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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且偷生的李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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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10-20 15: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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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10-20 22:00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肉体凡胎,却装神弄鬼,背后干尽苟且之事,痴谜的弟子们,醒醒吧,被这样的人骗到死真的很耻辱的!
3#
发表于 2008-10-21 08: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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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匿名  发表于 2009-6-8 16:33
这个李洪志还没有死么?不是听说完蛋了么!
5#
匿名  发表于 2009-6-8 17:28

修炼法轮功生命获得延续

我曾经是危重精神病人,修炼法轮功后身体逐渐康复,生命获得延续.我非常感激李洪志师父救了我的命!!!!!!!!!!!!!!!!!!!!!!!!!!!!!!!!!!!!!!!!!!!!!!!!!!!!!!!!!!!
6#
匿名  发表于 2009-6-8 17:31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6-8 17:28 发表
我曾经是危重精神病人,修炼法轮功后身体逐渐康复,生命获得延续.我非常感激李洪志师父救了我的命!!!!!!!!!!!!!!!!!!!!!!!!!!!!!!!!!!!!!!!!!!!!!!!!!!!!!!!!!!!

您需要请大夫了!
7#
匿名  发表于 2009-6-8 23:10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6-8 17:28 发表
我曾经是危重精神病人,修炼法轮功后身体逐渐康复,生命获得延续.我非常感激李洪志师父救了我的命!!!!!!!!!!!!!!!!!!!!!!!!!!!!!!!!!!!!!!!!!!!!!!!!!!!!!!!!!!!

某人身内长虫,吃多方药不见好转,痛苦之余吃毒药想一死了之,想不到虫死了自己却奇迹生还了,他也很感激那瓶毒药!
8#
匿名  发表于 2009-6-8 23:18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6-8 17:28 发表
我曾经是危重精神病人,修炼法轮功后身体逐渐康复,生命获得延续.我非常感激李洪志师父救了我的命!!!!!!!!!!!!!!!!!!!!!!!!!!!!!!!!!!!!!!!!!!!!!!!!!!!!!!!!!!!

我在脑科医院上班。我发现,按您的标准,那里精神病人的生命,个个都是健康延续的。
9#
匿名  发表于 2009-6-9 09:56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6-8 17:28 发表
我曾经是危重精神病人,修炼法轮功后身体逐渐康复,生命获得延续...

俺不是医生,俺不懂“危重精神病人”有生命危险吗?好像精神病人除了精神不正常以外,肉体一般都比较健康的啊,狗且偷生的李洪志早就说精神病人是被销毁的对象,绝对不能练法轮功的,这位病人竟然偷功,还“生命得以延续”?
10#
发表于 2009-6-9 21: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6-8 17:28 发表
我曾经是危重精神病人,修炼法轮功后身体逐渐康复,生命获得延续.我非常感激李洪志师父救了我的命!!!!!!!!!!!!!!!!!!!!!!!!!!!!!!!!!!!!!!!!!!!!!!!!!!!!!!!!!!!

能把你的真实情况详细介绍一下吗?咱好替你宣传宣传,让李洪志去当院长。
李洪志在“讲法”中说了许多神迹,什么“撞汽车”啦,资深妇女“来例假”啦,高空坠落的铁管仅在学员头上拍了一下啦,两米多高的墙小脚老太太一翻就过啦,等等,可就是没敢吹治好过精神病人。当然他说过精神病不是病,但他多次明确表示不得收精神病人做学员。
11#
匿名  发表于 2009-6-12 10:41
能把你的真实情况详细介绍一下吗?咱好替你宣传宣传,让李洪志去当院长。
李洪志在“讲法”中说了许多神迹,什么“撞汽车”啦,资深妇女“来例假”啦,高空坠落的铁管仅在学员头上拍了一下啦,两米多高的墙小脚老太太一翻就过啦,等等,可就是没敢吹治好过精神病人。当然他说过精神病不是病,但他多次明确表示不得收精神病人做学员。
12#
发表于 2009-8-15 14: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6-8 17:28 发表
我曾经是危重精神病人,修炼法轮功后身体逐渐康复,生命获得延续.我非常感激李洪志师父救了我的命!!!!!!!!!!!!!!!!!!!!!!!!!!!!!!!!!!!!!!!!!!!!!!!!!!!!!!!!!!!

  1994年9月18日,李洪志为长春法轮功辅导员“解法”时回答过一弟子关于“接收新学员的标准是什么”的提问,他说:“没有。能炼就可以炼,当然应该指出有两种病不可以修,这是我提出来的:危重病人业力太大,也不可能修炼;精神病人思想业力太大,主元神不清不能修炼。”
  这位“危重精神病人”把李洪志提出来的不可以修的“两种病”都占全了!呵呵!若要感谢李洪志救了你的命,你应该把这帖子发到大纪元上去,而不应该在此语无伦次!
13#
发表于 2009-8-15 14: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的帖子

说出这样一番话,你的精神病通过修练法轮功基本没有一丁点的好转。你说你好了,其实病情加重了,你把治病的希望寄托在法轮功上,让法轮功保佑你治好病,做梦吧。
14#
匿名  发表于 2009-9-5 08:26

回复 1# 的帖子

让李洪志死吧,我们都来信佛吧。打死李洪志
15#
匿名  发表于 2009-9-5 15:55

真不知你们是什么人

法轮功宏传全世界这是不争的事实 ,如果 你们有什么不解,可以去看看李大师的著作,你们没看怎么知道是什么呢?难道那几千万人都是傻子?没有你精明嘛?
人做事要考虑后果,坏事肯定会有坏抱的,自古邪不压正,看最后的结果吧?
也希望你们说话要给自己留个后路,免得将来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16#
发表于 2009-9-5 16:02 | 只看该作者
又出来个“轮子”,还是翻来覆去那几句话,烦不烦啊,整点新鲜的行不行?

[ 本帖最后由 验证 于 2009-9-5 16:04 编辑 ]
17#
发表于 2009-9-5 19: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9-5 15:55 发表
法轮功宏传全世界这是不争的事实 ,如果 你们有什么不解,可以去看看李大师的著作,你们没看怎么知道是什么呢?难道那几千万人都是傻子?没有你精明嘛?
人做事要考虑后果,坏事肯定会有坏抱的,自古邪不压正,看最后的结果吧?
也希望你们说话要给自己留个后路,免得将来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李洪志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还少吗?!//035 相信假佛还会继续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啪、啪、啪。。。。!!
18#
匿名  发表于 2009-9-25 13:57
法轮功就是邪教,相信李洪志的人都不是正常人。
19#
匿名  发表于 2009-9-25 14:31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9-25 13:57 发表
法轮功就是邪教,相信李洪志的人都不是正常人。


为什么这么说,法害过你吗,说来听听.不要道听途说,最好是自己实践
20#
发表于 2009-9-25 15: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9-25 14:31 发表
为什么这么说,法害过你吗,说来听听.不要道听途说,最好是自己实践

“法”给这个社会带来福祉了吗?说来听听。不要偏听偏信,最好是理性思考,分清是非。
21#
发表于 2009-9-25 16: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9-25 14:31 发表


为什么这么说,法害过你吗,说来听听.不要道听途说,最好是自己实践


——李洪志真的是在教人向善吗?
22#
匿名  发表于 2009-10-11 00:21
中国发生的那些悲剧,自焚有升天吗,哪个去做了神仙呀!只有脑残才会信李洪志吧
23#
发表于 2009-10-11 00:59 | 只看该作者
哦 那个谁 最好多读点基督教的书 你就什么都明白了 阿门
(不少轮子转化之后都信基督教了)
24#
匿名  发表于 2009-12-1 13:10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9-5 15:55 发表
法轮功宏传全世界这是不争的事实 ,如果 你们有什么不解,可以去看看李大师的著作,你们没看怎么知道是什么呢?难道那几千万人都是傻子?没有你精明嘛?
人做事要考虑后果,坏事肯定会有坏抱的,自古邪不压正,看最后的结果吧?
也希望你们说话要给自己留个后路,免得将来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晕了,全中国十几亿人才有多少信轮子功的?照你的说法这十几亿人都是傻子,没你们这些轮子功的精明?另外,邪不压正当然是对的,问题是什么是邪什么是正啊,轮子功现在跟本蹦不起来了,当然是被正压住了。
25#
匿名  发表于 2009-12-1 21:34

回复 4# 的帖子

对于头脑清醒的人,这过什么功诞生时其主人早已死了,现在只需要喊:“不要守尸,不可能活。快收尸,烧了。免得越来越臭”希望什么弟子明白自己的愚蠢而不再继续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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