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鉴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论斤行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大纪元》戳破“李洪志死亡”谣传

[本贴链接]
26#
匿名  发表于 2008-11-8 15:52
法沦功弟子的意思还是李洪志的意思,他还真是不要脸,自己不行了,就说是为了救地球
27#
匿名  发表于 2008-11-16 19:16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1-2 20:49 发表
惶惶,谈不上,“以法为师。”这个物质空间的一切被李老师救度;李老师的身体状况标志着这个物质空间的可救度情况;如果真的像你们说的那样,就是说这个地球上的败类太多了,可以除掉否,当然了,而且正在铲除中,目前的全世界和中国所发生的一切,说明师父将败类物质的不断清除的神迹;告诉你们吧,清除的早,有机会救度的人成悔恨;救度的晚,师父的健康即承受巨大;度人很难,悟更难,人在难中还诽谤佛法,诽谤佛祖。笑你无知,你不知;笑你有识,你不长眼。真佛下世,岂容你等败类胡闹。死期一到,瞠目结舌。

小来子不是说连特务都度吗?你公然和小来子对抗,形神全灭!
28#
发表于 2008-11-17 16:37 | 只看该作者
李宇宙先生是太自我迷恋了,真以为自己可以拯救全世界呢
29#
发表于 2008-11-18 07:39 | 只看该作者
得脑癌的人才想的出法轮功这种神经质的东西吧?
诶算了。我似乎是侮辱了广大的脑癌患者。罪过啊
30#
发表于 2008-11-21 20:40 | 只看该作者
顶起来!再次祝愿李洪志早日脑瘤,归向圆满!!!!!
31#
发表于 2008-11-21 22:31 | 只看该作者
顶,真的早点死,大家看他被通缉9年多了,FLG组织没有消亡的迹象。
32#
匿名  发表于 2009-3-1 06:00
李宏志杂不自杀?

   患个什么脑癌?
我觉得他自杀更好`!
33#
发表于 2009-3-2 10:09 | 只看该作者
放心,他得即使脑瘤归西都会说是圆满成仙的,让我们拭目以待!
34#
匿名  发表于 2009-3-5 23:30
希望是真的,它不是法身无数吗,现身说法吗
35#
发表于 2009-3-7 15: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3-7 15:07 发表
李洪志啊李洪志,你害死这些人,如果你死了,去向他们说对不起!!王八蛋!

前面说的都对,后面那三个字还是不说为好,因为,这样说法只会引发“修炼人”的反感,对反邪或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无益。
36#
匿名  发表于 2009-7-8 11:42

死了

李洪志死了 。他早就该死, 不死不解我心头之恨! 他说不参与政治,那他为何纠集和唆使其徒子徒孙辱骂中国共产党?我们南阳有些道路和墙壁上写有极其反动的口号。我也不知道那些公安是干什么吃的 ,不予清理和追查。他说自己法力无边,可他咋不敢回中国,却住在美国?谁都知道,美国反中国,所以说他只不过是美国豢养的一条丧家犬。
    有一些法伦分子,拿住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给的退休金,去骂共产党,真他不是东西。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9-7-8 11:44 编辑 ]
37#
发表于 2009-7-8 11: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6# 的帖子

敬告:以后发帖请注意用词用语,楼上帖子在下先代为修改,以后就直接删除了。抱歉!
38#
发表于 2009-7-9 08:20 | 只看该作者
嗬嗬,这下可苦了北美佛学会叶、王、张等高官了,又要指导大法地子修炼,又要给师傅看病,又要抓紧跟美国政府协调后李洪志时代法轮功的发展问题…… 心苦啊,弄不好让人给砸了厂子连饭都混不到了啊,李 大傀儡要是死了在江湖上还不好混啊,我的好好想想。
39#
匿名  发表于 2010-12-28 23:48

可怜可悲可笑可耻

兀那鸟贼,坑人骗钱,什么东西!
你不是会发功么,发个功让太阳从西边出来一次,我立马三步一叩首去美国拜你为师!
40#
发表于 2010-12-29 17:13 | 只看该作者

有意思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9-8 23:35 发表


当然是师父安排的。
第一天,师父安排师父的爹娘生下师父
第二天,师父又安排师父的师父教师父
第三天,师父再安排一大堆弟子病死的病死,自杀的自杀
第四天,师父说要有旧势力,于是师父创造了旧势力
第五天,师父说旧势力是不好的,要去除,然后师父又安排旧势力到了最后的最后的最后都去除不了。
第六天,师父觉得事都成了。于是师父给自己安排了脑瘤,然后死翘翘了。

真有意思,哈哈
41#
发表于 2010-12-30 11:20 | 只看该作者
在很多人心里,李洪志早就死了,虽然他现在还活着;在不多一些人心里,李师傅永远也没有死,尽管他很快就要完蛋了。
42#
匿名  发表于 2011-10-18 10:24
俺爆料,李红痣已经翘翘了,据网上HKC可靠消息
43#
匿名  发表于 2011-10-18 10:37

长春律师!

美国李洪志必须得死!他做的坏事太多了,害了多少大法弟子,把他们推上了绝路!而且他最近可能要死!上天造一个假的李洪志的使命快做完了,完成他的使命就该死了!肯定跑不掉的!我们要消灭法轮功邪教徒,彻底消灭他们!叫清理!最后要剩下我们大法精英,也就是正法修炼弟子。
44#
发表于 2011-10-19 08: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10-18 10:24 发表
俺爆料,李红痣已经翘翘了,据网上HKC可靠消息

请给出确凿依据!如果没有,请不要随心所欲。
45#
发表于 2011-10-19 08: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10-18 10:37 发表
美国李洪志必须得死!他做的坏事太多了,害了多少大法弟子,把他们推上了绝路!而且他最近可能要死!上天造一个假的李洪志的使命快做完了,完成他的使命就该死了!肯定跑不掉的!我们要消灭法轮功邪教徒,彻底消灭他们!叫清理!最后要剩下我们大法精英,也就是正法修炼弟子。

您的“天眼”看到李先生何时作古啊?麻烦给出年、月、日、时。
46#
匿名  发表于 2011-10-20 10:56

长春律师!

美国李洪志在前一段时间说过:要把神韵艺术团的事讲出来,不讲就来不及了。对吧,实际上是他知道自己快死了,所以不说就来不及了。我告诉你:美国李洪志是神,只是败坏的神。所以他知道自己要死了,要及早讲出来。不然就没机会了。你看你们天鉴网的狗腿子不知道自己什么时间死亡,可是美国李洪志知道自己的阳寿。他把自己要干的坏事干完,他就该死了!是我们处理的,天杀啊!
47#
匿名  发表于 2011-10-20 13:59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10-20 10:56 发表
美国李洪志在前一段时间说过:要把神韵艺术团的事讲出来,不讲就来不及了。对吧,实际上是他知道自己快死了,所以不说就来不及了。我告诉你:美国李洪志是神,只是败坏的神。所以他知道自己要死了,要及早讲出来。不然就没机会了。你看你们天鉴网的狗腿子不知道自己什么时间死亡,可是美国李洪志知道自己的阳寿。他把自己要干的坏事干完,他就该死了!是我们处理的,天杀啊!

长春律师:你的阳寿和阴寿各是什么时间啊?
48#
发表于 2011-10-20 15: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10-20 10:56 发表
长春律师!
美国李洪志在前一段时间说过:要把神韵艺术团的事讲出来,不讲就来不及了。对吧,实际上是他知道自己快死了,所以不说就来不及了。我告诉你:美国李洪志是神,只是败坏的神。所以他知道自己要死了,要及早讲出来。不然就没机会了。你看你们天鉴网的狗腿子不知道自己什么时间死亡,可是美国李洪志知道自己的阳寿。他把自己要干的坏事干完,他就该死了!是我们处理的,天杀啊!

  请你不要自言自语!能说说李洪志在何时、何地说过“要把神韵艺术团的事讲出来,不讲就来不及了”?
  既然你们要处理“美国李洪志”,为何要等“他把自己要干的坏事干完”?看来你也是个“败坏的神”!
49#
发表于 2011-10-20 16: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10-18 10:37 发表
长春律师!
美国李洪志必须得死!他做的坏事太多了,害了多少大法弟子,把他们推上了绝路!而且他最近可能要死!上天造一个假的李洪志的使命快做完了,完成他的使命就该死了!肯定跑不掉的!我们要消灭法轮功邪教徒,彻底消灭他们!叫清理!最后要剩下我们大法精英,也就是正法修炼弟子。

  “上天造一个假的李洪志”,额的神啊!“长春的李洪志”是你造的吧!
50#
发表于 2011-10-20 17: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10-20 10:56 发表
美国李洪志在前一段时间说过:要把神韵艺术团的事讲出来,不讲就来不及了。对吧,实际上是他知道自己快死了,所以不说就来不及了。我告诉你:美国李洪志是神,只是败坏的神。所以他知道自己要死了,要及早讲出来。不然就没机会了。你看你们天鉴网的狗腿子不知道自己什么时间死亡,可是美国李洪志知道自己的阳寿。他把自己要干的坏事干完,他就该死了!是我们处理的,天杀啊!


你不觉得你们“要”李洪志干完坏事再“处理”是丧德?!你以为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会信你的话?!你是在自娱自乐。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26 22:06 , Processed in 0.090850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