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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唐老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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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5日唐老鸭VS国华

[本贴链接]
26#
楼主| 发表于 2006-6-10 08: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国华关于练功感受的问题二

案例二:

我还遇到这样一个案例,他是一位名牌大学毕业的白领,他告诉我他也认为李先生的说法是对的,证据是他那天打坐时确实看到了大人、中人、和小人了,而且与李先生讲的完全一样!

我问:您是在《北美巡回讲法》前看到的“大人、中人、小人”的呢,还是在《北美巡回讲法》后才看见的呢?他回答我:在看过《北美巡回讲法》之后看见的。

我跟他分析:

第一是外因。因为李先生说过了“大人、中人、小人”的问题,也就是他给了你们暗示,所以,你才有可能看见(就是幻觉)大人、中人与小人。假如“大人、中人、小人”问题真的存在,你为什么不在《北美巡回讲法》前就看见啊?!就因为那时没有这个条件,李先生还没给你这个暗示嘛!

第二是内因。你是否相信李先生的说法呢?相信,一定相信,而且非常坚信!因为,你把他当“神”啊,当成宇宙的最高主宰“主佛”啊,这还有什么不信的道理啊?这就是内因!这就是你接受了李先生的暗示,而且还是在接受一个“神”对“人”的暗示!

第三是客观条件。这里的客观条件就是你在打坐时恰恰出现了幻觉。

看到吧,以上外因、内因、客观条件都完全具备。需要强调的是:不少FLG练习者在练功前或睡觉前都有一种心态:“师父啊,您在梦中来点化我吧!”“师父啊,您再给我开开天目,看到一些什么吧!”“师父啊,您再来给我提高一个层次吧!”(当然,这话他们还不轻易说出口)看到吗,他们有人还自己给自己进行暗示呢!什么叫“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啊?就是这个道理!

按李先生的说法,“小人”是在几十年不到一百年的时间才从地球上整体消失的!(《北美巡回讲法》)咱们地球上的百岁老人可多了去了,你去问问他们,那时他们看到地球上是不是80公分左右的“小人”在地球上忙碌?他那时在地球上是否是鹤立鸡群?!假如当时正是小人主宰着地球,那么我们全球那么多的考古学家,怎么就没发现这一“壮举”呢?几千年前的人都能挖出来,这几十年、一百年的“小人”就找不到、挖不出了(记住,李先生说那时的大人、小人还是整体)?!

国华先生,您是否有兴趣啊?鸭子很想同你一块去挖挖这百十年前在地上作古的80公分的“小人”!
27#
楼主| 发表于 2006-6-10 08:52 | 只看该作者

告国华

国华先生,我看到你上线了,遗憾的是,鸭子今天还要去上班(加班)。所以,不能在线上同你聊了!

抱歉!
28#
楼主| 发表于 2006-6-10 17: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国华关于练功感受的问题三

案例三:

2005年初,我碰到一位中年女士,她告诉我说,李先生的“讲法”是正确的,她的感受就与书中所说一模一样!她给我举了一个“色魔”的例子,说她那天晚上在梦中,确实遇到了一个“色魔”的干扰,她在梦中极力抵制、排斥,终于排除了“色魔”。醒来后,她自我感叹:师父啊,谢谢您的点化,弟子终于排除了“色魔”的干扰,又过了一关啦!

我问她:您在梦中遇到的这位“色魔”,是动物,还是人啊?她回答:当然是人啦,怎么可能是动物呢?我又问:您遇到的这个“色魔”,你是见过呢,还是从来没见过?她回答:见过,半年前他才调进她们单位,就在她的隔壁办公室办公,但没什么往来,不太熟悉。

我给她分析:

第一,具备外因。因为李先生确实说过有的修炼人在修炼过程中要遇到“色魔”干扰的问题。也就是具备了暗示的条件。

第二,具备内因。因为你相信李先生的任何说法,你把他当“神”啊。这就具备了接受暗示的条件。(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假如你的感受与李先生说的一样的时候,你又会更进一步地相信:李先生就是“神”,确实是“神”!再进行反复地自我强化和自我暗示了)

第三,具备客观条件。因为你正好做了一个梦,梦中遇到了这些事情,你自然就象小鸡听到哨音,把他理解成“色魔”了!

我问她:你为何不把其他动物理解成“色魔”呢?因为李先生没说,又因为你接受的文化不会把其他动物当成人类的“色魔”。我再问:你为什么不把一个陌生男子(一个从没见过的男子,特别是红头发蓝眼睛的外国人)当成“色魔”呢?因为在你的大脑皮层中,根本没有留下陌生男人的印迹,也就如同你的电脑根本没有贮存陌生男子的信息,在你的梦的潜意识流走中,你就不可能出现这个陌生男人了!

好了,忙里偷闲,暂时聊到这里吧。国华先生,你要是懂得点心理学常识多好啊!

唉!!!
29#
楼主| 发表于 2006-6-10 17: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国华关于练功感受的问题四

案例四:

国华先生,那个老年妇女“来第二次例假”的问题还需要我给你分析吗?您自己也该会分析了吧?

当然,您要是到医院去问问妇产科大夫,你也会把它弄懂的!
30#
楼主| 发表于 2006-6-10 20: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国华关于练功感受的问题五

提醒您注意并记住:

假如您在练功中的感受与<<转法轮>>上所述完全一致,就恰恰证明:您是接受了李先生的暗示的结果!
31#
发表于 2006-6-10 22:43 | 只看该作者

覆23~27帖

聒聒你好
謝謝您回應,但是問題似乎太多了,這樣很不容易把每一個問題都說清楚啊!
在下盡量回覆,如有疏漏後續再補喔。
1.引用:小雞聽到哨聲就分泌體內物質的問題,是它經過飼養員多次反覆的強化訓練造成的!.....
覆:原來鴨兄一直把我們當小雞看待呀,呵呵…
其實人和動物是有差異的,如果說人和動物都是一樣的習性,那麼警察和監獄都可以不用了,因為從小只要用哨聲來控制人就好了,也無需用法律來管人了。

2.引用:我對FLG並沒有形成條件反射性的過敏,不然,我也就不會來此與您慢慢地談問題了。
覆:未必吧?
在下看過你對許多帖子的反應也差不多如此。對待說『大法好的』,你的反應就是「被精神控制啦、心理暗示啦、幻覺啦….等等…;但是只要是說『大法不好的』,你的反應可高興了,就像小雞一樣雀躍不已,猛頂一番,比那哨聲反應還大!這樣是否能說明您的內、外因與客觀條件說!?

3.引用:這話差了,只要他想修煉,李先生就要保護他。這可是李先生的許諾與承諾哦。
覆:呵呵!這話妙了!您的意思就是只要來學法輪功的人,其中若是有殺人犯,練功後仍可以不改本性,繼續為非作歹,連這種人李老師還是要保護他,因為這是李老師說的,是不是!您的想法也太偏了吧!
轉法輪裡面多次重複談到「真修」的問題。什麼是真修啊?每天來練練功擺擺手就是真修了嗎?回家不用去改變自己不好的行為和習慣嗎?不用去改善自己的壞脾氣嗎?做事情照樣我行我素不管別人的死活,貪污的繼續貪污、不務正業的繼續下去、做生意的照樣可以偷斤減兩、喜歡罵人的繼續罵、練功時愛睡覺打混的都行..…等等,以上統統都可以不看,只要他來練功就能保證他長命不死、百病全無了嗎?
*請您詳細看看李老師是怎麼說的!不要再斷章取義誤導大眾了!

4、引用:問題是這些人都想修煉,都聽信李先生說的咱們修煉人沒有病的「法理」。他的身體真的有什麼麻煩了,他還能認為自己是病了嗎?他們中又有多少人會走向醫院呢?對大多數人而言(不是絕對的),小毛小病不練啥功也能抗過去,大病呢?能不殃害他人性命嗎?
覆:不吃藥不代表是真修啊!
不想再重複上面的話了。只想求幸福,不想改變自己的人,絕不會獲得身心健康。


*引用案例(文長不另載,祺諒!)
覆:你講的外因、內因….等,這些也不是絕對的!
修煉後在下看見過的東西多了,許多書上沒寫過的,李老師沒講過的我也看到過,不一定都是在練功打坐時,平常時也可以,但是說了你也不ㄧ定相信,就省了吧。


案例二引用:按李先生的說法,「小人」是在幾十年不到一百年的時間才從地球上整體消失...........
覆:以下轉載幾篇關於小人的資料,請參考。

【小人種發現的回顧與啟發】

作者﹕正見書籍編輯小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紀元4月27日訊】3. 中國發現的小人種
據《求知世界》報17期羅桂生「兩個小黑人是何種生物?」一文中說:我家住在廣西漓江畔,離桂林不遠,記得40年代中期的一天中午,太陽高照。我端著飯碗邊吃邊玩,突然在屋後曬短褲的長凳上,看見從布下走出兩個「小黑人」,它們約一寸高,與人體比例相似。全身碳黑,似無穿衣,直立行走。它們走到凳子中央,朝我站著。我舉起筷子,它們一齊高舉雙手。陽光把它們小手指照得清清楚楚。我害怕得很,隨手拾起一塊石頭就朝它們扔去,然後立即跑回屋叫大人出來看,但兩個 「小黑人」已無影無蹤了。」
4. 中國古籍中關於小人的記載
4.1 清朝《閱微草堂筆記》
中國清朝乾、嘉時期「位高望重」的學者、官至禮部尚書的紀曉嵐,在其所著《閱微草堂筆記》一書中,有二則關於小人的記載。該書是綜述平生見聞而成。紀曉嵐曾以學問文章名重天下,曾主纂《四庫全書》,其記事具可信度。
第一則關於小人的記載編在該書卷三《灤陽消夏錄三》。書中描述了在烏魯木齊(今迪化縣),經常看到身高只有尺許的小人,男女老幼都有。每到紅榴樹開花時,這些小人便折下榴枝,編成小圈戴在頭上,成群結隊唱歌跳舞。他們的聲音細如鹿鳴,悠揚婉轉。
有的小人會偷偷走到朝廷駐軍的帳篷內偷竊食物,如不小心被抓到,就跪在地上哭泣。若把他們捆綁起來,就絕食而死。假如把他們放了,他們也不敢馬上跑開,先慢慢的走數尺遠,回過頭來看看。若有人追罵他們,馬上又跪在地上哭泣。否則便慢慢走遠,到了差不多追不上的距離時,就迅速遁入深山中。
清軍始終找不到這些小人的居處,也不知他們如何稱呼,因為小人喜歡戴紅榴,便稱之為「紅榴娃」。當時丘縣(今河南省輝縣)縣丞天錦,奉派巡視牧場,曾抓到一個小人,將他帶回去,仔細端詳,他們的鬍鬚和毛髮都和我們常人一樣,可見不是木魅或山魈之類的妖怪。
另一則小人的記載編在該書卷十八《姑妄聽之四》,是清軍守將吉木薩描述的。吉木薩說他曾追山雉追到深山中,看到懸崖上好像有人,便越過山澗前往查看,在離地四五丈的地方,看到一個臉上和手足長滿寸許長黑毛的人,身著紫色的毛披風,與其對坐烤肉的是一位面貌姣麗、蒙古人樣打扮的女子,這位女子沒有穿鞋,身著綠色的毛披風。旁邊有四五位黑毛人在服侍,他們僅有小孩兒大小,身無寸縷,看到人就嬉笑,說的話即不是蒙古話,也不是其它的方言,如鳥叫,完全聽不懂。看此情形,他們並不像妖物,吉木薩就對他們行禮。忽然,從崖上扔下一物,一看是熟的騾肉半肘。就又行禮謝他們,二人皆搖手謂不用謝。那騾肉足供三四日食用。吉木薩後來與牧馬人一起重尋舊跡,卻找不到了。
第一則小人位於迪化縣深山中,不知這些紅榴娃迄今仍在否?第二則未道出小人出現地點,而且小人們全身長黑毛,和目前傳聞的雪人相似,只是雪人身材高大,是否為同類便不得知了。
原文:
《閱微草堂筆記卷三》──《灤陽消夏錄(三)》
「烏魯木齊深山中,牧馬者恆見小人高尺許,男女老幼,一皆備。遇紅柳吐花時,輒折柳盤為小圈,著頂上,作隊躍舞,音呦呦如度曲。或至行帳竊食,為人所掩,則跪而泣。縶之,則不食而死。縱之,初不敢遽行,行數尺輒回顧。或追叱之,仍跪泣。去人稍遠,度不能追,始驀澗越山去。然其巢穴棲止處,終不可得。此物非木魅,亦非山獸,蓋僬僥之屬。不知其名,以形似小兒,而喜戴紅柳,因呼曰紅柳娃。丘縣丞天錦,因巡視牧廠,曾得其一,臘以歸。細視其鬚眉毛髮,與人無二。知《山海經》所謂(左立右爭)人,鑿然有之。有極小必有極大,《列子》所謂龍伯之國,亦必鑿然有之。」
《閱微草堂筆記卷十八》──《姑妄聽之(四)》
「吉木薩台軍言:嚐逐雉入深山中,見懸崖之上,似有人立。越澗往視,去地不四五丈,一人衣紫氆氌,面及手足皆黑毛,茸茸長寸許;一女子甚嬌麗,作蒙古裝,惟跣足不靴,衣則綠氆氌也,方對坐共炙肉。旁侍黑毛人四五,皆如小兒,身不著寸縷,見人嘻笑。其語非蒙古、非額魯特、非回部、非西番,啁哳如鳥不可辨。觀其情狀,似非妖物,乃跪拜之。忽擲一物於崖下,乃熟野騾肉半肘也。又拜謝之,皆搖手。乃攜以歸,足三四日食。再與牧馬者往跡,不復見矣。意其山神歟?」
4.2 清代筆記《夜雨秋燈錄》
清代筆記《夜雨秋燈錄》樹孔中小人一文載:廣東澳門島,有姓仇名端貿易商人,經常去各國做買賣。一日,遇颱風,幸避一島灣,風息後,船老大因力憊看船,仇端登島散步。仇見島中枯樹甚多,大可十圍,樹多孔,孔中有小人居之,人長僅七八寸,有老幼男婦,膚色如栗子皮。每人身上糸小腰刀,弓矢等物,大小與人相稱。見仇來看,齊聲說:「渠三伊利!」仇此時要出恭,便解褲蹲地上,後吸煙繼續觀看。忽聽人聲嘈雜,見枯樹最高處,有小城高可及膝,皆黑石砌就。城門大啟,小人約千餘,聯臂而出,搖旗一呼,各樹孔中皆有小人出迎,拱聽號令。其中有年輕者,面目端正,束髮紫金冠做小人總指揮;口喃喃不知做何語。旋聞眾應曰:「希利」,執堅擁來。仇大驚,知為驅己,然藐其小,並不害怕。蹲如故。年輕者又喃喃多時,仇不應,即揮戈與戰。小箭、小槍、小刀、小戈矛,鑽剌兩股頗痛。惡之,戲以手中煙筒擊年輕者。一擊,遂翻落雞背上斃矣。眾抬屍回,城堅閉。其餘皆竄入樹孔中。仇也回船。
一個月左右,仇回廣東,訪其知者,說是僬僥國人。問洋人,說小人一人不敢獨行,恐為海鵠銜去。該小人知禮儀,懂廉恥,靈性與生活習性與現代人沒有甚麼區別,只是小而已。
4.3 宋代編的《太平廣記》
宋代編的《太平廣記》第四百八十卷和第四百八十二卷都記述了一些關於小人的故事,說明小人曾經在地球上生存過。現簡略介紹這些小人的傳說.
1. 西北海鶴民國
西北海戌亥那地方,有個鶴民國,人身高三寸,但日行千里,步履迅急如飛,卻常被海鶴吞食。
他們當中也有君子和小人。如果是君子,天性聰慧機變靈巧,每每因為防備海鶴這種禍患,而經常用木頭刻成自身的樣子,有時數量達到數百,把它們放置在荒郊野外的水邊上。海鶴以為是鶴民,就吞了下去,結果被木人卡死,海鶴就這樣上當千百次,以後見到了真鶴民也不敢吞食了。
鶴民大多數都在山澗溪岸的旁邊,鑿洞建築城池,有的三十步到五十步長就是一座城,像這樣的城不止千萬。春天和夏天的時候,鶴民就吃路上的草籽,秋天和冬天就吃草根。到了夏天就裸露著身體,遇到冬天就用小草編衣服穿,也懂得養生之法。
2. 墮雨兒
魏時,在河間的王子充家,下雨的時候,有八九個小孩隨著雨落到院子裡,高只有五六寸左右。小孩們自己說,家在海的東南方,因遇到大風雨,被刮到這裡。跟他們談話,覺得他們頗有知識,所說的事情都像史書上所敘述的那樣。
4.4 其它古籍裡關於小人的記載
(一) 《山海經》裡關於小人的記載[15]
《山海經--大荒東經》記載「有小人國,名靖人。」
《山海經--大荒南經》記載「有小人,名曰焦僥之國」。又寫道:「有小人,名曰菌人。」
《山海經--海外南經》記載「周饒國在東,其為人短小,冠帶。」
(二)《搜神記》裡關於小人的記載
《搜神記》卷十二記載:「王莽建國四年,池陽有小人景,長一尺餘,或乘車,或步行,操持萬物,大小各自相稱,三日乃止。」並同時記載有一種小人叫「慶忌」,寫道:「慶忌」者,其狀若人,其長四寸,衣黃衣,冠黃冠,戴黃蓋,乘小馬,好疾馳。
(三)《列子》裡關於小人的記載
《列子--湯問第五》記載「從中州以東四十萬里得憔僥國。人長一尺五寸。東北極有人名曰諍人,長九寸。」
(四)《史記》和《法苑珠林》中關於小人的記載
《史記-大宛列傳第六十三》括地誌云:「小人國在大秦南,人才三尺,其耕稼之時,懼鶴所食,大秦衛助之,即焦僥國,其人穴居也。」
《法苑珠林》一書,廣羅眾多的佛教經論和外典俗書,向來被視為佛教百科全書。《法苑珠林卷八》引外國圖云:「焦僥國人長尺六寸,迎風則偃,背風則伏,眉目具足,但野宿。一說,焦僥長三尺,其國草木夏死而冬生,去九疑三萬里。」
這裡將小人說成「長三尺」,但又說「懼鶴所食」互相矛盾,因三尺雖短,也應不用怕任何鳥類吞吃,其它書中所載焦僥國人都只有數寸高,可能因為《史記》和《法苑珠林》的作者要寫一部權威性的書籍,而數寸高之人實在太不可思議,因而寫成三尺。
(五)《山海經海經新釋卷一》裡關於小人的記載
《山海經海經新釋卷一》記載「齊桓公獵,得一鳴鵠,宰之,嗉中得一人,長三寸三分,著白圭之袍」。
(六)《南村輟耕錄》裡關於小人的記載
《南村輟耕錄》是元朝的陶宗儀所寫。其第十四卷中說:當時有個人在賣小人人臘(乾屍),他(陶宗儀)借來一瞧,見那小人身長只有六寸多一點,但一切特徵跟人無異,連小便都有。相傳這小人是幾年前外國貢獻的。這種外地貢上的小人,《漢武故事》就說過:以前東郡有人送過一個七寸短人,還名叫「巨靈」。
(七)《新齊諧》裡關於小人的記載
《新齊諧》是袁枚(1716-1798)所寫,又名《子不語》。袁枚是清代詩人,乾隆進士,曾任江寧、溧水等地知縣,政績卓著。
《新齊諧》第九卷記載道「乾隆四年,山西蒲州修城,掘河灘土,得一棺,方扁如箱。啟之,中有九隔,一隔藏二人,各長尺許,老幼男婦如生,不知何怪。」
《子不語》夏太史說三事一則中載:高郵夏禮谷先生督學湖南,舟過洞庭。值大風浪,諸船數千,泊舟未歲。夏性急,慾趕到任日期,命舵工逆風而行,諸船隨之楊帆。至湖心,風愈大,天地昏黑,白浪如山。見水面二短人,長尺許,面目微黑,掠舟指擼,似巡邏者。諸船中人俱見之。風定日出,漸隱去也。
(八) 《別國洞冥記》中長三寸的勒畢國人
漢朝郭憲的《別國洞冥記》中載:勒畢國人長三寸,有翼、善言語戲笑。因名善語國,常群飛往日下自曝,身熱乃歸,飲丹露為漿,丹露者,日初出有露計如珠也。郭憲記述勒畢國人文字較少,但仍略窺一斑。
這麼多中國古籍裡都有關於小人的記載,足以證實小人曾在地球上生存。這些小人現在沒有了,可能是因為他們只有幾寸高不適合地球上的生存環境而被逐漸淘汰了。
5. 結語
澳洲科學家對印尼小人種的發現引發了人們對一些印尼矮人傳說的回憶。根據美聯社的報導,年邁的諾裡‧酷亞(Nollie Kua) 也記起爺爺奶奶曾經告訴他的矮人故事。
雖已記不起自己的實際歲數,但一談起矮人人種時,酷亞的眼睛便閃閃發亮。他說:「他們全身是毛,有很大的眼睛,使用的語言很奇怪。他們很貪心,搶奪了我們的穀物、果子、烈酒,還把盤子給吃掉!」這類矮人被當地人稱為Ebu Gogo,意思是「無所不吃的奶奶」。據說,人們最後一次是在300年前印尼弗洛裡斯島(Island of Flores) 見到Ebu Gogo。
原先,科學家們只把 Ebu Gogo 的故事當作傳說。然而最近的考古發現意味著科學家們要重新認識矮人的傳說。
《格列佛遊記》中最有趣的故事要算是格列佛在小人國和大人國旅遊了。在小人國,人、畜、植物等一切物件的尺寸都只有我們的 1/12 。而大人國則恰恰相反,所有物件的尺寸是我們的12倍。現在看來這些都不是天方夜譚。在馬可‧波羅1292年的亞洲遊記中,也曾經記載了小人的存在。
除了小人之外,近代的考古學發現也湧現出越來越多的巨人的證據。比如從南美洲的ICA石雕中看,巨人與恐龍生活在一起,而且巨人與恐龍的身高比例差不多少。在土耳其的山谷地區也發現了許多巨大的骨頭化石。
由此看來,人類的真正文明歷史可能迄今還是一個迷。如果古希臘神話《奧德賽》中的巨人真的存在,這又意味著甚麼呢?事實上,近來有證據表明古希臘神話中的特洛伊城,以及聖經中記載的挪亞方舟可能都曾經是真實的存在。
如果說考古學的發現已經讓人費解,那古籍中對於後世的預言,比如唐代《推背圖》、北宋《梅花詩》,及法國諾查丹瑪斯的《諸世紀》,經後來千百年的驗證極其準確。這更令人深思。
對於這些目前難以解釋的歷史文明,只是否定或迴避是行不通的。因為不管承認與否,歷史都是真實的過程。而且那也關係到我們的未來。
【正見網】(http://www.dajiyuan.com)
4/27/2005 10:40:00 PM



小人種發現的回顧與啟發(續)

作者﹕正見書籍編輯小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紀元4月23日訊】 考古學家發現矮人人種的骨骼,其大腦相當於當代人類的四分之一。(圖片/法新社)
1.有關印尼小人種的考古學發現 1
.1.1 考古發現小人種 1
1.2 小人種使用的工具 2
1.3小人種的腦部發達 2
1.4小人種發現引起的思考 3
2. 北美洲的小人種 3
2.1美國小人種「派卓」 3
2.2美國紐約州的小人 6
2.3墨西哥小人種的發現 8
3. 中國發現的小人種 9
4. 中國古籍中關於小人的記載 9
4.1 清朝《閱微草堂筆記》 9
4.2 清代筆記《夜雨秋燈錄》 11
4.3 宋代編的《太平廣記》 11
4.4其它古籍裡關於小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6-6-11 09:58 编辑 ]
32#
发表于 2006-6-11 10:32 | 只看该作者

題外話

在下經常去大陸探親旅遊,見識了偉大、光榮的中國共產黨,五十多年來建設了一個文明的新中國?!

這一代中國人,幾乎是在共產黨教育中長大的。黨從小教育人民要守法守紀,從小學到大學、從家庭到社會,黨的教育無時刻的透過各種管道,向人民傳播理念。

從小起大家都相信黨說的話,自己也認為對,內、外因都有了,照客觀條件講現在的中國上上下下的人,都因該是守法的,可是為何從新聞上經常可以看到殺人害命,貪污腐敗,作奸犯科...等違法事情呢?這些現象要如何解釋呢?

您提出的心理學,也不能百分之百的命中問題吧!

謝謝閱帖

祝 假日快樂!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6-6-11 13:01 编辑 ]
33#
楼主| 发表于 2006-6-11 11: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和32 國華 的帖子

看到您的回帖我很高兴.

但是,我今天还在加班,手头还有些急务.假如晚上有空我再给您回帖吧!

对不起,抱歉了!
3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1 17: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2 國華 的帖子

先回一下您的这个帖子吧,因为问题比较少!

1、心理学只是百科中的一个科目,它的适用范围不会延伸到数学、物理、化学、法律等。但是,它可以探索人在这些领域中活动的心理现象。您不要混淆问题了。

2、引用:“這一代中國人,幾乎是在共產黨教育中長大的。黨從小教育人民要守法守紀,從小學到大學、從家庭到社會,黨的教育無時刻的透過各種管道,向人民傳播理念。
從小起大家都相信黨說的話,自己也認為對,內、外因都有了,照客觀條件講現在的中國上上下下的人,都因該是守法的,可是為何從新聞上經常可以看到殺人害命,貪污腐敗,作奸犯科...等違法事情呢?這些現象要如何解釋呢?”
您的所谈,与我所论及的幻觉的产生问题,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这是其一(因为你并非在谈幻觉问题,而是非幻觉问题)。其二,如果从客观出发,你恰恰把内因固化了!你的潜台词是“人的内因不会变化,人不会受外界客观条件的影响”。这就是你法轮功式的思维模式了。而且,你还在此用哲学上的内因与外因问题(我谈幻觉问题时并非讨论哲学问题),来混淆幻觉产生的外因、内因问题,同时又混淆了哲学本身内因与外因的条件变化问题(就是所谓犯罪现象问题。不过,这种现象那家没有?台湾绝迹了?知道世界上犯罪率最高的国家吗?)。我觉得,您这样的做法,不是虚伪,但不够坦诚与光明!

3、引用:“在下經常去大陸探親旅遊,見識了偉大、光榮的中國共產黨,五十多年來建設了一個文明的新中國?!”
需要纠正的是,“文革”结束后,大陆已经很少见到什么“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之说了,而且,中共还在继续逐步地用客观地心态与眼光看待社会、历史等问题了。就是对台湾,中共始终保持着和谈的基调,再不提“我们一定要解放台湾”了!假如毛泽东先生还在,阿扁、阿辉提出搞台独,您看老毛先生会怎样做(不要误解,我不是好战分子)?这就是中共和大陆当局的变化之一!正因为有了这种变化,大陆的GDP才能进入世界第四(当然,我觉得就是第一也不值得骄傲)。

4、大陆和中共昨天、今天、明天都还会有问题存在,但是,这是前进和发展中的问题,而不是倒退中的问题!起码,八国联军来大陆“观光”的历史,在中共这里,是没有发生的。

我还有事,31楼的帖子待后再复。

谢谢!
35#
楼主| 发表于 2006-6-11 21: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 國華 的帖子

这个帖子我可能要分几个方面来回答了。

1、引用:“1.引用:小雞聽到哨聲就分泌體內物質的問題,是它經過飼養員多次反覆的強化訓練造成的!.....
覆:原來鴨兄一直把我們當小雞看待呀,呵呵…
其實人和動物是有差異的,如果說人和動物都是一樣的習性,那麼警察和監獄都可以不用了,因為從小只要用哨聲來控制人就好了,也無需用法律來管人了。”

回答:从良心和道义上来说,我确实没有把你和法轮功信众当作小鸡来看,这是你的猜疑和误解!但是,我说的原理它是存在的!假如一个孩子他出生后,你也按照饲养员的模式进行强化训练,你能看到什么?估计也只能跟这个小鸡趋同了。
36#
楼主| 发表于 2006-6-11 22:0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 國華 的帖子二

再引用:“2.引用:我對FLG並沒有形成條件反射性的過敏,不然,我也就不會來此與您慢慢地談問題了。
覆:未必吧?
在下看過你對許多帖子的反應也差不多如此。對待說『大法好的』,你的反應就是「被精神控制啦、心理暗示啦、幻覺啦….等等…;但是只要是說『大法不好的』,你的反應可高興了,就像小雞一樣雀躍不已,猛頂一番,比那哨聲反應還大!這樣是否能說明您的內、外因與客觀條件說!?”

回答:您是说我听到这个“法轮大法不好”或者“法轮大法好”的哨音后,我的肚子能“饱”或者“不饱”吗?我顶帖子或者不顶帖子与我的肚子饱与不饱有什么必然联系吗?讲一句不客气的话,我少上网或少与您交谈,我可能会拿到更多的创收(记住,这只是可能)。但是,这与我认为的FLG好与不好,好象并无实质上的关联!

我在论坛上顶帖与不顶帖,只表明我对他的帖子的认可程度,有不少我认为有道理的帖子,我还没顶它呢!原因很简单:我不要去跨越雷池。您看,如实知见的栏目我就很少去顶啊!
37#
楼主| 发表于 2006-6-11 22: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 國華 的帖子三

再引用:“3.引用:這話差了,只要他想修煉,李先生就要保護他。這可是李先生的許諾與承諾哦。
覆:呵呵!這話妙了!您的意思就是只要來學法輪功的人,其中若是有殺人犯,練功後仍可以不改本性,繼續為非作歹,連這種人李老師還是要保護他,因為這是李老師說的,是不是!您的想法也太偏了吧!
轉法輪裡面多次重複談到「真修」的問題。什麼是真修啊?每天來練練功擺擺手就是真修了嗎?回家不用去改變自己不好的行為和習慣嗎?不用去改善自己的壞脾氣嗎?做事情照樣我行我素不管別人的死活,貪污的繼續貪污、不務正業的繼續下去、做生意的照樣可以偷斤減兩、喜歡罵人的繼續罵、練功時愛睡覺打混的都行..…等等,以上統統都可以不看,只要他來練功就能保證他長命不死、百病全無了嗎?
*請您詳細看看李老師是怎麼說的!不要再斷章取義誤導大眾了!”

回答:你又片面了!只要他真心想修炼,李先生就应该保护他!而且也必须要保护他!你看到或了解到有杀人犯想来FLG中修炼,并继续要杀人的案例吗?你看到或了解到贪污犯真心要来修炼FLG的吗?告诉您:我所了解的事实是:成功人士(官场和生意场)没什么人来练这个功的;杀人越货分子和逃荒要饭人员也没什么人来练这个功的!为什么啊?您自己可以找出你不愿意想的答案的。因为我知道答案,我跟他们谈过;而您就是知道了,也不愿意说出这个答案的!

你知道什么叫断章取义吗?断章取义就是有目的地挑出作者的某段话、某句话,从而改变了作者的原义,这就是断章取义。只要他选取作者的某些话,并没有改变作者的原意,就不能称为断章取义!比如:你“国华早上起床,刷牙、洗脸、上卫生间,又打扫房间,进餐,上班,做买卖,再午餐,送货......等等等等,一天25个小时就结束了。”我取出一句话:一天25个小时是错的,因为一天只有14个小时,它不符合实际!这与断章取义有什么必然联系吗?!其他的话,我还有必要再挑选出来逐一谈论吗?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6-11 22:33 编辑 ]
38#
楼主| 发表于 2006-6-11 22: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 國華 的帖子四

再引用:“引用:問題是這些人都想修煉,都聽信李先生說的咱們修煉人沒有病的「法理」。他的身體真的有什麼麻煩了,他還能認為自己是病了嗎?他們中又有多少人會走向醫院呢?對大多數人而言(不是絕對的),小毛小病不練啥功也能抗過去,大病呢?能不殃害他人性命嗎?
覆:不吃藥不代表是真修啊!
不想再重複上面的話了。只想求幸福,不想改變自己的人,絕不會獲得身心健康。”

回答:您说不吃药不代表是真修的,那么吃药的就是真修的了?而且下回就不用过更大的难和关了?!

您举证一下,看看有多少个FLG信徒是“不想改变自己”的?是你国华吗?你到现在改变多少了呢?你练功前手指甲就有病毒和细菌,你练到现在,是否手指甲就没有病毒和细菌了?你去查过吗?你敢去认真查吗?你的高能量好象没练出来啊?
39#
楼主| 发表于 2006-6-11 22: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 國華 的帖子五

再引用:“*引用案例(文長不另載,祺諒!)
覆:你講的外因、內因….等,這些也不是絕對的!
修煉後在下看見過的東西多了,許多書上沒寫過的,李老師沒講過的我也看到過,不一定都是在練功打坐時,平常時也可以,但是說了你也不ㄧ定相信,就省了吧。”

这个我相信,我没有说幻觉(你们叫天目)等只有在打坐的情况下才出现,其他情况下就不会出现了。这是你的片面理解。记住,古言:日有所思,夜有所想,间有所梦!

我的理解是,做梦和出现幻觉这种现象都正常;但是,把梦和幻觉这种现象当作是真实的,就是不正常了!
40#
楼主| 发表于 2006-6-11 23:0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 國華 的帖子六

再引用:“案例二引用:按李先生的說法,「小人」是在幾十年不到一百年的時間才從地球上整體消失...........
覆:以下轉載幾篇關於小人的資料,請參考。”

回答:

我真的不好再说什么了,请你把你引用的所有东西,与李先生的《北美巡回讲法》进行一番比较,看看你们的求证与他所说是否相符,就自然明白了!

不管你是搬出纪大烟袋也好,哪怕是你搬出和绅也好,他们那个年代,自然应该与“小人”同一时代,或者说俯拾即是!他们还用得着去考证和风闻吗?随便拉来一拨不就得啦?你啊你,真是一个酒后爬光柱的东东啊!表面看起来义正严词、满腹经纶,实质上是......一肚花絮、难挡杯水啊!你真是痴了!

知道痴字怎么写吗?就是有点知识的人病了,即为“痴”啊!

好了,今天暂时到此吧,我明天要出差了。暂时小别几日!别思念哦。不然鸭子可要受煎熬的哦!哈哈。
41#
发表于 2006-6-12 17:5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42#
发表于 2006-6-12 20:05 | 只看该作者

煩請幫忙,謝謝~

鴨兄怎麼辦!
第2個討論網頁,從昨天開始下面ㄧ半的帖我看不到,可否請您把它轉貼到這一頁來,謝謝!

國華 合十
43#
发表于 2006-6-13 20: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2 國華 的帖子

先回一下您的这个帖子吧,因为问题比较少!

1、心理学只是百科中的一个科目,它的适用范围不会延伸到数学、物理、化学、法律等。但是,它可以探索人在这些领域中活动的心理现象。您不要混淆问题了。

2、引用:“這一代中國人,幾乎是在共產黨教育中長大的。黨從小教育人民要守法守紀,從小學到大學、從家庭到社會,黨的教育無時刻的透過各種管道,向人民傳播理念。
從小起大家都相信黨說的話,自己也認為對,內、外因都有了,照客觀條件講現在的中國上上下下的人,都因該是守法的,可是為何從新聞上經常可以看到殺人害命,貪污腐敗,作奸犯科...等違法事情呢?這些現象要如何解釋呢?”
您的所谈,与我所论及的幻觉的产生问题,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这是其一(因为你并非在谈幻觉问题,而是非幻觉问题)。其二,如果从客观出发,你恰恰把内因固化了!你的潜台词是“人的内因不会变化,人不会受外界客观条件的影响”。这就是你法轮功式的思维模式了。而且,你还在此用哲学上的内因与外因问题(我谈幻觉问题时并非讨论哲学问题),来混淆幻觉产生的外因、内因问题,同时又混淆了哲学本身内因与外因的条件变化问题(就是所谓犯罪现象问题。不过,这种现象那家没有?台湾绝迹了?知道世界上犯罪率最高的国家吗?)。我觉得,您这样的做法,不是虚伪,但不够坦诚与光明!

3、引用:“在下經常去大陸探親旅遊,見識了偉大、光榮的中國共產黨,五十多年來建設了一個文明的新中國?!”
需要纠正的是,“文革”结束后,大陆已经很少见到什么“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之说了,而且,中共还在继续逐步地用客观地心态与眼光看待社会、历史等问题了。就是对台湾,中共始终保持着和谈的基调,再不提“我们一定要解放台湾”了!假如毛泽东先生还在,阿扁、阿辉提出搞台独,您看老毛先生会怎样做(不要误解,我不是好战分子)?这就是中共和大陆当局的变化之一!正因为有了这种变化,大陆的GDP才能进入世界第四(当然,我觉得就是第一也不值得骄傲)。

4、大陆和中共昨天、今天、明天都还会有问题存在,但是,这是前进和发展中的问题,而不是倒退中的问题!起码,八国联军来大陆“观光”的历史,在中共这里,是没有发生的。

我还有事,31楼的帖子待后再复。

谢谢!

回复 #31 國華 的帖子

这个帖子我可能要分几个方面来回答了。

1、引用:“1.引用:小雞聽到哨聲就分泌體內物質的問題,是它經過飼養員多次反覆的強化訓練造成的!.....
覆:原來鴨兄一直把我們當小雞看待呀,呵呵…
其實人和動物是有差異的,如果說人和動物都是一樣的習性,那麼警察和監獄都可以不用了,因為從小只要用哨聲來控制人就好了,也無需用法律來管人了。”

回答:从良心和道义上来说,我确实没有把你和法轮功信众当作小鸡来看,这是你的猜疑和误解!但是,我说的原理它是存在的!假如一个孩子他出生后,你也按照饲养员的模式进行强化训练,你能看到什么?估计也只能跟这个小鸡趋同了。

回复 #31 國華 的帖子二

再引用:“2.引用:我對FLG並沒有形成條件反射性的過敏,不然,我也就不會來此與您慢慢地談問題了。
覆:未必吧?
在下看過你對許多帖子的反應也差不多如此。對待說『大法好的』,你的反應就是「被精神控制啦、心理暗示啦、幻覺啦….等等…;但是只要是說『大法不好的』,你的反應可高興了,就像小雞一樣雀躍不已,猛頂一番,比那哨聲反應還大!這樣是否能說明您的內、外因與客觀條件說!?”

回答:您是说我听到这个“法轮大法不好”或者“法轮大法好”的哨音后,我的肚子能“饱”或者“不饱”吗?我顶帖子或者不顶帖子与我的肚子饱与不饱有什么必然联系吗?讲一句不客气的话,我少上网或少与您交谈,我可能会拿到更多的创收(记住,这只是可能)。但是,这与我认为的FLG好与不好,好象并无实质上的关联!

我在论坛上顶帖与不顶帖,只表明我对他的帖子的认可程度,有不少我认为有道理的帖子,我还没顶它呢!原因很简单:我不要去跨越雷池。您看,如实知见的栏目我就很少去顶啊!

回复 #31 國華 的帖子三

再引用:“3.引用:這話差了,只要他想修煉,李先生就要保護他。這可是李先生的許諾與承諾哦。
覆:呵呵!這話妙了!您的意思就是只要來學法輪功的人,其中若是有殺人犯,練功後仍可以不改本性,繼續為非作歹,連這種人李老師還是要保護他,因為這是李老師說的,是不是!您的想法也太偏了吧!
轉法輪裡面多次重複談到「真修」的問題。什麼是真修啊?每天來練練功擺擺手就是真修了嗎?回家不用去改變自己不好的行為和習慣嗎?不用去改善自己的壞脾氣嗎?做事情照樣我行我素不管別人的死活,貪污的繼續貪污、不務正業的繼續下去、做生意的照樣可以偷斤減兩、喜歡罵人的繼續罵、練功時愛睡覺打混的都行..…等等,以上統統都可以不看,只要他來練功就能保證他長命不死、百病全無了嗎?
*請您詳細看看李老師是怎麼說的!不要再斷章取義誤導大眾了!”

回答:你又片面了!只要他真心想修炼,李先生就应该保护他!而且也必须要保护他!你看到或了解到有杀人犯想来FLG中修炼,并继续要杀人的案例吗?你看到或了解到贪污犯真心要来修炼FLG的吗?告诉您:我所了解的事实是:成功人士(官场和生意场)没什么人来练这个功的;杀人越货分子和逃荒要饭人员也没什么人来练这个功的!为什么啊?您自己可以找出你不愿意想的答案的。因为我知道答案,我跟他们谈过;而您就是知道了,也不愿意说出这个答案的!

你知道什么叫断章取义吗?断章取义就是有目的地挑出作者的某段话、某句话,从而改变了作者的原义,这就是断章取义。只要他选取作者的某些话,并没有改变作者的原意,就不能称为断章取义!比如:你“国华早上起床,刷牙、洗脸、上卫生间,又打扫房间,进餐,上班,做买卖,再午餐,送货......等等等等,一天25个小时就结束了。”我取出一句话:一天25个小时是错的,因为一天只有14个小时,它不符合实际!这与断章取义有什么必然联系吗?!其他的话,我还有必要再挑选出来逐一谈论吗?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6-11 22:33 编辑 ]

回复 #31 國華 的帖子四

再引用:“引用:問題是這些人都想修煉,都聽信李先生說的咱們修煉人沒有病的「法理」。他的身體真的有什麼麻煩了,他還能認為自己是病了嗎?他們中又有多少人會走向醫院呢?對大多數人而言(不是絕對的),小毛小病不練啥功也能抗過去,大病呢?能不殃害他人性命嗎?
覆:不吃藥不代表是真修啊!
不想再重複上面的話了。只想求幸福,不想改變自己的人,絕不會獲得身心健康。”

回答:您说不吃药不代表是真修的,那么吃药的就是真修的了?而且下回就不用过更大的难和关了?!

您举证一下,看看有多少个FLG信徒是“不想改变自己”的?是你国华吗?你到现在改变多少了呢?你练功前手指甲就有病毒和细菌,你练到现在,是否手指甲就没有病毒和细菌了?你去查过吗?你敢去认真查吗?你的高能量好象没练出来啊?

不要问美国给你带来了什么,要多想你为美国做了些什么————肯尼迪
回复 #31 國華 的帖子五

再引用:“*引用案例(文長不另載,祺諒!)
覆:你講的外因、內因….等,這些也不是絕對的!
修煉後在下看見過的東西多了,許多書上沒寫過的,李老師沒講過的我也看到過,不一定都是在練功打坐時,平常時也可以,但是說了你也不ㄧ定相信,就省了吧。”

这个我相信,我没有说幻觉(你们叫天目)等只有在打坐的情况下才出现,其他情况下就不会出现了。这是你的片面理解。记住,古言:日有所思,夜有所想,间有所梦!

我的理解是,做梦和出现幻觉这种现象都正常;但是,把梦和幻觉这种现象当作是真实的,就是不正常了!

不要问美国给你带来了什么,要多想你为美国做了些什么————肯尼迪


回复 #31 國華 的帖子六

再引用:“案例二引用:按李先生的說法,「小人」是在幾十年不到一百年的時間才從地球上整體消失...........
覆:以下轉載幾篇關於小人的資料,請參考。”

回答:

我真的不好再说什么了,请你把你引用的所有东西,与李先生的《北美巡回讲法》进行一番比较,看看你们的求证与他所说是否相符,就自然明白了!

不管你是搬出纪大烟袋也好,哪怕是你搬出和绅也好,他们那个年代,自然应该与“小人”同一时代,或者说俯拾即是!他们还用得着去考证和风闻吗?随便拉来一拨不就得啦?你啊你,真是一个酒后爬光柱的东东啊!表面看起来义正严词、满腹经纶,实质上是......一肚花絮、难挡杯水啊!你真是痴了!

知道痴字怎么写吗?就是有点知识的人病了,即为“痴”啊!

好了,今天暂时到此吧,我明天要出差了。暂时小别几日!别思念哦。不然鸭子可要受煎熬的哦!哈哈。
44#
发表于 2006-6-14 08:35 | 只看该作者

抱歉、電腦怪怪的

鴨兄
很抱歉、幾日來入站後,開帖ㄧ直不順,只能看到上半部份的貼文,下半段就看不到了,所以不知道怎麼回答您的問題,是否可以想想別的辦法?(不知其他人有沒有這種現象?)呵呵
45#
发表于 2006-6-14 09:09 | 只看该作者

嘿電腦又正常了!

看來,在下是在和您的“心理學”對話了!
也許在心理學上,我沒有你懂得多,但是在修練的實際專業上,你未必清楚!

雖然修煉有精神上的問題存在,但不一定等同心裏學所論述的道理。其實您所講的幻覺問題,轉法輪也論述過了,而且還更精闢,只是您不願認同罷了!

俢煉中我們確實會出現一些特異功能,但那不是俢煉人所看重的。其實我講你段章取義,一點沒錯,“轉法輪”書中ㄧ再強調重德、修心性才是長功的關鍵,你ㄧ直再繞開這一部份,你為何不拿第四講提高心性這一篇來論呢?只有在心性提高後,人才能沒病,這是很關鍵的因素,這和吃不吃藥沒有必然的關係!就算是有病了不吃藥,但是心性沒有提高上來,病不但不好,還可能更重的!

俢煉中的許多因果關係,您並沒有真正搞懂,段章取意只是對您論點的一種形容,事實上您所講的理論和修煉是兩回事。


抱歉要上班了,有空再聊。

祝 快樂!
46#
楼主| 发表于 2006-7-17 08: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5 國華 的帖子

我回来了。但是,粗粗看了你和别人的讨论,我感到你已经变化很大了,但还不知道应该怎样作准确的表述!以后有空时,再跟你好好谈论谈论啦。不过,再谈论时,我希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谈。
47#
楼主| 发表于 2006-7-18 09:10 | 只看该作者

续#46楼

国华:粗粗浏览了你与别人的答辩,总体有了一种感觉,你在自觉或不自觉地玩弄三种把式:转移命题、偷换概念、双重标准。人问狗,你答鸡;人说砖头,你说泥;只许国华放火,不许网友点灯!

也许我的描述不够准确,但是,我觉得我应该对你进行正面和正规的发问了!

记得我在“为国华进出的门敞开着”一主帖中,问了你三个问题,并请你按“法理”回答:

第一个问题:法轮大法是不是宇宙大法?
你回答:是。就是《转法轮》。

于是,我问了你第二个问题:宇宙中是先有佛法还是先有佛?
你绕了半天,最后总算说出:是先有佛法。

接着,我问了你第三个问题:李大师是不是一部法开创的,是什么法?
而你回答是:没想过,不好回答。
所以,当时我们的讨论暂停了。现在,我觉得这么长时间过去(有三个月了),你应该考虑过了,也应该有答案了。因此,我现在开始等你第三题的答案了!在下在此恭候。
48#
发表于 2006-7-19 16:00 | 只看该作者
引用:國華:粗粗瀏覽了你與別人的答辯,總體有了一種感覺,你在自覺或不自覺地玩弄三種把式:轉移命題、偷換概念、雙重標準。人問狗,你答雞;人說磚頭,你說泥;只許國華放火,不許網友點燈!

閣下所言差矣!
佛教釋迦牟尼佛的講法,經過歷代傳頌、翻譯、流傳之後的真正講法究竟還有多少呢?有哪一位高僧敢說現在的佛教經典,一點都沒有被人動過,完全都是釋迦牟尼佛所講出的原話原意呢?
即使轉法輪所述有關佛教的部份,和現代佛教的認知有某些出入,但也不能證明轉法輪講的就是錯的吧!如果要指大法是錯的,除非拿出具體證據來(最好是有釋迦牟尼佛當時的講法錄音)!

引用:你第三個問題:李大師是不是一部法開創的,是什麼法?

這個問題李老師沒有說過,我怎會知道呢?

你好像很聰明,但是提問題卻又很笨!
其實你是想引誘我說錯話,來證明你是對的,這才是你的目的,陰險啊!

看來你只是懂一點心理學,想利用那一點知識呼弄人!
我又不是精神病人、或心理有問題,要如何與你討論呢?

你常用心理學看人、看問題,有時也要看看自己呀!
精神科醫醫生也是很容易得精神病的,不能不注意喔!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6-7-19 16:02 编辑 ]
49#
楼主| 发表于 2006-7-20 08: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7-19 16:00 发表

引用:你第三個問題:李大師是不是一部法開創的,是什麼法?

這個問題李老師沒有說過,我怎會知道呢?

你好像很聰明,但是提問題卻又很笨!
其實你是想引誘我說錯話,來證明你是對的,這才是你的目的,陰險啊!


我希望就问题讨论问题,闲扯的东西放到另外的帖子里。

李先生真的没说过这个问题吗?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啊?

1、假如你是真不知道,在下先向你提供三本书(当然,事实上不止三本):《法轮大法法解》、《新加坡讲法》、《转法轮小传》。你去好好翻翻查查就知道了。

2、假如你是知道的故意不说,那么在此十分“阴险”就是你国华了,还有你的“师父”了!因为你是他的弟子啊!中国的《三字经》中有句古话:“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堕。
50#
楼主| 发表于 2006-7-20 08: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7-19 16:00 发表
閣下所言差矣!
佛教釋迦牟尼佛的講法,經過歷代傳頌、翻譯、流傳之後的真正講法究竟還有多少呢?有哪一位高僧敢說現在的佛教經典,一點都沒有被人動過,完全都是釋迦牟尼佛所講出的原話原意呢?
即使轉法輪所述有關佛教的部份,和現代佛教的認知有某些出入,但也不能證明轉法輪講的就是錯的吧!如果要指大法是錯的,除非拿出具體證據來(最好是有釋迦牟尼佛當時的講法錄音)!


从历史的角度来说,当你提供不出新的证据(孤证和猜测都不行)来否定和推翻释迦牟尼的经书非其说法时,人家的经书自然就要认可的。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这非其所说。
《转法轮》是否有错或是否正确,你可以认真看看本论坛的帖子,再看看《法轮功邪教面面观》吧(千万不要因为有“邪教”两字,就来个拒之千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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