认为,修炼人的忍是对人的忍让,对于禽兽你还忍?


知道什么叫棒喝吗?
打你是为了点化你,让你清醒。
自称是修炼的人,却不懂得看别人的真心,只去看表象。
老傅是打的她哑口无言,还是说的她哑口无言?

还说什么对人的忍,对禽兽的忍。
你们对谁忍过?
不说“法轮大法好”的恐怕都不能忍,都是禽兽吧。

亏你们还敢说“救度众生”。
什么叫“众生”?说你好的就是众生,说你不好的就是禽兽。
你们岂止是不忍,善又在哪里?

找根棒子,好好敲敲自己的头吧!

[ 本帖最后由 暮色秋水 于 2012-6-12 15:05 编辑 ]
53#
匿名  发表于 2012-6-13 15:26

棒喝!

原帖由 暮色秋水 于 2012-6-12 15:02 发表


知道什么叫棒喝吗?
打你是为了点化你,让你清醒。
自称是修炼的人,却不懂得看别人的真心,只去看表象。
老傅是打的她哑口无言,还是说的她哑口无言?

还说什么对人的忍,对禽兽的忍。
你们对谁忍过?
不说“法轮大法好”的恐怕都不能忍,都是禽兽吧。

亏你们还敢说“救度众生”。
什么叫“众生”?说你好的就是众生,说你不好的就是禽兽。
你们岂止是不忍,善又在哪里?

找根棒子,好好敲敲自己的头吧!

说你好的就是众生,说你不好的就是禽兽。
说“法轮大法好”的恐怕都不能忍,都是禽兽吧。还敢说“救度众生”。
54#
发表于 2012-6-14 15: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3# 的帖子

说“法轮大法好”的恐怕都不能忍,都是禽兽吧。

这可是你说的昂。
55#
匿名  发表于 2012-6-19 16:33

回复 56# 的帖子

侮辱妇女的,不叫流氓,是人的行为吗?文中写的明白,你敢否认?妇女不还手已经是忍,你还想如何?应报案是因为人间正义不容侮辱,法律不容践踏。你不顾事实,一味地扣帽子,你的人性在哪?
56#
发表于 2012-6-21 15: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7# 的帖子

原帖由 Guest   于 2012-6-19 16:33 发表
侮辱妇女的,不叫流氓,是人的行为吗?文中写的明白,你敢否认?妇女不还手已经是忍,你还想如何?应报案是因为人间正义不容侮辱,法律不容践踏。你不顾事实,一味地扣帽子,你的人性在哪?


看你说的那么义正辞严,都上升的人性的高度了,那么咱们好好谈谈。

如果你真的看不出这篇文章是在通过调侃的方式讲道理,那咱们就当作事实。

事实一:“这老妇女也不顾老傅吃的正香,硬给老傅塞一些传单,发完还不罢休,围着老傅喋喋不休。”
结论:这名老妇在骚扰老傅。

事实二:“今天我就向你讲讲真像。天要灭中共,退党才能保平安啊”
结论:这名老妇在诅咒老傅。

事实三:“中共在苏家屯设立集中营活体摘除我大法弟子的器官后,直接将我大法弟子扔进焚尸炉,这样的恶行我们怎么能忍?”
结论:这名老妇在侮辱老傅的智商。

真难为老傅还有耐心跟她讲道理,想要点化她。

今天先到这里,有空再聊。
57#
匿名  发表于 2012-6-23 14:26

回复 58# 的帖子

一人对另一人讲话,人会如何反应?1.聆听。2.拒绝.这事正常人的反应。可那个法律“教授”却没有这样做,它恰恰选择了法律不能容忍的暴力与羞辱。谁对谁错一目了然,人们清楚的很。你如此狡辩,颠倒黑白,你是在侮辱世人的智商吗?
58#
匿名  发表于 2012-6-23 17:46
原帖由 Guest   于 2012-6-23 14:26 发表
一人对另一人讲话,人会如何反应?1.聆听。2.拒绝.这事正常人的反应。可那个法律“教授”却没有这样做,它恰恰选择了法律不能容忍的暴力与羞辱。谁对谁错一目了然,人们清楚的很。你如此狡辩,颠倒黑白,你是在侮辱世人的智商吗?

正常人的反应:关键是,大法弟子不会认为自己是常人,当然不会有正常人的贪嗔痴反应,如果有的话那就不是真修弟子.老教授没把她当常人看,而是把她当成一个真修大法弟子看,是在给予她考验.而你在这里又用常人的标准来衡量她,可以肯定的说,你不是个大法真修弟子,至少还没按大法的标准去要求自己与功友。
59#
匿名  发表于 2012-6-25 15:51

回复 60# 的帖子

我生活在人世间,所以,我讲的是人理。
60#
匿名  发表于 2012-6-25 18:21
“作为一个练功的人要舍弃的心太多了,显示心、嫉妒心、争斗心、欢喜心,很多很多的各种执著心都得把它去掉。”“修炼就是去人心、去人的执着。”楼上是个不听话大法弟子,不把师父的话当回事,死活不肯“去人心”。
61#
发表于 2012-6-25 2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9# 的帖子

原帖由 Guest   于 2012-6-23 14:26 发表
一人对另一人讲话,人会如何反应?1.聆听。2.拒绝.这事正常人的反应。可那个法律“教授”却没有这样做,它恰恰选择了法律不能容忍的暴力与羞辱。谁对谁错一目了然,人们清楚的很。你如此狡辩,颠倒黑白,你是在侮辱世人的智商吗?


  问题一、“一人对另一人讲话,人会如何反应?1.聆听。2.拒绝。”
  真的只有这两种反应吗?答案是否定的。还有第三种反应,“法轮功”式反应。  
  例如:
  1999年4月,何祚庥一篇《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的文章,惹得法轮功练习者在他家门口上演了一出“隔门舌战”的戏。
    那几天,法轮功的一些练习者围住了他家,要与他辩论。结果,隔着一道铁门,他接连不断地与他们说理。站累了,庆承瑞为他搬个凳子;口喊干了,庆承瑞就榨果汁给他喝;没法下楼买菜买饭,他俩就在屋里啃方便面。

  这种反应如你所说,肯定不是“正常人的反应”。“法轮功”一没有聆听,二没有拒绝,它恰恰选择了法律不能容忍的不断升级地骚扰和扰乱社会秩序。后来发展为6300人到天津教育学院,上万人到中南海。同类事件还有:
  1、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栏目播出的一则题为《上岗证能否扫净假气功》的节目中讲到一位博士生因练“法轮功”导致重病。仅隔四天,在北京电视台门口便聚集了几百名“法轮功 ”练习者,以静坐的形式抗议,并要讨个说法,后来聚集的人越来越多,北京电视台被围得水泄不通,使电视台记者外出采访和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秩序受到严重影响。
  2、1998年4月1日,齐鲁晚报刊登了第一篇与法轮功有关的文章《请看看法轮功是咋回事》。6月1日上午,济南500余名“法轮功”练习者“自发、自愿”地汇聚到齐鲁晚报门口,虽然号称是“静坐”,但他们还是打出了几条横幅,6月3日,1000多名“法轮功”练习者又在齐鲁晚报门口静坐。


  问题二、“你如此狡辩,颠倒黑白,你是在侮辱世人的智商吗?”
    对于这种情况,还是多看看明慧网吧。
  
  1、“明慧网”2001年1月31日发表的署名“儿外科医生”的话:

  “一个健康的成人因故行此术也需要几天才能习惯用插管呼吸。头几天,连发声都困难。如果插管能让一些气通过到达声带,也许病人可以试着在用一个指头堵着插管时才能说些话。一个12岁的孩子,烧伤严重到要植皮,喉头因水肿要气管切开,竟然在伤后四天能带着插管又唱又说,实在是令人不可思议。奉劝《人民日报》以后想要编谎,如涉及到专业上的问题,最后还是先请专家审一下稿,免得使人一眼看穿,一个国家喉舌成了个骗子,实在是有损泱泱大国的尊严。”

  这个问题,请找个真正的外科医生问问,美国、日本或随便哪个国家的都行。千万别再找练“法轮功”的“儿外科医生”出来侮辱世人的智商。

  2、在“明慧网”《是自焚还是骗局?》录像片里,女主持人夏春说“小思影在伤后四天,带着插管,底气十足,声音清脆,接受采访,而且还能唱一首歌”

  请再听听CCTV的节目好不好?说话清楚,唱歌,那是好久以后的第二次采访了。在中央电视台1月30日《焦点访谈》中,刘思影讲话还是比较吃力的,麦克风抵在她嘴边都听不太清楚她所说的话,声音嘶哑微弱听不太清,不少问题要重复回答两遍。“明慧网”把这些镜头统统剪掉,只保留了六秒钟的镜头,小思影总共才说了六个字,然后女主持就底气十足地总结说:小思影“声音清脆”。“明慧网”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智商实在是高。

  3、“法轮功”还质疑说:“大面积烧伤的病人肯定要住隔离病房,创面要尽量地暴露。而且,大夫护士进病房的时候,一定要戴口罩帽子,穿隔离衣,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了。可是记者采访时,她既不戴口罩,也没戴帽子,而且那么近距离的问话。”

  关于此问题,请参考国外火灾、自焚烧伤案例,可是有很多的噢!“911事件”中烧伤患者的照片(见美国《烧伤杂志“911”专刊》)可以看出,包扎得比自焚者还要严实,进入病房的医生和护理人员也没有“一定要戴口罩手套,穿隔离衣”。不知道美国医院里有什么秘密?美国政府又想掩盖什么呢?


  今天先聊到这里吧,改天再聊。





   

  
  
  
  
  

[ 本帖最后由 暮色秋水 于 2012-6-25 22:16 编辑 ]
62#
发表于 2012-6-25 22: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9# 的帖子

  欢迎常来讨论,共同寻求真相。
  跳出明慧网,才能寻找以真正的智慧。

[ 本帖最后由 暮色秋水 于 2012-6-25 22:15 编辑 ]
63#
发表于 2012-6-26 10:57 | 只看该作者
以子之矛攻击之盾,教授是在帮这个女弟子,竟然有同修觉得是羞辱,莫名其妙。另外,这位同修竟然大谈法律,请问李洪志同意你们遵守中国的法律吗?
64#
匿名  发表于 2012-6-26 11:48
原帖由 Guest   于 2012-6-23 14:26 发表
一人对另一人讲话,人会如何反应?1.聆听。2.拒绝.这事正常人的反应。可那个法律“教授”却没有这样做,它恰恰选择了法律不能容忍的暴力与羞辱。谁对谁错一目了然,人们清楚的很。你如此狡辩,颠倒黑白,你是在侮辱世人的智商吗?

话说的有一定道理,但如果教授以前没有听到这方面的述说,肯定会聆听的,从教授的反应来看,教授以前肯定有不少信徒对他述说过,而且其也针对这种言论反驳过,但遇到的都是些不讲理的,说什么也听不进去的,就是一味的痴信,如是教授对散布谣言的大法信徒有一种反感的过敏反应。暴利解决是有效的方法。
65#
匿名  发表于 2012-6-26 12:42

回复 63# 的帖子

唉!人只有这两种反应。如果它不是人,它就会有第三种反应,那就是“教授”的那种暴力与恶毒。
我在就事论事,讲的是这个贴子。你扯其他的事干什么?没理了?在混淆视听?“环顾左右而言他”?不如不说。
66#
匿名  发表于 2012-6-26 17:18
你说一人对另一人讲话,人会如何反应?1.聆听。2.拒绝。这是完全错误的,比一方说的完全是造谣的谎话,而这种谎话已经对很多人造成伤害甚至死亡,听谎话的人完全可以有其它反应,比方气愤、鄙视,以到于由这种情绪产生的打人行为。对于平常人来说这种情绪是很自然的,抛开行为本身的对错不说,具有这种常人反应就被你骂成不是人是很荒唐的。
既然是就事论事,一个事情有它的因果,有它的环境。离开这个环境说什么只有几种反应就是不客观的。
比方楼主这个贴,既然妇女向教授讲述自己奉行真善忍,那么老教授考验她对忍做到没有,这是耳光产生的前提,而不是无故打人,而且只是耳光而已,并没多大杀伤力,伤损可以说是近似零,你用“暴力与恶毒”来形容只能说明你是故意夸大丑化。而且为什么被打的只有是大法弟子而不是别人,这当然有其原因。
63楼以事例论事进行驳论,是讨论中常见的方式,既然其它事例可以证明有三种反应,那么只有两种反应的的肯定式因果关系当然就立不住了。
67#
发表于 2012-6-26 23:02 | 只看该作者
  法轮功这点不好,得了便宜还卖乖。那老妇挨了两个耳光,既提高了心性,又长了功,没准还积了德、上了层次。这一举四得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偷着乐去吧。
68#
发表于 2012-6-27 17: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7# 的帖子

原帖由 Guest   于 2012-6-26 12:42 发表
唉!人只有这两种反应。如果它不是人,它就会有第三种反应,那就是“教授”的那种暴力与恶毒。
我在就事论事,讲的是这个贴子。你扯其他的事干什么?没理了?在混淆视听?“环顾左右而言他”?不如不说。


我也是在就事论事,讲你的贴子呀!
你说只有两种反应,我就给你找出第三种反应的例子来了。

可能举的例子是讲“法轮功”,所以你不愿意听。
但是你也不能开口就说我是“没理了,在混淆视听”吧。

我说的怎么混淆视听了,你能说明一下吗?
盼望您的回复,请不要“环顾左右而言他”!
69#
匿名  发表于 2012-7-16 23:12
此论坛有趣啊
这么明显的反面教材 还受到反邪战士的热捧  真好玩
70#
发表于 2012-7-16 23:33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2-7-16 23:12
此论坛有趣啊
这么明显的反面教材 还受到反邪战士的热捧  真好玩

这位匿名网友如果有想法可以发表,何必整出这种阴阳怪气的腔调呢?也没看到你说出什么高见来。大家各抒己见才叫论坛,要是论坛只许一种声音一种意见,那才好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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