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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影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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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无空的博客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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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2009-3-12 18: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5# 的帖子

那些全能的专家们曾几何时是很风光的。到处指导别人。其实李洪志的“魅力”之一是他“维护”传统的一些东西。而全能们则在拿自己的有限的知识和智慧当卡尺到处比量。法轮功泛滥是于此有一定关系的。邪教的产生是要有土壤的,这些全能们和他们制造的科学氛围是土壤之一。不要说今天的一些东西他们看不惯,他们都想把古人,那些宣传和信奉他们知识智慧之外的东西的几千年前的古人他都想把他们从坟墓里拉出鞭尸。中医他们都想否定,无知狂妄之极。如果他们再泛滥下去,难说会形成什么了。他们的脸皮不比法轮功信徒薄。中医真被几个历史的跳梁小丑否了,消失了,其破坏作用又何止低于法轮功啊。
但我的发言的本意是想提醒我们要注意自身的建设。反邪反的光明磊落经的起历史检验。 毕竟反邪的是要比搞邪的更智慧和坦荡。

[ 本帖最后由 无影无行 于 2009-3-12 18:42 编辑 ]
27#
 楼主| 发表于 2009-3-12 18: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3-8 14:16 发表

从理论上,方舟子说得没错。根据现有的爱因斯坦相对论原理,光速不变,而且是所有物质的最高速度。按照这个原理,技术再先进也是不可能造出超过光速的飞行器的。

不过方舟子也忽略了一点,就是他没有考虑到那些已经上路了的外星人(如果有的话),说不定9000年以前外星人已经出发正在飞往地球的途中呢,所以真要有外星人,他们要到地球确实用不了一万年。

永远站在自己的状态和角度看地球之外和未来的事。所以外星人是不可能存在的。世界和宇宙就是某子的两眼交汇点之内的东西。此外再没有了,有也得是没有,不许存在!
28#
发表于 2009-3-12 22: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无影无行 于 2009-3-12 18:40 发表
那些全能的专家们曾几何时是很风光的。到处指导别人。其实李洪志的“魅力”之一是他“维护”传统的一些东西。而全能们则在拿自己的有限的知识和智慧当卡尺到处比量。法轮功泛滥是于此有一定关系的。邪教的产生是要有土壤的,这些全能们和他们制造的科学氛围是土壤之一。不要说今天的一些东西他们看不惯,他们都想把古人,那些宣传和信奉他们知识智慧之外的东西的几千年前的古人他都想把他们从坟墓里拉出鞭尸。中医他们都想否定,无知狂妄之极。如果他们再泛滥下去,难说会形成什么了。他们的脸皮不比法轮功信徒薄。中医真被几个历史的跳梁小丑否了,消失了,其破坏作用又何止低于法轮功啊
但我的发言的本意是想提醒我们要注意自身的建设。反邪反的光明磊落经的起历史检验。 毕竟反邪的是要比搞邪的更智慧和坦荡。

  你的意思是说法轮功泛滥是与“那些全能的专家们到处指导别人”有一定关系?是由于“无知狂妄之极”的“全能们拿自己的有限的知识和智慧当卡尺到处比量”造成的?“全能们和他们制造的科学氛围是邪教产生的土壤之一”?若果真如此,“那些全能的专家们”的罪过可比科研工作者列举的他们啥事都“插上一脚”、啥话都“说上两句”的罪过要大得多!需要指出的是,科研工作者认为他们“帮倒忙”也只是“以为他们是搞科普的”。
  在你看来,对那些脸皮比法轮功信徒脸皮还厚的、其破坏作用比法轮功破坏作用还大的“全能专家们”、那几个“历史的跳梁小丑”该如何处置好呢?
  在我看来,你反邪反得真够光明磊落的,但并不坦荡,也未必经得起历史检验!顺便提醒一下:人无完人!我们自身的建设也不是这么注意的!
29#
 楼主| 发表于 2009-3-13 03: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09-3-12 22:47 发表

  你的意思是说法轮功泛滥是与“那些全能的专家们到处指导别人”有一定关系?是由于“无知狂妄之极”的“全能们拿自己的有限的知识和智慧当卡尺到处比量”造成的?“全能们和他们制造的科学氛围是邪教产生的土壤之一”?若果真如此,“那些全能的专家们”的罪过可比科研工作者列举的他们啥事都“插上一脚”、啥话都“说上两句”的罪过要大得多!需要指出的是,科研工作者认为他们“帮倒忙”也只是“以为他们是搞科普的”。
  在你看来,对那些脸皮比法轮功信徒脸皮还厚的、其破坏作用比法轮功破坏作用还大的“全能专家们”、那几个“历史的跳梁小丑”该如何处置好呢?
  在我看来,你反邪反得真够光明磊落的,但并不坦荡,也未必经得起历史检验!顺便提醒一下:人无完人!我们自身的建设也不是这么注意的!

  您反邪反的光明磊落反的经的起历史的检验!见识了!在我看来您如何我就没必要讲了。
  全能和万能无处不在。拿自己当唯一标准到处比量教训的不仅是那些院士!
30#
 楼主| 发表于 2009-3-13 03: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09-3-11 23:26 发表


你可能误解陈景远 帖子的意思了。

现在看我没有误解别人的意思。有些事,有些人是不让碰的。一碰就蹦。邪教徒们的性格特点也许并非他们自己的专利。任何他视野知识之外的他们都反感和要教训。救世主和通用型教父一直存在。
31#
 楼主| 发表于 2009-3-13 03: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09-3-12 22:47 发表

  你的意思是说法轮功泛滥是与“那些全能的专家们到处指导别人”有一定关系?是由于“无知狂妄之极”的“全能们拿自己的有限的知识和智慧当卡尺到处比量”造成的?“全能们和他们制造的科学氛围是邪教产生的土壤之一”?若果真如此,“那些全能的专家们”的罪过可比科研工作者列举的他们啥事都“插上一脚”、啥话都“说上两句”的罪过要大得多!需要指出的是,科研工作者认为他们“帮倒忙”也只是“以为他们是搞科普的”。
  在你看来,对那些脸皮比法轮功信徒脸皮还厚的、其破坏作用比法轮功破坏作用还大的“全能专家们”、那几个“历史的跳梁小丑”该如何处置好呢?
  在我看来,你反邪反得真够光明磊落的,但并不坦荡,也未必经得起历史检验!顺便提醒一下:人无完人!我们自身的建设也不是这么注意的!

    把您教训 训斥别人的口吻收收吧!谁赐予您的权利啊?您可以在某些人面前当专家指导员,不是全部。
32#
发表于 2009-3-13 11: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无影无行 于 2009-3-13 03:14 发表

现在看我没有误解别人的意思。有些事,有些人是不让碰的。一碰就蹦。邪教徒们的性格特点也许并非他们自己的专利。任何他视野知识之外的他们都反感和要教训。救世主和通用型教父一直存在。


人无完人,适合我们每一个人。专家学者是这样,我们不是专家学者的人也应该是这样。

我觉得,谈不同看法很正常,说不上是教训,更谈不上是救世主和通用型教父,反之,不同意你看法的人是否也可称你为教训和救世主、通用型教父呢?

你好像也属于一碰就蹦啊,这是看了你的几个回帖后的感觉,讨论问题还是心平气和些好。

何、方在反邪方面,尤其在取缔前,是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的。
33#
发表于 2009-3-13 13: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无影无行 于 2009-3-12 18:40 发表
那些全能的专家们曾几何时是很风光的。到处指导别人。其实李洪志的“魅力”之一是他“维护”传统的一些东西。而全能们则在拿自己的有限的知识和智慧当卡尺到处比量。法轮功泛滥是于此有一定关系的。邪教的产生是要有土壤的,这些全能们和他们制造的科学氛围是土壤之一。不要说今天的一些东西他们看不惯,他们都想把古人,那些宣传和信奉他们知识智慧之外的东西的几千年前的古人他都想把他们从坟墓里拉出鞭尸。中医他们都想否定,无知狂妄之极。如果他们再泛滥下去,难说会形成什么了。他们的脸皮不比法轮功信徒薄。中医真被几个历史的跳梁小丑否了,消失了,其破坏作用又何止低于法轮功啊。
我的发言的本意是想提醒我们要注意自身的建设。反邪反的光明磊落经的起历史检验。 毕竟反邪的是要比搞邪的更智慧和坦荡。

  你能进一步阐述你的发言的本意吗?希望不是我从你的话中所认为的那样:即法轮功泛滥与“那些全能的专家们到处指导别人”有一定关系;是由于“全能们拿自己的有限的知识和智慧当卡尺到处比量”造成的;“全能们和他们制造的科学氛围是邪教产生的土壤之一”。
  看来我的罪过大于那些“全能的专家们”,因为他们只是“拿自己的有限的知识和智慧当卡尺到处比量”,而我则在“拿自己当唯一标准到处比量教训、训斥”别人。搬出“救世主和通用型教父”是不是教训别人呢?用“无知狂妄之极”、“历史的跳梁小丑”来形容那些专家们好像不仅仅是教训吧?除了李洪志有谁自封“全能和万能”呢?
  你若把我向你的提问当作教训你,那是你的理解问题。“有些人是不让碰的。一碰就蹦”,也请你对照检查一下。谦虚谨慎是我做人的准则,也是我做事的态度,因为科学本身就是谦虚谨慎的。我主张在反邪阵线中应求大同存小异,如你所说:毕竟反邪的是要比搞邪的更智慧和坦荡。
  我前几天在本楼写了一句话,写好后又删掉了,并且两天没来。现在看来还是写上:对于我这个啥家也不是但有自知之明的人来说,今后说话更得注意点,别有话没话都插上两句,以免给人家帮倒忙、添乱!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09-3-13 13:36 编辑 ]
34#
匿名  发表于 2009-3-13 16:47

回复 33# 的帖子

我看那个无影无形不是反邪问题,更是心态心理问题。
35#
 楼主| 发表于 2009-3-14 02: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09-3-13 13:27 发表

  你能进一步阐述你的发言的本意吗?希望不是我从你的话中所认为的那样:即法轮功泛滥与“那些全能的专家们到处指导别人”有一定关系;是由于“全能们拿自己的有限的知识和智慧当卡尺到处比量”造成的;“全能们和他们制造的科学氛围是邪教产生的土壤之一”。
  看来我的罪过大于那些“全能的专家们”,因为他们只是“拿自己的有限的知识和智慧当卡尺到处比量”,而我则在“拿自己当唯一标准到处比量教训、训斥”别人。搬出“救世主和通用型教父”是不是教训别人呢?用“无知狂妄之极”、“历史的跳梁小丑”来形容那些专家们好像不仅仅是教训吧?除了李洪志有谁自封“全能和万能”呢?
  你若把我向你的提问当作教训你,那是你的理解问题。“有些人是不让碰的。一碰就蹦”,也请你对照检查一下。谦虚谨慎是我做人的准则,也是我做事的态度,因为科学本身就是谦虚谨慎的。我主张在反邪阵线中应求大同存小异,如你所说:毕竟反邪的是要比搞邪的更智慧和坦荡。
  我前几天在本楼写了一句话,写好后又删掉了,并且两天没来。现在看来还是写上:对于我这个啥家也不是但有自知之明的人来说,今后说话更得注意点,别有话没话都插上两句,以免给人家帮倒忙、添乱!

陈先生,如果本着相互尊重和友好的前提,没有不可探讨辩论的问题。如果要先入为主先定位再以让别人能服从自己的观点的姿态来交流,那就免了。以前的争论我曾说过,您有您的高见,我有我的视野。这次我的话题您的反应太激烈了。不知和您有什么关系?而且口气很不友好。也许您已经在别人面前习惯了不以为然了,但我不接受。您的帖子我拜读过,我有我的感觉,但我没有评论过。因为在反邪的大前提下可以各抒己见。因为个人的经历文化甚至智商都不同,对问题产生不同的看法是正常的。完全一样才不正常呢。而有的人不是这样的。总想指导别人。话里话外带着高高在上的味道。楼下的这位匿名的游客就干过这种事,所以我绝不接受。
楼下的,从测定的转化师进化成心理师了?你以为我不知道您是谁吗?快穿上马甲吧,今年春季寒流多,别冻坏了。
36#
 楼主| 发表于 2009-3-14 02: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09-3-13 11:45 发表


人无完人,适合我们每一个人。专家学者是这样,我们不是专家学者的人也应该是这样。

我觉得,谈不同看法很正常,说不上是教训,更谈不上是救世主和通用型教父,反之,不同意你看法的人是否也可称你为教训和救世主、通用型教父呢?

你好像也属于一碰就蹦啊,这是看了你的几个回帖后的感觉,讨论问题还是心平气和些好。

何、方在反邪方面,尤其在取缔前,是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的。

人无完人,确实如此。小节上有点问题是正常的。大事大非上还能用这个标准吗?而且我的角度并不是想揪住谁的过失愚蠢不放,我讲的是一个现象。信邪的搞邪的否定共产党毛泽东,个别的反邪的否邪的否定中医,他们如果都成功了,中国会是什么样?中医是套思想体系。在没有西医之前的几千年间,中华民族就靠着中医抵抗着疾病繁衍延续到今天的。中医不仅是一根针几颗草,围绕着中医的阴阳八卦五行经络包括人体微观与宇宙宏观间的关系等等很多的中华民族的传统文明凝结其中。而且今天中医墙里开花墙外香,国外很多国家都认可了中医。新中国当初很多的援外医疗队的看家本领就是中医的。它的博大精深是今天的科学都要高山仰止的。
几个自以为是不知天高地厚的万能学者咋咋呼呼的要把中医当成“伪科学”否定和取消。他们或许只是想告诉别人他们多有才多伟大。可是这背后因此要同时否定和取消的将有多少中华民族的民族文化和文明啊?
法轮功李洪志把共产党毛泽东否了,抹黑了。专家精英们把传统文化否了,抹黑了,中国还是中国吗?中国人还是中国人吗?
国家变颜色国人变肤色。
这个危害还小吗?他们邪不邪啊?李洪志邪教是想中国变颜色,可还没有想让国人的头脑象白人一样的认可迷信西医。李大骗子还是很推崇中医的。
表现上的对立的两种力量却要干性质效果上很接近的事,这是个什么问题?
有的人反邪是对邪教有深刻和真实的认识。有的人反邪,其表现倒有点象他的习惯动作。

您怎样称呼我都可以,您的法律规定的言论权我会尊重。但有一个前提,能尊重别人并心态友好。我不是国华之流的,不接受任何不尊重不友好的“交流”“探讨”“辩论”。陈先生这次的言语并不友好。您的感觉为什么得是我的感觉?您的感觉能代表我么?您的文化能代表我吗?

[ 本帖最后由 无影无行 于 2009-3-14 03:12 编辑 ]
37#
 楼主| 发表于 2009-3-14 03: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3# 的帖子

法轮功泛滥与“那些全能的专家们到处指导别人”有一定关系;是由于“全能们拿自己的有限的知识和智慧当卡尺到处比量”造成的;“全能们和他们制造的科学氛围是邪教产生的土壤之一”。
我的观点已经很明确了。邪教的产生是要有土壤的。这些认识不会因为您的希望而改变或修改。您的希望您自己去圆吧。为什么当年那么多的人不信科学了不信宗教了不信共产党了?没有自身的原因吗?法轮功是个毒草,为啥偏在中国扎根疯长?涉及科学的,科学家们,自认的万能精英们他们不负点责任谁负?是要你光明磊落的陈景远负责吗?而且我指的是一个现象,一种势力。

[ 本帖最后由 无影无行 于 2009-3-14 03:10 编辑 ]
38#
发表于 2009-3-14 10: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无影无行 于 2009-3-14 02:50 发表

您怎样称呼我都可以,您的法律规定的言论权我会尊重。但有一个前提,能尊重别人并心态友好。我不是国华之流的,不接受任何不尊重不友好的“交流”“探讨”“辩论”。陈先生这次的言语并不友好。您的感觉为什么得是我的感觉?您的感觉能代表我么?您的文化能代表我吗?


关于保护、发展中医中药的问题,这次两会有代表、委员提出,我感觉也是应该和必须的。

在我的回帖中:

1.没有“怎么称呼”你。我同时认为,应该怎样正确的称呼他人也是要讲礼貌的,要别人尊重你,首先你也要尊重别人,尊重是相互的。【这个“你”是指每个人】

2.我没有把你看成“是国华之流的”。

3.你在我回帖的哪句话得出我希望你:我的感觉得是你的感觉?我的感觉能代表你?我的文化能代表你呀?

4.我仍认为讨论问题要心平气和。
39#
发表于 2009-3-14 13: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无影无行 于 2009-3-14 02:02 发表

陈先生,如果本着相互尊重和友好的前提,没有不可探讨辩论的问题。如果要先入为主先定位再以让别人能服从自己的观点的姿态来交流,那就免了。以前的争论我曾说过,您有您的高见,我有我的视野。这次我的话题您的反应太激烈了。不知和您有什么关系?而且口气很不友好。也许您已经在别人面前习惯了不以为然了,但我不接受。您的帖子我拜读过,我有我的感觉,但我没有评论过。因为在反邪的大前提下可以各抒己见。因为个人的经历文化甚至智商都不同,对问题产生不同的看法是正常的。完全一样才不正常呢。而有的人不是这样的。总想指导别人。话里话外带着高高在上的味道。楼下的这位匿名的游客就干过这种事,所以我绝不接受。

  也许我的文化水平比你低,也许我的智商不如你,但我也认为与人交流既要坦率也要坦荡。
  你所问到的:“不知和您有什么关系?”是指某人与我的关系还是这事与我的关系?我的回答:都没关系。至于你所说:“谁赐予您的权利啊”,我的回答:也没人剥夺我的权利啊。既然可以各抒己见,那么对你的观点谈谈我的不同看法应该还是允许的吧?说实在的,本楼前面的帖子拜读后,虽然也有自己的感觉,但没打算评论。只是随着话题的转移和升级我才不得不说。
  到底我哪句话使你认为我对你这次话题反应太激烈了?让你感觉我的口气很不友好呢?我完全是归纳你的话后向你提出问题。给专家们戴上“全能和万能”的帽子是不是先入为主的定位?使用“历史的跳梁小丑”、“无知狂妄之极”、“他们的脸皮不比法轮功信徒薄”、“其破坏作用又何止低于法轮功”等词句是不是太过于激烈?用“救世主和通用型教父”去“称赞”别人是不是很不友好?
40#
匿名  发表于 2009-3-14 14:42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3-13 16:47 发表
我看那个无影无形不是反邪问题,更是心态心理问题。

说的对,我看此人确实有这个问题!
41#
发表于 2009-3-14 14: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无影无行 于 2009-3-14 03:02 发表
法轮功泛滥与“那些全能的专家们到处指导别人”有一定关系;是由于“全能们拿自己的有限的知识和智慧当卡尺到处比量”造成的;“全能们和他们制造的科学氛围是邪教产生的土壤之一”。
我的观点已经很明确了。邪教的产生是要有土壤的。这些认识不会因为您的希望而改变或修改。您的希望您自己去圆吧。为什么当年那么多的人不信科学了不信宗教了不信共产党了?没有自身的原因吗?法轮功是个毒草,为啥偏在中国扎根疯长?涉及科学的,科学家们,自认的万能精英们他们不负点责任谁负?是要你光明磊落的陈景远负责吗?而且我指的是一个现象,一种势力。

  你(还是应该称您,以示尊重)说:“我的观点已经很明确了”。那就是说我没误解您的意思。您不觉得得出这样的结论这里边的因果关系有点牵强附会吗?“全能们和他们制造的科学氛围是邪教产生的土壤之一”?难道人们先前对邪教产生原因的分析都是错的?即便“全能们”狂妄之极,也不该担此罪名吧?
  按照上面我用蓝色引用的您的话,同理可否推出:人民圣殿教是个毒草,为啥偏在美国扎根疯长?涉及科学的,科学家们;涉及政治的,政治家们,自认的万能精英们他们不负点责任谁负?既然您“指的是一个现象,一种势力”,那就适用全世界。即世上出现的成千上万种邪教,都得由那些自命不凡的科学家、政治家负责?邪教教主往往是伴随自认的万能精英而生的?
  咱这是探讨问题,绝无教训、训斥之意。您可以拒绝接受,但均为您的观点。只是用您的观点推理得出的结论站不住脚,难以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对于您所问的“是要你光明磊落的陈景远负责吗?”我想问一句:我不回答可以吗?
42#
 楼主| 发表于 2009-3-14 16:37 | 只看该作者
1 法轮功有它的特殊性。它远不同于一般的邪教。
    2 我的视野的东西和您的不一样还请您海涵。你同意不同意我都有坚持自己见解的理由和权利。并且不需要别人的理解和接受。
    3国外的情况我不了解,所以我不装万能博士,全知专家。他们国家的事又他们国家的人去研究谁负责好了。我可不替他们操那个闲心。怕他们说我无影无行干涉他内政。
    4您的思维方式是您的思维方式,您怎么推理是您的权利。我按我的思维结构分析问题。
    5如果您的上几个帖子象这个帖子的心态这样平和,那我是有点不讲“心性”了。
    6至于那个问题,我根本没有让您回答的意思。

[ 本帖最后由 无影无行 于 2009-3-14 16:43 编辑 ]
43#
 楼主| 发表于 2009-3-14 16: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3-14 14:42 发表

说的对,我看此人确实有这个问题!

又蹦出来了。穿上马甲吧。天挺冷的。
44#
匿名  发表于 2009-3-14 16:51
原帖由 无影无行 于 2009-3-14 16:46 发表

又蹦出来了。穿上马甲吧。天挺冷的。

对你的"表演"我们很欣赏,请继续.
45#
 楼主| 发表于 2009-3-14 17: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09-3-14 13:39 发表

  也许我的文化水平比你低,也许我的智商不如你,但我也认为与人交流既要坦率也要坦荡。
  你所问到的:“不知和您有什么关系?”是指某人与我的关系还是这事与我的关系?我的回答:都没关系。至于你所说:“谁赐予您的权利啊”,我的回答:也没人剥夺我的权利啊。既然可以各抒己见,那么对你的观点谈谈我的不同看法应该还是允许的吧?说实在的,本楼前面的帖子拜读后,虽然也有自己的感觉,但没打算评论。只是随着话题的转移和升级我才不得不说。
  到底我哪句话使你认为我对你这次话题反应太激烈了?让你感觉我的口气很不友好呢?我完全是归纳你的话后向你提出问题。给专家们戴上“全能和万能”的帽子是不是先入为主的定位?使用“历史的跳梁小丑”、“无知狂妄之极”、“他们的脸皮不比法轮功信徒薄”、“其破坏作用又何止低于法轮功”等词句是不是太过于激烈?用“救世主和通用型教父”去“称赞”别人是不是很不友好?

关于否定中医的可怕之处我已经说的很明白了。这些现象我看到就是这样可怕和危险。法轮功否定的是今天的中国。那些名士们否定的是整个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和整体民族的智商。如果中医是伪科学,那么整个中华民族是在伪科学的保护之下延续到今天了?中医是伪科学,那还有什么不是伪科学?中华民族的非来自西方的一切文明文化都有伪科学之嫌!这是个什么问题???所以这伙人很愚昧可笑。说句笑话,如果这种人的祖先生病时不用“伪科学”的中医而在等“科学”的西医来救治,他家的根脉可能早断了。他们的根脉断了倒没啥,我中华民族的根脉可不能断了。所以我对此确实不友好。
几千年间无数中国人信奉的无数外国人敬重的竟是伪科学,几个专家真伟大啊!整个中华民族都没这几个人聪明!
不是这样一个问题吗?
46#
发表于 2009-3-14 20: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无影无行 于 2009-3-14 17:02 发表

关于否定中医的可怕之处我已经说的很明白了。这些现象我看到就是这样可怕和危险。法轮功否定的是今天的中国。那些名士们否定的是整个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和整体民族的智商。


法轮功否定的可不只是今天的中国啊,《九评》就是最好的证明。

李洪志也不是一般二般的否定了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历史:

1.李洪志说:“人家都说岳飞好,可岳飞为什么就不能把南宋保下来呢”?岳飞死后,南宋还有130多年的历史,一个过世的人,如何去保一百年的南宋?

2.他又说:“大家知道,唐僧去西天取经走了11年历尽艰险”,还有6年的时间被李洪志悄悄的贪污了。

3.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袍是30万人,到了李洪志的嘴里就成了300万人,是不是还嫌中国人死的少呢?

4.还有秦始皇杀列国“皇帝”、500年前是元朝。

5.李洪志称:“巴黎公社推翻了君主制”。把两个世纪的事情硬捆在了一起。

至于法轮功是否否定了中国人乃至全人类的智商,大家都明白。

给你一个建议:你是否能与当事人去讨论中医问题?因为当事人怎么说的大家是否都能清楚,我们在这听到了你的说法,当事人是否也能听到你的见解?仅供参考,决定权在你。

在这个论坛,无论是否修炼法轮功的人,起码大家有一个共同的话题——法轮功。
47#
 楼主| 发表于 2009-3-15 03: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09-3-14 20:00 发表


法轮功否定的可不只是今天的中国啊,《九评》就是最好的证明。

李洪志也不是一般二般的否定了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历史:

1.李洪志说:“人家都说岳飞好,可岳飞为什么就不能把南宋保下来呢”?岳飞死后,南宋还有130多年的历史,一个过世的人,如何去保一百年的南宋?

2.他又说:“大家知道,唐僧去西天取经走了11年历尽艰险”,还有6年的时间被李洪志悄悄的贪污了。

3.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袍是30万人,到了李洪志的嘴里就成了300万人,是不是还嫌中国人死的少呢?

4.还有秦始皇杀列国“皇帝”、500年前是元朝。

5.李洪志称:“巴黎公社推翻了君主制”。把两个世纪的事情硬捆在了一起。

至于法轮功是否否定了中国人乃至全人类的智商,大家都明白。

给你一个建议:你是否能与当事人去讨论中医问题?因为当事人怎么说的大家是否都能清楚,我们在这听到了你的说法,当事人是否也能听到你的见解?仅供参考,决定权在你。

在这个论坛,无论是否修炼法轮功的人,起码大家有一个共同的话题——法轮功。

我打那几个字时就想到有人会嚼字眼,果然如此。就是论事中只能简练点。李洪志否定的太多了,可能几本书都写不完吧。您提的这点也太少了吧。。。。。。另外,那个“称呼”是认为的笔误。
如果反中医的不是个别的反邪精英,可能没这个话题。

[ 本帖最后由 无影无行 于 2009-3-15 03:46 编辑 ]
48#
发表于 2009-3-15 10: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7# 的帖子

原帖由 无影无行 于 2009-3-15 03:28 发表
如果反中医的不是个别的反邪精英,可能没这个话题。

  我想先引用您在21#对我说的话:“言过了。没人要这样做。探讨的是一个问题。您的意思是反邪的都是完人吗?”这是您对我提出是否该把“名士们”(这是您的新提法,在此借用)和李洪志划一块儿好好批一批时说的。
  人无完人确实如此。我们都在同一条战壕里,还得一同冲锋陷阵,说不准别人还得替咱挡子弹呢!咱要共同作战,首先得分清敌我不是?在您的视野中无论对谁的观点有不同看法,还是心平气和地进行讨论、辩论,别一棍子打死他们好吗?
  如果您坚持认为那伙“精英们”很愚昧可笑,忽悠了我们的智商,我看您最好采纳花非花的建议,与当事人去讨论中医问题。这样可避免在反邪论坛中出现批判“反邪精英”的尴尬,也免得让国华之流看咱的笑话。您看如何?
49#
发表于 2009-3-15 11: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无影无行 于 2009-3-14 16:37 发表
1 法轮功有它的特殊性。它远不同于一般的邪教。
    2 我的视野的东西和您的不一样还请您海涵。你同意不同意我都有坚持自己见解的理由和权利。并且不需要别人的理解和接受。
    3国外的情况我不了解,所以我不装万能博士,全知专家。他们国家的事又他们国家的人去研究谁负责好了。我可不替他们操那个闲心。怕他们说我无影无行干涉他内政。
    4您的思维方式是您的思维方式,您怎么推理是您的权利。我按我的思维结构分析问题。
    5如果您的上几个帖子象这个帖子的心态这样平和,那我是有点不讲“心性”了。
    6至于那个问题,我根本没有让您回答的意思。

  看来改称您大不一样。看来我得再一次说:咱们应在反邪的大目标下求大同存小异了。
  需要指出是,法轮功是棵毒草,它不仅在中国生根,而且在除非洲外世界各地疯长,这又该由谁来负点责任呢?
  您完全有坚持自己见解的理由和权利。我无意(实际上也不可能)要求您的视野、您的思维方式与我的一样,但我希望能理解您。因为能包容别人也是善待自己,能倾听别人的意见是一个胸怀坦荡的人的良好品质。
50#
匿名  发表于 2009-3-15 12:34

回复 49# 的帖子

景远先生、无影无行先生都是很有见解、宽知识面、看问题很深邃的人,我赞成“在反邪的大目标下求大同存小异”的想法,集思广益,广结良友,珍惜和集中精力与智慧,做好眼前举世瞩目的大事。多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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