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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影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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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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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8-11-8 16: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1-8 13:25 发表
您说的好.只有经历过伤痛的人才知道痛是什么滋味.有很多人只是从理论上研究,他们根本不知道怎样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他们也许觉得自己水平比别人高,也不接受别人的不同意见

一个不听、不接受别人有道理意见的人,他也是一个没有水平的人;一个不坚持自己在实践中被真实证实的理论与事实的人,也不能称的上是个有良知的人。

理论必须要得到实践的证实,实践也要完善理论,理论同时也要去反哺实践。任何一个理论,得不到实践的认可,那它只能是一堆垃圾!
27#
发表于 2008-11-8 16: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1-8 13:25 发表
您说的好.只有经历过伤痛的人才知道痛是什么滋味.有很多人只是从理论上研究,他们根本不知道怎样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他们也许觉得自己水平比别人高,也不接受别人的不同意见


法轮功被取缔前后,有许多受伤害的人还未醒悟时,已经有很多有识之士,他们已经开始了对法轮功的批判。他们中间有人又将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去研究,这对今后的防邪反邪是件益事。
28#
发表于 2008-11-8 19: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1-8 13:25 发表
您说的好.只有经历过伤痛的人才知道痛是什么滋味.有很多人只是从理论上研究,他们根本不知道怎样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他们也许觉得自己水平比别人高,也不接受别人的不同意见

你们的痛苦,我们都理解。反过来说,你们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理解我们这些民警的痛苦的?没转化前,我们要遭受你们的谩骂、赌咒、攻击、诽谤,甚至一家老小、子子孙孙也要被你们带上,你们又有多少人理解了解的呢?再者,我们明明知道这些FLG理论,都是荒谬的垃圾,但还是要沉下心来去学习、分析、研究,有的甚至还要反复背诵,还要细心、耐心、认真地讲解、分析给你们听(你们多数当时还不爱听),甚至是一遍不行二遍,二遍不行三遍...一百遍...一千遍...你们想到过我们的痛苦吗?想到过对我们的伤害吗?想到过对我们家人的伤害吗(你们去问问,有几个做FLG工作的民警没有被自己的配偶、子女、父母、亲友“夸”为神经病的?)?想到过对国家和纳税人的伤害了吗?

就从这个方面而言,你们有些人中自私的心态并没有多少改变,甚至更加严重,似乎整个社会都亏欠你们似的!别以为一个短短的“对不起”就把什么都摆平了!这声“对不起”必须是由内心的心底,真挚地发出的。

别人不爱说,我就直言了!


[ 本帖最后由 劳教警察 于 2008-11-8 23:54 编辑 ]
29#
匿名  发表于 2008-11-8 20:34
读了28#楼劳教警察的话,的确是肺腑之方,顶!法轮功真他妈的祸国殃民!还是那句老话:监狱只挽救那些误入歧途的人,至于敌人,只有消灭!
30#
发表于 2008-11-8 21: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1-8 20:34 发表
读了28#楼劳教警察的话,的确是肺腑之方,顶!法轮功真他妈的祸国殃民!还是那句老话:监狱只挽救那些误入歧途的人,至于敌人,只有消灭!

我承认他们中多数是受害者,但我也认可他们中也有不少是害人者!

我曾经见到一个场景:2002年夏天,一位年青的女民警,被一个法轮功劳教人员用板凳追砸,起因是,这位女民警当着全组劳教学员的面,“公然”诽谤说了几遍“李洪志是个混蛋”!故此遭到她的如此“报应”。翌日,这位女民警的父母一起找到领导,强烈要求将他们的女儿调离FLG大队,因为,他们认为他们女儿在FLG大队工作,身体与生命无安全保障!

这就是这些自命不凡、自为高尚的好人的出众表现!
31#
发表于 2008-11-8 22: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劳教警察 于 2008-11-8 19:47 发表

你们的痛苦,我们都理解。反过来说,你们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理解我们这些民警的痛苦的?没转化前,我们要遭受你们的谩骂、赌咒、攻击、诽谤,甚至一家老小、子子孙孙也要被你们带上,你们又有多少人理解了解的呢?再者,我们明明知道这些FLG理论,都是荒谬的垃圾,但还是要沉下心来去学习、分析、研究,有的甚至还要反复背诵,还要细心、耐心、认真地讲解、分析给你们听(你们多数当时还不爱听),你们想到过我们的痛苦吗?想到过对我们的伤害吗?想到过对我们家人的伤害吗(你们去问问,有几个做FLG工作的民警没有被自己的配偶、子女、父母、亲友“夸”为神经病的?)?想到过对国家和纳税人的伤害了吗?

就从这个方面而言,你们有些人中自私的心态并没有多少改变,甚至更加严重,似乎整个社会都亏欠你们似的!别以为一个短短的“对不起”就把什么都摆平了!这声“对不起”必须是由内心的心底,真挚地发出的。

别人不爱说,我就直言了!


是啊,一个人还是不能更换自我看问题的角度,不能学会调整自我的认知与思维,也许只能会带来这种情况与现象。多谢您的提示、提醒与论述。
32#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0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8# 的帖子

您遇到一位疯子未必其他人每一个都是疯子。其实这个回帖是有针对性的。您大可不必感慨。我没到过劳教所。但我知道很多劳教警察对此的付出甚至是牺牲。虽然与我无关,但我仍愿意对这些人说声谢谢。
33#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02: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 的帖子

理论太高明了,能解释明白所有事情的时候,恰恰是种愚蠢的体现。这种人把自己的那点东西、经验绝对化了。任何不同意见都反感。大法弟子不就是这种思维吗?总在批评别人,总想指导别人。    借用赵大叔的话, 您太有才了。
34#
发表于 2008-11-9 09: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无影无行 于 2008-11-9 02:02 发表
理论太高明了,能解释明白所有事情的时候,恰恰是种愚蠢的体现。这种人把自己的那点东西、经验绝对化了。任何不同意见都反感。大法弟子不就是这种思维吗?总在批评别人,总想指导别人。    借用赵大叔的话, 您太有才了。

哈哈,不知道谁还想指导您了?李先生的理论被人家系统完整地肢解了,不知道您又是如何诞生自我的理论系统完整地肢解他的。别小看人家的经验,没有这些经验,也就不会诞生更多的理论,也不会有更多的个体被救出苦海了。不知道您是如何将那些身边的“同修”都救出苦海的?
35#
发表于 2008-11-9 10: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无影无行 于 2008-11-9 01:57 发表
您遇到一位疯子未必其他人每一个都是疯子。其实这个回帖是有针对性的。您大可不必感慨。我没到过劳教所。但我知道很多劳教警察对此的付出甚至是牺牲。虽然与我无关,但我仍愿意对这些人说声谢谢。


看来你很年轻啊!我遇到的恰恰不是这么一个疯子,可以说是几百个疯子!你虽未进过劳教所,但我知道,你确实是一个受害者,但也一定做过害人者,只是你目前还暂时没有说出来吧。我相信,在你的身边曾经被你伤害的人,一定也不少。

看了你的帖子,我感觉,你的思维(或者就是人家说的认知吧),也该注意调整了。
36#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11: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5# 的帖子

谢谢了您的教导。我害过自己,但我没害过一个人。您的认知停在您的年龄段呢。智商真高您,还知道我伤害不少人了,大概您和大法弟子接触多了得了他们的神通的灵气了。
37#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1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4# 的帖子

我不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没您那些功能。我建议您和大师建立个热线,您把他摆平了,您将拯救世界了。
38#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11: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 的帖子

整个天鉴上,您的水平是最高的。地球人都得知道都得承认的。
39#
发表于 2008-11-9 11:24 | 只看该作者
IP 无影无行
都尉
帖子140 精华0 积分630 打擂胜利0  打擂失败0  性别男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36#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8-11-9 11:1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5# 的帖子
谢谢了您的教导。我害过自己,但我没害过一个人。您的认知停在您的年龄段呢。智商真高您,还知道我伤害不少人了,大概您和大法弟子接触多了得了他们的神通的灵气了。

哈哈,我相信劳教警察的判断,他的智商或许没有您高,但是他至少不会用法轮功邪说去害人的。可能您还认为李先生的法身与所谓的神通存在,但我相信他是不会相信的!

原帖由 无影无行 于 2008-11-9 11:13 发表
我不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没您那些功能。我建议您和大师建立个热线,您把他摆平了,您将拯救世界了。

不管您是否转化,或者是真转还是假转,就您这种心态与德行,我真诚地奉劝您,您很难救出别人!该清醒反思了,您与他们(指法轮功)或许还有相似的地方!
40#
发表于 2008-11-9 11: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无影无行 于 2008-11-9 11:23 发表
整个天鉴上,您的水平是最高的。地球人都得知道都得承认的。

小伙子,这就是您阁下的水平?也就是您的人品与为人?您还是去休息一下吧!

我水平怎样,您可以有理有据地分析与批判,需要这种心态与方式吗?
41#
发表于 2008-11-9 12: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无影无行 于 2008-11-9 11:11 发表
谢谢了您的教导。我害过自己,但我没害过一个人。您的认知停在您的年龄段呢。智商真高您,还知道我伤害不少人了,大概您和大法弟子接触多了得了他们的神通的灵气了。

我这回又咀嚼了那些未转化人员以前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话了:就看看你们所谓转化人员的言行表现,我就知道转化是错误的。

现在,我觉得真是无语了!如果你真的没因此(指修炼)而伤害过一个人,你早成神了,不应该还在地球了。
42#
匿名  发表于 2008-11-9 12:30
希望大家不要激动,对每一件事,个人的看法不同是正常的,可以理性探讨,对事不对人。不要带着情绪来斗气。我们的目标是揭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歪理邪说,转正法轮!
43#
发表于 2008-11-9 12: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1-9 12:30 发表
希望大家不要激动,对每一件事,个人的看法不同是正常的,可以理性探讨,对事不对人。不要带着情绪来斗气。我们的目标是揭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歪理邪说,转正法轮!

对头!不过,谁在激动与挑事,大家也是一目了然的。
4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13: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1# 的帖子

您的感慨太酸了。我和我前妻都信过。可是别说外人,我们的孩子就是没沾上一点法轮功的东西。您不信不懂不知的东西还有很多的,因为不符合您的口味都应该是编的。您是这个逻辑吧。
45#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13: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3# 的帖子

这里不是劳教所,不需要管教的指导的。有的人很习惯 自己在学员或罪犯面前的一贯做法,别人有一点违他‘规’之处就想教育别人的。
46#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14: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 的帖子

您真正想说的是得不到您的认可的就都是垃圾的。我替您说出来吧。
47#
发表于 2008-11-9 15: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1-9 12:30 发表
希望大家不要激动,对每一件事,个人的看法不同是正常的,可以理性探讨,对事不对人。不要带着情绪来斗气。我们的目标是揭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歪理邪说,转正法轮!

是啊,转正法轮首要的是要转正我们自己,其中包括正方与反方。
48#
发表于 2008-11-9 15: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无影无行 于 2008-11-9 14:02 发表
您真正想说的是得不到您的认可的就都是垃圾的。我替您说出来吧。

您已经不止一次对在下进行伤害与人身攻击了。您觉得这样很能体现您什么,或者觉得能获得什么快感吗?

如果说阁下从没有伤害过别人,那么在本论坛,我已经成为您进行伤害的一个对象了!不论您是否出于主观的故意。在此,郑重警告阁下:请按论坛规则行事发贴。不然,删帖的同时,还要封了您的IP的。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8-11-9 16:25 编辑 ]
49#
发表于 2008-11-9 16: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无影无行 于 2008-11-9 11:11 发表
谢谢了您的教导。我害过自己,但我没害过一个人。您的认知停在您的年龄段呢。智商真高您,还知道我伤害不少人了,大概您和大法弟子接触多了得了他们的神通的灵气了。

  我先后进过三个看守所,两个派出所.

因为多次被抓,我有过数次的绝食经历.


对不起,不是有意去揭你的伤疤,只是想说以上行为你是否已经伤害了别人?

不可否认的是:法轮功害人,是给社会、亲人、家庭等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害己,为此付出了自己几年的光阴。

[ 本帖最后由 花非花 于 2008-11-9 16:15 编辑 ]
50#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0 02: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9# 的帖子

我进派出所也好,绝食也好,好象只在伤自己吧。当然父母必为我担心。不太理解,请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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